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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三章 血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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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美女言欢,真是一件很容易忘记时间的事,尤其是与一名聪明的美女言欢,便更加的快乐不知时日过了。

    当辰风走出血炼阁的时候,夜幕早已降临。

    蓝墨色的天空中,挂着一盘将近圆满的银月,忽的一阵闲风过后,飘来了几片薄薄的云彩,于是,月色便朦胧起来。

    在天际的尽头,依稀点缀着几颗可怜的星辰,若隐若现的,恰似了某人的思念。

    大街上依旧热闹非常,人来人往,阑珊的灯光将石头城装点得分外妖娆。

    辰风边走边把玩着手中的玉佩,直到现在,他依旧一些恍惚,真是难以置信啊,自己居然与血炼阁的掌柜成了朋友,而且,这位朋友还是一位绝色人儿。

    “石头城,真是一个处处有奇迹的地方啊!”

    ……………………

    血炼阁二楼。

    柳芊墨临窗而立,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眺望着熙熙攘攘的大街,确切的说,是望着正在大街上不紧不慢走着的那个男人,辰风。

    “好你个柳芊墨!我让你去教训一下那个家伙,你倒好,跟他聊得这么开心,而且,居然把高级会员的玉佩都送出去了,你是成心气我呢?还是成心气我呢!”旗袍女子站在柳芊墨身旁,气鼓鼓的兴师问罪。

    柳芊墨转过身,亲昵的搂着旗袍女子的玉臂,撒娇的说道“我的好表姐,这一次,我想你是错怪辰大哥了。”

    “哟,还辰大哥呢!叫的好亲热啊……哼,有没有错怪他,我们暂且不说,你跟一个陌生男子如此的卿卿我我,你就不怕唐骏知道后会生气?”

    说罢,旗袍女子冷笑一声,接着道“知道该怎么做了吧,我要封口费!”

    柳芊墨噘了噘嘴,满是不以为然的表情“我跟唐骏只是普通朋友而已,他有什么资格生气?”

    旗袍女子瞟了柳芊墨一眼,似笑非笑的说道“普通朋友?人家为了你,可是连命都不要了。”

    柳芊墨抬起臻首,很认真的看着旗袍女子,问道“表姐,假如辰大哥奋不顾身的救了你一命,你会喜欢他吗?”

    “当然不会,但我会给他用不完的钱,因为我的命是无价的。”

    旗袍女子答了一句后,这才反应过来,柳芊墨分明是另有所指。

    她立刻一跺脚,没好气的说道“那家伙怎能跟唐骏比。唐骏是天之骄子,家境好,人也勤奋,将来成就必定无可限量。他呢,一个愣头青,能不能在石头城生存下去都成问题呢。”

    “辰大哥很聪明的,别的地方我不敢说,但在石头城,他绝对饿不着。”

    说罢,柳芊墨忽的皱了皱眉,因为这时,辰风的背影刚好从她的视线内消失了。

    旗袍女子愣了愣,立刻又不屑的笑道“那家伙呆头呆脑的,什么都不懂,跟一个乡巴佬似的,我倒看不出他哪里聪明了!”

    “不聪明么?我跟他聊了那么久,居然一句话都套不着。不瞒你说,到现在为止,除了一个真假难辨的名字以外,我对他几乎一无所知。哼

    ,真是个可恨的大骗子呢!”柳芊墨嘟了嘟小嘴,模样似嗔还怒,可爱极了。

    “柳芊墨,你该不会真的动了凡心吧?我告诉你,本姑娘可是收了唐骏的好处,专门负责盯着你的!”

    旗袍女子上上下下的打量着柳芊墨,越看越不对路,打心眼怀疑自己这个眼光高于天的表妹,该不会真喜欢上那个穷小子了吧!

    “哼,你这枚间谍,倒是做得够光明磊落的!”柳芊墨没好气的白了旗袍女子一眼。

    旗袍女子俏皮一笑,朝着柳芊墨挑眉弄眼“嘻嘻,如果你不想让唐骏知道太多,甚至想反过来了解唐骏的事情,你可以收买的,我愿意当双面间谍。”

    “唐骏找上你当间谍,恐怕是他一生中做得最愚蠢的事了。”柳芊墨摇了摇头,突然间有些同情起唐骏来了。

    她转过身,目光再次落到熙熙攘攘的大街上,望着满街的华灯,视线却渐渐朦胧起来。

    唐骏,这个男子真是挺不错的,论相貌论人品,都十分优秀,可是怎么办呢?就是没用那种感觉。她本来就不大的心房,早已被那个撑着荷叶为她遮风挡雨的呆子填得满满的,再也放不下别人了。

    “爱情的盲目的,他越傻,便越能证明他爱你!”毕竟是收了人家的钱,在恰当的时候,旗袍女子还是会很敬业的为雇主说上几句好说话。

    柳芊墨显然没有兴趣继续谈论这种事,她转过身,直截了当的换了个话题“表姐,你有没有注意到,辰大哥每次检查兽血的时候,都会先放在鼻子前嗅一嗅,而不是第一时间看精血的简介。”

    “我又没有瞎,当然注意到了,那神态还装的十分逼真呢,搞得好像自己真能从封口处嗅出什么似的。”旗袍女子哂笑一声,撇了撇嘴,满满的嫌弃表情。

    柳芊墨瞪着大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旗袍女子,眸中精光闪动“你说,他会不会真的能够嗅到些什么呢?”

