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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九百文

作者:金锋关晓柔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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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爷您还记得我们啊。”

    刘铁恭敬问道:“官爷您有事吗?”

    金锋也想起来了,送虎过来的那天,好像就是这个衙役接手的。

    “还真是你们啊。”

    衙役看起来很高兴。

    害怕引起不必要的误会,金锋来县衙没有携带弩弓。

    刚才衙役差点没认出他们,只是试探着问了一下。

    上次和庆家的贵人去客栈晚了一步,射杀猛虎的弓箭高手已经退房离开。

    这段时间贵人又派人来问过两次,显然对这个打虎英雄非常上心。

    贵人虽然落魄了,对于一个衙役来说也是值得攀附的大腿。

    如果能帮贵人找到人的话,最少也能落得一笔赏钱。

    要是贵人一高兴,再把自己的官职往上升一升,那就更好了。

    衙役本来打算去各个村子里找一找,可惜最近逃难而来的流民太多,实在抽不出时间。

    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

    这下贵人托付的事情有着落了。

    “老虎是你射杀的?”

    衙役看着刘铁问道。

    “我可没那个本事,是锋子射杀的。”

    刘铁指了指金锋。

    “他?!”

    衙役看着金锋,满脸诧异:“你可不要骗我!”

    在他看来,射杀猛虎的必然会是一个魁梧大汉,而金锋瘦瘦弱弱的,怎么看都不像是能杀死老虎的人。

    “官爷,我骗你干什么?”

    刘铁说道:“锋子射杀老虎的时候,全村几十口人看着呢。”

    “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衙役对着金锋拱了拱手,赞叹道。

    “谬赞了。”

    金锋微微躬身,行了个书生礼,心里却忍不住吐槽:“老子的相貌有什么问题吗?”

    他能看出来,衙役的本意应该是想夸赞他,只不过不会用词而已。

    “英雄你是读书人?”

    衙役看到金锋行书生礼,更加高兴了。

    语气也变得比刚才和气了许多。

    大康读书人很少,能杀虎的读书人更是少之又少。

    这是标准的文武双全啊。

    听说贵人也是个文武双全的人物,知道这个消息,肯定会更高兴的。

    “读过几年书。”

    去西河湾随便打听一下就能知道的事情,金锋没有否认,点了点头问道:“官爷,还未询问,你找我们有事吗?”

    “庆丰别院的贵人买走了你们打死的老虎,对于杀虎的好汉很钦佩,想要见见,只不过上次你们走得太早,等我们去客栈的时候,你们已经离开了。”

    衙役笑着说道。

    “庆丰别院的贵人?”

    金锋纳闷的看向刘铁。

    刘铁同样一脸疑惑,看样子也不知道庆丰别院是什么。

    “英雄不知,庆丰别院的贵人是一位侯爷,还是一位大将军呢,最喜欢结交有本事的好汉。”

    衙役对着金锋拱了拱手:“英雄文武双全,跟着侯爷必定前途无量。”

    先不管金锋以后怎么样,先说点好话总是没错的。

    万一以后这个书生发达了,也算是结了一份善缘。

    金锋闻言,不由眉头微皱。

    如果可以,他是真的不想和什么狗屁侯爷有什么交集。

    封建时代是没有人权的,很多贵族都不把老百姓当人看。

    郡城的最高长官就叫什么什么牧,比如赵州牧,雍州牧,意思是代天子牧民。

    这里的牧民不是指放牧的百姓,而是指把百姓当成牛羊,官员就是替天子放牧百姓。

    古时候贵族之间为了抱团或者为了所谓的血脉纯正,很多近亲结婚的。

    这样生下来的傻子和变态也很多。

    目前自己还只是个一文不值的穷书生,对方要是讲理还好,要是一个不讲理的变态,一言不合把自己弄死了怎么办?

    这样的人还是躲着为妙。

    但是刘铁却兴奋不已:“敢问官爷,侯爷什么时候召见我们?”

    在他的认知中,侯爷是天上神仙一般的存在。

    天呐,传说中的人物要见自己?

    “侯爷去五狼山狩猎了,才走两天,恐怕还要半个月才能回来。”

    衙役问道:“你们住在哪里?侯爷回来了,我马上去通知你们。”

    “我们刚来县府,还没来得及寻找住的地方。”

    金锋摇了摇头。

    衙役还想再问,县衙里跑出一个小厮:“张捕头,您怎么还没进去呢,老爷和师爷都等着急了。”

    “这就来,这就来。”

    衙役对金锋说道:“烦请两位在这里稍等片刻,我去去就来。”

    话还没说完,就被小厮拖进衙门里了。

    看着衙役和小厮转过墙角,金锋转身就走。

    “锋子,你去哪儿?”

    刘铁着急问道:“你不等官爷啦?”

    “等他干什么?”

    “等他给咱们引荐侯爷呀!锋子,这可是个一步登天的好机会啊!”

    “没兴趣。”

    金锋走得更快了。

    “你啊!”

    刘铁发现金锋已经走远了,跺了跺脚,只好跟上。

    到了约好的地方,唐冬冬已经把麻线全都卖掉了,商铺的伙计正在往板车上装成捆的麻皮。

    唐冬冬手里提着一个沉甸甸的袋子,陈老六和张凉手里提着弩弓四处打量,一副警戒的样子。

    “卖了多少钱?”

    金锋向唐冬冬问道。

    “两千三百文。”

    唐冬冬激动地拍了拍钱袋子:“我算过了,除了买麻皮的成本和工钱、吃喝,咱们可以赚九百多文。”

    “还不错。”

    金锋满意的点了点头。

    有了这二十多架纺车,自己算是彻底解决了温饱问题。

    每个月至少可以收入四千多文铜钱,就是四两银子,完全可以在大康生活得很好了。

    “还不错?”

    唐冬冬对金锋的反应非常不满意:“其他作坊想用二十架纺车挣九百文,日夜不停也起码得一个月,而咱们只用六天就赚到了,比他们快五倍还要多。

    如果让其他作坊知道这个消息,他们一定会发疯的。”

    “相信我,等小北她们用熟悉纺车之后,这个速度还会更快的。”

    金锋自信说道。

    妇人们之前从来没有用过脚踏式纺车,所以还有些不习惯,目前还属于磨合期。

    等她们都练熟之后,纺线的速度肯定还会再提升一些。

    其实他还能做出更先进更快的纺车,赚钱的速度还可以更快,但是唐冬冬死活不同意。

    金锋思考了一下,也放弃了这个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