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初级魂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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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着那小小的魂晶,叶小楼不禁有些慨然:“记得前世里第一次能够有幸吃到第一颗魂晶还是末日开启后两个月第二十五天的时候了吧,这一次竟然提前了这么久,即便不是当世第一个吃到的人,最起码也得在前列吧!”
血红色的晶体在氧气的作用下,外层的一些杂质偏偏剥落,干干净净的在阳光下透射着迷人的光彩,叶小楼的将已然变得干净的魂晶轻轻放进嘴巴里,这坚硬如同玉石的魂晶竟然在遇到唾液的瞬间,便化作一道辛辣而炙热的水流,顺着喉咙直入脏腑。
火一般炽热的热流流过筋脉、流过身体发肤、流过识海,最后只剩下微不可察的一点点沉积在了那传说中的丹田深处。
还是那熟悉的味道,还是那熟悉的感觉!这就是初级魂晶的魅力!
“吼!”又是一声无声的咆哮,一头原本也是来买剑的顾客变成的丧尸,闻着叶小楼身上散发出来的浓烈的生人气息,大张着它那黑乎乎干扁扁的臭嘴,朝着叶小楼扑了过来。
因为刚刚变异的关系,声带枯竭,这些丧尸还不能真正的发出声音来,但这就像是超低频,只要用心,用你的意识,还是可以感受到的。
当然,即便听不到它的嘶吼也没什么关系,毕竟,它们那沉重的脚步,以及缓慢而笨拙的动作,绝对都可以让你很是轻易的感受到它的到来。
前提是,你的胆子不算小,你的心,还算镇定!
实际上,在丧尸刚刚变异的时候,还是很容易被击败的,大量的人类之所以会被它们击杀吃掉,大多时候都是源于,当时的人们已经慌了神,就像是一只只没了头的苍蝇,瞎窜乱撞,甚至是尿了裤子软了腿!
作为一个在末世里生生厮杀了长达十年之久重生客,叶小楼当然不至于这样。所以,他面对这个迎面而来的蠢货,也只是像之前所做的一样,抬手,出剑,回剑,顺便有特殊的手法再次带出一枚魂晶来。
平淡的就像是端起温度合适的水杯喝口茶,或者叼起烟来抽一口,还不是猛嘬的那种,轻轻的淡淡的,十年来无以数次的动作,熟练的已经近乎于本能!
剑光吞吐间,一头头的丧尸相继殒命,一枚枚的魂晶陆续入喉,出得店门不到十米的距离,他已经吃掉了十颗,剩下的,也就只好装进兜里留待明天了!
十步杀一尸,片刻不留行!从容、洒脱、飘逸而淡然,若不是他现在只是T恤牛仔运动鞋,而是长袍大袖步云履的话,怕不是任何一个人见到了,都会误以为是那电影里才能演的出的古代侠客吧。
然,人力终有穷,尽管是已经用了最简洁最省力的方式,顺着西子湖的湖边走了两三公里之后,叶小楼的右臂也已经有了些许的酸痛,而他伸在半空捉拿被回剑带出来的魂晶的左手,也因为一直一直抓捏的缘故变得有些鸡爪手的感觉了。
最关键的是,现在正直午时,到了饭点儿了,以他这种饭都没吃就跑出来玩耍的大男人而言,肚子早就咕咕叫的发出抗议声了。
他找到了湖边儿一间茶歇小店,专门在湖边供人在赏景之余品茶、冷饮、小吃暂歇的地方,关上门用桌子把门顶了,再将店里的丧尸们一剑剑清理过后,从刚刚断了电的冷柜里领出来一瓶尚自带着些许凉气的矿泉水,拧开盖子咕咚咕咚先自己灌了大半瓶,喘口气,歇会儿。
再自己切了几根火腿,用酱油香醋葱花调料什么的,拌了一碗店家的凉皮,感受着肠胃里渐渐饱起来的感觉,看着窗户外面一个个麻木的丧尸,以及那将惊叫与喧嚣隔绝与外的静谧感,恍如隔世,又非常的满足。
但,美好的晨光总是短暂的,在吃饱喝足歇够之后,末日求生的幸存客们,总是需要背起行囊带着希望重新出发。
他要去的地方就是离着西子湖并不算是太远的千年明刹灵隐寺,那个因嘻笑怒骂放浪不羁的济颠和尚而闻名于世的所在,那儿才是决定他此生是否能够快速崛起的真正机缘所在,而恰好的是,那儿离着西湖并不算太远,以他此时小小进化过一成的身体而言,跑去哪儿正常情况下也不会超过四十分钟。
西湖的后面有一条直达灵隐寺的幽静而美丽的林荫小道,双向单车道,但实际上在这条道开车的并不多,多是一些骑着自行车或者步行来往的人,靓丽的阳光穿过层叠的树荫,在静谧的道路上洒下斑驳的色彩。
若是没有丧尸,那么此时的叶小楼,像极了跑步健身的修仙客。
只是,这休闲客的手里提着一柄闪亮的长剑,而长剑的前方站了一条很奇怪的狗!
