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国庆放假了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医妃惊世、行祸天下、史上最强帝后、超凡兵王、清明上河图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a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吃过了饭,林芳琴果然拉着小道士去买衣服。
小道士现在就像落入虎口的羔羊,毫无反抗之力,只能任她折腾,而沈欢,当仁不让的就做了陪衬,只是李清瞳还要复习,就没有陪着她一起疯。
不过沈欢倒是纳闷儿了,一直没看出来,林芳琴原来还是这么有钱的吗?
一直在县城逛了大半天,差不多吧几条街的衣服店都逛完了,终于让小道士脱胎换骨。
现在看他一身休闲装穿在身上,或许是因为从小修炼的缘故,眉清目秀唇红齿白,还真有点当红小鲜肉的感觉。
林芳琴越看越满意,抱着他吧嗒就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韩平安瞬间石化,完完全全丢魂失魄。
林芳琴哈哈大笑,丝毫没有不好意思的样子,拉起他往回走。
可惜的是,快要上晚自习了,不能再拉着他一起疯,而且让人遗憾的是,小道士说师傅有交代,要行走天下,不能在一个地方逗留太久,准备今晚上就离开。
林芳琴千万个不愿意,洗脑诱惑,威严恐吓,什么手段都用上了,但还是没辙。
最后只好千叮万嘱,要他以后一定要回来看看。
小道士乖乖点头。
沈欢站在旁边,其实大致猜到了原因,还不是你折腾的太厉害,把人家给吓到了。
不过他当然不敢点明出来,要是不小心引火烧身就安逸了。
只是他对小道士也没什么好说的,这家伙虽然看起来呆萌,但人家背后可是有一个金丹,甚至元婴期以上老怪物镇守的,自己就不要闲操萝卜淡操心了。
话别,两人去往学校上晚自习。
见两人结伴而来,班上的人都已经开始适应了,屌丝果然打了翻身仗,成功完成了逆袭。
当然,对其他人的态度,林芳琴依然还是爱理不理,高冷的样子,让沈欢很有些奇怪。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日子都很平淡,高中生嘛,哪有那么多破事儿。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才是王道啊。
沈欢依然白天上课,晚上打工,偶尔找上李清瞳,三人小聚。
现在,一起相处的时间,林芳琴反而变得更长更多。
对于两人的关系,沈欢还是没闹明白,好朋友?男闺蜜?恋人?
还好林芳琴没再做什么越线的事情,相对来说,两人的关系依然保持在相对纯洁的程度。
或许当高三毕业之后,两人也会就此分别,之后各奔东西也说不定,所以说,珍惜当下,别再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张书君这段时间精神有些不行,好像是遇上什么麻烦事儿了,沈欢隐隐知道为什么,不过也没有深究,全把自己当成了一个看戏的。
秦馨颜倒是又来找过沈欢谈了一次话,这个老师依然对他保持着足够的关心,让沈欢很是感动了一番。
很快,国庆长假到来。
对于这个仅次于寒暑假的长假,人人都充满了激动。
九月三十号下午上完课正式放假,离学校近的同学都回家去了,沈欢和李清瞳相约明天一早回去。
他家里就只有爷爷和奶奶,母亲很小的时候就一去不回,父亲这些年也一直在外地,没混出个什么名堂。
林芳琴的家就在隔壁的江场镇,坐车二十多分钟就到了,回去之前,她对沈欢说要到他老家去找他玩,沈欢只当她随口说的,于是笑着说好啊,也没当真。
当天晚上,他继续去KTV上班,找了个时间给老板请了个假。
老板知道这小子家庭困难,没多说什么,提前给他结了工资,顺便还给了他三百块钱奖金,虽然不多,但沈欢还是一阵感谢。
穷人家的孩子就是这样,要求并不高。
就算他现在真实身份超然,多年的生活习惯也已根深蒂固。
第二天一早,去女生宿舍楼接到李清瞳,去到车站,两人坐上了回老家的客车。
一路上也都很平静,没有发生什么半路抢劫,小流氓调戏清纯校花,有人突发疾病需要出手相救那样的古怪事情。
李清瞳坐在靠窗的位置,满脸的兴奋,毕竟很久没有回家了,出门在的人儿,最温暖的,还是家的味道。
嘴里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沈欢笑着回应,只是车子走着走着,小女生悄然间就睡着了。
头轻轻搁在男生肩头,沈欢调整了一下姿势,努力让女生不感觉难受,看着她纯净的侧颜,一如车窗外明媚的日光。
沈欢嘴角拉起一道笑意,多久了,又寻来了这种熟悉的感觉。
一直快要到镇上的时候,李清瞳才醒来,把头从沈欢身上抬起,没有感觉到不自然。
揉了揉眼睛,迷糊的声音还带着睡梦中的慵懒,“要到了吗?”
