第569章,老兵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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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宇他们走后,钱力走过来拍拍高子键的臂膀,一脸欣慰的笑着说,“小兄弟,今天可多亏你了啊,改日有时间去我那,我好好谢谢你。”
高子键笑着说,“哪的话啊力哥,您以前不也帮过我吗,这是应该的。”他指的是在拘留所的时候,钱力帮过他,这次也算是还给他一个人情了。
沈彪脸色有些红,显然是有点不好意思,他假意咳嗽了两下,伸出手说,“谢谢了兄弟,我这人有时候太好面子了。”
高子建也伸出手说,“大哥您说话太客气了,力哥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沈彪没再多说什么,微笑着点点头
钱力临走时依然对高子键说,“兄弟,好好考虑考虑,什么时候想过来,我随时欢迎。”
高子键点头说,“行力哥,那您开车慢点,路上注意安全啊。”
“放心,你们回去吧。”说完话,钱力和沈彪两人上车就离开了。
大甩在后面说,“我说键哥,我看跟着他混也不错啊,说不定啥时候咱也能混出个样来呢。”
高子键白他一眼说,“操,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这刀口上混饭吃可不比别的,脑袋绑在裤腰带上,说不准啥时候就得横死街头了呢。”
大甩愣头愣脑的说,“那也不一定啊,也许只是进监狱罢了。”
他说完这句话,王子豪在后面用力的给了他一脑瓢,嘴里笑骂道,“去你妈的,亏你说的出口,真他娘的傻。”其他人也都哈哈大笑了起来....
宝马车里,沈彪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说,“老钱,那小子你是怎么认识的?”
钱力边开车边说,“是几年前我在拘留所里认识的,这好几年都没看到了,没想到在这遇上了。”
沈彪放佛自言自语的说,“这小子挺有意思的,感觉有点像俺俩年轻的时候。”沈彪说着话,表情好像在回忆以前的往事一样。
钱力轻笑一下说,“呵呵,你也看出来了?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也有这感觉,他就是没摊上个好时候啊,要不然,这小子要是好好混,肯定能出人头地。”
沈彪摆摆手说,“那谁知道了,现在这年轻人都不好说,不比我们那个时候了,我看你今天那意思,是想让他过来帮你啊。”
钱力打开车窗说,“恩,是有这个打算,我们也需要注入新的‘血液’了,要知道,咱们都已经老了,经不起折腾了,现在这个世道,是年轻人的时代喽。”
沈彪叹口气,没在说话,曾几何时,他也是个血气方刚的男人,一言不合就可以大打出手,现在看来,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思想也已经不复存在了,时间磨灭的不光是血气,更多的也是脾气和性格....
时兵在部队已经满一年了,这一年里,时兵没给高子键和大军打过一个电话,他不是不想打,只是不愿意打。马辉也总问他,既然这么想念朋友,为什么不打个电话问候一声。
可时兵每次都告诉他,想念只要在心里就行,没必要挂在嘴上说出来,马辉当然不明白他心里在想什么,也就没有多问。
马辉跟赵小凡通过几次电话,有时候会说说部队的情况,偶尔也会聊聊上学时候的事情,有几次,马辉总想开口问问高子键的事情,这也算是想帮时兵问问,可话到嘴边的时候,他又问不出口了,因为他喜欢赵小凡,可他也知道赵小凡喜欢高子键,所以他有点尴尬。
老连队的生活时兵已经完全适应了,吴德出院以后也老实了很多,每次看到时兵和马辉都会绕着道走。这心里好像产生了阴影一样,时兵每天除了正常的操课训练以外,大部分的时间都用来写日记了。
他是整个连队里,唯一一个从新兵连就开始写日记,并且一直坚持到现在的人,马辉刚下老连队的时候也像模像样的写了半个月,可到最后还是坚持不下来了,向他这种性格的人,根本就不适合写日子这种东西。
有时间他宁愿多休息休息也不愿意坐在马扎上低着脑袋些日记,马扎是一种折叠式的小板凳,基层连队的士兵基本上每个人都有一个,用于日常的开会,或者是在室外专业学习的时候用。
总而言之,这种板凳是不可缺少的,每天都能用到,这一晃时间就到年底了,有两个事情正等待着时兵和马辉,一个是老兵的退伍仪式,另外一个就是部队一年一度的野营拉练要开始了。