说它很奇怪,当然是因为它的体型,和平时代二十多年的经历,即便是在信息如此发达如此畅通的时代里,也没谁会说自己曾经见过体型如同藏獒一般大小的——吉娃娃!
是的,就是吉娃娃,但这个吉娃娃,很明显已经发生了变异,无论是体型,还是性情,一如丧尸,贪婪而嗜血!
上天造物总是无比的公平,人类会使用工具、会创造工具,人类拥有者远超于其它生灵许多倍的智慧,但人类的身体却远比大多数的生灵要孱弱得多。
而鸟兽鱼虫,虽然它们的智慧很弱,却各自有着独属于自己种类的高超的生存技能,或者潜于水底,或者展翅高空,或者灵活敏捷,或者力大无穷。
当然,生存更重要的还是智慧,因为智慧,在数万年的发展和进化中,人类从最早的跟他们平生一线,慢慢的爬到了它们的头顶,利用利诱或者血腥一步步占到了几乎所用生物链的顶端,变成了这个世界的主人。
但,此时此地,天地间骤然生变,绝大多数的人们远离了自己原本所熟悉的工具,不能再随心所欲的施展最利于人类的规则,再加上从出生开始就存在的温和的环境,一下子发现,面对所有的事务,都失去了掌控力!
而那些原本脑残的、被自己看作宠物抑或食物的鸟兽鱼虫,竟是在这天地巨变之中,一下子变得无比的强大。
就像眼前的这条狗,只要没有在这场还将持续下去直到深夜的血雾中死去,它的进化就会远远地超过现有的几乎所有的人类,直到三级、五级、七级之后才会渐渐的慢下来,当然,也不是慢,而是历经沧海的人类,到了那个阶段,将会重新利用自己的智慧,开创或者寻找出适合于自己进化的法则,以及适合于自己使用的强大武器,重新与它们比肩,进而再一次的超越。
但,现在紧紧只是第一天,即便是作为一个重生客,叶小楼也真的难以对付眼前这条变异了的吉娃娃,因为,它已经是一级进化生物,而叶小楼才刚刚开始!
十年的记忆可以带给他许多技巧,却不能让他瞬间变得强大!
所以,必须赌一把!
幸好,叶小楼虽然胆子算不上很肥,但真到了需要赌的时候,往往都还很敢赌!
(本章完)
捏着那小小的魂晶,叶小楼不禁有些慨然:“记得前世里第一次能够有幸吃到第一颗魂晶还是末日开启后两个月第二十五天的时候了吧,这一次竟然提前了这么久,即便不是当世第一个吃到的人,最起码也得在前列吧!”
血红色的晶体在氧气的作用下,外层的一些杂质偏偏剥落,干干净净的在阳光下透射着迷人的光彩,叶小楼的将已然变得干净的魂晶轻轻放进嘴巴里,这坚硬如同玉石的魂晶竟然在遇到唾液的瞬间,便化作一道辛辣而炙热的水流,顺着喉咙直入脏腑。
火一般炽热的热流流过筋脉、流过身体发肤、流过识海,最后只剩下微不可察的一点点沉积在了那传说中的丹田深处。
还是那熟悉的味道,还是那熟悉的感觉!这就是初级魂晶的魅力!
“吼!”又是一声无声的咆哮,一头原本也是来买剑的顾客变成的丧尸,闻着叶小楼身上散发出来的浓烈的生人气息,大张着它那黑乎乎干扁扁的臭嘴,朝着叶小楼扑了过来。
因为刚刚变异的关系,声带枯竭,这些丧尸还不能真正的发出声音来,但这就像是超低频,只要用心,用你的意识,还是可以感受到的。
当然,即便听不到它的嘶吼也没什么关系,毕竟,它们那沉重的脚步,以及缓慢而笨拙的动作,绝对都可以让你很是轻易的感受到它的到来。
前提是,你的胆子不算小,你的心,还算镇定!
实际上,在丧尸刚刚变异的时候,还是很容易被击败的,大量的人类之所以会被它们击杀吃掉,大多时候都是源于,当时的人们已经慌了神,就像是一只只没了头的苍蝇,瞎窜乱撞,甚至是尿了裤子软了腿!
作为一个在末世里生生厮杀了长达十年之久重生客,叶小楼当然不至于这样。所以,他面对这个迎面而来的蠢货,也只是像之前所做的一样,抬手,出剑,回剑,顺便有特殊的手法再次带出一枚魂晶来。
平淡的就像是端起温度合适的水杯喝口茶,或者叼起烟来抽一口,还不是猛嘬的那种,轻轻的淡淡的,十年来无以数次的动作,熟练的已经近乎于本能!
