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1:第十四章新鲜的野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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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澜看了那野猪肉一眼,眉头忍不住皱了皱,淡淡地说道,“我不会做野猪肉,我娘也不爱吃这玩意,你们拿回去就好了。”
沈之良不解地挠了挠脑袋,野猪肉怎么会不好吃呢?不管是烤着吃,炒着吃还是煮着吃,都会馋得人口水直流吧,他能吃两大碗!
这位果然是远近几个村里最有钱人家的孩子,连肉都不愿意吃!
“姐,不然我们再弄一些回去?用火烤成肉干了能多吃一段时间呢。”沈之良是个穷孩子,哪里见过那么多肉,要不是他力气小搬不动,他都想把所有的肉都带回去,够吃几个月了。
“别太贪心啊,贪多嚼不烂。我们赶紧走吧,不然引来野狼什么的,我们想走都走不掉了。难道不忘了刚才被野猪追的时候,我们逃命的时候究竟有多么害怕了吗?”沈之月在弟弟的脑袋上敲了一下,再次提醒道。
沈之良机灵狡黠的目光在郑澜的身上转了转,豁出去了,厚着脸皮说道,“小哥,那你能不能帮我们再带三十斤猪肉回去?我姐再给你一棵小人参。等明后天我和姐姐还要进山来采药,再遇到人参我还会带给你,你觉得怎么样?”
“对不起,我弟弟他不懂事,小哥,你不用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你不想要野猪肉,那就不要吧。我会好好说说我弟弟的。”少女害羞又恼怒,急忙道歉道。
沈之月脸爆红,觉得丢脸极了,她忍不住将弟弟拉到旁边去,小声地责备道,“之良,你怎么那么不要脸呢,叫他帮你带野猪肉回去?人家不想带就算了啊,你怎么好意思说出口的?”
“姐,那么多肉放着也是白白便宜了猛兽,我觉得能多拿一点就多拿一点,回去也不用再让村里人过来了,肯定被野狼们吃完了。我让小哥拿一些回去多好,能多吃几天呢。”
沈之良不觉得他哪里做错了,又不让他拉一百斤,用两三根树枝系在一起,拉回去,比提着轻松多了。要是累他也不好意思啊。
“我姐她炒肉和烤肉都很好吃的,回去我把弄熟的野猪肉带去给你,拜托了,帮我带点回去吧。”沈之良用期盼的大眼睛看着郑澜,热烈得郑澜觉得拒绝他都是犯了罪。
郑澜看着姐弟俩脑袋凑在一起嘀嘀咕咕的,有些羡慕这样的亲情,不知道哪根筋不对,他直接说道,“我能帮你们拿三十斤,到时候野猪肉弄熟了,拿过来给我尝一下,我看看你姐弄得究竟有多好吃。”
沈之良狗腿地过来冲着他笑了,“小哥,你是最好的人了,我在这里谢谢你了。”
“姐,快点再去割点野猪肉啊,弄好了我们赶紧回家,别在林子里耽误太久了。”他用手臂捅了捅沈之月,小声地催促道。
沈之月心里很是别扭,不自然地说道,“你捣什么乱啊,没见过像你脸皮这么厚的。”
郑澜看她瘦削的脸,那双眼睛却灿若星辰,有着说不出的活力,他心底的阴霾竟然消散了不少,“那姑娘就快点再割些肉吧,别耽误太久了。”
沈之月脸绯红,拿着菜刀动作利落地割肉,又弄了三十多斤的瘦肉下来,放在了沈之良弄好的架子上,捆绑好,不好意思地说道,“那就麻烦你了,真是辛苦你了。”
郑澜淡淡地说道,“不麻烦,毕竟我还没吃过很好吃的野猪肉呢,也很想尝一尝。”
沈之月还用猪皮将树枝底部给包起来,减少拖动时候的摩擦力,又结实耐磨。
沈之良心满意足地说道,“姐,小哥,那我们快点回家去吧,还要分肉,还要弄人参,我们有很多的事情要忙呢。”
三人在深山密林里往回走,尽量选择了平坦的路走,不用提着,只用拖,所以姐弟俩各自拖着五十多斤的猪肉,也并不觉得很累。
郑澜就更轻松了,只是三人在一起走,毕竟不熟,气氛有些尴尬。
“那个,我看你脸色有些惨白,是不是贫血啊?多弄点补血的食物吃,可能会对你的身体有好处。还有,平常多晒晒太阳,多走动一些,强身健体,会让身体变得强壮起来。”沈之月觉得一路沉默很诡异,绞尽脑汁地找了个话题。
郑澜看她浑身僵硬别扭,却努力缓解尴尬的样子,嘴角忍不住翘了翘,“我这病是从娘胎里带来的,不太好养。你说补血,要怎样才能补呢?”
