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皇子来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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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从皇宫回来我便叫初一给我打听了这季国皇子为何会有兵权一事。初一回答的是当年八国混战的时候季国前任凤后,也就是现在明歌皇子的父君,为国身亡。季国女皇悲恸万分但也无可奈何,便将对前凤后的思念寄托在明歌皇子身上,一直对他宠爱有加。女皇为了预防自己百年之后会有人对皇子不利,便亲自训练了一批精锐的死士军队用以保护皇子。整个军队共五千人,据说里面的士兵在战场上可以以一当十。
这个异世大陆还真是什么事都有,还没见过皇家有宠一个皇子到送五千精锐军队的。而且这是在女尊国啊,皇子都是要嫁出去的,这季国女皇还真是舍得。既然她这么宠她这个儿子,为何还要将他送来和亲呢。留在家里天天宝贝着不是更好?
“既然季国女皇那么宠明歌皇子,为何舍得将他送来和亲?”这其中怕是有很多□□的吧。
“呃……据说是皇子自愿和亲的。季国女皇还为此哭过两次,但皇子意志坚决,非要和亲不可。”
“可知其中缘由?”这皇子倒是奇怪了,好好的自家皇宫大院不待,要跑到别国做个政治牺牲品。事情绝不是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简单。
“有不少人问过,明歌皇子只说想到外面去看看,不想天天闷在皇宫里。我商朝与季国交情最厚,所以季国女皇便将儿子送了过来。”
这季国到底打的是什么注意,送一个有手握重兵的皇子过来和亲。我思量了下,随即对初一道:“你帮我查查这季国的朝中局势。”
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本来以为国内的事情已经够乱了,现在又上升成国际问题。不知道这位皇子在这场联姻中到底扮演着一个什么样的角色。突然想到要给谢家找麻烦,确实利用国际局势和他国力量要来得方便得多啊。如果这皇子是真心实意前来联姻的,那么我肯定会前去好好结实一番。就是不知道这位皇子到时愿不愿意配合。
前思后想半天,不禁叹口气,诶……女皇自己娶了不就什么麻烦事都没了,真是磨人。
……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拉着郑泛统滦妈u诰┏抢锏酱o泄溆瓮娑喝ぃ叩鞔蜃虐餐醯拿牛崾盗瞬簧俟倩伦拥堋f渲胁环σ恍┤と耍热缋癫渴汤傻亩┡妫境づ寄希惺槭汤沙づ卤鸪伞
施沛的最大爱好就是听戏,时不时就来上一段小调,哼的倒是有模有样的。跟陈新瑕一样也是个人来疯的调皮孩子,整天嘻嘻哈哈,见着个什么事也是敢说敢做的。
元思南比较憨厚,平时不喜与人计较,做事颇为稳重。不过因为名字“思南”两个字谐音“思男”,因此被不少人拿来开过玩笑。
至于这章别成,算是一个顶风趣怪诞的人。说话尖锐,常常出人意表,遇见不喜欢的人就愈显刻薄。特别喜欢给人找难题做,总觉得刁难住了人家,就是一件天大的乐事。
我们这几个人天天在京城的大街小巷晃荡,成群结队,俨然已成了街上的一景。京中百姓以前好奇万分的安王,现在总算是瞧见了真面目。常常有人凑到我们聚集的地方,看个新鲜和热闹,更何况是几个摸样长得好看的京中权贵家的小姐,自然而然的变成了人家茶余饭后的话题。
这几日我倒是过得挺开心的,呼朋唤友,恣意了一把。不过每到晚上在家中看书或谋划事情的时候,还是不免焦躁,势单力薄就是吃亏,查办事情的效率实在太低。
现在的我已经开始积极打入这官僚阶层了,先前结实的这几个高官家的小姐都是些有能力的人物,只需多加笼络,应该是能为我所用的。俗话说,江山代有才人出,我就不信这新木换不了你的旧帆。
……
季国皇子来朝的日子很快到了。女皇命我正装前去迎接。
当我站在高高的城墙上,看着高大骆驼组成的长队摇铃挂帆浩荡而来,大觉有一种旷古悠远的味道。在这春风骀荡的季节,这明歌皇子却让我感受了把西域大漠飞沙,孤烟落日的异国风情。令我不禁想起了吐鲁番,塔克拉玛干沙漠,准格尔盆地,那些我再也回不去的地方。
