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成鸠游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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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微风。
落日的余辉编织成一张金色的罗网倾洒在这片崎岖不平的山地间。在数百米外的地平线上缓缓升起一些黑色的小点,那些黑点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清晰,最后显现出七、八名骑士的模样。
马上的骑士没有穿着盔甲,而是身着五花八门的衣服,看起来就像是风尘仆仆的旅者。他们的年纪大都在四十岁以下,最年轻的看起来也有二十五、六岁了。走在最前面的那名骑士看似是他们的首领,他骑着一匹十分普通的棕色骏马,长相十分特殊,倒不是说他长得难看,相反的他的容貌都比后面的那些骑士要清秀许多,只是他的嘴角和眼角都略微有些下挂,显示出几分凄苦之相,然而两道天生的剑眉却是斜飞入鬓,顾盼之际平添了些许飞扬神采。他的一双眼睛不大,却透露出一种洞察了世事的沧桑之色,令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大上好几岁,根本瞧不出他只有二十七、八岁的年纪。
刘艳似是在这一队骑士中搜索着某人的身影,可最后露出了失望神色。为首那青年男子遥遥望见刘艳,便伸手打了声招呼,而后率领着那队骑士扬鞭策马,烟尘滚滚而来。他们策马驰至刘艳身前十几步远的地方便一个个纵身跃下马背,为首那青年男子大步走到刘艳面前,上下一打量她,不由得笑道:“经年不见,刘姑娘怎么找了这么一具肉身?这丫头虽然标致,可比起你真正的容貌来可是差远了。”
刘艳淡然说道:“许久不见,林兄还是那么喜欢说笑。咦,只有你们这几位过来么?”
那青年男子笑道:“我们这几个人还不够么?还是说,该来的那个人没有来呢?”
刘艳面上一红,朝着那青年男子以及他身手众人抱拳一礼道:“多谢各位援手之情。”
身后众人忙抱拳还了一礼,齐声道:“好说,好说,刘姑娘客气了!”
那青年男子对刘艳介绍道:“这七位都是成鸠国武士行馆的高手,他们不仅剑术超群,而且都是忠肝义胆之士。他们当年都曾得到过狼牙王的帮助,这次听说他有难便一起过来了,看能否帮上点忙。”
成鸠七剑的老大是位体型如黑铁塔一般的中年虬髯大汉,他大嘴一张,发出振聋发聩的声音道:“林兄弟抬爱了。咱们兄弟七人的命都是狼牙王救的,这一次就算是粉身碎骨也要保他周全。我们还联络发动了武士行馆内的其他五十多位游侠剑客,顶多一日之后便能达到狼牙城。”
易风扫了一眼这七人的属性面板,发现他们虽然都不是异能高手,可所从事的职业都是自己没有听到过的,例如那黑铁塔一般的虬髯老大的职业是“虎贲卫士”,而另一名剑客的职业则是“重装徒卒”,这七个人的职业都不相同,根本不是铜器时代所拥有的,而且这成鸠国究竟在哪里他听都没听说过,不过这都无关于他对这些剑客的钦佩,因为这个年头能够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的人已经不多了。铜器时代攻击力数值最高的步兵恐怕就是校刀手了,而眼前这七名的战斗属性数值都远在校刀手之上,若能够将五十多位这一级数的游侠剑客组织起来,应当是一支战力极强的突击部队了!他朝那七名剑客抱拳一鞠道:“在下易风,替狼牙王谢过诸位的援手之情!”那七剑连忙还了一礼。那青年男子讶然道:“这位小兄弟就是狼牙王在信中提及的仙军统领易风吧,今日一见,果然神采飞扬,英雄少年啊!”
“虚伪!”刘艳似是对这些客套极不耐烦,当下冷冷插道:“你们这些自命侠义的大男人也真是的,一见面就唠叨个没完,简直比女人还啰嗦。”
那青年男子哈哈大笑道:“我知道刘姑娘为啥这么气恼了,原本应该是他来一出英雄救美的好戏,不成想男主角没有来,倒让我们这些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给抢了风头,该死,真是该死。哈哈!”那七剑似是知道青年男子所指为何,又一见刘艳气得直跺脚,登时哄堂大笑起来。
那青年男子名叫林清风,易风见他笑得前俯后仰乐不可支,便忍不住笑问道:“林大哥,这英雄救美到底是什么意思?你口中的那个他是谁啊?”
