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强者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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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恐怖的金色剑气一出现,天地之间仿佛就只剩下这一种颜色。
明明只是一道剑气,但给约翰的感觉确是如同置身于无尽的剑网当中,像是下一秒就要被无数的剑气斩成碎肉。
金色的剑气速度极快,就像是跳跃了空间,转瞬间出现在约翰的眼前。
“史基!”
恐怖的剑气临身,约翰目眦欲裂,来不及躲避的他,不得已挥剑硬接。
武装色霸气疯狂调动,约翰的整条右臂以及剑身都被覆盖上黑色的铠甲,与金色的剑气正面碰撞。
锵——!
金色的光芒和黑色的闪电几乎同时迸发,两种能量轰击在一起,泾渭分明,不断的抗衡。
可是很快,平衡就被打破。
金色的光芒占据了上风,强横的力量压得约翰几乎喘不过气来,不断的后退。
咔!
约翰的长剑发出碎裂的声音,剑刃处掉下了一角。
这下,金色的剑气找到了突破口,尽情的宣泄,擦着约翰的肩头冲向了远处的天穹。
滴答,滴答。
一股鲜血喷出,沿着他的华丽的外衣地落在地,然后立刻就被低温冻结。
“可恶!”
看着视如生命的宝剑上的缺口,约翰的心都在滴血,连肩膀的疼痛都毫不在意。
他直视金狮子,“你真的要做的这么绝吗,史基?”
到此时,他还不死心,想要让金狮子改变想法,跟自己合作。
可约翰的想法注定要失败,金狮子一但做出决断,就不会更改。
果然,就听金狮子说道,“做的决?呵呵,当初你不是做的更绝吗?”
他发出冷笑,看向约翰的目光如同看着一具尸体,冰冷而又绝情。
不,不能说绝情,对于约翰,金狮子心中只有恨意。
从知晓约翰就是出卖了洛克斯海贼团的罪魁祸首那时起,他就已经做出决定,必要让他付出代价。
虽然,对洛克斯海贼团,他没有什么归宿感,甚至有些厌恶其中的有些人。
可金狮子是个比谁都骄傲的人,他接受不了失败。
神之谷那场大战,洛克斯海贼团败的很彻底,洛克斯葬身海底,海贼团四分五裂,就连他也因为不肯灰溜溜的逃命而差点丢了性命。
是自己的嫡系部下拼死,才将重伤昏迷的他带出神之谷。
等他醒过来时,神之谷大战已经结束了,满世界都是庆祝洛克斯覆灭的新闻,以及卡普成为了海军英雄的事迹。
反观他自己,带着仅剩不到十人的部下,如同一条丧家之犬,不断躲避海军的大肆追捕。
现在,罪魁祸首就在眼前,金狮子怎能不动杀心?
看着神色紧张的约翰,金狮子竟然对他有些怜悯,这种怜悯并不是因为约翰即将败于自己之手,而是觉得他为了宝藏已经丧失掉了一颗强者之心。
他虚立与高空之上,俯视着约翰,“说实话,对洛克斯的宝藏,我确实动心了。
但你知道我为什么不会跟你合作吗?”
约翰沉默不言,等着金狮子接下来的话,他知道金狮子自己会说出原因。
“因为,我和你根本就不是一路人!”金狮子没让约翰久等,大声道。
自从被舵轮插进大脑,金狮子就一直浑浑噩噩,甚至经常闹出笑话来,可此刻他却无比的清醒。
他接着说道,“当初,老夫之所以加入洛克斯海贼团,是因为洛克斯那家伙够强,够狠,野心够大,敢掀翻整个世界!
可不是为了什么财宝或者狗屁名气,财宝和名气这些东西,在老夫眼里,只是为了实现目的工具罢了。
可惜,洛克斯失败了。
然后,为了给这个世界点颜色,老夫甚至放下仇恨,去邀请罗杰。
但罗杰选择了另一条路,呵呵,不提也罢。
就在老夫以为再也没有人会挑战这个世界时,费尔罗那小子奇迹般的从神之谷活了下来,并出现在新世界,找上了我。
虽然,那小子与十几年前相比,性情变了许多,甚至言语中对他原先无比崇拜的洛克斯很是不屑。
但你知道吗,讽刺的是,在他身上老夫看到了洛克斯那家伙的影子!
同样的够强,够狠,野心勃勃,同样的敢于挑战这个世界,而且,他还有着洛克斯都不具备的眼界,高于绝大数强者的眼界。
所以,老夫才会跟他合作,而不是你,约翰!”
