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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节 关于何为高尚的狎妓之风假期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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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晚晚都有个生得无比俊俏的小妞儿自动自觉地滚过来爬我床铺,我是绝逼会乐翻天的。不过呢,如果那俊妞儿是这一只讨零食吃的呆鸟,我就只能是蛋疼了。

    子夏的上身趴上了我的床榻,正在朝我闪着水汪汪的小眼神,腆着人畜无害的小笑容,说着嗜血贪腥的小鬼话:“诶呀!你怕什么呀、傻子!你小子这么一个大活人,身体里边的血多了去了,我一天才吃那么一点点嘛、不怕喇!何况我也会给你吃回去的嘛,我告诉你哦,我们凤凰族的血可是大补药,生死人肉白骨呢,就算真把你吸光了,只要你还有一口气在,我一滴血就能救活你了。”

    那丫当我是三岁小娃子呢,要是真有那生死人肉白骨的神效,我就不信这三只怕水的小火鸟还能苟延残喘到今时今日了,虽说她们是神圣的祥瑞,但这世界可不缺敢于亵渎神圣的亡命之徒,只不过是代价和收益不成正比罢了。

    看来凤鸟这种猛禽果然是自觉地融入到人类规则里去了,那呆鸟纵然贪嘴,却从来不像老虎豹子那般呲着獠牙利爪对猎物用强……呆鸟见着利诱的手段对我不起效,于是转而玩上威胁了:“哼!我告诉你啊小子,你现在不给我好吃的,明天就别想让我带你去看跳舞了!”

    她丫还真以为我有多喜欢看跳舞呢……虽然嘛、这秦地的舞蹈确实是蛮好看的,可惜呢、我卻是个更喜欢亲亲抱抱的变态,“要是亲爱的好夏姐今晚让我抱着睡觉,那我就随便放点血好了。”

    “放屁!”呆鸟一口回绝道。

    我却笑嘻嘻地伸出手去,捉起她的手板,一边揉捏,一边眨着眼睛说鬼话:“我爱你夏姐,嫁给我好不好?要不我嫁给你也行的。”

    “放屁!”呆鸟继续一口回绝,当然顺便也一爪甩掉了我的手板。

    我忽然来劲儿了,翻起身子、翻下地板,和她面对面地跪坐着,两手又捉住她的两个爪子,腆着一副自以为深情款款的死样,对她说道:“夏姐,好夏姐,好好夏姐,我好爱好爱你哦、好夏姐,在寿春第一次见着你、就爱上你了,大概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吧……夏姐你不觉得一见钟情啊、私定终身啊、是好美的吗?”

    呆鸟本想抽回爪子的,不过听着听着、就不抽了,反而脸色还似乎有点好笑的样子,“就知道你小子爱放屁,那天‘嗖’一声的、就跑没影了,还一见钟情呢,鬼才信你啊。”

    “好夏姐,你误会我了喇!”见着她不抗拒,我便有点得寸进尺了,捉住她的爪子、直接放在我自己的脸上摩挲,一边摩、一边继续说:“人家那时候害怕嘛。夏姐你想想啊,我第一眼就爱上你了,然后小心肝就当然是扑通扑通地猛跳了,好紧张的、紧张得要死要死的,完全不敢和心上人对视啊,然后害怕得跑了不是好正常吗?”

    呆鸟再呆也未至于相信这种屁话的,她看着我想了想,脸上突然就露出了奸笑,“诶,傻子,既然你这么爱我,那就给我喝点血也不介意吧。”

    丫的,喝你妹啊。我立即滚远了。

    呆鸟撇嘴“哼”了一声,“就知道你在放屁,连这点小事都不肯满足我,还说爱爱爱什么的,放屁放屁放屁!”

    “我要用一生一世来爱你,不是用一头半个月来喂你,明白不明白啊!?”沃日,这话说得太他妈动听兼且有道理了,连我自己都禁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上那呆鸟了……

    她听后也是一愣,之后像是掩饰尴尬一般,默默地放低了眼眉、不瞧我了,似乎是在苦恼着“喂养”和“爱情”之间的因果关系到底应该从哪儿寻找理论的突破口……这个“似乎”是错的,因为她只是想告诫我“人兽殊途”,莫要对她心存幻想——沉默了没一会儿,她便抬眼瞧着我、如是说道:“嗌,傻子,你知道我能活多久么?我妈已经六百岁。”

    ……

    也不知道子夏那呆鸟是不是有意将我的色心从她身上转移开去,这天我喊她领我去烟花之地放松身心、并且明言不要官属艺伎的时候,她竟然一点也不拒绝,还专门为此而变身成大鸟样、驮着我直飞长安城……她丫的居然比前世的直升机还要方便快捷,而且机票才一套衣服,怎么的也比燃油费便宜吧……

    为嘛要滚来长安城呢?因为这儿的“北里之伎”是天下一绝啊!