沈欢笑道:“还有十多分钟,你可以再睡会儿。”
李清瞳摇了摇头,整理了一下发丝,“不了。”
小脸儿却闪过一丝不自然。
沈欢明白那是什么意思,道:“你在担心阿姨吗?”
李清瞳撅了撅嘴,“是啊,我没有跟她说的,但是她应该算到我会回来。”
沈欢安慰她,“没事,等会儿我躲着她就是。”
李清瞳叹了口气。
很快,班车驶到了镇上,七仙镇很小,就只有十字交叉的两条街,没有专门的客运站,客车通常就停在那个路口。
车子挺稳之后,李清瞳看了看窗外,脸色一变。
街边,一个女子正伸首往客车上看。
那女子三十多四十出头的样子,身材高挑,衣着得体,极其风韵美丽,眉宇间李清瞳和她很有几分相像。
她就是李清瞳的妈妈,胡芸,也只有这样的女人,才能生出李清瞳这么出彩的女儿。
见她看过来,李清瞳赶紧往沈欢怀里一趴,生怕被她看见自己和沈欢坐在一起。
沈欢摇头苦笑,这个阿姨什么都好,就是有点势利,一直看不惯自己和她女儿来往,还好李清瞳没有继承她这个缺点,不过既然是李清瞳的妈妈,他当然也不敢说什么。
拍了拍女生的肩膀,车上的人已经下得差不多了,沈欢站了起来,说道:“你先下去吧,我走后面。”
李清瞳嗯了一声,飞快的提起背包就跳下了车。
沈欢故意落后几步下车,但很显然,胡芸刚才已经看到他了。
她拉着李清瞳的手,狠狠的瞪了眼沈欢,毫不客气道:“又是你这小子,我都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再打扰我家清瞳,她以后可是要考重点大学的,你怎么就这么不懂事呢?”
李清瞳急道:“妈,你又胡说什么啊。”
“我胡说,我是为你好,这小子一穷二白的,学习成绩又差,你跟他呆久了,会影响到你的知不知道。”胡芸又回过头狠狠训斥自己的女儿。
“才不会,你就是小心眼儿。”李清瞳毫不客气的顶了回去。
“嘿,你这丫头,读书把翅膀都读硬了是不是?还知道还嘴了,看我回去不好好收拾你。”
“你敢,你要是敢收拾我,我就找爸爸告状去。”李清瞳哼了一声,才不管自己妈妈气得脸色发青,转身笑嘻嘻的向沈欢挥了挥手,“拜拜拜拜,有空找你玩。”
“拜什么拜,你这死丫头,气死我了。”
胡芸一巴掌把她的手拉了回来,牵着她转身就走。
沈欢无奈苦笑,还好,这样的情景已经不是第一次见了,他早已经习惯。
心里对胡芸也没有什么愤恨,只不过是一个母亲对女儿前途未来的关心而已,虽然势利了一点,但也是人之常情。
沈欢清楚自己的状况,如果真跟李清瞳在一起,想要有太好的结果,那是几乎不可能。
当然,以前,那是以前,以后,一切都会不同的。
撇开这件事情,因为KTV老板昨晚上给他发了钱,没有犹豫,沈欢走进街边的店铺,买了一大堆水果蛋糕之类的东西。
提在手上,街两旁停满了摩托车,都是跑生意的两轮。
以前沈欢每次回家,下车之后,都是走路回去,大概需要四十多分钟的样子,现在身上宽裕了一些,于是他叫了一辆两轮。
报上地址,说好价钱,他坐了上去。
当然,他也可以施展缩地成寸这种轻身功夫的,不过现在光天化日的,又没有什么急事,急个啥,老老实实坐车回去不好?