此时此刻,金狮子目光深邃,看向了天空,像是跨越了时空在与洛克斯对视。
他很想当面问问洛克斯,是不是借着费尔罗的身体,重现在这个世界,去完成当初未完成的事。
可看在约翰眼中,却是另一番景象。
“疯子,你们都是疯子!”
约翰情绪失控,声音都有些颤抖,将埋藏在心底的话许久的话说了出来,“洛克斯,你,还有费尔罗,都是彻头彻尾的疯子!
你们以为自己是谁?竟然挑战整个世界!
你们想要寻死,不要带上所有人,当初我加入洛克斯海贼团,只想着能够不再过以前那种永远填不饱肚子的生活。
你知道吗,史基,生了重病的我差点就被最好的朋友当成食物吃掉,哈哈哈。
幸运的是,我在最后一刻清醒了过来,然后,我杀了他。
从那时起,我就发誓,永远不要再过那样的生活,我要变强,要有永远都花不掉的金钱!
有了这些,我就可以吃最美味的食物,喝最名贵的酒,穿上最华贵的衣服,我要过得比各国的贵族,比天龙人还要痛快。
这才是洛克斯海贼团大部分人的想法,也是无数选择出海,踏上海贼之路的人的初衷啊,史基!
可洛克斯那家伙,竟然傻傻的要去挑战整个世界,这是多么可笑的想法啊,让我不得不背叛他。
哦,对了,还有你史基,还有成了什么狗屁海贼王的罗杰,现在又加上费尔罗那个小鬼!
看着吧,看着吧,你们一个个都会步洛克斯的后尘的,最终被这个世界碾得粉碎!”
说到悲惨的往事,约翰眼角留下了泪水,讲到洛克斯他又几近癫狂。
“桀哈哈哈!所以说,我们并不是一路人!”
金狮子再次大笑,“家仆趁主人不在,偷偷享用了主人的蛋糕,就天真的以为自己过上了主人的生活,时间一长还真的把自己当成了主人。
真是可笑,一但主人察觉,连家仆都没得做!!”
他抬手指向天空,“看看这里,已经是万米高空,更高的地方老子也去过,但即使飞的再高老子总是有种感觉,这天上有什么人,在低头俯视老子,嘴里说着他们是什么神。
所以,老子誓要将这天捅一个窟窿,将那些自称神的家伙拉下来痛扁!!
桀哈哈哈哈,桀哈哈哈哈!!!”
(2238字)
这恐怖的金色剑气一出现,天地之间仿佛就只剩下这一种颜色。
明明只是一道剑气,但给约翰的感觉确是如同置身于无尽的剑网当中,像是下一秒就要被无数的剑气斩成碎肉。
金色的剑气速度极快,就像是跳跃了空间,转瞬间出现在约翰的眼前。
“史基!”
恐怖的剑气临身,约翰目眦欲裂,来不及躲避的他,不得已挥剑硬接。
武装色霸气疯狂调动,约翰的整条右臂以及剑身都被覆盖上黑色的铠甲,与金色的剑气正面碰撞。
锵——!
金色的光芒和黑色的闪电几乎同时迸发,两种能量轰击在一起,泾渭分明,不断的抗衡。
可是很快,平衡就被打破。
金色的光芒占据了上风,强横的力量压得约翰几乎喘不过气来,不断的后退。
咔!
约翰的长剑发出碎裂的声音,剑刃处掉下了一角。
这下,金色的剑气找到了突破口,尽情的宣泄,擦着约翰的肩头冲向了远处的天穹。
滴答,滴答。
一股鲜血喷出,沿着他的华丽的外衣地落在地,然后立刻就被低温冻结。
“可恶!”
看着视如生命的宝剑上的缺口,约翰的心都在滴血,连肩膀的疼痛都毫不在意。
他直视金狮子,“你真的要做的这么绝吗,史基?”
到此时,他还不死心,想要让金狮子改变想法,跟自己合作。
可约翰的想法注定要失败,金狮子一但做出决断,就不会更改。
果然,就听金狮子说道,“做的决?呵呵,当初你不是做的更绝吗?”
他发出冷笑,看向约翰的目光如同看着一具尸体,冰冷而又绝情。
不,不能说绝情,对于约翰,金狮子心中只有恨意。
从知晓约翰就是出卖了洛克斯海贼团的罪魁祸首那时起,他就已经做出决定,必要让他付出代价。
虽然,对洛克斯海贼团,他没有什么归宿感,甚至有些厌恶其中的有些人。
可金狮子是个比谁都骄傲的人,他接受不了失败。
神之谷那场大战,洛克斯海贼团败的很彻底,洛克斯葬身海底,海贼团四分五裂,就连他也因为不肯灰溜溜的逃命而差点丢了性命。
是自己的嫡系部下拼死,才将重伤昏迷的他带出神之谷。
等他醒过来时,神之谷大战已经结束了,满世界都是庆祝洛克斯覆灭的新闻,以及卡普成为了海军英雄的事迹。
反观他自己,带着仅剩不到十人的部下,如同一条丧家之犬,不断躲避海军的大肆追捕。
现在,罪魁祸首就在眼前,金狮子怎能不动杀心?
