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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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三日上巳节。
云县姑娘有放纸鸢去晦气的习俗,南秋月每年都会乘着这几日扎上一些纸鸢拿到集市上卖了换些零花钱。
今年纸鸢原本就多做了几只,南书燕问起,正好乐得做个顺水人情。
想着不用做晚食,她便在南家多说了阵闲话。从南老太太处回来,李泰来已经在家里了。
南秋月高兴的将馒头装到碗里,又很快的炒了盘嫩芽,端上桌,“泰来,这是从外祖母家拿来的馒头,乘热吃才好吃。”
李泰来不咸不淡的答应一声,并没有起身,仍旧拿了书继续在窗前看着。
他身材中等偏瘦,穿着一件青色的夏衣,在昏暗的暮色中,看不清脸上的情绪。
南秋月早已习惯了儿子的冷淡。
在她心中,儿子自小聪慧,又生得出众,唯一吃亏的就是家贫。若他出生在一个富贵人家,不知是如何的矜贵。莫说是一个太守的女儿,就算是公主也尚得。
每每想到这些,南秋月便心生愧疚,在儿子面前,也就越发小意。
她将馒头端到李泰来书桌上,轻声道:“泰来,听说明日方姑娘也要去放纸鸢。”
李泰来眼皮动了动,却并没有放下手中的书,只是拿起碗里的馒头,咬了一口,慢慢道:“你怎么知道?”
“今日燕娘跟我要纸鸢,说是听人提起过。”
李泰来慢慢吃着馒头,等了好一阵,久的南秋月都以为他真的沉浸在书里,转身要走时,他才翻过一页书,低声道:“明日我去给燕表妹和玉表妹送纸鸢。”
南秋月笑着“嗯”了一声,转身出去了。
李泰来却干脆将书放在桌子上,出起神来。
方太守方夫人和云县县令孙夫人是一母同胞的姐妹,年初,方夫人带着女儿方卉到云县探访县令夫人。刚到云县,方卉的才名和美名便在云县传了开来。
据说这位太守千金不仅容貌出众,而且琴技高超,琴声如同天籁。
李泰来一开始也只是嗤之以鼻,一个十五六岁的姑娘,容貌出众或可信,但琴技高超,又能高超到哪去?
传言就是以讹传讹罢了,这其中,又有多少能当真呢。
直到前几日,他因为夜里看书太晚起迟了些,便抄近路去县学。路过县令府后院时,听到琴声淙淙。那琴声初时大气疏朗,再听便有山高水阔之感,李泰来匆匆的脚步越来越慢,最后干脆停了下来,站在围墙外,听完了整支曲子。
只是一支曲子而已,李泰来却从中听出了这么些年来孤儿寡母的艰辛,贫困潦倒的心酸,怀才不遇的苦闷,投告无门的茫然......。
就在他心中百回千转之际,那琴声早已停止,稍顷,后门被打了开来。
他本能的躲在树后,门后一个绿衣女子提着裙子迈过门槛走了出来。
只是一眼,他便觉得天地都开阔了。
破天荒的,他回去后跟母亲提起,若要娶妻,定娶方卉。
-----------------
云县县城不大,城内一条十字形的街道上,店铺屈指可数。
南书燕低头走在青石板铺成的街道上,目不斜视安静的走入街道尽头一个很小的铺面里。
正是午后,店铺里一个瘦高个子穿长衫的男子趴在柜台上打盹。
南书燕也不叫醒他,只是在店里转了一圈,用手指着一方松烟墨道:“有康叔,我要一方烟墨。”
男子睡得很沉,南书燕脚步很轻,方才并没察觉有人到了店里,这会冷不防听到声音就在头顶响起,他直接惊的一个趔趄,差点从椅子上栽下去。
等他看清面前的人,方摇了摇头坐稳身子,道:“燕娘,你知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的。”
南书燕没接他的话,又指着那块松烟墨说了一遍,“有康叔,我要那块最小的烟墨。”
徐有康站起身,弯腰从柜台里取出那块最小的松烟墨递给她,问,“听说泰来要入场了,这块墨他用的话小了些,我这里还有更合适的,价格也不贵。”
南书燕脸色微微一变,整个人都冰冷下来,“这是我买的墨,为何要给他用。”
徐有康一愣。
云县读书人不多,到他这里买墨的人也就那么些,一来二去,哪家是什么情况徐有康便摸了个清楚。