    旗袍女子顿时被柳芊墨逗乐了,边笑边说道“怎么可能?瓶口是被天山产的千年石蜡封住的,不要说是人,就是狗鼻子也嗅不到瓶里的气味的。”

    “谁知道呢,石头城有秘密的人多得去了。”

    柳芊墨显然不同意旗袍女子的说法,她越想越觉得自己的推测是正确的,甚至激动得双手一拍“我有八成把握,辰大哥的鼻子比常人灵敏很多倍!”

    “等等!”

    旗袍服女子原本还想奚落柳芊墨几句的,突然间,脑海里却闪过了一个可怕的念头,让她神色大变。

    她瞪大眼望着柳芊墨,不可置信的说道“我早该想到了,你是打算带他去那个地方!”

    ……………………………

    接下来的日子里,辰风几乎足不出户,埋头读书。

    两日时间一晃即过,今晚,便是月圆之夜了。

    辰风将最后一味药物——葛兰根的汁液倒入一缸淡蓝色的液体中,轻轻搅拌后,这缸液体已然变成了湛蓝色,如同深渊一般的湛蓝色。

    液体的表面上,竟有丝丝白雾腾起,赫然是刺骨的

    寒气!不一会,赤铜打造的浴缸外面,便铺上了一层薄薄的白霜。

    这是根据林若雨留下的药方配制成的药液,专门用来克制血祭过程中,他体内产生的奇热。

    药方上的药材,大部分都是极寒之物,即便在大荒边上的小集市里,也很难找全的。但在石头城,情况就完全不同了,随便找上一家规模较大的药铺,就能完全满足需要,而且价格还相差无几。

    经过慎重的考虑,辰风决定相信血炼阁提炼的精血,选择在家里进行血祭。

    为了确保不出意外,在一个时辰前,辰风打开了一瓶精血,浅尝了一下。

    (柳芊墨特意提醒过他,当封口解开后,在两个时辰之内,精血的质量是不会受影响的。)

    经过提纯后,血液的浓稠度大幅提升,如蜂蜜一般,呈浆状。浓缩后的精血,血腥味并没有多少变化,反而多了一些道不明说不清的香气。

    辰风只是挑了一小滴尝了尝,精血入口即化,口感比新鲜兽血要好很多。当精血入口的瞬间,圣血种子明显跳动了一下,仿佛在表达对精血的渴望之意。

    辰风从精血中尝出了几种不知名药材的味道,这些药材有什么作用?他就不得而知了,可能与精血的保存有关,也可能是帮助精血提升品质的,又或者两者都有吧。

    随着夜幕渐渐降临,辰风的心情也开始忐忑起来。

    有一些害怕,但更多的是期待,期待这瓶用四十万银子买来的剑牙虎精血,能给他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

    今晚是月圆之夜,天空却被一重厚厚的乌云遮盖。

    月光?或者有,但石头城的人注定看不到了,取而代之的,却是轰鸣的雷声,以及银蛇一般的闪。原来,大雨将至。

    “噗通!”

    在寂静的房间里,这种强烈的心跳声,便显得分外清晰,仿佛有一个血淋淋的心脏,就摆在面前,它的每一次跳动,不仅听得仔细,更能一目了然。

    辰风深深吸了一口气,眼中精光闪烁。等了那么久,终于要开始了!

    随着心跳的不断加速,血管里血液的流动速度也在迅速提升,身体开始发热,全身的毛孔打开,辰风好像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他的感官变得异常敏感。

    即便是多次经历了,但辰风还是未能习惯,始终对这种状态怀着一种难以言表的复杂情绪。

    渐渐地,他有一种迷失的幻觉,感觉此时的自己,已经不再完整,好像有什么东西在一同支配着自己的身体。

    宛如在他的体内,存在着两个灵魂!

    圣血种子,这是一个生命体吗?看来是这样了,不然,它又怎会对自己需要的东西产生出渴望的情绪呢?

    它既然有情绪,会不会也有智慧?

    这是辰风最担心的,甚至,他有一种十分可怕的想法:

    他感觉自己正在费尽心思的培养着一条阴险的毒蛇,或者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它就会反口一口,让他陷入万劫不复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