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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选择

作者:丫丫不学语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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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也希望你可以尊重我的选择。”我故作轻松地点了点头。

    等我说完再看向李云翔的时候,他脸上的光已经完全暗淡了。他抓了抓胸口,表情痛彻心扉地仿佛是失去了心脏。李云翔,我又何尝不知道你心中的烦闷与无奈呢?只可惜,当初的我们,种种的甜蜜,种种的如胶似漆。可是真的遇到问题的时候,你还是会把我像垃圾一样的丢弃。

    我还是会记得你当时那次绝情的转身,厌恶地扔给我的那一句,“你走吧,我不想再看到你。”设身处地,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估计也会做出那样的举动,或许更加有过之而无不及。你每一次满怀希望地过来找我,都是会遇见这样和那样的巧合,这些巧合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隔阂越来越深。

    你更加会选择不相信,而我对于我们感情复合的决心也越来越淡漠。直到现在我已经完全适应了这一个人的日子。一个人面对生活中各类的突发情况,一个人在深夜中静静地舔舐着遍体的鳞伤,一个人擦干眼泪继续着未知的生活。

    所以当初你离去的时候,把我心脏撕裂出来地伤疤,到现在为止基本上全部愈合。我终于可以脱离了你的存在,又重新美好的站在阳光下面微笑。这种平静地已经步入正轨的生活,我不想再次被打破。

    李云翔站直了身体,在地上顿了顿脚尖,然后又伸出手来揉了一下鼻子,“恩……丫丫,如果你现在真的不能接受我的话,我尊重你的选择,现在天晚了,我送你回家吧。”

    我摇了摇头,“不了,我真的坐习惯公交车了,你的宝马车是好,但是太快,我想我真的会受不了。”

    很反常的,李云翔这一次没有继续胡搅蛮缠,也没有继续扮演着“咆哮帝”。他从嘴角努力挤出一丝笑意,然后用力点了点头,“那好吧,丫丫,你路上一定要小心啊!”

    “好,我会的。”我也在礼节性地回应着。

    他转身走到了门口的宝马座驾,掏出钥匙闪了闪,便启动车子离开了。今天他竟然没有飙车,而是平稳地开走了,没有上演出“速度与激情”的戏码,喔,这样看来,她好像是成熟了。这样我也就放心了,起码在路上不会出现像上一次那样的撞车事件。

    “小雅。”我闻声转身,看到了穿着白色棉衣的莫默。一天没见,她的头发烫成了流行的微卷发,脸蛋上也化着精致的淡妆,“都这个时间了,你刚下班吗?”她又上前挽住了我的胳膊。莫默有一个很突出的优点,就是亲和力超级强,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和你熟络,可能在工作中也很快的与人打成一片。但凡事都有两面性的,这样不好的一点就在于,和她关系好的貌似很多,但是真正可以交心的没有几个。

    “是啊。”问我也笑着,“你刚刚下班吗?”我问。

    她点了点头,而后向我招了招手,我把脸凑到她的嘴边,整个鼻腔里面都充斥着她身上那股浓郁的香水味儿,这种毒药似的香味儿,我真是驾驭不了,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那个,刚刚和你在这边说话的男孩子是谁啊?”她一脸的八卦兮兮,对于这种事情她有着极强的求知欲,我就知道做这个让我把耳朵凑过来的手势,肯定不是什么重要的大事,这个问题让我莫名地产生出一种烦躁地情绪。

    “是我的一个朋友。”我淡淡地说。

    “朋友?那是哪种朋友呢?是单纯的普通朋友还是深层的男女朋友啊?”真是不知道她对于八卦事业的热爱,已经达到了“情癫大圣”的程度,看来要把我今天和李云翔的会面的场景当成一种现象来研究了。

    “呃……莫默,我……”我的话刚刚说到一半,就被身后的一个男声所打断,“莫默。”身后响起一声呼唤,我和默默同时侧过了脸。还是钱铎,骑着自行车,但是现在并没有戴鸭舌帽儿,在车把上面还提溜着一个精致的包装袋儿,满面春风地向莫默驶来了。

    “额,草……”莫默翻了个白眼,她的嘴唇没有动,却在舌头下面挤出这样一句话,虽然音量非常小,但我听得真真切切的。

    “吱嘎……”车子停在了我们旁边,“小雅也在啊?”钱铎和我打着招呼。我也冲他笑了笑,莫默却突然松开了挽住我胳膊的那一只手,高傲地把头转了过去,余光都不愿赏给钱铎半分。

