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4.新妇入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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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裴寂的眉毛控制不住地抖了几下。眼前这小孩太可怕了,句句话都冰冷如刀。看他脸上肌肉扭曲,怨恨之情溢于言表。如果言辞能化作杀人利箭,什么黄道士、什么张一发,多半早就死无全尸。他斟酌又斟酌,慎重地给出忠告:“或许你很……愤怒,很想改变,想打碎什么来发泄。但你必须得记住,力量从来都是有代价的。而有些代价,你付不起。”
小孩哼了一声,不再搭理裴寂,显然并不拿他的话当回事。裴寂等了一会,见小孩始终爱理不理的样子,只好惋惜地摇摇头,勒马走开。
栾华紧跟在后,望了望前面风色,招呼说:“裴先生,我们来得巧,陶记酒铺还开着呢。”
裴寂想了想,老实不客气地吩咐她:“先把我的葫芦灌满,顺便再寻个清静点的旅舍。今夜咱们就在这村里住他一宿。”
“啊?”栾华一脸吃惊,“这就要住?但明明趁着月色还能赶路的……那明天要如何才能赶到洛水渡口?”
“死几百个人,与赶到洛水渡口,你觉得哪个更重要?”
这反问让栾华措手不及。“死几百个人?”她一时没理会是什么意思,后来瞥见裴寂的目光时而在那小孩身上停留,渐渐神色凝重:“入魔?”
“有可能,”裴寂摇摇头,“我已经提醒过他,接下来只能看心性了。”
“既然如此,要不……”栾华欲言又止。
“要不现在就杀了他?”
锋锐的光芒在裴寂眼里一闪,让栾华不得不躲避他的视线。“我只是想节约点时间,”她讪讪地替自己分辩,“也能救这一村上下,有什么不好?”
“没入魔,他就只是个小孩,”裴寂注视着栾华,“栾女史,你很聪明,通常都能想到最简洁最有效的办法。然而世上有些事,绝不能当成买卖。我做猎魔人这一行很久了,大家都以为我们这种人只要有钱什么都肯干。但这绝对是误解。我从没杀过无辜的人,以后也不会。”
栾华不服气道:“难道一定要等他入了魔才动手?为你一点慈悲心肠,或许就有村民白白被杀。那些村民又何辜?”
栾华的反驳也不能说完全没道理,但裴寂就像石头一样固执。“我会盯着这小孩,”他示意争论无用,“现在,去买酒。”说着随手丢出酒葫芦。
“哼!”
酒葫芦挺大,灌满之后沉甸甸的。栾华懒得抱,出五文钱雇了个闲汉,扛着葫芦跟她一道回来。她办事麻利,顺路又找好了旅店,定下两间上房。老板赌咒发誓说床褥都是新的,绝对没有跳蚤,她进去看了一圈,亲手验过,姑且表示满意。
然而转了一圈回来,裴寂却不见了。
接新娘的轿子刚刚转回来不久,正在张家门外吹吹打打,闹得锣鼓喧天。栾华留意了一下墙根,刚才躲在角落的张阿毛不见了。某种不好的联想就像红灯笼的影子,悄悄伸出墙沿,抓住她的思绪——难道真要出事?
婚礼挺热闹,并没出事。照理说新妇过门有诸多规矩,但这乡下小地方并不那么讲究。抬轿子的人在门口放下小轿,便嬉笑着讨赏。一个下颌满扎扎一蓬黑胡须的壮汉出门来,哈哈笑着给每人丢了串铜钱,随即急吼吼地去撩轿帘。众人的起哄声中,他半个身子探进小轿,把顶着红盖头的新人横抱而出,转身就往门里走。周围噼里啪啦,一串串鞭炮放起来。
新妇入门,惯例脚不能沾地,但通常都是背,没有上来就抱的。被他这么横着甩了半圈,红帕盖头都飞了个角儿起来。刹那之间,微露小半张脸。她轻声尖叫,众人便都看见了润湿的红唇,还有糯米粒儿般细碎的牙。
好!
不知是谁首先起哄,围观的闲汉们纷纷叫好。一时间张家门前洋溢着欢喜,就如那两盏高挂的大红灯笼,照得人心里热乎。
场中唯一没有笑容的人,可能就是栾华了。她坐在马上,五心不定地四下里张望:这可恶的裴寂,转眼人就不见!忽然,她瞥见大黑马阿月。它安静地站在对街小酒店外,嘴里吧唧吧唧地不知道在嚼什么。她过去拍拍马脖子,阿月也友好地蹭蹭她的手。“为什么你不会说话,”她抱怨道,“从实招来,你那该死的主人跑到哪里去啦?”
阿月冲她眨眨湿润的大眼睛,仿佛在说:你来晚了。
片刻之前,裴寂已经开始追逐一个人——酿酒师张一发的畸形侏儒儿子张阿毛。
黑夜里最容易隐藏行迹,目标又是个矮子,混在人堆里实在难找。裴寂其实一直留意着他,但街上满坑满谷都是人,稍一分心,再回头就不见人影。他暗自叫了声糟,赶紧将马拴在街旁小酒店外,挤过人群,直奔张阿毛之前呆坐的墙根。
脚印……张阿毛的脚印非常有特色。和正常人差不多大,但步伐却短了一半,而且落地深浅不一。他左腿比右腿短,至少短一寸,因此形成了夸张的摇晃式步伐。
裴寂低头跟着脚印走,只寻觅着前行了十几步就停下。小街上人实在太多,张阿毛的脚印被无数人踩过,没了痕迹。不过,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侏儒小孩是往张家宅院里走的。脚印的方向绝不会说谎。
起初裴寂想混进张家宅院里去,但他顶着一身盔甲,在看热闹的村民里分外引人瞩目。刚走到门口,几个人过来把他拦住,开口就是哲学上三大终极问题:“你是谁?你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拦路的人看起来并不凶,而且比裴寂矮整整一头。这等废柴,他自信绑着一只手都可以打十个,但心想还是不要动武更好。大小是个婚礼,得给主人留点面子。再说被人盘问算什么?这种小事,他是身经百战,见得多了,肚里有茫茫多好用的借口。
“见过这个吗?”裴寂拿出一块金闪闪的牌子,在拦路村民面前晃了几下,“东京锦衣卫办差,谁敢阻拦?你们这群无知乡民,难道不怕官法如炉?”
