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中部糜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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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队第二日只走了0英里,进入落基山脉后,大家都疲惫了,就连一向精力旺盛,HP值爆表的霍西队长也疲惫了,一件接着一件的灾难不断降临在车队里,或许该休整一下,甚或休整上半年,明年再出发吧。
明年?
霍西被自己心里突然跳出的想法吓了一跳,难道我已经堕落了吗,不再坚持自己内心的目标,也不再为之而奋斗了吗?他回头扫了一眼疲软的车队,不经意间看到了和内奥米有说有笑的凯恩,这也许是个值得把握的机会。
“凯恩先生。”
“有什么事吗,队长?”
“我注意到你和内奥米小姐非常亲密啊。”
凯恩回头望了望内奥米,脸上露出宠溺的笑容。
“是的,队长,我们是男女朋友。”
“哦,那可真是恭喜你了,内奥米小姐可是贤淑的弗吉尼亚女士,你难道不准备向她表白吗?”
凯恩的眼神变得很奇怪,这个笑嘻嘻的霍西队长为什么会关心这样的事情,他此时不是更应该关心关心如何把车队快速、安全地带到加利福尼亚吗?
“咳咳,队长,这种事情急不来的。”
“不不不,我并不这样认为,有些事情就应该加快脚步,你想想,如果我们到了加利福尼亚,你会留下来安安心心当一个勤劳的农夫吗?”
“。。。。。。”
凯恩被说的一阵沉默,他已经在马背上混了半辈子,让他放弃薪水丰厚的工作去加利福尼亚种地是绝无可能的,霍西点到为止,让凯恩意识到了自己必须尽快和内奥米敲定关系,否则,一旦到了加利福尼亚安稳了下来,她的亲戚们会不会对自己的生活方式反感,进而影响到内奥米的选择?不错!他不能再等了。
当晚,内奥米高兴地牵着凯恩的手来到了约书亚的面前,她和凯恩正式确立了关系,并且即将在旅途中举行简易的婚礼,想要得到约书亚的祝福,可约书亚只是木着脸不吭声,他可看不上这个边疆人,但他又不是内奥米的父母,没有话语权。
“我只希望你没有选错。”
约书亚叹了一口气,说出了算不上祝福的祝福,这种你情我愿的事情他只能顺其自然,何况就算内奥米的父母在这里,也没有办法阻止她女儿嫁给这个边疆人,要知道内奥米既然敢离家出走跟自己西进,自然也不会害怕离家出走和情郎私奔。
于是在山脉峡谷中的某一个夜晚,大家围在篝火中吃完饭的时候,布列尼塔牧师换了一身干净的正装,捧着圣经走到了篝火中央。
“先生们,女士们,我们一路走来,经历了许多磨难,现在,我们在上帝的面前聚集,特意见证一对新人的结合,并未他们祈福,婚姻是伦常之中最为宝贵的,是天父所定,救主所祝福的,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所以不可轻忽草率,理当恭敬虔诚,尊奉上帝成就此事。”
众人一阵肃静,内奥米和凯恩的事,大家都心知肚明,也乐见其成,内奥米和凯恩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光芒,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大家的脸上都开始露出了笑容,不容易啊,这尼玛坑爹的西进旅途中终于遇到了一件好事。
布列尼塔牧师总算干了一次不是为逝者祈祷的差事,让众人的心情一下子大好起来,他宣读完冗长的宣告让凯恩和内奥米相互宣誓,然后手抚着圣经说:
“现在,上帝赐予我权利,宣布你们成为夫妻。”
人们开始叫好鼓掌,凯恩抱着内奥米就开啃,引来了更大的笑声。有人结婚,有人去世,有孩子降生,这就是生命的轮回,旅程让大家紧密地团结在一起,忘掉那些伤心难过的事情,大家都已经受不起伤心的打击,我们必须继续前进,艰难跋涉,勇往直前,当婚礼开始的时候,人们就会兴高采烈的一起庆祝,即便是吝啬如黄厉,也会拿出他的粮食来庆贺这样的日子。
“你的玉米竟然没有被雨淋?”