    “莫默。”钱铎的脾气真是好,完全不介意莫默现在的表现,仍旧是笑容可掬地拿起挂在车把上面的那个包装袋儿,“莫默,你看这是我给你买的围巾和手套儿,现在天气一天比一天更冷了,要注意保暖,你打开看喜不喜欢。”他说着掏出了包装袋里面的东西。

    莫默闻言侧了侧目,这是一条质地精良的围巾,款式和做工都不错。可以看得出价格应该也不会很便宜。钱铎满脸期待地在等着莫默的评价。

    “你收起来吧,这条围巾不适合我。”莫默说完又把目光收回,脸又侧了回来。

    我无限同情地看着钱铎,他的脸好像被干粉灭火器喷了一大遍,转眼间凝固了起来。拿着围巾的那只手也“冻”在了那里。

    “莫默你试试吧,这是我……”钱铎还在努力地劝说着。

    莫默做了一个深呼吸地同时也把身子转了180度,正面对着钱铎。或许是没有意料到莫默转身的幅度这么大,钱铎竟然有些胆怯地向后退了两步。

    “你有完没完,我说你到底有完没完,我说过了我不喜欢。”莫默的语气已经开始强硬了,满脸皆是厌恶之色。

    “为什么呢?这是我这周兼职送盒饭赚来的钱买的,而且我还给你挑了好长时间,怎么会不喜欢呢?”哇,我可怜的钱铎,真是个无比单纯的孩子。

    莫默面无表情地接过那条围巾,这个举动让我的心里面稍稍宽慰了一些。我看了看钱铎,他的脸色也立刻“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但是下一秒却又发生了足以让人窒息的事情,“我不喜欢,不喜欢,不喜欢……”莫默就像和这条围巾有“杀父之仇”似的,把围巾砸在了地上,然后边说边在围巾上面践踏者,洁白的围巾立刻被肮脏的脚印给“污染”了。

    “你干什么?你疯了吗?”我用力把莫默拉到一边,却被她一甩,我抓了个空。

    “你……”莫默指着钱铎,这个可怜的孩子,眼眶都快要红了,“给我听好了,这种货色,我不稀罕。人家送围巾不是送香奈儿就是送lv你可倒好,送个这么个破烂货给我,拿回去送你妈。我知道你天天送盒饭,你整个身上都是盒饭的味道,我闻到你身上那股味儿,我都想吐,还有这条围巾,也都是盒饭味儿。”莫默说着又往围巾上面蹭了两脚。

    能看得出来,钱铎已经在竭力忍耐了,但是他还是没有忍住滑落出眼眶的泪水。哦,单纯的好孩子,他还是哭了。

    “你不要像只大头苍蝇似的,一直粘着我好不好,该干嘛干嘛去。”莫默说完又挽起了我的胳膊,“走,我们去等公车。”

    钱铎的执着和深情,在莫默的眼睛里面真的还不如满大街的狗粪。我转头看到了形单影只站在夜色中的钱铎,不只是天冷还是心寒,他往后缩了缩脖子,我实在不忍心再看下去,赶快移开了目光。

    莫默的的脑容量可真是大,但是心和肺的发育情况,我是真的不知道。

    “你这样做真的很伤人。”坐在公交车上,我语气轻缓但是稍有愠怒地说。

    莫默在低头玩着手机上面的游戏,抽空抬了一下眼,“哦?你说什么?”看来我的假设没有错,我作为一个局外人还在担心这那边钱铎的情况,而这个当事人女主角竟然没有任何的感觉。

    我的愠怒又加深了一级,“你这样做真的很伤人,你即使不喜欢人家也没有必要当众五侮辱别人啊!”

    莫默皱起眉头,嘟了嘟嘴巴,“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他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他有什么资本可以追我,送我围巾这对我就是一种侮辱。天天骑着一个破逼自行车,我看见就反胃。”

    莫默重重地把手机丢在了包包里面,“别的女孩子交了个有钱的男朋友,想要什么就可以有什么?我呢?好久之前都想要一部iphone,他能送得起吗?送一条围巾儿能值几个钱?反正坐自行车也是哭,坐宝马也是哭,那我倒不如坐在宝马里面哭,起码风刮不着,雨淋不着的。”

    我的胸腔又在往外面挤压着气体,脸也转向了一边。莫默的话语在当下这个时代字字珠玑,无懈可击。现在这个时代,有钱就是王道,有钱就是大爷,有钱几乎可以买来所有的东西,更可以去让一个毫不相干的人对你俯首称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