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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布拉克山的冬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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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治.卡斯特坐在一个马鞍上,用自己的刀子割着一块火腿,这把刀子还是他在和南方人打仗的时候,从一个军官那里缴获的,它有指尖到肘弯那么长,银鎏金的刀柄是只蹲伏着的狮子,狮子的眼睛是两颗石榴石,刀刃白亮锋利——他削下了薄薄的一片,挑着放在火上烤了烤,就直接放到嘴里。

    现在他有四百九十个士兵,就像是一个古怪的歌谣里唱的,总是会有人莫名其妙地死去——一个士兵死于腹痛,也许是因为面包里的蛆虫咬伤了他的肚肠,军医在酩酊大醉中被喊醒,给了他两颗药丸就算数,所以他死了一点也不让人感到奇怪,乔治认为这个年轻人过于脆弱;还有三个士兵是因为酗酒,虽然军医和乔治.卡斯特都喝酒,但这是军官的特权,士兵们不被允许喝酒也没有酒,那么他们从哪里弄来了酒呢?答案就是他们用一些作为佐料携带的生姜、辣椒油和樟树皮混合着烈性酒精一口气喝下了肚子,结果一个当场就死了,一个瞎了,一个被要求穿上了“酒桶衣服”,同样被要求穿上酒桶衣服的还有一个士兵,他没喝酒,但被喝酒的士兵借走了一把刀子,让乔治生气的是他用那把刀子割走了属于他的火腿,他这次携带的食物不多,可能在返程中就会消耗一空,而他实在是不那么喜欢印第安人的野牛肉。

    之后又有两个士兵在晚上失踪了,他们很有可能做了逃兵,又或是想要偷偷弄些吃的时候遇上了印第安人,乔治.卡斯特抽打了和他们同一个帐篷的士兵,结果又有一个士兵因为遭受了鞭打而死,虽然乔治大概永远也不明白那些年轻人怎么会因为区区一百鞭子而死,但那个景象是非常令人震撼和愉快的,他的行刑官深得乔治的赏识,他知道他的长官想要看到什么——

    好几个年轻人,被脱得只剩下一双鞋子,双手抱着木桩被捆绑起来,太阳照在他们苍白的脊背上,负责行刑的士兵手里拿着牛皮的鞭子,这些鞭子按照乔治.卡斯特的吩咐,穿上了骨片,就像是古罗马人所做的那样,他们抡起胳膊,几乎越过了肩膀,鞭子在空中发出咻咻的声音,然后是清脆的噼——啪!噼——啪!噼——啪!

    每一鞭下去,受刑的士兵就会猛地跳起来,就像是突然被扔到沸水里的青蛙,凄惨的叫喊声震耳欲聋——乔治只打他们的屁股,那里的皮肤要比其他地方更坚韧一些,但只要挨上几下,血液就会飞溅在旁观者的身上,一般三十下后,你就能看到臀肉被一条条地抽到扑腾的尘土里,每当这个时候乔治就会想起他可爱的妻子伊丽莎白是怎么对付那些小牛肉的,血沿着士兵的大腿往下流,浸透鞋子后弄得地面一片泥泞。

    另外两个士兵就死的更奇怪了,因为他们只是犯了一点小错,被判处监禁,在行军的时候他们当然找不到可以用来作为监禁室的小屋子,所以依照传统,他们在地上挖了一个洞,洞口只有两英尺,深度则在二十英尺左右,被判处监禁的人从梯子爬下去,然后上面的人把梯子收回来。

    乔治.卡斯特突然想到,这大概不能算是死了,因为他们,哈哈,他们可能只是在第二天启程的时候忘了这两个士兵,那么他会记得在回去的时候找找他们还在不在,他们也许自己爬出来了,又或许还活着,当然,若是他们爬出来了又没有及时归队,他会贴出通缉令,告诉所有人要注意这两个逃兵。

    一股焦味传来,乔治这才注意到自己还伸着手,火焰灼焦了火腿,小刀的刀尖都发黑了,他生气地骂了一句,而后注意到正有两个人向他走了过来,卡斯特身边的士兵举起了枪,那两个人叫喊了起来,乔治.卡斯特这才发现他们正是那两个地质学家,要乔治说,这两个人简直比新兵还要令他头痛,因为他没法把他们捆在木桩上提起鞭子抽得血肉横飞,他们虽然说是地质学家,却要比文学家更多愁善感,一个总是在木板上画画,另一个则总是在写诗,政府叫他们来找黄金,但他们会因为任何一种矿物的发现而欣喜若狂,踌躇不去,昨天他才派了五十个士兵保护他们爬上一座小峰,敲回了不少石头,他们告诉卡斯特说这是石英石,那些晶体看上去就像是宝石,碧绿的、鸽血红的和金黄色的,但卡斯特问他们这些值钱吗?他们说不,所以卡斯特呸了一口就走开了。