不管是大夫,还是那些算命的相士,都说他是短命相,活不了多长的。
然而他不想认命,既然来到人世间走一趟,他想活得更长远,也有着雄心抱负,想要闯出精彩的人生来。
“最简单的,熬点猪肝汤,红枣粥那些,食物不要吃太过辛辣和味道浓郁的,尽量以清淡的饮食为主。时令的蔬菜和水果也适量地吃一些就好了。”沈之月就差没说要让营养均衡一些了。
她继续说道,“想要身体好,除了饮食需要注意,多走动别总是躺着以外,最重要的是保持愉悦的心情,心情变好了,身体自然而然地就会好起来了。”
郑澜将沈之月的话认真地听进去了,“姑娘的这番言论倒是新颖,大夫可没说得那么细致过。”
沈之月尴尬地咳嗽了一声,“那个,我也是听那些身体比较硬朗的老人说的,你要是觉得我说得没有道理,就别放在心上。”
郑澜却说道,“我反而觉得姑娘说得很有道理。养尊处优的贵族可没有田地里干活的老人身体强壮,可见不能吃得太好,也不能总是躺着。”
“那个人参虽然是很好的补身体的药材,也不能补得太过了,这玩意容易上火。”沈之月好心地提醒道。
郑澜侧头看她,“姑娘莫不是懂些医术?我看姑娘和村里那些小娘子谈吐略有不同。”
沈之月自然不能承认的,“我哪里懂得医术啊,都是听老人说的。要是我说得不对,小哥就当我在瞎讲,不听就是了。”
她现在是村姑,不是以前那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白富美,不能再说了,言多必失,低调,在村里懂得太多是要遭人嫉妒,是会死人的,沈之月,你一定要夹着尾巴做人!
走了一个多时辰的时间,沈家村终于在眼前了。
沈之良狗腿地过来笑着说道,“小哥,我们就在这里分别吧,等我们把野猪肉弄熟了,再分给你。人参买卖,晚上酉时,我们再碰头。”
郑澜自然地将野猪肉递到沈之良的手里,“别迟到了,我等你。”
修长而瘦削的身影,让沈之月怎么看都不觉得这是个霉运缠身的短命鬼啊。
郑澜看了那野猪肉一眼,眉头忍不住皱了皱,淡淡地说道,“我不会做野猪肉,我娘也不爱吃这玩意,你们拿回去就好了。”
沈之良不解地挠了挠脑袋,野猪肉怎么会不好吃呢?不管是烤着吃,炒着吃还是煮着吃,都会馋得人口水直流吧,他能吃两大碗!
这位果然是远近几个村里最有钱人家的孩子,连肉都不愿意吃!
“姐,不然我们再弄一些回去?用火烤成肉干了能多吃一段时间呢。”沈之良是个穷孩子,哪里见过那么多肉,要不是他力气小搬不动,他都想把所有的肉都带回去,够吃几个月了。
“别太贪心啊,贪多嚼不烂。我们赶紧走吧,不然引来野狼什么的,我们想走都走不掉了。难道不忘了刚才被野猪追的时候,我们逃命的时候究竟有多么害怕了吗?”沈之月在弟弟的脑袋上敲了一下,再次提醒道。
沈之良机灵狡黠的目光在郑澜的身上转了转,豁出去了,厚着脸皮说道,“小哥,那你能不能帮我们再带三十斤猪肉回去?我姐再给你一棵小人参。等明后天我和姐姐还要进山来采药,再遇到人参我还会带给你,你觉得怎么样?”
“对不起,我弟弟他不懂事,小哥,你不用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你不想要野猪肉,那就不要吧。我会好好说说我弟弟的。”少女害羞又恼怒,急忙道歉道。
沈之月脸爆红,觉得丢脸极了,她忍不住将弟弟拉到旁边去,小声地责备道,“之良,你怎么那么不要脸呢,叫他帮你带野猪肉回去?人家不想带就算了啊,你怎么好意思说出口的?”