林清风还没来得及答话,就见刘艳横起一双娇媚的眼神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道:“你要是敢说出来,小心老娘的毒爪!”
这话都到这份上了,易风顿时心中恍然。林清风对着易风苦笑一声道:“我说的那个他来头可大喽,不过既然刘姑娘不让说的话我也就不多嘴了。”
易风瞧见林清风背上的那只琵琶,便知道方才那阵威力无比的琵琶声是他的杰作,当下由衷赞道:“林大哥你真厉害,区区一阵琵琶声就将那么多人打得落花流水,连那使古琴的异能高手在你面前都不堪一击。”
林清风虽然开着玩笑,可心中十分清楚眼下的情形对己方十分不利。那方文水虽然被击退,可对方只不过是来了一名异能高手,若是七大异能高手齐聚的话,就凭自己手头上的这些人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于是他面色凝重道:“方才那个修圣士的修为为尚且在我之上,只不过他手里那架古琴不如我背上的‘碧玉琵琶’,所以我才侥幸赢了半招。没想到那方文水竟然有这等本事邀来如此级数的高手,而且有七个之多,看来这回真是十分棘手了。”
易风道:“所以狼牙王请我转告各位,一旦在持国草庐汇合之后便一同前往狼牙城。眼下方文水的主力大军已经将王宫内城团团包围,恐怕很快就会动手了。”
林清风道:“兵贵神速,我们要赶在方文水动手之前王宫接应狼牙王。”
刘艳却道:“你们先走,我随后跟来。”
林清风微笑道:“你还是跟我们一起走吧,寒雨正在办要紧的事,他会和武士行馆的其他兄弟们一起前来。”
刘艳闻言面上露出一丝失望神情,随即狠狠瞪了他一眼道:“这碧玉琵琶是他心爱之物,素来与他形影不离,如今怎么落在你手里了?”
林清风哈哈大笑道:“这碧玉琵琶乃是上古神器,和易兄弟的日精轮一样都是天地间的灵物,早就认寒雨为主人了。他不过是借我一用罢了,此番狼牙国之行功成身退之后,我自然会将这宝物双手奉还给他。”
易风见他能说出“日精轮”的名号,当下大为惊讶道:“林大哥你知道日精轮的事情?”
林清风点头道:“林某走南闯北多年,知道一些民间的奇人异事。这日精轮是当年大陆光复之役时一位英雄人物的兵器。不过当他隐居之后这日精轮也跟着他在人间销声匿迹了,没想到今日竟辗转落入了易兄弟手里。这日精轮是难得一见的上古神器,就连我背上的碧玉琵琶都不如它,希望易兄弟你能好好把握,让日精轮重新绽放昔日的正义光辉。”
易风郑重点头道:“谨记林大哥的教诲。”他私底下悄悄一扯林清风的衣襟,小声问道:“那个叫‘寒雨’的是个男人吧,该不会是刘姑娘的心上人吧?”林清风笑而不语。刘艳耳朵很灵,听到他们这一句窃窃私语后猛的回头一瞪,吓得他立时噤若寒蝉,转头问道:“对了,那持国草庐在什么地方?不会是在那座大山上吧?”