当看到一袋子新鲜的玉米下到锅里的时候,霍西脸上布满了疑惑。
“你可以归结为印第安人的秘密保存方法。”
这是黄厉的回答,霍西内心充满了怀疑,可也不能当着大家的面询问他,大家虽然也很讶异,不过管他呢,吃了一周各种肉的大伙,嘴里都开始冒骚味了,有了玉米,就可以烹饪相对来说正常的食物了,于是大家又陷入了更加激烈的婚礼庆祝中,纷纷把这些完好无损的粮食称作上帝的馈赠。
蕾切尔端着盛着玉米浓汤的铁罐坐在火堆边,羡慕地盯着凯恩把内奥米抱进篷车内,一旁的黄娜娜已经能够说一些简短的英语句子了,周围的人都很高兴,说的话语速很快,她基本搞不懂他们为什么这么嗨皮,便发挥了勤学好问的天赋,张口便来:
“阿姨,他们在笑什么?”
“内奥米,呃,也就是我的表姊和凯恩,也就是那个男人,结婚了。”
“什么是结婚?”
“男人和女人通过上帝的认可后成为一家人,然后他们就可以生宝宝了。”
“哦哦,就像爸爸妈妈一样。”
蕾切尔表情一黯,旋即问出了憋在心里很久的问题:
“你妈妈呢,克里斯汀娜?”
“我妈妈。。。。。。我想妈妈,她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呢。”
黄娜娜不知道如何表述爷爷奶奶告诉她的谎言,而蕾切尔则明白这种谎言,她的妈妈上了天堂呢!心里松了一口气的蕾切尔又觉得小女孩可怜,才这么小一点点,就和父亲相依为命出来搞西部开发,于是她让黄娜娜坐过来,坐在她的腿上,唱歌给她听。
在众人们为了一对儿新人结合庆祝的当口,距离他们差不多有800英里远的东方草原上,一名拉科塔骑士打着火炬冲进了疾风之狐的宿营地里。
他嘴里喊着:
“疾风之狐,疾风之狐!”
正在月光下处理野牛肉准备晚饭的妇女们停下了手中的小刀,站起来看着他,正在打磨匕首和长矛的战士也纷纷走出帐篷围了过来,骑士一边喊着疾风之狐的名字一边跳下马来,脸上全是愤怒和恐慌。
“有一个营地遇到麻烦了,快来!”
疾风之狐脸色大变,他在拉科塔部落中的话语权比不上天狼星,带出来的勇士本来就少,只占了部落的五分之一,虽然大家每天都在尽力地捕猎野牛,可周围的部落也在尽力,相互争抢野牛群的情况越来越频繁,获得食物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为了获得最够的食物,疾风之狐朝着西边迁徙了一周,来到一片竞争对手较少的草原,他部下部下分成了五只分散在主营地周边的五个方向,在扩大搜寻野牛的范围同时防范克劳人的偷袭。现在遇到了麻烦,那对本来就势单力薄的他来说,每一次都是致命的打击。
“是哪个?”
“白石头的营地!”
“铁箭头!你留一半人防备克劳人的偷袭,另一半人跟我走!”
小孩子们连忙牵出了父亲的马匹,战士们背上弓箭和为数不多的几支火枪翻身上马,女人们递上火炬,11匹马朝着东面而去。
当他们来到白石头的营地时,那里已经成了一片废墟,十座被烧的只剩下光架子的圆锥帐篷围在被清理出来的圆形地面上,,地上躺着一具具没有生命迹象的族人。一名骑士下了马,捡起了一具小孩尸体旁做工粗糙的布偶,声音低沉地吼道:
“是克劳人干的。”
“不。”
疾风之狐打马来到另一具尸体旁,用长矛把他挑翻过来,那具尸体全副披挂,除了武器被捡走,脸上血红的手掌印让在场的骑士们都惊叫起来:
“狗兵!夏延人!”
“大灵啊,为什么是夏延人!”
“夏延人从来没有袭击过我们,到底发生了什么?”