到家的时候,已经接近中午。
他家还是那种大瓦房,从远处看,倒是很高大的样子。
听说这所房子是从清朝时候就存在下来的,好像是以前地主的房子,后来分给了他们家,到沈欢这里已经是第四代。
高粱大柱,土木夹墙。
只是青瓦已经破了好多,换成了格格不入的石棉瓦,柱子布满了虫蚀的坑洞,竹篾刷石灰泥的墙壁也已经斑驳不堪,而且整座房子的结构也隐隐开始向后倾斜,颤颤巍巍。
村里好多出去打工的人挣到钱后,都房子修成了漂亮的两层小楼,只有沈欢家,还保持前代的自然与古朴。
这当然是自嘲的说法,谁不想日子过好一些。
收起那些莫名的感慨,沈欢踏进院子。
大门开着,门洞里黑乎乎的。
沈欢喊了声,“爷爷,奶奶,我回来了。”一边飞快的跑进屋。
左边的厢房就是爷爷奶奶的房间,听到喊声,奶奶从里面走了出来,脸上笑容洋溢。
“沈欢回来啦。”
对这个孙儿,爷爷奶奶打小就疼。
沈欢兴奋点了点头,“奶奶,我跟你和爷爷买了点东西,你们尝尝。”
边说,他提起水果跨进了厢房。
但马上,他就大喊了起来,“爷爷,你怎么了?”
吃过了饭,林芳琴果然拉着小道士去买衣服。
小道士现在就像落入虎口的羔羊,毫无反抗之力,只能任她折腾,而沈欢,当仁不让的就做了陪衬,只是李清瞳还要复习,就没有陪着她一起疯。
不过沈欢倒是纳闷儿了,一直没看出来,林芳琴原来还是这么有钱的吗?
一直在县城逛了大半天,差不多吧几条街的衣服店都逛完了,终于让小道士脱胎换骨。
现在看他一身休闲装穿在身上,或许是因为从小修炼的缘故,眉清目秀唇红齿白,还真有点当红小鲜肉的感觉。
林芳琴越看越满意,抱着他吧嗒就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韩平安瞬间石化,完完全全丢魂失魄。
林芳琴哈哈大笑,丝毫没有不好意思的样子,拉起他往回走。
可惜的是,快要上晚自习了,不能再拉着他一起疯,而且让人遗憾的是,小道士说师傅有交代,要行走天下,不能在一个地方逗留太久,准备今晚上就离开。
林芳琴千万个不愿意,洗脑诱惑,威严恐吓,什么手段都用上了,但还是没辙。
最后只好千叮万嘱,要他以后一定要回来看看。
小道士乖乖点头。
沈欢站在旁边,其实大致猜到了原因,还不是你折腾的太厉害,把人家给吓到了。
不过他当然不敢点明出来,要是不小心引火烧身就安逸了。
只是他对小道士也没什么好说的,这家伙虽然看起来呆萌,但人家背后可是有一个金丹,甚至元婴期以上老怪物镇守的,自己就不要闲操萝卜淡操心了。
话别,两人去往学校上晚自习。
见两人结伴而来,班上的人都已经开始适应了,屌丝果然打了翻身仗,成功完成了逆袭。
当然,对其他人的态度,林芳琴依然还是爱理不理,高冷的样子,让沈欢很有些奇怪。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日子都很平淡,高中生嘛,哪有那么多破事儿。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才是王道啊。
沈欢依然白天上课,晚上打工,偶尔找上李清瞳,三人小聚。
现在,一起相处的时间,林芳琴反而变得更长更多。
对于两人的关系,沈欢还是没闹明白,好朋友?男闺蜜?恋人?
