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前往烈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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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涛师兄?”孟凡歌一见着来人,顿时站了起来。
来人正是昨日去通知花舞蝶家人的毛涛,一夜时间,他竟然就走了个来回,这,这速度也太快吧?
他莫不是用飞的?
孟凡歌心中暗暗吃惊,果然身为赫连南秋这样怪物级别的徒弟,肯定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还你的宝贝!”毛涛裂开大嘴一笑,随手扔给了孟凡歌一个戒指。
孟凡歌接过皎月,心中更加肯定了追随赫连南秋的想法。
说真的,像赫连南秋这样的高手肯收自己为徒,实在是非常难得,而且,就像赫连南秋所说,自己一个人去七十二地煞峰,当真的是去找死了!
小鲜肉吸收的那枚中阶增灵丹的斗灵之力还没有完全吸收,但也已经所剩无几了。得想办法多搞点增灵丹!
忽然,孟凡歌想到,这赫连南秋不就是炼药师吗?他哪里应该会有很多的增灵丹吧,也许,自己可以和他要点,这样也就不需要很费事,去到处寻求增灵丹,一个增灵丹的库房摆在自己眼前呢,他得利用好这个资源。
“孟师弟,师傅他老人家刚刚说了,让你收拾收拾,把这个大家伙装进你的皎月里,我们准备出发了。”毛涛指了指孟凡歌身后的玄金鼎,朗声说道。
这个毛涛不管什么时候都是一副很大气的模样,嗓门很洪亮。
孟凡歌点了点头,转身将玄金鼎收在了皎月里。
“哈哈,有了这个宝贝就是方便,要不然,那死老头子还得叫我背着,可他娘的沉了!”毛涛裂开嘴笑道,说的话一点也没有尊重自己师傅的意思。
正当孟凡歌诧异,准备发问的时候,毛涛却先他一步回答了:“我知道你疑惑,实话给你说吧,咱从小没爹没妈,是师傅收留了我。”
“我吧,没什么修炼的天赋,但就一个,力气大,跑得快。”毛涛嘿嘿笑着说道:“师傅就从小喂我吃增灵丹,我能有今天的修为啊,也是师傅拿增灵丹催出来的。不过,力气可真的是咱自己练出来的!”
“我之所以喊他死老头子,是因为他也经常喊他师傅死老头子,咱照葫芦画瓢,也跟着这样叫,他听着倒比叫师傅习惯多了。”毛涛说完,大手拍了拍孟凡歌的肩膀:“是不是觉得好奇怪,我也觉得奇怪,可就是说不出奇怪在哪儿。”
“好啦,咱们该走了。”毛涛说完,凑到孟凡歌近前,小声问道:“孟师弟啊,外面那个小师妹叫啥?”
“她呀,她叫花舞蝶。”孟凡歌回答道。
毛涛噢了一声,嘴里小声嘀咕了一句:“花舞蝶……”
不知道为什么,孟凡歌一见到毛涛的眼神,他就觉得很不舒服。
他不喜欢毛涛眼睛里有花舞蝶的影子!
中午饭依旧是吃的野果子,孟凡歌和花舞蝶倒是没觉得有什么,倒是毛涛和小鲜肉泛起了不满之意。
小鲜肉的表现就是,绝食!
小鲜肉这种帝皇级的妖兽,那可是有尊严的,除了肉之外,其他的垃圾食品一律不吃!
毛涛倒是吃了几个野果子,但边吃嘴里边叨叨:“哎呀,天天吃野果子,吃的咱嘴里都快生蛋了!就不能整点野味啥的!”
赫连南秋咬了一口野果,用手里的树枝敲在毛涛的脑袋上,说道:“炼妖师……”
“我知道我知道,炼妖师第一条法则就是禁止诛灭普通野兽和妖兽,违法则,师傅定杀之!”毛涛早已将法则烂记于心。
“那你叫唤个什么劲,你师弟和师妹都没说话,你这兄长倒是叽叽歪歪个没完。”
毛涛扔进嘴里一个果子,随意嚼了一口就咽了。
“那进了烈阳城,我要吃烤全猪!”毛涛说道。
赫连南秋白了他一眼,不言语了。
孟凡歌和花舞蝶对视一眼,相互笑了笑,也没说什么。
只是心里在暗想,这对师徒可真有趣,一般徒弟不都是很尊重师傅的么?可从毛涛的眼里,他们看不出有一丝尊重,那种感觉也不像是讨厌,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午餐是简单的,很快就吃完了。
赫连南秋毛涛师徒二人和孟凡歌一样,也是流浪者,流浪者是没有家产的,如果真要算,那么玄金鼎可能就是二人唯一的财产了吧。
现在自己也是赫连南秋的徒弟了,他得考虑更多的东西。
简单收拾了一下,师徒四人就出发了。
孟凡歌喜欢这种四海为家的感觉,看了看身边黯然伤神的花舞蝶,他并没有过多安慰。花舞蝶迟早要经历这一步,孟凡歌相信,她很快也会喜欢上这种感觉的。
四个人由于孟凡歌和花舞蝶两个人近乎残废,所以行进的速度并不快。花舞蝶还好一些,还有着人道中期的修为,跑起来倒也不会很慢,孟凡歌就不行了,他就真的是一个普通人,没有斗灵之力,他根本无法让自己的速度快起来。
每一位修炼者的所有行动,都是靠斗灵之力来支撑着。如果要奔跑,没有斗灵之力,他们很快就会跑累,如果跑的时候以斗灵之力作为动力源,那么跑起来就会很轻松,并且不会感觉到累。
达到一定级别的修炼者,甚至可以用斗灵之力催使自己飞天遁地,千变万化,劈山斩河都不在话下!