疾风之狐下了马,打量起营地内的尸体,他很快发现了几个奇怪的情况。
“他们用火枪杀死了我们的勇士,用弓箭和刀杀死了女人和儿童,却没有割走他们的头皮,他们带走了所有的野牛皮和牛肉干,甚至连铁锅都不放过。”
周围的骑士们也觉得非常怪异,印第安部落之间的仇杀非常常见,但一般的规则是,杀死男人,留下女人和儿童补充到自己的部落,如果是世仇,就一个不留,但要割掉他们的头皮去白人那里换取武器、威士忌或者其他白人的小玩意儿,至于部落的财货,他们一般都看不上,野牛皮野牛肉这些东西,哪个部落没有,带上还会增加他们的负重。
而且夏延人的狗兵一般都只针对白人和敌对部落的精锐,极少出现在这种掠夺式的厮杀中,狗兵作为精锐中的精锐,是不屑于杀害这些手无寸铁的妇女和儿童的。
“到底发生了什么?会不会是克劳人的计谋?”
疾风之狐捏着部下递过来的布偶,思绪连连,部下们则非常愤怒地吼道:
“他们有了火枪,就侵入我们的领地,杀死我们的族人,为什么,为什么,这都是因为他们和白人们做了交易,疾风之狐,我们需要火枪,我们要复仇!”
勇士们愤怒了,拉科塔一向与人为善,除了世仇克劳人,几乎从来不得罪其他部落的人,现在连夏延人也来劫掠他们,难道这个世界就没有公理了吗?疾风之狐看着群情激奋的部下,同意了他们的观点,他们的确需要火枪,但是首先,他需要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是的,我们需要火枪,距离这里最近的要塞是哪个?”
“北边有个交易站,骑马去只要半日。”
“通知剩下的营地,全部回到铁箭头那里,做好防御和迁徙的准备,我们去白人的交易站看看。”
疾风之狐吩咐完毕,分出来四位勇士朝着四个不同的方向而去,他则带着六名部下朝着交易站的方向跑去。
天蒙蒙亮的时候,他们来到了交易站外围,却发现交易站同样成为了一片废墟,白人的尸体、印第安人的尸体到处都是,帐篷被烧毁,交易物品被劫掠,这样的情况,让疾风之狐哑口无言,这是怎么了,难道夏延人是要和白人、其他的印第安人同时开战吗?
这些交易站里的印第安人来自这片土地上的各处各地,部落繁多,而且几乎都是当地部落和白人之间的联系人,他们的身份往往比较尊贵,不是战争酋长的儿子就是巫医的弟子,或者是部落里的精锐勇士。
他们精通英语,跟随着白人的商队、冒险者、边疆人们出生入死,共同进退,目的也是为了在军火交易上沾点光,他们和一些白人建立了密切的关系,在白人社会中拥有很高的认同,甚至会和一些白人称兄道弟。
夏延人这样做,是要与整个大陆上的族群为敌吗?
“疾风之狐,这里有个活的!”
疾风之狐连忙策马过去,一具尸体下面,一个瘦弱、肤色偏黄的印第安人被骑士们用长矛指着爬了出来。
他穿着一件很可笑的蓝色长衣服,上面绣着几只不知名的动物,脚下踩着一双看不出质地的靴子,他脸形消瘦,留着两撇猥琐的八字胡,更可笑地是额头前方的头发被刮得干干净净,脑袋后面的头发全部扎在一起,编成了一根长长的辫子,他脸色蜡黄,神态紧张地盯着几名骑士,手里还攥着一把绿色的扇子,上面有几根掉了毛的某种动物的尾羽。
“你是哪个部落的?”
疾风之狐问道,瘦子看向他,松了一口气,弯下腰抖着两片胡子,用苏族里面通用的达科塔语说:
“太好了,你们不是夏延人。。。。。。我不是印第安人,我是东面来的大清人。”
“什么人?”