剑光吞吐间,一头头的丧尸相继殒命,一枚枚的魂晶陆续入喉,出得店门不到十米的距离,他已经吃掉了十颗,剩下的,也就只好装进兜里留待明天了!
十步杀一尸,片刻不留行!从容、洒脱、飘逸而淡然,若不是他现在只是T恤牛仔运动鞋,而是长袍大袖步云履的话,怕不是任何一个人见到了,都会误以为是那电影里才能演的出的古代侠客吧。
然,人力终有穷,尽管是已经用了最简洁最省力的方式,顺着西子湖的湖边走了两三公里之后,叶小楼的右臂也已经有了些许的酸痛,而他伸在半空捉拿被回剑带出来的魂晶的左手,也因为一直一直抓捏的缘故变得有些鸡爪手的感觉了。
最关键的是,现在正直午时,到了饭点儿了,以他这种饭都没吃就跑出来玩耍的大男人而言,肚子早就咕咕叫的发出抗议声了。
他找到了湖边儿一间茶歇小店,专门在湖边供人在赏景之余品茶、冷饮、小吃暂歇的地方,关上门用桌子把门顶了,再将店里的丧尸们一剑剑清理过后,从刚刚断了电的冷柜里领出来一瓶尚自带着些许凉气的矿泉水,拧开盖子咕咚咕咚先自己灌了大半瓶,喘口气,歇会儿。
再自己切了几根火腿,用酱油香醋葱花调料什么的,拌了一碗店家的凉皮,感受着肠胃里渐渐饱起来的感觉,看着窗户外面一个个麻木的丧尸,以及那将惊叫与喧嚣隔绝与外的静谧感,恍如隔世,又非常的满足。
但,美好的晨光总是短暂的,在吃饱喝足歇够之后,末日求生的幸存客们,总是需要背起行囊带着希望重新出发。
他要去的地方就是离着西子湖并不算是太远的千年明刹灵隐寺,那个因嘻笑怒骂放浪不羁的济颠和尚而闻名于世的所在,那儿才是决定他此生是否能够快速崛起的真正机缘所在,而恰好的是,那儿离着西湖并不算太远,以他此时小小进化过一成的身体而言,跑去哪儿正常情况下也不会超过四十分钟。
西湖的后面有一条直达灵隐寺的幽静而美丽的林荫小道,双向单车道,但实际上在这条道开车的并不多,多是一些骑着自行车或者步行来往的人,靓丽的阳光穿过层叠的树荫,在静谧的道路上洒下斑驳的色彩。
若是没有丧尸,那么此时的叶小楼,像极了跑步健身的修仙客。
只是,这休闲客的手里提着一柄闪亮的长剑,而长剑的前方站了一条很奇怪的狗!
说它很奇怪,当然是因为它的体型,和平时代二十多年的经历,即便是在信息如此发达如此畅通的时代里,也没谁会说自己曾经见过体型如同藏獒一般大小的——吉娃娃!
是的,就是吉娃娃,但这个吉娃娃,很明显已经发生了变异,无论是体型,还是性情,一如丧尸,贪婪而嗜血!
上天造物总是无比的公平,人类会使用工具、会创造工具,人类拥有者远超于其它生灵许多倍的智慧,但人类的身体却远比大多数的生灵要孱弱得多。
而鸟兽鱼虫,虽然它们的智慧很弱,却各自有着独属于自己种类的高超的生存技能,或者潜于水底,或者展翅高空,或者灵活敏捷,或者力大无穷。
当然,生存更重要的还是智慧,因为智慧,在数万年的发展和进化中,人类从最早的跟他们平生一线,慢慢的爬到了它们的头顶,利用利诱或者血腥一步步占到了几乎所用生物链的顶端,变成了这个世界的主人。
但,此时此地,天地间骤然生变,绝大多数的人们远离了自己原本所熟悉的工具,不能再随心所欲的施展最利于人类的规则,再加上从出生开始就存在的温和的环境,一下子发现,面对所有的事务,都失去了掌控力!
而那些原本脑残的、被自己看作宠物抑或食物的鸟兽鱼虫,竟是在这天地巨变之中,一下子变得无比的强大。
就像眼前的这条狗,只要没有在这场还将持续下去直到深夜的血雾中死去,它的进化就会远远地超过现有的几乎所有的人类,直到三级、五级、七级之后才会渐渐的慢下来,当然,也不是慢,而是历经沧海的人类,到了那个阶段,将会重新利用自己的智慧,开创或者寻找出适合于自己进化的法则,以及适合于自己使用的强大武器,重新与它们比肩,进而再一次的超越。
但,现在紧紧只是第一天,即便是作为一个重生客,叶小楼也真的难以对付眼前这条变异了的吉娃娃,因为,它已经是一级进化生物,而叶小楼才刚刚开始!
十年的记忆可以带给他许多技巧,却不能让他瞬间变得强大!
所以,必须赌一把!
幸好,叶小楼虽然胆子算不上很肥,但真到了需要赌的时候,往往都还很敢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