赫连南秋虽然达到了金体修为,但孟凡歌观察过他的斗灵之力,只是初斗级,即便是武道者,初斗级的金体修为遇到中斗级甚至灵斗级的金体修为,那就只有被吊打的份。
这种差距就好像是,铜、银和金的区别,银自然要比铜贵,金也自然比前两者都要贵!
孟凡歌所见过的大部分的修行者中,大多都是初斗级的斗灵之力,很少有中斗级的,像自己这样灵斗级的斗灵之力,除了自己,他还真没见过谁有。
说自己是天才吧,那倒是不太正确。但要说自己是运气最好的,孟凡歌绝对会赞同。
天才不敢当,当个运气王还是绰绰有余的啦。
偷偷看了一眼花舞蝶,孟凡歌心里暗暗在想,一直也没见过花舞蝶的斗灵之力,真不知道她会是什么级别的。
看完花舞蝶,孟凡歌又看向走在前面的赫连南秋,心中也暗暗在想,不知道师傅有没有发现自己斗灵之力是灵斗级,如果没发现,那要是有一天自己突然突破了封印,被他发现自己是灵斗级的斗灵之力,他会不会把玄金鼎也一起送给自己?
一路走着,孟凡歌倒是一句话也没说,只是心中暗暗想着事情,和小鲜肉并排在一起走着。
毛涛很主动的凑到花舞蝶身边,和她一起并排走,两个人一路上一直都在聊着天,不过大多数时候都是毛涛在讲话,花舞蝶从头到尾都没说超过三个字的话。
赫连南秋走在最前面,骑在烈焰虎的身上开路。
孟凡歌并不知道,就在自己走出紫兴林的那天开始,自己的命运,算是彻底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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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正是昨日去通知花舞蝶家人的毛涛,一夜时间,他竟然就走了个来回,这,这速度也太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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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凡歌心中暗暗吃惊,果然身为赫连南秋这样怪物级别的徒弟,肯定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还你的宝贝!”毛涛裂开大嘴一笑,随手扔给了孟凡歌一个戒指。
孟凡歌接过皎月,心中更加肯定了追随赫连南秋的想法。
说真的,像赫连南秋这样的高手肯收自己为徒,实在是非常难得,而且,就像赫连南秋所说,自己一个人去七十二地煞峰,当真的是去找死了!
小鲜肉吸收的那枚中阶增灵丹的斗灵之力还没有完全吸收,但也已经所剩无几了。得想办法多搞点增灵丹!
忽然,孟凡歌想到,这赫连南秋不就是炼药师吗?他哪里应该会有很多的增灵丹吧,也许,自己可以和他要点,这样也就不需要很费事,去到处寻求增灵丹,一个增灵丹的库房摆在自己眼前呢,他得利用好这个资源。
“孟师弟,师傅他老人家刚刚说了,让你收拾收拾,把这个大家伙装进你的皎月里,我们准备出发了。”毛涛指了指孟凡歌身后的玄金鼎,朗声说道。
这个毛涛不管什么时候都是一副很大气的模样,嗓门很洪亮。
孟凡歌点了点头,转身将玄金鼎收在了皎月里。
“哈哈,有了这个宝贝就是方便,要不然,那死老头子还得叫我背着,可他娘的沉了!”毛涛裂开嘴笑道,说的话一点也没有尊重自己师傅的意思。
正当孟凡歌诧异,准备发问的时候,毛涛却先他一步回答了:“我知道你疑惑,实话给你说吧,咱从小没爹没妈,是师傅收留了我。”
“我吧,没什么修炼的天赋,但就一个,力气大,跑得快。”毛涛嘿嘿笑着说道:“师傅就从小喂我吃增灵丹,我能有今天的修为啊,也是师傅拿增灵丹催出来的。不过,力气可真的是咱自己练出来的!”