“大清人。”
疾风之狐看向周围的部下,什么人?部下们也一齐摇头,没听说过这个部落,恐怕也是早先快被白人灭绝的部落吧。
一个有点微胖的勇士仔细瞅了瞅这个大清人,然后指着他说:
“我见过他,他和白人是一伙的,上次我们去要塞的时候,他向白石头展示了一种很好玩的东西,会喷出火来,颜色很好看,部落里的小孩子们都很喜欢,可他要价太高了,竟然要我们一张海狸皮换一盒那种无用的东西,我记得那种东西叫、叫。。。。。。叫。。。。。。”
“焰火,尊敬的大人,是我老家的一种特产,没有危险,是用来为了庆祝的时候大家一起高兴高兴使用的。”
大清人低眉顺眼地笑道,他深怕这些苏族的蛮子把自己给宰了,苏族人里面达科塔人最野蛮,最不讲理,纳科塔人最讲理,最好忽悠,拉科塔人最爱好和平,但一般比较排斥白人和新事物。还好自己也算是个好汉,在亚美利加混了这么多年,把好几种通用的印第安语都给掌握了。
疾风之狐狐疑地盯着这个大清人,叹了一口气,说:
“到底发生了事,为什么夏延人要袭击你们。”
“哎呀,还不是那个什么谢将军给闹得,这前脚刚刚保证了和夏延人和平,后脚就去屠了夏延人的村子,这不是背信弃义吗?”
“你说什么,说慢点,我不太懂你的达科塔语。”
“哦哦,好的,这位爷,还不知道您怎么称呼?”
“什么爷?”
大清人的喊法把疾风之狐彻底搞糊涂了,这个面貌猥琐的家伙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了一个圆锥形的红帽子戴在头上,上面还留着一根不知名动物的长尾羽,他的一举一动像极了部落里专门讨大家开心的奇瓦克(小丑,一种专业讽刺白人,活跃部落气氛的人),而奇瓦克,每个部落只有一个,疾风之狐不可能从大哥手里拐走部落的奇瓦克,于是,他的部落里少了很多笑声。
看着这个大清人绘声绘色有模有样地在那里学瘸腿的谢将军说话,周围的勇士们都低声地笑起来,疾风之狐决定,无论这个家伙来自哪里,他就是部落的奇瓦克了。
而在大清人讲述完毕后,他才大体搞清楚了事情的真相,原来克劳人、夏延人、阿拉帕霍人和独立城的白人签订了和平协议,结果白人出尔反尔,签订后的第三天就偷袭了夏延人的部落,并在他们地区领袖(州长)的支持下拉起了差不多000人的军队,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剿灭不愿意离开密苏里州的印第安人。
夏延人的狗兵被密苏里州第1志愿军打出了火气,在迁徙的过程中开启了无差别攻击模式,就跟过境的蝗虫一样,人挡杀人、佛挡杀佛,我们打不过白人,还打不过路上遇见的散兵游勇吗?而夏延人举族迁徙又需要消耗大量的物资,所以几个酋长根本懒得管,只要战争酋长能够保证夏延人在迁徙的时候不被饿死、冻死,随便狗兵怎么折腾。
“这。。。。。。这简直就是背弃了大灵啊!”
疾风之狐一阵痛心疾首地骂道,夏延人太乱来了,这样下去,西边的部落不是全都要跟着遭殃吗?
“大王,您看,是不是放了我,我就一做小买卖的,屁大点本事没有。。。。。。哎哎哎,你们干嘛?”
耍完猴戏的大清人准备溜走,却被疾风之狐示意一名骑士把他拽上马,吓得大清人连连解释:
“我不是白人,我和印第安人同宗同祖啊!你看看,我们长得一样,颜色也差不多。”
“好了,我的部落需要一个能够和白人沟通的人,你很合适。”
“。。。。。。大王,大王,我这么瘦,我不合适啊,和你们站在一起,我怕污了将军们的眼啊!”
大清人可不想和拉科塔人混,印第安人的惨状,他又不是不清楚,被白人从东边驱赶着一路过来,现在白人又垂涎他们土地了,想要接着驱赶他们,按照这样的规律下去,早晚这些印第安人会被驱赶下海。
可疾风之狐根本不会放他走,让骑士驮着他就朝营地撵回去,事情弄清楚了,问题很严重,必须马上迁徙,否则,不是被夏延族淹没,就会被紧跟在夏延族屁股后面的谢将军给拔除了。(未完待续)
车队第二日只走了0英里,进入落基山脉后,大家都疲惫了,就连一向精力旺盛,HP值爆表的霍西队长也疲惫了,一件接着一件的灾难不断降临在车队里,或许该休整一下,甚或休整上半年,明年再出发吧。
明年?