    乔治.卡斯特在心里发誓,如果这两个人再给他看什么破烂石头,他就要把他们钉在地上,让苍蝇和蚊子代替他去问话。

    幸而他们这次确实带来了黄金。

    两名地质学家并不知道自己有幸逃过了怎样的酷刑,他们在日落之前看到了一条赤黄色的河床,就取了一些河沙,在河沙中他们筛出了很多黄色的金属,在经过简陋的提取与洗刷后,他们将这些金属捏合在一起,再予以敲打,所以送到卡斯特面前的是一片金箔,乔治.卡斯特对着火光翻来覆去地欣赏着这片金箔,它看上去美极了,就算被铁锤敲得坑坑洼洼,每个凹陷与凸起的部分仍然就像是夕阳下的湖面那样闪烁着动人的光芒。

    “这有多少纯度?”乔治问。

    “至少有22k。”

    22k,也就是说,这片还未经过处理的金子已经有百分之九十一的纯度,“几分?”

    “三分。”这个答案更是让乔治.卡斯特露出了真诚的笑容,与其他的一些地方,只有一分半,两分含量的矿石不同,布拉克山的矿石含量高达三分,他毫不怀疑这些地方很快就会被那些政客富商们瓜分一空,印第安人们可以剥掉任何一个淘金者的头皮,但他们永远无法抵抗政府的重拳,他站起来,举起手臂,舒展身体,他们可以回去了,但他们又会马上回来。

    卡斯特的远征军们从布拉克山脉的东侧离开,疯马与坐牛的战士们则正在往北进发,他们最近的时候可能只间隔着一道峡谷,但谁也没能发现谁——在进入河谷的时候,希利斯还在疑惑于芬里尔的过分平静,但没一会儿,疯马给了他一项重要的工作去做,他也只得放下疑问,开始忙碌起来。

    他不知道的是,在他的意识里,巨狼芬里尔并不如看上去的那样慵懒、放松、毫无威胁——它一等到希利斯离开,就一跃而起,嗅闻着空气中的味道,那是神明的气味,但不够浓厚,在这里的并不是他的代理人,很有可能只是一个颇受眷顾的信徒,但比较一下的话,先前的阿兹特克神明如同干瘪的玉米,虽然完整却只能提供微弱到可怜的热量,虽然芬里尔一口气吃了三个,却只觉得平平,顶多只能保证自己的代理人不再那么瘦得可怕,现在的这个呢?巨狼的长吻犹如正在微笑那样向后拉起,露出白森森的獠牙,那是一块肥美的肉,虽然只能吃到一口,但也要比干玉米更能让它满足。

    “我真是期待极了。”巨狼自言自语道。

    这时候布拉克山脉已经从炎热的夏日往秋天过度,疯马和坐牛吸纳了希利斯的意见,他们将部落安置在附近的一个山谷里,给妇孺们留下了足够的野牛肉,才动身前往圣山,一路上他们遇到了不少印第安战士,在谨慎的接触后,他们也将妇孺留在了其他地方,只有战士继续与希利斯等人同行——他们同时顾忌着白人和印第安人,毕竟许多部落也都是相互的敌人——希利斯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多的印第安人,他骑着马往前走的时候,就像是被野牛群簇拥着,一眼望去,全是起伏的羽冠、黝黑的身躯与斑斓的裤套,坐牛看到了,就笑着告诉他说,还会有更多人赶过来。

    “还会有更多的战士来到这里。”红云说,他的身边也有好几个属于他们部落的战士。

    “印第安人被白人要求留在保护区。”他接着说:“就像是狮子被囚禁在笼子里,但看管他们的人可不会在意狮子会不会走到别的地方去。”

    “他们怎么会不在意呢?”希利斯问。

    “因为他们想要偷走狮子的肉。”红云笑着说,“白人们为了让我们留在保留区,就让我们在他们的官员那里登记,每一个印第安人都可以得到一份供需品,但我们可以不要那些,那些官员却需要,他们自己吃了,喝了,卖了,他们根本不在乎我们是不是还在保留区。”

    “他们不会知道我们来了多少人。”希利斯说。

    “正是如此。”红云说。

    而后正如红云所说,在冬天到来之前,这里已经两三千个战士,都是最英勇和最强壮的,他们储备了足够的野牛肉,依靠着圣山的水和树,能够度过一个安然舒适的冬天,为即将到来的战争做准备。

    美国政府最后一次与印第安人们做了交涉,想要买下圣山,他们甚至开出了他们认为足够高的价格,但印第安人丝毫不为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