拉练是一件非常非常辛苦的训练,正常情况下,在大冬天里,拉练要进行七天六宿,主要的训练就是走路,背着背囊,和一些行军的日用品,每天就是不停的走,排除吃饭和睡觉的时间,其他时间都在走路当中。
中间要穿越几个城市,然后在返回部队,深冬的夜晚他们只能睡在一个个帐篷里,想想那种感觉都叫人心里发凉,帐篷那种东西属于冬冷夏热,一点好处都没有。
一到晚上睡觉的时候帐篷里的四个人要集体抱在一起取暖才能熬过一宿,早晨三点多就要起床继续行走,光鞋子就要带上好几双,不是怕坏,而是走时间长了脚出汗。
鞋子如果湿透了,早晨起来的时候就结冰了,根本无法再穿了,所以每个士兵都带好上几双鞋,再加上走时间长了鞋子就磨脚了,可想而知,天天这么个走法,人的脚根本就受不了。
很多人拉练回来以后脚都起泡,有的甚至都出血,这些事情时兵都是听一些老兵告诉他的,有些好心的老兵甚至劝他装病号躲过去,这一次的拉练延长了期限,往年都是七天六宿,这次可能要走十天九宿,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延长了,偏偏让他们俩个给赶上了,不知道算不算是点子太背了。
可即使这样,时兵也想去,他是那种对新鲜事物有着极大好奇心的人,并且这种生活在不是每一天都有的,起码在地方就不会有这种体验了,这将会是他人生当中一个重要的历程,越是有困难的,也就证明这越有意义。
部队的生活就是要完全的体验才能有效果,只有这样,人才能不断的前进,不断的进取,马辉是说什么都不想去了,他这人懒得要死,让他走十天的路,还不如干脆杀了他算了。
平时连队的训练他都很少参加,能少训练一天是一天,没事儿就泡个小病号,不是崴脚就是肚子痛的,这种生活他根本就受不了,现在他每天只想着能早日退伍返回家乡了。
连长总是说他身体素质挺好,就是不肯扎实的训练,总是偷懒,马辉到是无所谓,厚着脸皮笑呵呵的,他想要的是自由,完全的那种自由,可以随意自在的生活,不去考虑那些条条框框。(未完待续)
柴宇他们走后,钱力走过来拍拍高子键的臂膀,一脸欣慰的笑着说,“小兄弟,今天可多亏你了啊,改日有时间去我那,我好好谢谢你。”
高子键笑着说,“哪的话啊力哥,您以前不也帮过我吗,这是应该的。”他指的是在拘留所的时候,钱力帮过他,这次也算是还给他一个人情了。
沈彪脸色有些红,显然是有点不好意思,他假意咳嗽了两下,伸出手说,“谢谢了兄弟,我这人有时候太好面子了。”
高子建也伸出手说,“大哥您说话太客气了,力哥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沈彪没再多说什么,微笑着点点头
钱力临走时依然对高子键说,“兄弟,好好考虑考虑,什么时候想过来,我随时欢迎。”
高子键点头说,“行力哥,那您开车慢点,路上注意安全啊。”
“放心,你们回去吧。”说完话,钱力和沈彪两人上车就离开了。
大甩在后面说,“我说键哥,我看跟着他混也不错啊,说不定啥时候咱也能混出个样来呢。”
高子键白他一眼说,“操,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这刀口上混饭吃可不比别的,脑袋绑在裤腰带上,说不准啥时候就得横死街头了呢。”
大甩愣头愣脑的说,“那也不一定啊,也许只是进监狱罢了。”
他说完这句话,王子豪在后面用力的给了他一脑瓢,嘴里笑骂道,“去你妈的,亏你说的出口,真他娘的傻。”其他人也都哈哈大笑了起来....
宝马车里,沈彪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说,“老钱,那小子你是怎么认识的?”
钱力边开车边说,“是几年前我在拘留所里认识的,这好几年都没看到了,没想到在这遇上了。”
沈彪放佛自言自语的说,“这小子挺有意思的,感觉有点像俺俩年轻的时候。”沈彪说着话,表情好像在回忆以前的往事一样。
钱力轻笑一下说,“呵呵,你也看出来了?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也有这感觉,他就是没摊上个好时候啊,要不然,这小子要是好好混,肯定能出人头地。”
沈彪摆摆手说,“那谁知道了,现在这年轻人都不好说,不比我们那个时候了,我看你今天那意思,是想让他过来帮你啊。”
钱力打开车窗说,“恩,是有这个打算,我们也需要注入新的‘血液’了,要知道,咱们都已经老了,经不起折腾了,现在这个世道,是年轻人的时代喽。”
沈彪叹口气,没在说话,曾几何时,他也是个血气方刚的男人,一言不合就可以大打出手,现在看来,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思想也已经不复存在了,时间磨灭的不光是血气,更多的也是脾气和性格....