PS:预祝书友们明天好运连连!
那一刻,裴寂的眉毛控制不住地抖了几下。眼前这小孩太可怕了,句句话都冰冷如刀。看他脸上肌肉扭曲,怨恨之情溢于言表。如果言辞能化作杀人利箭,什么黄道士、什么张一发,多半早就死无全尸。他斟酌又斟酌,慎重地给出忠告:“或许你很……愤怒,很想改变,想打碎什么来发泄。但你必须得记住,力量从来都是有代价的。而有些代价,你付不起。”
小孩哼了一声,不再搭理裴寂,显然并不拿他的话当回事。裴寂等了一会,见小孩始终爱理不理的样子,只好惋惜地摇摇头,勒马走开。
栾华紧跟在后,望了望前面风色,招呼说:“裴先生,我们来得巧,陶记酒铺还开着呢。”
裴寂想了想,老实不客气地吩咐她:“先把我的葫芦灌满,顺便再寻个清静点的旅舍。今夜咱们就在这村里住他一宿。”
“啊?”栾华一脸吃惊,“这就要住?但明明趁着月色还能赶路的……那明天要如何才能赶到洛水渡口?”
“死几百个人,与赶到洛水渡口,你觉得哪个更重要?”
这反问让栾华措手不及。“死几百个人?”她一时没理会是什么意思,后来瞥见裴寂的目光时而在那小孩身上停留,渐渐神色凝重:“入魔?”
“有可能,”裴寂摇摇头,“我已经提醒过他,接下来只能看心性了。”
“既然如此,要不……”栾华欲言又止。
“要不现在就杀了他?”
锋锐的光芒在裴寂眼里一闪,让栾华不得不躲避他的视线。“我只是想节约点时间,”她讪讪地替自己分辩,“也能救这一村上下,有什么不好?”
“没入魔,他就只是个小孩,”裴寂注视着栾华,“栾女史,你很聪明,通常都能想到最简洁最有效的办法。然而世上有些事,绝不能当成买卖。我做猎魔人这一行很久了,大家都以为我们这种人只要有钱什么都肯干。但这绝对是误解。我从没杀过无辜的人,以后也不会。”
栾华不服气道:“难道一定要等他入了魔才动手?为你一点慈悲心肠,或许就有村民白白被杀。那些村民又何辜?”
栾华的反驳也不能说完全没道理,但裴寂就像石头一样固执。“我会盯着这小孩,”他示意争论无用,“现在,去买酒。”说着随手丢出酒葫芦。
“哼!”
酒葫芦挺大,灌满之后沉甸甸的。栾华懒得抱,出五文钱雇了个闲汉,扛着葫芦跟她一道回来。她办事麻利,顺路又找好了旅店,定下两间上房。老板赌咒发誓说床褥都是新的,绝对没有跳蚤,她进去看了一圈,亲手验过,姑且表示满意。
然而转了一圈回来,裴寂却不见了。
接新娘的轿子刚刚转回来不久,正在张家门外吹吹打打,闹得锣鼓喧天。栾华留意了一下墙根,刚才躲在角落的张阿毛不见了。某种不好的联想就像红灯笼的影子,悄悄伸出墙沿,抓住她的思绪——难道真要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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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妇入门,惯例脚不能沾地,但通常都是背,没有上来就抱的。被他这么横着甩了半圈,红帕盖头都飞了个角儿起来。刹那之间,微露小半张脸。她轻声尖叫,众人便都看见了润湿的红唇,还有糯米粒儿般细碎的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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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里最容易隐藏行迹,目标又是个矮子,混在人堆里实在难找。裴寂其实一直留意着他,但街上满坑满谷都是人,稍一分心,再回头就不见人影。他暗自叫了声糟,赶紧将马拴在街旁小酒店外,挤过人群,直奔张阿毛之前呆坐的墙根。
脚印……张阿毛的脚印非常有特色。和正常人差不多大,但步伐却短了一半,而且落地深浅不一。他左腿比右腿短,至少短一寸,因此形成了夸张的摇晃式步伐。
裴寂低头跟着脚印走,只寻觅着前行了十几步就停下。小街上人实在太多,张阿毛的脚印被无数人踩过,没了痕迹。不过,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侏儒小孩是往张家宅院里走的。脚印的方向绝不会说谎。
起初裴寂想混进张家宅院里去,但他顶着一身盔甲,在看热闹的村民里分外引人瞩目。刚走到门口,几个人过来把他拦住,开口就是哲学上三大终极问题:“你是谁?你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拦路的人看起来并不凶,而且比裴寂矮整整一头。这等废柴,他自信绑着一只手都可以打十个,但心想还是不要动武更好。大小是个婚礼,得给主人留点面子。再说被人盘问算什么?这种小事,他是身经百战,见得多了,肚里有茫茫多好用的借口。
“见过这个吗?”裴寂拿出一块金闪闪的牌子,在拦路村民面前晃了几下,“东京锦衣卫办差,谁敢阻拦?你们这群无知乡民,难道不怕官法如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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