霍西被自己心里突然跳出的想法吓了一跳,难道我已经堕落了吗,不再坚持自己内心的目标,也不再为之而奋斗了吗?他回头扫了一眼疲软的车队,不经意间看到了和内奥米有说有笑的凯恩,这也许是个值得把握的机会。
“凯恩先生。”
“有什么事吗,队长?”
“我注意到你和内奥米小姐非常亲密啊。”
凯恩回头望了望内奥米,脸上露出宠溺的笑容。
“是的,队长,我们是男女朋友。”
“哦,那可真是恭喜你了,内奥米小姐可是贤淑的弗吉尼亚女士,你难道不准备向她表白吗?”
凯恩的眼神变得很奇怪,这个笑嘻嘻的霍西队长为什么会关心这样的事情,他此时不是更应该关心关心如何把车队快速、安全地带到加利福尼亚吗?
“咳咳,队长,这种事情急不来的。”
“不不不,我并不这样认为,有些事情就应该加快脚步,你想想,如果我们到了加利福尼亚,你会留下来安安心心当一个勤劳的农夫吗?”
“。。。。。。”
凯恩被说的一阵沉默,他已经在马背上混了半辈子,让他放弃薪水丰厚的工作去加利福尼亚种地是绝无可能的,霍西点到为止,让凯恩意识到了自己必须尽快和内奥米敲定关系,否则,一旦到了加利福尼亚安稳了下来,她的亲戚们会不会对自己的生活方式反感,进而影响到内奥米的选择?不错!他不能再等了。
当晚,内奥米高兴地牵着凯恩的手来到了约书亚的面前,她和凯恩正式确立了关系,并且即将在旅途中举行简易的婚礼,想要得到约书亚的祝福,可约书亚只是木着脸不吭声,他可看不上这个边疆人,但他又不是内奥米的父母,没有话语权。
“我只希望你没有选错。”
约书亚叹了一口气,说出了算不上祝福的祝福,这种你情我愿的事情他只能顺其自然,何况就算内奥米的父母在这里,也没有办法阻止她女儿嫁给这个边疆人,要知道内奥米既然敢离家出走跟自己西进,自然也不会害怕离家出走和情郎私奔。
于是在山脉峡谷中的某一个夜晚,大家围在篝火中吃完饭的时候,布列尼塔牧师换了一身干净的正装,捧着圣经走到了篝火中央。
“先生们,女士们,我们一路走来,经历了许多磨难,现在,我们在上帝的面前聚集,特意见证一对新人的结合,并未他们祈福,婚姻是伦常之中最为宝贵的,是天父所定,救主所祝福的,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所以不可轻忽草率,理当恭敬虔诚,尊奉上帝成就此事。”
众人一阵肃静,内奥米和凯恩的事,大家都心知肚明,也乐见其成,内奥米和凯恩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光芒,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大家的脸上都开始露出了笑容,不容易啊,这尼玛坑爹的西进旅途中终于遇到了一件好事。
布列尼塔牧师总算干了一次不是为逝者祈祷的差事,让众人的心情一下子大好起来,他宣读完冗长的宣告让凯恩和内奥米相互宣誓,然后手抚着圣经说:
“现在,上帝赐予我权利,宣布你们成为夫妻。”
人们开始叫好鼓掌,凯恩抱着内奥米就开啃,引来了更大的笑声。有人结婚,有人去世,有孩子降生,这就是生命的轮回,旅程让大家紧密地团结在一起,忘掉那些伤心难过的事情,大家都已经受不起伤心的打击,我们必须继续前进,艰难跋涉,勇往直前,当婚礼开始的时候,人们就会兴高采烈的一起庆祝,即便是吝啬如黄厉,也会拿出他的粮食来庆贺这样的日子。
“你的玉米竟然没有被雨淋?”