“姐,那么多肉放着也是白白便宜了猛兽,我觉得能多拿一点就多拿一点,回去也不用再让村里人过来了,肯定被野狼们吃完了。我让小哥拿一些回去多好,能多吃几天呢。”
沈之良不觉得他哪里做错了,又不让他拉一百斤,用两三根树枝系在一起,拉回去,比提着轻松多了。要是累他也不好意思啊。
“我姐她炒肉和烤肉都很好吃的,回去我把弄熟的野猪肉带去给你,拜托了,帮我带点回去吧。”沈之良用期盼的大眼睛看着郑澜,热烈得郑澜觉得拒绝他都是犯了罪。
郑澜看着姐弟俩脑袋凑在一起嘀嘀咕咕的,有些羡慕这样的亲情,不知道哪根筋不对,他直接说道,“我能帮你们拿三十斤,到时候野猪肉弄熟了,拿过来给我尝一下,我看看你姐弄得究竟有多好吃。”
沈之良狗腿地过来冲着他笑了,“小哥,你是最好的人了,我在这里谢谢你了。”
“姐,快点再去割点野猪肉啊,弄好了我们赶紧回家,别在林子里耽误太久了。”他用手臂捅了捅沈之月,小声地催促道。
沈之月心里很是别扭,不自然地说道,“你捣什么乱啊,没见过像你脸皮这么厚的。”
郑澜看她瘦削的脸,那双眼睛却灿若星辰,有着说不出的活力,他心底的阴霾竟然消散了不少,“那姑娘就快点再割些肉吧,别耽误太久了。”
沈之月脸绯红,拿着菜刀动作利落地割肉,又弄了三十多斤的瘦肉下来,放在了沈之良弄好的架子上,捆绑好,不好意思地说道,“那就麻烦你了,真是辛苦你了。”
郑澜淡淡地说道,“不麻烦,毕竟我还没吃过很好吃的野猪肉呢,也很想尝一尝。”
沈之月还用猪皮将树枝底部给包起来,减少拖动时候的摩擦力,又结实耐磨。
沈之良心满意足地说道,“姐,小哥,那我们快点回家去吧,还要分肉,还要弄人参,我们有很多的事情要忙呢。”
三人在深山密林里往回走,尽量选择了平坦的路走,不用提着,只用拖,所以姐弟俩各自拖着五十多斤的猪肉,也并不觉得很累。
郑澜就更轻松了,只是三人在一起走,毕竟不熟,气氛有些尴尬。
“那个,我看你脸色有些惨白,是不是贫血啊?多弄点补血的食物吃,可能会对你的身体有好处。还有,平常多晒晒太阳,多走动一些,强身健体,会让身体变得强壮起来。”沈之月觉得一路沉默很诡异,绞尽脑汁地找了个话题。
郑澜看她浑身僵硬别扭,却努力缓解尴尬的样子,嘴角忍不住翘了翘,“我这病是从娘胎里带来的,不太好养。你说补血,要怎样才能补呢?”
不管是大夫,还是那些算命的相士,都说他是短命相,活不了多长的。
然而他不想认命,既然来到人世间走一趟,他想活得更长远,也有着雄心抱负,想要闯出精彩的人生来。
“最简单的,熬点猪肝汤,红枣粥那些,食物不要吃太过辛辣和味道浓郁的,尽量以清淡的饮食为主。时令的蔬菜和水果也适量地吃一些就好了。”沈之月就差没说要让营养均衡一些了。
她继续说道,“想要身体好,除了饮食需要注意,多走动别总是躺着以外,最重要的是保持愉悦的心情,心情变好了,身体自然而然地就会好起来了。”
郑澜将沈之月的话认真地听进去了,“姑娘的这番言论倒是新颖,大夫可没说得那么细致过。”
沈之月尴尬地咳嗽了一声,“那个,我也是听那些身体比较硬朗的老人说的,你要是觉得我说得没有道理,就别放在心上。”
郑澜却说道,“我反而觉得姑娘说得很有道理。养尊处优的贵族可没有田地里干活的老人身体强壮,可见不能吃得太好,也不能总是躺着。”
“那个人参虽然是很好的补身体的药材,也不能补得太过了,这玩意容易上火。”沈之月好心地提醒道。
郑澜侧头看她,“姑娘莫不是懂些医术?我看姑娘和村里那些小娘子谈吐略有不同。”
沈之月自然不能承认的,“我哪里懂得医术啊,都是听老人说的。要是我说得不对,小哥就当我在瞎讲,不听就是了。”
她现在是村姑,不是以前那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白富美,不能再说了,言多必失,低调,在村里懂得太多是要遭人嫉妒,是会死人的,沈之月,你一定要夹着尾巴做人!
走了一个多时辰的时间,沈家村终于在眼前了。
沈之良狗腿地过来笑着说道,“小哥,我们就在这里分别吧,等我们把野猪肉弄熟了,再分给你。人参买卖,晚上酉时,我们再碰头。”
郑澜自然地将野猪肉递到沈之良的手里,“别迟到了,我等你。”
修长而瘦削的身影,让沈之月怎么看都不觉得这是个霉运缠身的短命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