林清风说道:“就是在那座山上。那里是狼牙王暗中布置的驿站,知道的人极为有限。我记得那里面养着几匹马。易兄弟、刘姑娘,两位请先在这里稍等一会儿,我们上去牵两匹马下来。”说完便和剑客老大一同策马沿着环山道奔了上去,一盏茶的功夫之后便牵着两匹骏马飞驰下山。此时易风早已累得双腿发麻,能有匹马儿坐坐当然是再好不过了,当下也不客气,选了匹黑体白纹的战马就跨了上去。
从持国草庐回狼牙城必须要经过那条祝融河,不过两者之间有两条官道可选。走东边那条小道要绕远路,比西边那条远了约莫三分之二的距离。方文水等人撤退时走的是西边那条。为了避免被方文水的人撞上,众人只好选了东边那条,虽然会浪费不少时间,可总好过被方文水的大队人马半路截杀。
一路上众人无语,只是拼命扬鞭疾驰,在离祝融河畔十多公里的密林里停了下来。三名看起来十分精干利落的剑客在那剑客老大的指示下分作三个方向策马跃出,过了一段时间后又旋风般驰了回来,分别汇报说前方没有发现敌情,不过在一处岸边发现了大量的马蹄印,人数在百骑之上,肯定是方文水的那支重骑兵百人队了。
那剑客老大道:“不用多想,方文水肯定带着人马渡过了河对岸。”
林清风微一沉吟,问那三名剑客道:“敢问三位,岸边可发现有大量船只停泊?”
三名剑客起先摇头,随后一名手持吴钩和青铜圆盾的剑客说道:“我们一路沿着河对岸搜索了一边,只发现一艘顶多可容纳三、四名骑兵的小船以及一名老船夫。”
林清风道:“方文水有百来骑,若是只用这样一艘小船渡河岂不麻烦死?难道其他船只都已经渡过对岸了?”
易风插道:“我上午从对岸过来时,便只发现岸边只停泊了一艘小船。”
林清风道:“这里是狼牙国南疆有名的渡口,最多时聚集了五十多条大小船只,眼下怎可能只剩一艘?”
易风道:“也许方文水为了封锁狼牙国的南疆,已经将这些船只都藏匿了起来。也只有他知道那些船藏在哪里。”
林清风点头道:“易兄弟的这番推理很有道理,多半方文水已经回到对岸。”
易风道:“对了,那船夫是一个名叫敖旷的修神士假扮的。他奉了狼牙王的命令在祝融河边截杀渡河求援的人,我若非逃得快,恐怕已死在他手里了。”(未完待续)
夕阳,微风。
落日的余辉编织成一张金色的罗网倾洒在这片崎岖不平的山地间。在数百米外的地平线上缓缓升起一些黑色的小点,那些黑点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清晰,最后显现出七、八名骑士的模样。
马上的骑士没有穿着盔甲,而是身着五花八门的衣服,看起来就像是风尘仆仆的旅者。他们的年纪大都在四十岁以下,最年轻的看起来也有二十五、六岁了。走在最前面的那名骑士看似是他们的首领,他骑着一匹十分普通的棕色骏马,长相十分特殊,倒不是说他长得难看,相反的他的容貌都比后面的那些骑士要清秀许多,只是他的嘴角和眼角都略微有些下挂,显示出几分凄苦之相,然而两道天生的剑眉却是斜飞入鬓,顾盼之际平添了些许飞扬神采。他的一双眼睛不大,却透露出一种洞察了世事的沧桑之色,令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大上好几岁,根本瞧不出他只有二十七、八岁的年纪。
刘艳似是在这一队骑士中搜索着某人的身影,可最后露出了失望神色。为首那青年男子遥遥望见刘艳,便伸手打了声招呼,而后率领着那队骑士扬鞭策马,烟尘滚滚而来。他们策马驰至刘艳身前十几步远的地方便一个个纵身跃下马背,为首那青年男子大步走到刘艳面前,上下一打量她,不由得笑道:“经年不见,刘姑娘怎么找了这么一具肉身?这丫头虽然标致,可比起你真正的容貌来可是差远了。”
刘艳淡然说道:“许久不见,林兄还是那么喜欢说笑。咦,只有你们这几位过来么?”
那青年男子笑道:“我们这几个人还不够么?还是说,该来的那个人没有来呢?”
刘艳面上一红,朝着那青年男子以及他身手众人抱拳一礼道:“多谢各位援手之情。”
身后众人忙抱拳还了一礼,齐声道:“好说,好说,刘姑娘客气了!”