时兵在部队已经满一年了,这一年里,时兵没给高子键和大军打过一个电话,他不是不想打,只是不愿意打。马辉也总问他,既然这么想念朋友,为什么不打个电话问候一声。
可时兵每次都告诉他,想念只要在心里就行,没必要挂在嘴上说出来,马辉当然不明白他心里在想什么,也就没有多问。
马辉跟赵小凡通过几次电话,有时候会说说部队的情况,偶尔也会聊聊上学时候的事情,有几次,马辉总想开口问问高子键的事情,这也算是想帮时兵问问,可话到嘴边的时候,他又问不出口了,因为他喜欢赵小凡,可他也知道赵小凡喜欢高子键,所以他有点尴尬。
老连队的生活时兵已经完全适应了,吴德出院以后也老实了很多,每次看到时兵和马辉都会绕着道走。这心里好像产生了阴影一样,时兵每天除了正常的操课训练以外,大部分的时间都用来写日记了。
他是整个连队里,唯一一个从新兵连就开始写日记,并且一直坚持到现在的人,马辉刚下老连队的时候也像模像样的写了半个月,可到最后还是坚持不下来了,向他这种性格的人,根本就不适合写日子这种东西。
有时间他宁愿多休息休息也不愿意坐在马扎上低着脑袋些日记,马扎是一种折叠式的小板凳,基层连队的士兵基本上每个人都有一个,用于日常的开会,或者是在室外专业学习的时候用。
总而言之,这种板凳是不可缺少的,每天都能用到,这一晃时间就到年底了,有两个事情正等待着时兵和马辉,一个是老兵的退伍仪式,另外一个就是部队一年一度的野营拉练要开始了。
拉练是一件非常非常辛苦的训练,正常情况下,在大冬天里,拉练要进行七天六宿,主要的训练就是走路,背着背囊,和一些行军的日用品,每天就是不停的走,排除吃饭和睡觉的时间,其他时间都在走路当中。
中间要穿越几个城市,然后在返回部队,深冬的夜晚他们只能睡在一个个帐篷里,想想那种感觉都叫人心里发凉,帐篷那种东西属于冬冷夏热,一点好处都没有。
一到晚上睡觉的时候帐篷里的四个人要集体抱在一起取暖才能熬过一宿,早晨三点多就要起床继续行走,光鞋子就要带上好几双,不是怕坏,而是走时间长了脚出汗。
鞋子如果湿透了,早晨起来的时候就结冰了,根本无法再穿了,所以每个士兵都带好上几双鞋,再加上走时间长了鞋子就磨脚了,可想而知,天天这么个走法,人的脚根本就受不了。
很多人拉练回来以后脚都起泡,有的甚至都出血,这些事情时兵都是听一些老兵告诉他的,有些好心的老兵甚至劝他装病号躲过去,这一次的拉练延长了期限,往年都是七天六宿,这次可能要走十天九宿,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延长了,偏偏让他们俩个给赶上了,不知道算不算是点子太背了。
可即使这样,时兵也想去,他是那种对新鲜事物有着极大好奇心的人,并且这种生活在不是每一天都有的,起码在地方就不会有这种体验了,这将会是他人生当中一个重要的历程,越是有困难的,也就证明这越有意义。
部队的生活就是要完全的体验才能有效果,只有这样,人才能不断的前进,不断的进取,马辉是说什么都不想去了,他这人懒得要死,让他走十天的路,还不如干脆杀了他算了。
平时连队的训练他都很少参加,能少训练一天是一天,没事儿就泡个小病号,不是崴脚就是肚子痛的,这种生活他根本就受不了,现在他每天只想着能早日退伍返回家乡了。
连长总是说他身体素质挺好,就是不肯扎实的训练,总是偷懒,马辉到是无所谓,厚着脸皮笑呵呵的,他想要的是自由,完全的那种自由,可以随意自在的生活,不去考虑那些条条框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