“我之所以喊他死老头子,是因为他也经常喊他师傅死老头子,咱照葫芦画瓢,也跟着这样叫,他听着倒比叫师傅习惯多了。”毛涛说完,大手拍了拍孟凡歌的肩膀:“是不是觉得好奇怪,我也觉得奇怪,可就是说不出奇怪在哪儿。”
“好啦,咱们该走了。”毛涛说完,凑到孟凡歌近前,小声问道:“孟师弟啊,外面那个小师妹叫啥?”
“她呀,她叫花舞蝶。”孟凡歌回答道。
毛涛噢了一声,嘴里小声嘀咕了一句:“花舞蝶……”
不知道为什么,孟凡歌一见到毛涛的眼神,他就觉得很不舒服。
他不喜欢毛涛眼睛里有花舞蝶的影子!
中午饭依旧是吃的野果子,孟凡歌和花舞蝶倒是没觉得有什么,倒是毛涛和小鲜肉泛起了不满之意。
小鲜肉的表现就是,绝食!
小鲜肉这种帝皇级的妖兽,那可是有尊严的,除了肉之外,其他的垃圾食品一律不吃!
毛涛倒是吃了几个野果子,但边吃嘴里边叨叨:“哎呀,天天吃野果子,吃的咱嘴里都快生蛋了!就不能整点野味啥的!”
赫连南秋咬了一口野果,用手里的树枝敲在毛涛的脑袋上,说道:“炼妖师……”
“我知道我知道,炼妖师第一条法则就是禁止诛灭普通野兽和妖兽,违法则,师傅定杀之!”毛涛早已将法则烂记于心。
“那你叫唤个什么劲,你师弟和师妹都没说话,你这兄长倒是叽叽歪歪个没完。”
毛涛扔进嘴里一个果子,随意嚼了一口就咽了。
“那进了烈阳城,我要吃烤全猪!”毛涛说道。
赫连南秋白了他一眼,不言语了。
孟凡歌和花舞蝶对视一眼,相互笑了笑,也没说什么。
只是心里在暗想,这对师徒可真有趣,一般徒弟不都是很尊重师傅的么?可从毛涛的眼里,他们看不出有一丝尊重,那种感觉也不像是讨厌,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午餐是简单的,很快就吃完了。
赫连南秋毛涛师徒二人和孟凡歌一样,也是流浪者,流浪者是没有家产的,如果真要算,那么玄金鼎可能就是二人唯一的财产了吧。
现在自己也是赫连南秋的徒弟了,他得考虑更多的东西。
简单收拾了一下,师徒四人就出发了。
孟凡歌喜欢这种四海为家的感觉,看了看身边黯然伤神的花舞蝶,他并没有过多安慰。花舞蝶迟早要经历这一步,孟凡歌相信,她很快也会喜欢上这种感觉的。
四个人由于孟凡歌和花舞蝶两个人近乎残废,所以行进的速度并不快。花舞蝶还好一些,还有着人道中期的修为,跑起来倒也不会很慢,孟凡歌就不行了,他就真的是一个普通人,没有斗灵之力,他根本无法让自己的速度快起来。
每一位修炼者的所有行动,都是靠斗灵之力来支撑着。如果要奔跑,没有斗灵之力,他们很快就会跑累,如果跑的时候以斗灵之力作为动力源,那么跑起来就会很轻松,并且不会感觉到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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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连南秋虽然达到了金体修为,但孟凡歌观察过他的斗灵之力,只是初斗级,即便是武道者,初斗级的金体修为遇到中斗级甚至灵斗级的金体修为,那就只有被吊打的份。
这种差距就好像是,铜、银和金的区别,银自然要比铜贵,金也自然比前两者都要贵!
孟凡歌所见过的大部分的修行者中,大多都是初斗级的斗灵之力,很少有中斗级的,像自己这样灵斗级的斗灵之力,除了自己,他还真没见过谁有。
说自己是天才吧,那倒是不太正确。但要说自己是运气最好的,孟凡歌绝对会赞同。
天才不敢当,当个运气王还是绰绰有余的啦。
偷偷看了一眼花舞蝶,孟凡歌心里暗暗在想,一直也没见过花舞蝶的斗灵之力,真不知道她会是什么级别的。
看完花舞蝶,孟凡歌又看向走在前面的赫连南秋,心中也暗暗在想,不知道师傅有没有发现自己斗灵之力是灵斗级,如果没发现,那要是有一天自己突然突破了封印,被他发现自己是灵斗级的斗灵之力,他会不会把玄金鼎也一起送给自己?
一路走着,孟凡歌倒是一句话也没说,只是心中暗暗想着事情,和小鲜肉并排在一起走着。
毛涛很主动的凑到花舞蝶身边,和她一起并排走,两个人一路上一直都在聊着天,不过大多数时候都是毛涛在讲话,花舞蝶从头到尾都没说超过三个字的话。
赫连南秋走在最前面,骑在烈焰虎的身上开路。
孟凡歌并不知道,就在自己走出紫兴林的那天开始,自己的命运,算是彻底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