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四章 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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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早
辰风、宁家姐妹一行三人急匆匆赶到石头城北门,刚出城门,离远便看见宋氏兄妹在等候着了。
见面后,一番简单的寒暄,众人便急急上路了。
从石头城前往血月岭,路程极为漫长,即便一切顺利,也要走大半个月,而且,途径不少凶名赫赫的险地和峻岭,危险程度不言而喻。
辰风长年在大荒活动,不过,都只限于大荒的地缘地带,如此深入大荒,还是头一次,自然毫无经验可言。宋小贝虽然生活在石头城,却一直在拍卖会工作,对大荒同样陌生,至于宋大宝和宁诗诗,更是可以忽略不计。于是,在众人之中,只有宁雪具备较丰富的大荒活动经验,此行的路线和规划自然由宁雪全权负责。
五日后,众人行走在一片郁郁葱葱的山野里,此时黄昏将近,夕阳把整片山野染成了金红色,风景分外妖娆。
“辰大哥,翻过前面的小山,有一个驿站,名为‘清风驿站’,我们今晚便在那里休整一晚吧。”宋小贝指着面前那座小山,略带激动的说道。
“小贝,我记得你说过,你很少来大荒,不过我感觉,你好像对大荒的情况很熟悉呢。”辰风呵呵一笑,眼中却是不可察觉的闪过一抹异光。
“辰老大,你就有所不知了,我家小贝有一个习惯,只要有关大荒的资料,杂记也好,地图也罢,她都会统统背下来,日积月累,毫不夸张的说,在小贝的脑海里,也藏着个大荒。”宋大宝很是得意的说道。
“原来如此,小贝,了不起!”辰风竖起大拇指,哈哈笑道。
“小贝妹子做事,向来谨慎周全,而且效率极高,将来必能成就一番事业。”宁雪微微点了点头,含笑说道。
“宁姐姐过奖了。”
就这样,众人有说有笑,不知不觉便进入了一个小杂市。
杂市内十分热闹,大街上
挤满了人,喧嚣又混乱,而且,不难看出,街道两旁有不少小店铺和客栈,都是新修建的。这里是前往血月岭的一个重要驿站,精明的生意人自然不会错过这个发财的机会。
走在大街上,看着人来人往的热闹景象,辰风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彷如梦中,谁能想到呢,在一望无际的原始大荒里,居然藏着这样一处喧嚣之地。
众人当中,最兴奋的人莫过于凌诗诗了,这丫头是第一次进入大荒,对她来说,眼睛看到的每一处风景,鼻子嗅到每一种香气,耳朵听到每一个声音,都是新鲜的。说来也怪,这丫头明明是一介凡人,而且身板子又瘦又弱,但连续赶了几天的山路,却依旧活泼的如一只花蝴蝶,在热闹的大街上穿来穿去。
人多了,住的地方自然就少。找了好久,辰风终于在一间破旧的小客栈里找到了仅剩的两个房间。于是,便很好分了,辰风和大宝一间,其余三名女生一间。
小客栈名为如意客栈,是一间历经沧桑的老店,有点残破,而且十分简陋。客栈的房间很小,几乎没有家具,整个房间,有且只有一张木制的大床,床上空空如也,没有被子,没有枕头,甚至连席子都没有,唯一能够拿出手的优点,就是免费提供开水。
这样的房间,收费还很贵,住一晚得一百两白银。
落脚的地方找到了,接下来的大事,自然是填饱肚子。如意客栈并不提供饭菜,晚饭便只能到外面解决。宁雪好静,本想留在房间里休息,但经不起宁诗诗的央求,便答应一同外出了。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这一路以来,宁雪都易容了,把自己打扮成一个皮肤黝黑的丑姑娘,衣着也进行了精心设计,邋遢,毫无美感可言。
出门的时候,夜幕已经降临,杂市却更加热闹了,街道上人来人往,各种小摊摆了一地,叫卖声,吵架声,大笑声混成一片。
好不容易,辰风才找到一个相对安静的小面摊,点完菜后,小二便送来了几碟
开胃小菜,众人边吃边聊了起来。
“前往血月岭的道路可不止这一条,而这样的小杂市每条道路上都有不少,也就是说,对血月岭感兴趣的武者,比我们想象中要多得多呢。”宋小贝望着华灯下的杂市,饶有深意的说道。
辰风摸着下巴沉吟了片刻,淡淡道:“这件事有些诡异,是不是传得太快了,给我的感觉,仿佛有人在推波助澜。”
宋小贝看了辰风一眼,微微点头,“事实上,我也有这种担忧,数日前,此事连一点风声都没有,短短几天时间,便传得街知巷闻,如果说背后没有推手,显然不符合现实。”
“赶往血月岭的人当中,居然有不少炼窍境武者,我怀疑,我们收集到的情报有些失准,除了洗髓天葵和冷月霜莲之外,在血月岭肯定有能够吸引炼窍境武者的东西……”宁雪低声说道。
“小贝!”