李泰来是南老太太的外孙,南老太太有时候便会让两个孙女买墨给他送去。以往她们来也都是笑眯眯高高兴兴,怎么今日就像跟李泰来有仇似的,说都说不得。
南书燕从柜台上拿了墨放进衣袖,又从荷包里拿了几文钱放在柜台上,走到店铺门口,脚步顿了顿,又转身郑重冲徐有康道:“有康叔,这墨是我自己用的,今后你莫要再开这样的玩笑。”
徐有康看着她转身出门纤瘦的背影,摸头不着脑。
这姑娘今日怕是吃错药了,他也没说什么呀,怎么还真生气了。
买了墨回来,南书燕径直回了屋。
南老太太和南玉儿都有午眠的习惯,此时院子里十分静谧。
南书燕关了房门,从桌上拿了一个小碗,倒了一些清水便开始研墨。
那墨只是最普通的烟墨,研磨起来不仅不顺滑,反而有几分涩意。
她望着那碗由淡变浓的墨汁,眼神越来越冷冽。
李泰来自认写的一手好字,平日最爱的,便是各种好墨。但因为家贫,再喜欢也只是喜欢,哪里能够真的去买。
她能感觉到他满不在乎伪装下那强力压住的欲望。
为了讨他欢心,她便瞒着他去浆洗房做些浆洗的活计,省下钱给他买了一方好墨。李泰来拿到墨也是欢喜不已,那几日,对她确实也是好了些。
就在她暗自欢喜时,有一天,李泰来突然一脸怒容的回到家里,将用剩下的半截墨摔到地上,说是她居然去做浆洗娘子,自己的体面都被他丢光了。也就是那次,他第一次狠狠打了她。
然后,挨打便成了家常便饭。
他在人前受了冷落,学业没有长进、情绪低落等诸多的不如意,都成了她挨打的理由。
后来有了宁儿,她本以为看在孩子的份上,李泰来会收敛一些。哪里知道,他越来越变本加厉。不仅打她,还打宁儿。
宁儿那么可爱,凭什么要遭到这样的对待。
南书燕一脸愤恨。
他就是苟活在黑暗里一个可怜而卑鄙的懦夫,没有勇气走出黑暗,只敢把拳头砸向更加弱小的妻儿,活该他就该永生永世生活在黑暗中,发霉腐烂。
南书燕左手揽袖,右手提笔,在碗中蘸满墨汁,落笔在纸上狂书。
嫁给他那几年最大的收获,便是为了讨他欢心学会了写字,如今模仿起他的字,简直驾轻就熟。
南书燕抿了抿唇。
李泰来,你不是最害怕被别人轻视,最害怕被人看不起吗?你不是一直想要出人头地,金榜题名吗?
我就让你今生今世永远不能如愿,永世只能挣扎在底层,不得翻身!
三月三日上巳节。
云县姑娘有放纸鸢去晦气的习俗,南秋月每年都会乘着这几日扎上一些纸鸢拿到集市上卖了换些零花钱。
今年纸鸢原本就多做了几只,南书燕问起,正好乐得做个顺水人情。
想着不用做晚食,她便在南家多说了阵闲话。从南老太太处回来,李泰来已经在家里了。
南秋月高兴的将馒头装到碗里,又很快的炒了盘嫩芽,端上桌,“泰来,这是从外祖母家拿来的馒头,乘热吃才好吃。”
李泰来不咸不淡的答应一声,并没有起身,仍旧拿了书继续在窗前看着。
他身材中等偏瘦,穿着一件青色的夏衣,在昏暗的暮色中,看不清脸上的情绪。
南秋月早已习惯了儿子的冷淡。
在她心中,儿子自小聪慧,又生得出众,唯一吃亏的就是家贫。若他出生在一个富贵人家,不知是如何的矜贵。莫说是一个太守的女儿,就算是公主也尚得。
每每想到这些,南秋月便心生愧疚,在儿子面前,也就越发小意。
她将馒头端到李泰来书桌上,轻声道:“泰来,听说明日方姑娘也要去放纸鸢。”
李泰来眼皮动了动,却并没有放下手中的书,只是拿起碗里的馒头,咬了一口,慢慢道:“你怎么知道?”
“今日燕娘跟我要纸鸢,说是听人提起过。”
李泰来慢慢吃着馒头,等了好一阵,久的南秋月都以为他真的沉浸在书里,转身要走时,他才翻过一页书,低声道:“明日我去给燕表妹和玉表妹送纸鸢。”
南秋月笑着“嗯”了一声,转身出去了。
李泰来却干脆将书放在桌子上,出起神来。
方太守方夫人和云县县令孙夫人是一母同胞的姐妹,年初,方夫人带着女儿方卉到云县探访县令夫人。刚到云县,方卉的才名和美名便在云县传了开来。
据说这位太守千金不仅容貌出众,而且琴技高超,琴声如同天籁。
李泰来一开始也只是嗤之以鼻,一个十五六岁的姑娘,容貌出众或可信,但琴技高超,又能高超到哪去?