看着神色紧张的约翰,金狮子竟然对他有些怜悯,这种怜悯并不是因为约翰即将败于自己之手,而是觉得他为了宝藏已经丧失掉了一颗强者之心。
他虚立与高空之上,俯视着约翰,“说实话,对洛克斯的宝藏,我确实动心了。
但你知道我为什么不会跟你合作吗?”
约翰沉默不言,等着金狮子接下来的话,他知道金狮子自己会说出原因。
“因为,我和你根本就不是一路人!”金狮子没让约翰久等,大声道。
自从被舵轮插进大脑,金狮子就一直浑浑噩噩,甚至经常闹出笑话来,可此刻他却无比的清醒。
他接着说道,“当初,老夫之所以加入洛克斯海贼团,是因为洛克斯那家伙够强,够狠,野心够大,敢掀翻整个世界!
可不是为了什么财宝或者狗屁名气,财宝和名气这些东西,在老夫眼里,只是为了实现目的工具罢了。
可惜,洛克斯失败了。
然后,为了给这个世界点颜色,老夫甚至放下仇恨,去邀请罗杰。
但罗杰选择了另一条路,呵呵,不提也罢。
就在老夫以为再也没有人会挑战这个世界时,费尔罗那小子奇迹般的从神之谷活了下来,并出现在新世界,找上了我。
虽然,那小子与十几年前相比,性情变了许多,甚至言语中对他原先无比崇拜的洛克斯很是不屑。
但你知道吗,讽刺的是,在他身上老夫看到了洛克斯那家伙的影子!
同样的够强,够狠,野心勃勃,同样的敢于挑战这个世界,而且,他还有着洛克斯都不具备的眼界,高于绝大数强者的眼界。
所以,老夫才会跟他合作,而不是你,约翰!”
此时此刻,金狮子目光深邃,看向了天空,像是跨越了时空在与洛克斯对视。
他很想当面问问洛克斯,是不是借着费尔罗的身体,重现在这个世界,去完成当初未完成的事。
可看在约翰眼中,却是另一番景象。
“疯子,你们都是疯子!”
约翰情绪失控,声音都有些颤抖,将埋藏在心底的话许久的话说了出来,“洛克斯,你,还有费尔罗,都是彻头彻尾的疯子!
你们以为自己是谁?竟然挑战整个世界!
你们想要寻死,不要带上所有人,当初我加入洛克斯海贼团,只想着能够不再过以前那种永远填不饱肚子的生活。
你知道吗,史基,生了重病的我差点就被最好的朋友当成食物吃掉,哈哈哈。
幸运的是,我在最后一刻清醒了过来,然后,我杀了他。
从那时起,我就发誓,永远不要再过那样的生活,我要变强,要有永远都花不掉的金钱!
有了这些,我就可以吃最美味的食物,喝最名贵的酒,穿上最华贵的衣服,我要过得比各国的贵族,比天龙人还要痛快。
这才是洛克斯海贼团大部分人的想法,也是无数选择出海,踏上海贼之路的人的初衷啊,史基!
可洛克斯那家伙,竟然傻傻的要去挑战整个世界,这是多么可笑的想法啊,让我不得不背叛他。
哦,对了,还有你史基,还有成了什么狗屁海贼王的罗杰,现在又加上费尔罗那个小鬼!
看着吧,看着吧,你们一个个都会步洛克斯的后尘的,最终被这个世界碾得粉碎!”
说到悲惨的往事,约翰眼角留下了泪水,讲到洛克斯他又几近癫狂。
“桀哈哈哈!所以说,我们并不是一路人!”
金狮子再次大笑,“家仆趁主人不在,偷偷享用了主人的蛋糕,就天真的以为自己过上了主人的生活,时间一长还真的把自己当成了主人。
真是可笑,一但主人察觉,连家仆都没得做!!”
他抬手指向天空,“看看这里,已经是万米高空,更高的地方老子也去过,但即使飞的再高老子总是有种感觉,这天上有什么人,在低头俯视老子,嘴里说着他们是什么神。
所以,老子誓要将这天捅一个窟窿,将那些自称神的家伙拉下来痛扁!!
桀哈哈哈哈,桀哈哈哈哈!!!”
(223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