却在这个时候,街上传来一个响亮的叫声,众人便纷纷循声望去,只见一名身材挺拔的英俊男子正迎面走来。
见着来人,宋小贝立刻站起身,快步迎上去,惊喜道:“袁大哥,怎会是你!真的太巧了!”
英俊男子随意的扫了辰风几人一眼,目光又回到宋小贝身上,哈哈笑道:“谁说不是的,看样子,你们是要去血月岭?”
宋小贝嘻嘻一笑,俏皮道:“来这里的人,十有八九都是去血月岭的,袁大哥,你呢?”
英俊男子点了点头,笑道:“我受人所托,要送一批物质去血月岭。”
“那太好了,这样的话,我们便可以同行了。”宋小贝激动的拍了拍手,忙不迭将英俊男子引到小桌旁,“来,袁大哥,我给介绍几个朋友……”
一番介绍后,大家算是认识了。
原来,这名男子姓袁,单名一个奇,这个袁奇的身份可不得了,竟是武盟青云堂的堂主!
次日清早
辰风、宁家姐妹一行三人急匆匆赶到石头城北门,刚出城门,离远便看见宋氏兄妹在等候着了。
见面后,一番简单的寒暄,众人便急急上路了。
从石头城前往血月岭,路程极为漫长,即便一切顺利,也要走大半个月,而且,途径不少凶名赫赫的险地和峻岭,危险程度不言而喻。
辰风长年在大荒活动,不过,都只限于大荒的地缘地带,如此深入大荒,还是头一次,自然毫无经验可言。宋小贝虽然生活在石头城,却一直在拍卖会工作,对大荒同样陌生,至于宋大宝和宁诗诗,更是可以忽略不计。于是,在众人之中,只有宁雪具备较丰富的大荒活动经验,此行的路线和规划自然由宁雪全权负责。
五日后,众人行走在一片郁郁葱葱的山野里,此时黄昏将近,夕阳把整片山野染成了金红色,风景分外妖娆。
“辰大哥,翻过前面的小山,有一个驿站,名为‘清风驿站’,我们今晚便在那里休整一晚吧。”宋小贝指着面前那座小山,略带激动的说道。
“小贝,我记得你说过,你很少来大荒,不过我感觉,你好像对大荒的情况很熟悉呢。”辰风呵呵一笑,眼中却是不可察觉的闪过一抹异光。
“辰老大,你就有所不知了,我家小贝有一个习惯,只要有关大荒的资料,杂记也好,地图也罢,她都会统统背下来,日积月累,毫不夸张的说,在小贝的脑海里,也藏着个大荒。”宋大宝很是得意的说道。
“原来如此,小贝,了不起!”辰风竖起大拇指,哈哈笑道。
“小贝妹子做事,向来谨慎周全,而且效率极高,将来必能成就一番事业。”宁雪微微点了点头,含笑说道。
“宁姐姐过奖了。”
就这样,众人有说有笑,不知不觉便进入了一个小杂市。
杂市内十分热闹,大街上
挤满了人,喧嚣又混乱,而且,不难看出,街道两旁有不少小店铺和客栈,都是新修建的。这里是前往血月岭的一个重要驿站,精明的生意人自然不会错过这个发财的机会。
走在大街上,看着人来人往的热闹景象,辰风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彷如梦中,谁能想到呢,在一望无际的原始大荒里,居然藏着这样一处喧嚣之地。