待到骆驼队将要行至城门口的时候,有事先排好的仪仗队击鼓吹角奏乐。今天京城百姓热情得很,凑热闹的自不必说,只是有些百姓提着花篮向缓缓而来的骆驼队抛花掷果的,将那些季国护卫皇子的官兵砸得左躲右窜。看得周围百姓嘻嘻哈哈的笑着。
那骆驼队中央有个大大的轿子,缠花飞彩,造型独特,很富有异域风情。想必那就是皇子所在之地。本以为要等骆驼队行至了驿馆才见得到这皇子,不料,突然从轿子中跳出一个身着宝石蓝色劲装的男子,年纪差不多十四五岁,只见他扬起脸朝着城门高墙之上看来,我对望过去,能看见他深邃的五官,点缀在羊脂玉一样净洁的脸庞上,是一种有别于东南沿海人种小巧精致的惊艳。虽然他是在城墙根边仰望,但依旧能清晰的感受到他满身的骄傲,似乎在告诉你,他在这个女尊的世界,同样能抛开了性别站在高处,俯瞰众人。这人应该就是明歌皇子了吧。
真是个有胆识有气魄的孩子。我笑笑,这样的人如若真心与你结交,会是个不错的朋友。他亦朝我笑笑,这一笑,绚烂夺目。周围的百姓被我俩这一笑弄得更加欢腾,果子花束抛得满天都是。
那季国皇子似是个练家子,眼明手快的接住了向他掷来的物什,并开怀的向周围的百姓有好微笑。
百姓太热情了,我召唤来管理这次迎接事务的侍卫总领,让她将周围的百姓都隔开些,这样下去,我看天黑了这皇子都进不了城。
将百姓驱散了些,那皇子算在得了空闲。随即弯身对着城墙上的我行了个礼。其他护驾而来的官兵也半跪了下来,算是一种对他国表示有好的礼节。
我仰头望天,双手合抬,拱起越过头顶,大力倾身回了一礼。这最后的迎接仪式算是完结了。
皇子气宇轩昂的走在队伍前面,身影渐渐消失在城门中。
我下了城墙,朝皇子停留的方向走了过去。有官吏呈上了公文书,里面的大致内容也就是什么两国有好来往之类的。我摊开文书,拿着女皇交与的官印印了上去,然后递还给了季国皇子。
虽然他刚才走得雄赳赳气昂昂的,但是走近了看,整个人还是难掩疲惫之色。整个护驾的官兵也是舟车劳顿,一片倦意。我连忙叫来驿馆管事将这些官兵安顿好。至于这皇子,我还得亲自送到驿馆去。
“明歌皇子路途辛劳了,很荣幸您能不远千里前来蔽国游玩。在下安王陈青师,以后皇子的住行问题,都由我来代理,到时候皇子有什么吩咐尽管找我就是。”我刚说完话,驿馆的管事就已经赶来了一辆马车,那是专门为明歌准备的。
“那以后就麻烦王女了。”明歌说着又对我行了个礼。搞这些欢迎仪式就是麻烦,老是要不断的行礼和客气。
“皇子不必行礼,这是我应该做的。来者是客,定当奉为上宾。”我走到马车跟前,做了个请了姿势:“皇子行了几天的路程了,该是很累了。在下可带皇子前去驿馆休息。”
“甚好,有劳安王了。”说着他径直跳上了马车,忽略了我伸出的让他扶着上车的手。还真是个好强的孩子。无妨,这女尊国中娇滴滴的男人我还看不惯呢,这样的男子更方便与之结交,只是不知他会不会理我。放下手,我也跳上了马车。
马车缓缓跑动着。明歌撩动窗帘看着灯火辉煌的夜色下的京城,啧啧称奇。然后向我问及这京城中都有什么好玩的地方,有什么好吃的。然后指着那些高张艳帜的酒楼,说明天要去这里看看,后天要去哪里瞧瞧。最后消停下来大为感叹商国和季国的风土人情实在相差太多,让他太惊奇了,真是不后悔来了这里。我看着他兴奋的脸,觉得好笑。要不是事先知道他是来和亲的,现下这副光景,我还真以为他是来观光旅游的。
他说的我都一一答应了。见我点头,这孩子整个人高兴得手舞足蹈,哪里有先前的疲惫样。果然是孩子心性,这么容易就满足了,不过也挺好的,看来是个不难相处的人。
驿馆很快就到,我将他送了进去,吩咐了一些事情,便决定打道回府了。这时,这个和暮川差不多大小的皇子突然拉过我的胳膊,急急的叫道:“你可要记得啊,明个要带我去那个什么酒楼,就是我刚刚给你说的那个。”
我不禁一笑,真的是个孩子。哪里像个手握重兵的人啊。他现下依赖我最好,我也好方便行事。
晚上从皇宫回来我便叫初一给我打听了这季国皇子为何会有兵权一事。初一回答的是当年八国混战的时候季国前任凤后,也就是现在明歌皇子的父君,为国身亡。季国女皇悲恸万分但也无可奈何,便将对前凤后的思念寄托在明歌皇子身上,一直对他宠爱有加。女皇为了预防自己百年之后会有人对皇子不利,便亲自训练了一批精锐的死士军队用以保护皇子。整个军队共五千人,据说里面的士兵在战场上可以以一当十。
这个异世大陆还真是什么事都有,还没见过皇家有宠一个皇子到送五千精锐军队的。而且这是在女尊国啊,皇子都是要嫁出去的,这季国女皇还真是舍得。既然她这么宠她这个儿子,为何还要将他送来和亲呢。留在家里天天宝贝着不是更好?