还好林芳琴没再做什么越线的事情,相对来说,两人的关系依然保持在相对纯洁的程度。
或许当高三毕业之后,两人也会就此分别,之后各奔东西也说不定,所以说,珍惜当下,别再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张书君这段时间精神有些不行,好像是遇上什么麻烦事儿了,沈欢隐隐知道为什么,不过也没有深究,全把自己当成了一个看戏的。
秦馨颜倒是又来找过沈欢谈了一次话,这个老师依然对他保持着足够的关心,让沈欢很是感动了一番。
很快,国庆长假到来。
对于这个仅次于寒暑假的长假,人人都充满了激动。
九月三十号下午上完课正式放假,离学校近的同学都回家去了,沈欢和李清瞳相约明天一早回去。
他家里就只有爷爷和奶奶,母亲很小的时候就一去不回,父亲这些年也一直在外地,没混出个什么名堂。
林芳琴的家就在隔壁的江场镇,坐车二十多分钟就到了,回去之前,她对沈欢说要到他老家去找他玩,沈欢只当她随口说的,于是笑着说好啊,也没当真。
当天晚上,他继续去KTV上班,找了个时间给老板请了个假。
老板知道这小子家庭困难,没多说什么,提前给他结了工资,顺便还给了他三百块钱奖金,虽然不多,但沈欢还是一阵感谢。
穷人家的孩子就是这样,要求并不高。
就算他现在真实身份超然,多年的生活习惯也已根深蒂固。
第二天一早,去女生宿舍楼接到李清瞳,去到车站,两人坐上了回老家的客车。
一路上也都很平静,没有发生什么半路抢劫,小流氓调戏清纯校花,有人突发疾病需要出手相救那样的古怪事情。
李清瞳坐在靠窗的位置,满脸的兴奋,毕竟很久没有回家了,出门在的人儿,最温暖的,还是家的味道。
嘴里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沈欢笑着回应,只是车子走着走着,小女生悄然间就睡着了。
头轻轻搁在男生肩头,沈欢调整了一下姿势,努力让女生不感觉难受,看着她纯净的侧颜,一如车窗外明媚的日光。
沈欢嘴角拉起一道笑意,多久了,又寻来了这种熟悉的感觉。
一直快要到镇上的时候,李清瞳才醒来,把头从沈欢身上抬起,没有感觉到不自然。
揉了揉眼睛,迷糊的声音还带着睡梦中的慵懒,“要到了吗?”
沈欢笑道:“还有十多分钟,你可以再睡会儿。”
李清瞳摇了摇头,整理了一下发丝,“不了。”
小脸儿却闪过一丝不自然。
沈欢明白那是什么意思,道:“你在担心阿姨吗?”
李清瞳撅了撅嘴,“是啊,我没有跟她说的,但是她应该算到我会回来。”
沈欢安慰她,“没事,等会儿我躲着她就是。”
李清瞳叹了口气。
很快,班车驶到了镇上,七仙镇很小,就只有十字交叉的两条街,没有专门的客运站,客车通常就停在那个路口。
车子挺稳之后,李清瞳看了看窗外,脸色一变。
街边,一个女子正伸首往客车上看。
那女子三十多四十出头的样子,身材高挑,衣着得体,极其风韵美丽,眉宇间李清瞳和她很有几分相像。
她就是李清瞳的妈妈,胡芸,也只有这样的女人,才能生出李清瞳这么出彩的女儿。
见她看过来,李清瞳赶紧往沈欢怀里一趴,生怕被她看见自己和沈欢坐在一起。
沈欢摇头苦笑,这个阿姨什么都好,就是有点势利,一直看不惯自己和她女儿来往,还好李清瞳没有继承她这个缺点,不过既然是李清瞳的妈妈,他当然也不敢说什么。
拍了拍女生的肩膀,车上的人已经下得差不多了,沈欢站了起来,说道:“你先下去吧,我走后面。”
李清瞳嗯了一声,飞快的提起背包就跳下了车。
沈欢故意落后几步下车,但很显然,胡芸刚才已经看到他了。
她拉着李清瞳的手,狠狠的瞪了眼沈欢,毫不客气道:“又是你这小子,我都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再打扰我家清瞳,她以后可是要考重点大学的,你怎么就这么不懂事呢?”