众人当中,最兴奋的人莫过于凌诗诗了,这丫头是第一次进入大荒,对她来说,眼睛看到的每一处风景,鼻子嗅到每一种香气,耳朵听到每一个声音,都是新鲜的。说来也怪,这丫头明明是一介凡人,而且身板子又瘦又弱,但连续赶了几天的山路,却依旧活泼的如一只花蝴蝶,在热闹的大街上穿来穿去。
人多了,住的地方自然就少。找了好久,辰风终于在一间破旧的小客栈里找到了仅剩的两个房间。于是,便很好分了,辰风和大宝一间,其余三名女生一间。
小客栈名为如意客栈,是一间历经沧桑的老店,有点残破,而且十分简陋。客栈的房间很小,几乎没有家具,整个房间,有且只有一张木制的大床,床上空空如也,没有被子,没有枕头,甚至连席子都没有,唯一能够拿出手的优点,就是免费提供开水。
这样的房间,收费还很贵,住一晚得一百两白银。
落脚的地方找到了,接下来的大事,自然是填饱肚子。如意客栈并不提供饭菜,晚饭便只能到外面解决。宁雪好静,本想留在房间里休息,但经不起宁诗诗的央求,便答应一同外出了。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这一路以来,宁雪都易容了,把自己打扮成一个皮肤黝黑的丑姑娘,衣着也进行了精心设计,邋遢,毫无美感可言。
出门的时候,夜幕已经降临,杂市却更加热闹了,街道上人来人往,各种小摊摆了一地,叫卖声,吵架声,大笑声混成一片。
好不容易,辰风才找到一个相对安静的小面摊,点完菜后,小二便送来了几碟
开胃小菜,众人边吃边聊了起来。
“前往血月岭的道路可不止这一条,而这样的小杂市每条道路上都有不少,也就是说,对血月岭感兴趣的武者,比我们想象中要多得多呢。”宋小贝望着华灯下的杂市,饶有深意的说道。
辰风摸着下巴沉吟了片刻,淡淡道:“这件事有些诡异,是不是传得太快了,给我的感觉,仿佛有人在推波助澜。”
宋小贝看了辰风一眼,微微点头,“事实上,我也有这种担忧,数日前,此事连一点风声都没有,短短几天时间,便传得街知巷闻,如果说背后没有推手,显然不符合现实。”
“赶往血月岭的人当中,居然有不少炼窍境武者,我怀疑,我们收集到的情报有些失准,除了洗髓天葵和冷月霜莲之外,在血月岭肯定有能够吸引炼窍境武者的东西……”宁雪低声说道。
“小贝!”
却在这个时候,街上传来一个响亮的叫声,众人便纷纷循声望去,只见一名身材挺拔的英俊男子正迎面走来。
见着来人,宋小贝立刻站起身,快步迎上去,惊喜道:“袁大哥,怎会是你!真的太巧了!”
英俊男子随意的扫了辰风几人一眼,目光又回到宋小贝身上,哈哈笑道:“谁说不是的,看样子,你们是要去血月岭?”
宋小贝嘻嘻一笑,俏皮道:“来这里的人,十有八九都是去血月岭的,袁大哥,你呢?”
英俊男子点了点头,笑道:“我受人所托,要送一批物质去血月岭。”
“那太好了,这样的话,我们便可以同行了。”宋小贝激动的拍了拍手,忙不迭将英俊男子引到小桌旁,“来,袁大哥,我给介绍几个朋友……”
一番介绍后,大家算是认识了。
原来,这名男子姓袁,单名一个奇,这个袁奇的身份可不得了,竟是武盟青云堂的堂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