传言就是以讹传讹罢了,这其中,又有多少能当真呢。
直到前几日,他因为夜里看书太晚起迟了些,便抄近路去县学。路过县令府后院时,听到琴声淙淙。那琴声初时大气疏朗,再听便有山高水阔之感,李泰来匆匆的脚步越来越慢,最后干脆停了下来,站在围墙外,听完了整支曲子。
只是一支曲子而已,李泰来却从中听出了这么些年来孤儿寡母的艰辛,贫困潦倒的心酸,怀才不遇的苦闷,投告无门的茫然......。
就在他心中百回千转之际,那琴声早已停止,稍顷,后门被打了开来。
他本能的躲在树后,门后一个绿衣女子提着裙子迈过门槛走了出来。
只是一眼,他便觉得天地都开阔了。
破天荒的,他回去后跟母亲提起,若要娶妻,定娶方卉。
-----------------
云县县城不大,城内一条十字形的街道上,店铺屈指可数。
南书燕低头走在青石板铺成的街道上,目不斜视安静的走入街道尽头一个很小的铺面里。
正是午后,店铺里一个瘦高个子穿长衫的男子趴在柜台上打盹。
南书燕也不叫醒他,只是在店里转了一圈,用手指着一方松烟墨道:“有康叔,我要一方烟墨。”
男子睡得很沉,南书燕脚步很轻,方才并没察觉有人到了店里,这会冷不防听到声音就在头顶响起,他直接惊的一个趔趄,差点从椅子上栽下去。
等他看清面前的人,方摇了摇头坐稳身子,道:“燕娘,你知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的。”
南书燕没接他的话,又指着那块松烟墨说了一遍,“有康叔,我要那块最小的烟墨。”
徐有康站起身,弯腰从柜台里取出那块最小的松烟墨递给她,问,“听说泰来要入场了,这块墨他用的话小了些,我这里还有更合适的,价格也不贵。”
南书燕脸色微微一变,整个人都冰冷下来,“这是我买的墨,为何要给他用。”
徐有康一愣。
云县读书人不多,到他这里买墨的人也就那么些,一来二去,哪家是什么情况徐有康便摸了个清楚。
李泰来是南老太太的外孙,南老太太有时候便会让两个孙女买墨给他送去。以往她们来也都是笑眯眯高高兴兴,怎么今日就像跟李泰来有仇似的,说都说不得。
南书燕从柜台上拿了墨放进衣袖,又从荷包里拿了几文钱放在柜台上,走到店铺门口,脚步顿了顿,又转身郑重冲徐有康道:“有康叔,这墨是我自己用的,今后你莫要再开这样的玩笑。”
徐有康看着她转身出门纤瘦的背影,摸头不着脑。
这姑娘今日怕是吃错药了,他也没说什么呀,怎么还真生气了。
买了墨回来,南书燕径直回了屋。
南老太太和南玉儿都有午眠的习惯,此时院子里十分静谧。
南书燕关了房门,从桌上拿了一个小碗,倒了一些清水便开始研墨。
那墨只是最普通的烟墨,研磨起来不仅不顺滑,反而有几分涩意。
她望着那碗由淡变浓的墨汁,眼神越来越冷冽。
李泰来自认写的一手好字,平日最爱的,便是各种好墨。但因为家贫,再喜欢也只是喜欢,哪里能够真的去买。
她能感觉到他满不在乎伪装下那强力压住的欲望。
为了讨他欢心,她便瞒着他去浆洗房做些浆洗的活计,省下钱给他买了一方好墨。李泰来拿到墨也是欢喜不已,那几日,对她确实也是好了些。
就在她暗自欢喜时,有一天,李泰来突然一脸怒容的回到家里,将用剩下的半截墨摔到地上,说是她居然去做浆洗娘子,自己的体面都被他丢光了。也就是那次,他第一次狠狠打了她。
然后,挨打便成了家常便饭。
他在人前受了冷落,学业没有长进、情绪低落等诸多的不如意,都成了她挨打的理由。
后来有了宁儿,她本以为看在孩子的份上,李泰来会收敛一些。哪里知道,他越来越变本加厉。不仅打她,还打宁儿。
宁儿那么可爱,凭什么要遭到这样的对待。
南书燕一脸愤恨。
他就是苟活在黑暗里一个可怜而卑鄙的懦夫,没有勇气走出黑暗,只敢把拳头砸向更加弱小的妻儿,活该他就该永生永世生活在黑暗中,发霉腐烂。
南书燕左手揽袖,右手提笔,在碗中蘸满墨汁,落笔在纸上狂书。
嫁给他那几年最大的收获,便是为了讨他欢心学会了写字,如今模仿起他的字,简直驾轻就熟。
南书燕抿了抿唇。
李泰来,你不是最害怕被别人轻视,最害怕被人看不起吗?你不是一直想要出人头地,金榜题名吗?
我就让你今生今世永远不能如愿,永世只能挣扎在底层,不得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