“既然季国女皇那么宠明歌皇子,为何舍得将他送来和亲?”这其中怕是有很多□□的吧。
“呃……据说是皇子自愿和亲的。季国女皇还为此哭过两次,但皇子意志坚决,非要和亲不可。”
“可知其中缘由?”这皇子倒是奇怪了,好好的自家皇宫大院不待,要跑到别国做个政治牺牲品。事情绝不是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简单。
“有不少人问过,明歌皇子只说想到外面去看看,不想天天闷在皇宫里。我商朝与季国交情最厚,所以季国女皇便将儿子送了过来。”
这季国到底打的是什么注意,送一个有手握重兵的皇子过来和亲。我思量了下,随即对初一道:“你帮我查查这季国的朝中局势。”
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本来以为国内的事情已经够乱了,现在又上升成国际问题。不知道这位皇子在这场联姻中到底扮演着一个什么样的角色。突然想到要给谢家找麻烦,确实利用国际局势和他国力量要来得方便得多啊。如果这皇子是真心实意前来联姻的,那么我肯定会前去好好结实一番。就是不知道这位皇子到时愿不愿意配合。
前思后想半天,不禁叹口气,诶……女皇自己娶了不就什么麻烦事都没了,真是磨人。
……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拉着郑泛统滦妈u诰┏抢锏酱o泄溆瓮娑喝ぃ叩鞔蜃虐餐醯拿牛崾盗瞬簧俟倩伦拥堋f渲胁环σ恍┤と耍热缋癫渴汤傻亩┡妫境づ寄希惺槭汤沙づ卤鸪伞
施沛的最大爱好就是听戏,时不时就来上一段小调,哼的倒是有模有样的。跟陈新瑕一样也是个人来疯的调皮孩子,整天嘻嘻哈哈,见着个什么事也是敢说敢做的。
元思南比较憨厚,平时不喜与人计较,做事颇为稳重。不过因为名字“思南”两个字谐音“思男”,因此被不少人拿来开过玩笑。
至于这章别成,算是一个顶风趣怪诞的人。说话尖锐,常常出人意表,遇见不喜欢的人就愈显刻薄。特别喜欢给人找难题做,总觉得刁难住了人家,就是一件天大的乐事。
我们这几个人天天在京城的大街小巷晃荡,成群结队,俨然已成了街上的一景。京中百姓以前好奇万分的安王,现在总算是瞧见了真面目。常常有人凑到我们聚集的地方,看个新鲜和热闹,更何况是几个摸样长得好看的京中权贵家的小姐,自然而然的变成了人家茶余饭后的话题。
这几日我倒是过得挺开心的,呼朋唤友,恣意了一把。不过每到晚上在家中看书或谋划事情的时候,还是不免焦躁,势单力薄就是吃亏,查办事情的效率实在太低。
现在的我已经开始积极打入这官僚阶层了,先前结实的这几个高官家的小姐都是些有能力的人物,只需多加笼络,应该是能为我所用的。俗话说,江山代有才人出,我就不信这新木换不了你的旧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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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国皇子来朝的日子很快到了。女皇命我正装前去迎接。
当我站在高高的城墙上,看着高大骆驼组成的长队摇铃挂帆浩荡而来,大觉有一种旷古悠远的味道。在这春风骀荡的季节,这明歌皇子却让我感受了把西域大漠飞沙,孤烟落日的异国风情。令我不禁想起了吐鲁番,塔克拉玛干沙漠,准格尔盆地,那些我再也回不去的地方。
待到骆驼队将要行至城门口的时候,有事先排好的仪仗队击鼓吹角奏乐。今天京城百姓热情得很,凑热闹的自不必说,只是有些百姓提着花篮向缓缓而来的骆驼队抛花掷果的,将那些季国护卫皇子的官兵砸得左躲右窜。看得周围百姓嘻嘻哈哈的笑着。