那青年男子对刘艳介绍道:“这七位都是成鸠国武士行馆的高手,他们不仅剑术超群,而且都是忠肝义胆之士。他们当年都曾得到过狼牙王的帮助,这次听说他有难便一起过来了,看能否帮上点忙。”
成鸠七剑的老大是位体型如黑铁塔一般的中年虬髯大汉,他大嘴一张,发出振聋发聩的声音道:“林兄弟抬爱了。咱们兄弟七人的命都是狼牙王救的,这一次就算是粉身碎骨也要保他周全。我们还联络发动了武士行馆内的其他五十多位游侠剑客,顶多一日之后便能达到狼牙城。”
易风扫了一眼这七人的属性面板,发现他们虽然都不是异能高手,可所从事的职业都是自己没有听到过的,例如那黑铁塔一般的虬髯老大的职业是“虎贲卫士”,而另一名剑客的职业则是“重装徒卒”,这七个人的职业都不相同,根本不是铜器时代所拥有的,而且这成鸠国究竟在哪里他听都没听说过,不过这都无关于他对这些剑客的钦佩,因为这个年头能够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的人已经不多了。铜器时代攻击力数值最高的步兵恐怕就是校刀手了,而眼前这七名的战斗属性数值都远在校刀手之上,若能够将五十多位这一级数的游侠剑客组织起来,应当是一支战力极强的突击部队了!他朝那七名剑客抱拳一鞠道:“在下易风,替狼牙王谢过诸位的援手之情!”那七剑连忙还了一礼。那青年男子讶然道:“这位小兄弟就是狼牙王在信中提及的仙军统领易风吧,今日一见,果然神采飞扬,英雄少年啊!”
“虚伪!”刘艳似是对这些客套极不耐烦,当下冷冷插道:“你们这些自命侠义的大男人也真是的,一见面就唠叨个没完,简直比女人还啰嗦。”
那青年男子哈哈大笑道:“我知道刘姑娘为啥这么气恼了,原本应该是他来一出英雄救美的好戏,不成想男主角没有来,倒让我们这些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给抢了风头,该死,真是该死。哈哈!”那七剑似是知道青年男子所指为何,又一见刘艳气得直跺脚,登时哄堂大笑起来。
那青年男子名叫林清风,易风见他笑得前俯后仰乐不可支,便忍不住笑问道:“林大哥,这英雄救美到底是什么意思?你口中的那个他是谁啊?”
林清风还没来得及答话,就见刘艳横起一双娇媚的眼神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道:“你要是敢说出来,小心老娘的毒爪!”
这话都到这份上了,易风顿时心中恍然。林清风对着易风苦笑一声道:“我说的那个他来头可大喽,不过既然刘姑娘不让说的话我也就不多嘴了。”
易风瞧见林清风背上的那只琵琶,便知道方才那阵威力无比的琵琶声是他的杰作,当下由衷赞道:“林大哥你真厉害,区区一阵琵琶声就将那么多人打得落花流水,连那使古琴的异能高手在你面前都不堪一击。”
林清风虽然开着玩笑,可心中十分清楚眼下的情形对己方十分不利。那方文水虽然被击退,可对方只不过是来了一名异能高手,若是七大异能高手齐聚的话,就凭自己手头上的这些人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于是他面色凝重道:“方才那个修圣士的修为为尚且在我之上,只不过他手里那架古琴不如我背上的‘碧玉琵琶’,所以我才侥幸赢了半招。没想到那方文水竟然有这等本事邀来如此级数的高手,而且有七个之多,看来这回真是十分棘手了。”
易风道:“所以狼牙王请我转告各位,一旦在持国草庐汇合之后便一同前往狼牙城。眼下方文水的主力大军已经将王宫内城团团包围,恐怕很快就会动手了。”
林清风道:“兵贵神速,我们要赶在方文水动手之前王宫接应狼牙王。”
刘艳却道:“你们先走,我随后跟来。”
林清风微笑道:“你还是跟我们一起走吧,寒雨正在办要紧的事,他会和武士行馆的其他兄弟们一起前来。”
刘艳闻言面上露出一丝失望神情,随即狠狠瞪了他一眼道:“这碧玉琵琶是他心爱之物,素来与他形影不离,如今怎么落在你手里了?”