当看到一袋子新鲜的玉米下到锅里的时候,霍西脸上布满了疑惑。
“你可以归结为印第安人的秘密保存方法。”
这是黄厉的回答,霍西内心充满了怀疑,可也不能当着大家的面询问他,大家虽然也很讶异,不过管他呢,吃了一周各种肉的大伙,嘴里都开始冒骚味了,有了玉米,就可以烹饪相对来说正常的食物了,于是大家又陷入了更加激烈的婚礼庆祝中,纷纷把这些完好无损的粮食称作上帝的馈赠。
蕾切尔端着盛着玉米浓汤的铁罐坐在火堆边,羡慕地盯着凯恩把内奥米抱进篷车内,一旁的黄娜娜已经能够说一些简短的英语句子了,周围的人都很高兴,说的话语速很快,她基本搞不懂他们为什么这么嗨皮,便发挥了勤学好问的天赋,张口便来:
“阿姨,他们在笑什么?”
“内奥米,呃,也就是我的表姊和凯恩,也就是那个男人,结婚了。”
“什么是结婚?”
“男人和女人通过上帝的认可后成为一家人,然后他们就可以生宝宝了。”
“哦哦,就像爸爸妈妈一样。”
蕾切尔表情一黯,旋即问出了憋在心里很久的问题:
“你妈妈呢,克里斯汀娜?”
“我妈妈。。。。。。我想妈妈,她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呢。”
黄娜娜不知道如何表述爷爷奶奶告诉她的谎言,而蕾切尔则明白这种谎言,她的妈妈上了天堂呢!心里松了一口气的蕾切尔又觉得小女孩可怜,才这么小一点点,就和父亲相依为命出来搞西部开发,于是她让黄娜娜坐过来,坐在她的腿上,唱歌给她听。
在众人们为了一对儿新人结合庆祝的当口,距离他们差不多有800英里远的东方草原上,一名拉科塔骑士打着火炬冲进了疾风之狐的宿营地里。
他嘴里喊着:
“疾风之狐,疾风之狐!”
正在月光下处理野牛肉准备晚饭的妇女们停下了手中的小刀,站起来看着他,正在打磨匕首和长矛的战士也纷纷走出帐篷围了过来,骑士一边喊着疾风之狐的名字一边跳下马来,脸上全是愤怒和恐慌。
“有一个营地遇到麻烦了,快来!”
疾风之狐脸色大变,他在拉科塔部落中的话语权比不上天狼星,带出来的勇士本来就少,只占了部落的五分之一,虽然大家每天都在尽力地捕猎野牛,可周围的部落也在尽力,相互争抢野牛群的情况越来越频繁,获得食物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为了获得最够的食物,疾风之狐朝着西边迁徙了一周,来到一片竞争对手较少的草原,他部下部下分成了五只分散在主营地周边的五个方向,在扩大搜寻野牛的范围同时防范克劳人的偷袭。现在遇到了麻烦,那对本来就势单力薄的他来说,每一次都是致命的打击。
“是哪个?”
“白石头的营地!”
“铁箭头!你留一半人防备克劳人的偷袭,另一半人跟我走!”
小孩子们连忙牵出了父亲的马匹,战士们背上弓箭和为数不多的几支火枪翻身上马,女人们递上火炬,11匹马朝着东面而去。
当他们来到白石头的营地时,那里已经成了一片废墟,十座被烧的只剩下光架子的圆锥帐篷围在被清理出来的圆形地面上,,地上躺着一具具没有生命迹象的族人。一名骑士下了马,捡起了一具小孩尸体旁做工粗糙的布偶,声音低沉地吼道:
“是克劳人干的。”
“不。”
疾风之狐打马来到另一具尸体旁,用长矛把他挑翻过来,那具尸体全副披挂,除了武器被捡走,脸上血红的手掌印让在场的骑士们都惊叫起来:
“狗兵!夏延人!”
“大灵啊,为什么是夏延人!”
“夏延人从来没有袭击过我们,到底发生了什么?”