    这长安是典型的棋盘式城市了,合法的性服务行业为求方便管理,自然也是集中在同一个街区的。而那“北里”就是闻名遐迩的红灯区了,而且是高尚红灯区……这个“高尚”嘛,就高尚在这儿的女伎的主要营收并不是卖肉得来的,而是卖才艺的——看来那呆鸟又误会我的意思了。

    坐着马车溜了长安城小半圈之后,总感觉这些秦人都有点儿小诡异……或者应该这么说吧,秦地的民风还算是比较开放的,虽然跟关东地区一样号称是“圣人教化之下的礼仪之邦”,不过似乎并不怎么认真对待礼教的要求——那大街上、女扮男装的女子也太他妈的多过头了!想想看,要是你远远地看着那些个幞头、圆领袍子、黑色长皮靴的男装打扮的身姿,偶尔回眸一笑时却是娥眉淡扫、樱唇红润的胭脂脸,不吓掉你那对招子么?

    鈤奶滴,女扮男装也麻烦敬业一点好么,先洗掉那脸上的胭脂水粉好么!

    虽然同样是男装打扮、却毫无脂粉气的子夏小妞儿就顺眼多了,浑脱脱一个俊俏郎君的模样儿——和她坐在一块,我总有点儿自己成了衬托红花儿的小绿叶的蛋疼感觉……

    嗯,在中原地区的街头,除了那些为生计而劳碌的底层妇女之外,矜持的贵家女子是不允许上街闲逛、任由外人将自己的容貌看了去的,不过秦地不一样,社会风气够开放,可能是胡风盛行所导致的结果,也可能是儒教根基未够稳固,还有可能是男女平权的楚风吹到这儿来了,反正大众舆论也不大管,随便戴个遮脸的纱帽、或者披件男人的长袍子,就可以滚上街头厮混了——不消说、这分明就是欲盖弥彰的,还不如直接女装上阵了。

    稍微见识过略显怪诞的民风,还是深入了解一下号称“高尚”的狎妓之风有多熏人吧……首先,顾客们不是官宦土豪就是文人才子,且多是集体狎妓;其次、叫价最高的花魁娘子不是国色天香而只是有急才,口齿伶俐兼且晓得作诗;最后、连子夏这种男装打扮的女郎君也是备受欢迎的恩客——那么,可以下结论了,这个所谓的“高尚的狎妓之风”实质上就是饮饮小酒、传传酒令、诌诌小段子、弹弹琴、作作诗的宴席……我勒个草啊,这他妈的不是侮辱了“狎妓”二字么!

    更让我无语的是,子夏那呆鸟居然是这个名叫“郑居居”的当红小娘子的老主顾——郑居居原本是在大厅的一大堆才子们之中当“酒律师”的,“酒律师”嘛、直接点说就是负责劝酒和罚酒的,可是一见着呆鸟入来,就立马撇下了才子们、屁颠屁颠地滚过来、引呆鸟入内室去当个入幕之宾了。

    话说这些个花魁娘子都是受顾客们追捧兼且受黑道们保护的大腕儿,脾气大得很,寻常人可不敢动她们,可想而知其“入幕之宾”并不好当,一要有钱财、二要有文才、三要有相貌,钱财是满足鸨母的,文才和相貌是满足娘子的,简而言之就是“高富帅”还得再加一个“才”字,否则想跟花魁娘子共度春宵是没多少希望的。

    不过按我估计、实际上希望度花魁娘子的春宵的才子们应该也没几个的,毕竟这些“花魁”都不以美貌见称,比如这位郑居居,我就没有多大的欲望啪啪啪她了。在我看来,她就不过是说话风趣而已,当然除此之外、还晓得出口成诗:“日日悲伤未有图,懒将心事话凡夫。非同覆水应收得,只问夏郎有意无?”

    “夏郎”自然是问子夏那呆鸟了。

    当真不曾料到,那呆鸟居然也是个女文青,张嘴就吟成首小诗回了过去:“韶妙如何有远图,未能相为信非夫。泥中莲子虽无染,移入家园未得无。”

    前者问的是能不能收她当妾室,而后者回的是嫌弃前者是当娼女的,当然了、两者都是开玩笑的。

    我暗暗日了一句“遭操的高级女伎”, 没有两道唬得住人的大板斧,你以为花魁有这么容易当呢。不用说了,在这种风雅之极的嫖伎游戏中,我这个连平仄规则都弄不清楚的文盲是插不上半句嘴的……还是入门就脱、关门就干的简单交易更适合我啊!

    “好哇!夏郎你这混蛋,敢嫌弃我!”遭受了“嫌弃”的郑居居装起怒来,两手攀住呆鸟的身子,嘻嘻哈哈地撒起泼来了。

    呆鸟也不示弱,哼哼嚇嚇地反击了过去,吱吱啦啦地扯起了衣裳、弄得衣衫不整的……

    我看得腻歪坏了,你说你丫一个不带把的,狎妓狎得这么happy,我好好一个男子,却呆逼一样地呆在一边舔着没啥味道的酒水、看着你们玩深有味道的蕾丝,我能不蛋疼么!于是我怒了……于是我发情了,起身一扑,扑到她俩扭作一团的身上去上下其手……

    那被搞了局的两妞儿均是十分不乐意,虽然娇滴滴的郑居居只是喘着气说了句“郎君请自重”,不过力气大的呆鸟就直接一手将我甩墙边去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