那骆驼队中央有个大大的轿子,缠花飞彩,造型独特,很富有异域风情。想必那就是皇子所在之地。本以为要等骆驼队行至了驿馆才见得到这皇子,不料,突然从轿子中跳出一个身着宝石蓝色劲装的男子,年纪差不多十四五岁,只见他扬起脸朝着城门高墙之上看来,我对望过去,能看见他深邃的五官,点缀在羊脂玉一样净洁的脸庞上,是一种有别于东南沿海人种小巧精致的惊艳。虽然他是在城墙根边仰望,但依旧能清晰的感受到他满身的骄傲,似乎在告诉你,他在这个女尊的世界,同样能抛开了性别站在高处,俯瞰众人。这人应该就是明歌皇子了吧。
真是个有胆识有气魄的孩子。我笑笑,这样的人如若真心与你结交,会是个不错的朋友。他亦朝我笑笑,这一笑,绚烂夺目。周围的百姓被我俩这一笑弄得更加欢腾,果子花束抛得满天都是。
那季国皇子似是个练家子,眼明手快的接住了向他掷来的物什,并开怀的向周围的百姓有好微笑。
百姓太热情了,我召唤来管理这次迎接事务的侍卫总领,让她将周围的百姓都隔开些,这样下去,我看天黑了这皇子都进不了城。
将百姓驱散了些,那皇子算在得了空闲。随即弯身对着城墙上的我行了个礼。其他护驾而来的官兵也半跪了下来,算是一种对他国表示有好的礼节。
我仰头望天,双手合抬,拱起越过头顶,大力倾身回了一礼。这最后的迎接仪式算是完结了。
皇子气宇轩昂的走在队伍前面,身影渐渐消失在城门中。
我下了城墙,朝皇子停留的方向走了过去。有官吏呈上了公文书,里面的大致内容也就是什么两国有好来往之类的。我摊开文书,拿着女皇交与的官印印了上去,然后递还给了季国皇子。
虽然他刚才走得雄赳赳气昂昂的,但是走近了看,整个人还是难掩疲惫之色。整个护驾的官兵也是舟车劳顿,一片倦意。我连忙叫来驿馆管事将这些官兵安顿好。至于这皇子,我还得亲自送到驿馆去。
“明歌皇子路途辛劳了,很荣幸您能不远千里前来蔽国游玩。在下安王陈青师,以后皇子的住行问题,都由我来代理,到时候皇子有什么吩咐尽管找我就是。”我刚说完话,驿馆的管事就已经赶来了一辆马车,那是专门为明歌准备的。
“那以后就麻烦王女了。”明歌说着又对我行了个礼。搞这些欢迎仪式就是麻烦,老是要不断的行礼和客气。
“皇子不必行礼,这是我应该做的。来者是客,定当奉为上宾。”我走到马车跟前,做了个请了姿势:“皇子行了几天的路程了,该是很累了。在下可带皇子前去驿馆休息。”
“甚好,有劳安王了。”说着他径直跳上了马车,忽略了我伸出的让他扶着上车的手。还真是个好强的孩子。无妨,这女尊国中娇滴滴的男人我还看不惯呢,这样的男子更方便与之结交,只是不知他会不会理我。放下手,我也跳上了马车。
马车缓缓跑动着。明歌撩动窗帘看着灯火辉煌的夜色下的京城,啧啧称奇。然后向我问及这京城中都有什么好玩的地方,有什么好吃的。然后指着那些高张艳帜的酒楼,说明天要去这里看看,后天要去哪里瞧瞧。最后消停下来大为感叹商国和季国的风土人情实在相差太多,让他太惊奇了,真是不后悔来了这里。我看着他兴奋的脸,觉得好笑。要不是事先知道他是来和亲的,现下这副光景,我还真以为他是来观光旅游的。
他说的我都一一答应了。见我点头,这孩子整个人高兴得手舞足蹈,哪里有先前的疲惫样。果然是孩子心性,这么容易就满足了,不过也挺好的,看来是个不难相处的人。
驿馆很快就到,我将他送了进去,吩咐了一些事情,便决定打道回府了。这时,这个和暮川差不多大小的皇子突然拉过我的胳膊,急急的叫道:“你可要记得啊,明个要带我去那个什么酒楼,就是我刚刚给你说的那个。”
我不禁一笑,真的是个孩子。哪里像个手握重兵的人啊。他现下依赖我最好,我也好方便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