疾风之狐下了马,打量起营地内的尸体,他很快发现了几个奇怪的情况。
“他们用火枪杀死了我们的勇士,用弓箭和刀杀死了女人和儿童,却没有割走他们的头皮,他们带走了所有的野牛皮和牛肉干,甚至连铁锅都不放过。”
周围的骑士们也觉得非常怪异,印第安部落之间的仇杀非常常见,但一般的规则是,杀死男人,留下女人和儿童补充到自己的部落,如果是世仇,就一个不留,但要割掉他们的头皮去白人那里换取武器、威士忌或者其他白人的小玩意儿,至于部落的财货,他们一般都看不上,野牛皮野牛肉这些东西,哪个部落没有,带上还会增加他们的负重。
而且夏延人的狗兵一般都只针对白人和敌对部落的精锐,极少出现在这种掠夺式的厮杀中,狗兵作为精锐中的精锐,是不屑于杀害这些手无寸铁的妇女和儿童的。
“到底发生了什么?会不会是克劳人的计谋?”
疾风之狐捏着部下递过来的布偶,思绪连连,部下们则非常愤怒地吼道:
“他们有了火枪,就侵入我们的领地,杀死我们的族人,为什么,为什么,这都是因为他们和白人们做了交易,疾风之狐,我们需要火枪,我们要复仇!”
勇士们愤怒了,拉科塔一向与人为善,除了世仇克劳人,几乎从来不得罪其他部落的人,现在连夏延人也来劫掠他们,难道这个世界就没有公理了吗?疾风之狐看着群情激奋的部下,同意了他们的观点,他们的确需要火枪,但是首先,他需要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是的,我们需要火枪,距离这里最近的要塞是哪个?”
“北边有个交易站,骑马去只要半日。”
“通知剩下的营地,全部回到铁箭头那里,做好防御和迁徙的准备,我们去白人的交易站看看。”
疾风之狐吩咐完毕,分出来四位勇士朝着四个不同的方向而去,他则带着六名部下朝着交易站的方向跑去。
天蒙蒙亮的时候,他们来到了交易站外围,却发现交易站同样成为了一片废墟,白人的尸体、印第安人的尸体到处都是,帐篷被烧毁,交易物品被劫掠,这样的情况,让疾风之狐哑口无言,这是怎么了,难道夏延人是要和白人、其他的印第安人同时开战吗?
这些交易站里的印第安人来自这片土地上的各处各地,部落繁多,而且几乎都是当地部落和白人之间的联系人,他们的身份往往比较尊贵,不是战争酋长的儿子就是巫医的弟子,或者是部落里的精锐勇士。
他们精通英语,跟随着白人的商队、冒险者、边疆人们出生入死,共同进退,目的也是为了在军火交易上沾点光,他们和一些白人建立了密切的关系,在白人社会中拥有很高的认同,甚至会和一些白人称兄道弟。
夏延人这样做,是要与整个大陆上的族群为敌吗?
“疾风之狐,这里有个活的!”
疾风之狐连忙策马过去,一具尸体下面,一个瘦弱、肤色偏黄的印第安人被骑士们用长矛指着爬了出来。
他穿着一件很可笑的蓝色长衣服,上面绣着几只不知名的动物,脚下踩着一双看不出质地的靴子,他脸形消瘦,留着两撇猥琐的八字胡,更可笑地是额头前方的头发被刮得干干净净,脑袋后面的头发全部扎在一起,编成了一根长长的辫子,他脸色蜡黄,神态紧张地盯着几名骑士,手里还攥着一把绿色的扇子,上面有几根掉了毛的某种动物的尾羽。
“你是哪个部落的?”
疾风之狐问道,瘦子看向他,松了一口气,弯下腰抖着两片胡子,用苏族里面通用的达科塔语说:
“太好了,你们不是夏延人。。。。。。我不是印第安人,我是东面来的大清人。”
“什么人?”