林清风哈哈大笑道:“这碧玉琵琶乃是上古神器,和易兄弟的日精轮一样都是天地间的灵物,早就认寒雨为主人了。他不过是借我一用罢了,此番狼牙国之行功成身退之后,我自然会将这宝物双手奉还给他。”
易风见他能说出“日精轮”的名号,当下大为惊讶道:“林大哥你知道日精轮的事情?”
林清风点头道:“林某走南闯北多年,知道一些民间的奇人异事。这日精轮是当年大陆光复之役时一位英雄人物的兵器。不过当他隐居之后这日精轮也跟着他在人间销声匿迹了,没想到今日竟辗转落入了易兄弟手里。这日精轮是难得一见的上古神器,就连我背上的碧玉琵琶都不如它,希望易兄弟你能好好把握,让日精轮重新绽放昔日的正义光辉。”
易风郑重点头道:“谨记林大哥的教诲。”他私底下悄悄一扯林清风的衣襟,小声问道:“那个叫‘寒雨’的是个男人吧,该不会是刘姑娘的心上人吧?”林清风笑而不语。刘艳耳朵很灵,听到他们这一句窃窃私语后猛的回头一瞪,吓得他立时噤若寒蝉,转头问道:“对了,那持国草庐在什么地方?不会是在那座大山上吧?”
林清风说道:“就是在那座山上。那里是狼牙王暗中布置的驿站,知道的人极为有限。我记得那里面养着几匹马。易兄弟、刘姑娘,两位请先在这里稍等一会儿,我们上去牵两匹马下来。”说完便和剑客老大一同策马沿着环山道奔了上去,一盏茶的功夫之后便牵着两匹骏马飞驰下山。此时易风早已累得双腿发麻,能有匹马儿坐坐当然是再好不过了,当下也不客气,选了匹黑体白纹的战马就跨了上去。
从持国草庐回狼牙城必须要经过那条祝融河,不过两者之间有两条官道可选。走东边那条小道要绕远路,比西边那条远了约莫三分之二的距离。方文水等人撤退时走的是西边那条。为了避免被方文水的人撞上,众人只好选了东边那条,虽然会浪费不少时间,可总好过被方文水的大队人马半路截杀。
一路上众人无语,只是拼命扬鞭疾驰,在离祝融河畔十多公里的密林里停了下来。三名看起来十分精干利落的剑客在那剑客老大的指示下分作三个方向策马跃出,过了一段时间后又旋风般驰了回来,分别汇报说前方没有发现敌情,不过在一处岸边发现了大量的马蹄印,人数在百骑之上,肯定是方文水的那支重骑兵百人队了。
那剑客老大道:“不用多想,方文水肯定带着人马渡过了河对岸。”
林清风微一沉吟,问那三名剑客道:“敢问三位,岸边可发现有大量船只停泊?”
三名剑客起先摇头,随后一名手持吴钩和青铜圆盾的剑客说道:“我们一路沿着河对岸搜索了一边,只发现一艘顶多可容纳三、四名骑兵的小船以及一名老船夫。”
林清风道:“方文水有百来骑,若是只用这样一艘小船渡河岂不麻烦死?难道其他船只都已经渡过对岸了?”
易风插道:“我上午从对岸过来时,便只发现岸边只停泊了一艘小船。”
林清风道:“这里是狼牙国南疆有名的渡口,最多时聚集了五十多条大小船只,眼下怎可能只剩一艘?”
易风道:“也许方文水为了封锁狼牙国的南疆,已经将这些船只都藏匿了起来。也只有他知道那些船藏在哪里。”
林清风点头道:“易兄弟的这番推理很有道理,多半方文水已经回到对岸。”
易风道:“对了,那船夫是一个名叫敖旷的修神士假扮的。他奉了狼牙王的命令在祝融河边截杀渡河求援的人,我若非逃得快,恐怕已死在他手里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