李清瞳急道:“妈,你又胡说什么啊。”
“我胡说,我是为你好,这小子一穷二白的,学习成绩又差,你跟他呆久了,会影响到你的知不知道。”胡芸又回过头狠狠训斥自己的女儿。
“才不会,你就是小心眼儿。”李清瞳毫不客气的顶了回去。
“嘿,你这丫头,读书把翅膀都读硬了是不是?还知道还嘴了,看我回去不好好收拾你。”
“你敢,你要是敢收拾我,我就找爸爸告状去。”李清瞳哼了一声,才不管自己妈妈气得脸色发青,转身笑嘻嘻的向沈欢挥了挥手,“拜拜拜拜,有空找你玩。”
“拜什么拜,你这死丫头,气死我了。”
胡芸一巴掌把她的手拉了回来,牵着她转身就走。
沈欢无奈苦笑,还好,这样的情景已经不是第一次见了,他早已经习惯。
心里对胡芸也没有什么愤恨,只不过是一个母亲对女儿前途未来的关心而已,虽然势利了一点,但也是人之常情。
沈欢清楚自己的状况,如果真跟李清瞳在一起,想要有太好的结果,那是几乎不可能。
当然,以前,那是以前,以后,一切都会不同的。
撇开这件事情,因为KTV老板昨晚上给他发了钱,没有犹豫,沈欢走进街边的店铺,买了一大堆水果蛋糕之类的东西。
提在手上,街两旁停满了摩托车,都是跑生意的两轮。
以前沈欢每次回家,下车之后,都是走路回去,大概需要四十多分钟的样子,现在身上宽裕了一些,于是他叫了一辆两轮。
报上地址,说好价钱,他坐了上去。
当然,他也可以施展缩地成寸这种轻身功夫的,不过现在光天化日的,又没有什么急事,急个啥,老老实实坐车回去不好?
到家的时候,已经接近中午。
他家还是那种大瓦房,从远处看,倒是很高大的样子。
听说这所房子是从清朝时候就存在下来的,好像是以前地主的房子,后来分给了他们家,到沈欢这里已经是第四代。
高粱大柱,土木夹墙。
只是青瓦已经破了好多,换成了格格不入的石棉瓦,柱子布满了虫蚀的坑洞,竹篾刷石灰泥的墙壁也已经斑驳不堪,而且整座房子的结构也隐隐开始向后倾斜,颤颤巍巍。
村里好多出去打工的人挣到钱后,都房子修成了漂亮的两层小楼,只有沈欢家,还保持前代的自然与古朴。
这当然是自嘲的说法,谁不想日子过好一些。
收起那些莫名的感慨,沈欢踏进院子。
大门开着,门洞里黑乎乎的。
沈欢喊了声,“爷爷,奶奶,我回来了。”一边飞快的跑进屋。
左边的厢房就是爷爷奶奶的房间,听到喊声,奶奶从里面走了出来,脸上笑容洋溢。
“沈欢回来啦。”
对这个孙儿,爷爷奶奶打小就疼。
沈欢兴奋点了点头,“奶奶,我跟你和爷爷买了点东西,你们尝尝。”
边说,他提起水果跨进了厢房。
但马上,他就大喊了起来,“爷爷,你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