“大清人。”
疾风之狐看向周围的部下,什么人?部下们也一齐摇头,没听说过这个部落,恐怕也是早先快被白人灭绝的部落吧。
一个有点微胖的勇士仔细瞅了瞅这个大清人,然后指着他说:
“我见过他,他和白人是一伙的,上次我们去要塞的时候,他向白石头展示了一种很好玩的东西,会喷出火来,颜色很好看,部落里的小孩子们都很喜欢,可他要价太高了,竟然要我们一张海狸皮换一盒那种无用的东西,我记得那种东西叫、叫。。。。。。叫。。。。。。”
“焰火,尊敬的大人,是我老家的一种特产,没有危险,是用来为了庆祝的时候大家一起高兴高兴使用的。”
大清人低眉顺眼地笑道,他深怕这些苏族的蛮子把自己给宰了,苏族人里面达科塔人最野蛮,最不讲理,纳科塔人最讲理,最好忽悠,拉科塔人最爱好和平,但一般比较排斥白人和新事物。还好自己也算是个好汉,在亚美利加混了这么多年,把好几种通用的印第安语都给掌握了。
疾风之狐狐疑地盯着这个大清人,叹了一口气,说:
“到底发生了事,为什么夏延人要袭击你们。”
“哎呀,还不是那个什么谢将军给闹得,这前脚刚刚保证了和夏延人和平,后脚就去屠了夏延人的村子,这不是背信弃义吗?”
“你说什么,说慢点,我不太懂你的达科塔语。”
“哦哦,好的,这位爷,还不知道您怎么称呼?”
“什么爷?”
大清人的喊法把疾风之狐彻底搞糊涂了,这个面貌猥琐的家伙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了一个圆锥形的红帽子戴在头上,上面还留着一根不知名动物的长尾羽,他的一举一动像极了部落里专门讨大家开心的奇瓦克(小丑,一种专业讽刺白人,活跃部落气氛的人),而奇瓦克,每个部落只有一个,疾风之狐不可能从大哥手里拐走部落的奇瓦克,于是,他的部落里少了很多笑声。
看着这个大清人绘声绘色有模有样地在那里学瘸腿的谢将军说话,周围的勇士们都低声地笑起来,疾风之狐决定,无论这个家伙来自哪里,他就是部落的奇瓦克了。
而在大清人讲述完毕后,他才大体搞清楚了事情的真相,原来克劳人、夏延人、阿拉帕霍人和独立城的白人签订了和平协议,结果白人出尔反尔,签订后的第三天就偷袭了夏延人的部落,并在他们地区领袖(州长)的支持下拉起了差不多000人的军队,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剿灭不愿意离开密苏里州的印第安人。
夏延人的狗兵被密苏里州第1志愿军打出了火气,在迁徙的过程中开启了无差别攻击模式,就跟过境的蝗虫一样,人挡杀人、佛挡杀佛,我们打不过白人,还打不过路上遇见的散兵游勇吗?而夏延人举族迁徙又需要消耗大量的物资,所以几个酋长根本懒得管,只要战争酋长能够保证夏延人在迁徙的时候不被饿死、冻死,随便狗兵怎么折腾。
“这。。。。。。这简直就是背弃了大灵啊!”
疾风之狐一阵痛心疾首地骂道,夏延人太乱来了,这样下去,西边的部落不是全都要跟着遭殃吗?
“大王,您看,是不是放了我,我就一做小买卖的,屁大点本事没有。。。。。。哎哎哎,你们干嘛?”
耍完猴戏的大清人准备溜走,却被疾风之狐示意一名骑士把他拽上马,吓得大清人连连解释:
“我不是白人,我和印第安人同宗同祖啊!你看看,我们长得一样,颜色也差不多。”
“好了,我的部落需要一个能够和白人沟通的人,你很合适。”
“。。。。。。大王,大王,我这么瘦,我不合适啊,和你们站在一起,我怕污了将军们的眼啊!”
大清人可不想和拉科塔人混,印第安人的惨状,他又不是不清楚,被白人从东边驱赶着一路过来,现在白人又垂涎他们土地了,想要接着驱赶他们,按照这样的规律下去,早晚这些印第安人会被驱赶下海。
可疾风之狐根本不会放他走,让骑士驮着他就朝营地撵回去,事情弄清楚了,问题很严重,必须马上迁徙,否则,不是被夏延族淹没,就会被紧跟在夏延族屁股后面的谢将军给拔除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