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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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一早,李辅国换了一身便服,带着鲜于烈标下的十几名宫卫和两名贴身小太监,骑着高头大马踏着积雪出了江宁城,顺着雪压的官道,往狮子山的方向缓缓行去。
杨府的大管家杨宽带着杨府的家奴以及杨奇军中的一些士卒,沿途搭起敞篷,态度殷切地为李辅国一行准备着吃食和热水,几乎每隔里许路,就有一帮杨奇的人在路边迎候。
李辅国口头上对杨奇的关照倍加赞许和感谢,实际上心里将杨奇骂成了一滩烂泥。若是诅咒能置人于死地,杨奇就不知道要死多少回了。
李辅国比谁都清楚,杨奇的人马哪里是来伺候,而是来监视和威胁警告的。若是他这一行十几人稍有风吹草动,必将引来暴风骤雨一般的封杀。
李辅国心里凝重无比,他渐渐觉得,自己可能很难逃出杨奇的手掌心了。这杨奇城府深沉,做事缜密,他虽然不认为李辅国敢逃,却也防患于未然,派出大量人马以保护和照顾为名,随时将李辅国一行纳入监控的视野。
李辅国盘算着,手下鲜于烈这十几名宫卫固然骁勇,但双拳难敌四手,在杨奇的地盘上,跟杨奇的人马相抗,无异于以卵击石螳臂当车蚍蜉撼树。
大雪已经停了,红日高悬在当空。狮子山上,银装素裹,在红日的照耀下,景色无比的壮美。李辅国带着鲜于烈等人,百无聊赖地登山而去,距离那望江楼越来越近。
此刻的望江楼已经是一座雄伟的银楼,伫立在山半腰,与那漫山遍野裹着雪色的山林相映成辉。
李辅国喘息着,慢吞吞地踩着积雪难行的山路,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才登临了望江楼下。他站在楼前,抬头凝望着阁楼顶部那被白雪覆盖着的琉璃瓦飞檐,以及那同样被雪淹没的悬挂铜铃,眼珠子滴溜溜直转,打着不为人知的主意。
“上楼!”
李辅国挥了挥手,甩脱两名小太监的搀扶,大步开始登楼。鲜于烈带着几名宫卫紧随而入,剩余的宫卫则侍立在楼下,保持着足够的警戒。
李辅国费力地登上了望江楼的二楼,他站在阁楼的回廊前,眺望着无边的雪景,心念电闪。良久,他咬了咬牙,决定铤而走险搏一搏了。
他有一种非常强烈的预感,若是不趁着这次机会逃走,杨奇恐怕就要对他下手。
“鲜于烈。”李辅国淡淡道,目光冰冷而阴沉。
鲜于烈抱拳躬身:“末将在!”
日暮时分。
天长县南端的罗岗镇通往外界的唯一一条道路上,四匹快马踩着厚厚的积雪奔驰而过,扬起一溜的雪花泥水,因为是冬闲时节,非但附近村寨的农人不见踪影,就连镇上的居民也多躲在家中烤着火盆取暖。
全镇有居民三四百人,有官方设在此处的渐渐废弃的驿站一所,还有对外营业的客栈一间。驿站之所以废弃,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安禄山叛乱后,从江北南下的商队大幅减少,很多都避开此处,而是绕行山南纵深。同时,江北战乱正酣,渠道断绝,驿站就失去了应有的价值和作用。
衙门的人不重视,不派人打理,自然就废弃了。
好在还是有零星的客商经此地南下,所以镇上唯一的小客栈还在勉强运营。
客栈是一栋略显破败的两层木楼,门口的名为“平安客栈”的牌匾早已斑痕锈蚀,字迹都看不甚清楚。客栈老板钟五娘百无聊赖地窝在堂后裹着厚厚的亚麻被,迷迷糊糊假寐不起;而客栈仅有的伙计,也就是钟五娘的本家兄弟钟蟆,正兴致勃勃地蹲在门口剥着一只野兔的皮。
客栈好几日不见有客商投宿了,反正闲来无事,钟蟆就去不远处的上塘沟里设了几个圈套,今日一早去走了一趟,发现竟然套住了两只肥硕的灰色野兔,还有一只丑陋的獾。
那獾的肉不能吃,只能卖给镇上的杂货商熬制獾油。但野兔却是一道美味。钟蟆估摸着,两只野兔剥了皮清洗干净,上锅一炖,添上些野蘑、板栗、红枣之类,连吃肉带喝汤,那味道真是好极了。
密集的马蹄声响起,由远及近。钟蟆愕然,旋即兴奋地抬头来望向来路,见有三四匹马已然进了镇,正向着客栈这边行来。
钟蟆撇开手里的野兔,搁置在客栈门口的土台子上,反正那台子上还有一层积雪,也不至于弄脏了兔肉。钟蟆随手从地上抓了一把雪擦拭掉手里的污秽血迹,站在路中挥手高喊:“客官,可是要住店吗?”
打头的孔晟翻身下马,扫了一眼这间寒酸的小客栈,又打量着钟蟆,便笑了笑:“对,我们住店。店家,可有空房?”
“有,有!我们有上好的客房,四位客官,你们要几间房?”钟蟆满脸堆笑,精明的小眼睛眨了眨,也在暗暗打量着孔晟四人。
所谓人是衣裳马是鞍,在特别注重仪容和外表的衣冠大唐,孔晟四人衣衫华美气度不俗,又骑着雄壮的高头大马,自然就被伙计钟蟆当成了轻易不得一见的大人物。
“我们四人当然要四间房了。”穆长风轻轻一笑:“伙计哥,快去收拾房间,准备酒菜,我们赶了远路,要好好用饭歇息!另外,我们的马匹要好好伺候着,不得怠慢!”
“好嘞!”钟蟆媚笑着从孔晟手里接过白马追风的缰绳,又冲客栈堂内喊了一嗓子:“五娘,来客了!”
本在堂内昏昏欲睡的钟五娘被钟蟆吼醒,一个激灵从榻上窜起来,猛地拽过披风裹上,就走向堂前,见走进来四位客人。
打头的一个年约十六七岁,面容英挺,身材修长,气度儒雅,但他裹着一件裘皮披风,面色微微有些苍白;而随后的一个,大冬天的还穿着一袭单薄的白衣,头上裹着潇洒的天蓝色英雄巾,腰挎宝剑,英气逼人。而再往后,是两个雄壮的三十许的汉子,身材魁梧,手持弯刀,面色古铜。
钟五娘从死鬼丈夫那里接管客栈已经有三四年了,经常与各地客商打交道,也算是阅人无数,有些见识。她只扫了这么一眼,就知道这四人不是普通商客,不能怠慢。
钟五娘笑吟吟地向孔晟欠身一礼,然后就袅袅婷婷带着孔晟四人踩着咯吱咯吱作响的楼梯上了楼,去看房。
见这老板娘二十七八岁的样子,面容妩媚,身段婀娜,梳着常见的民妇偏头髻,薄施脂粉,颇有几分姿色,乌显乌解兄弟俩就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尤其是乌显那热切的双眼紧盯住钟五娘丰腴摇晃的翘-臀不放,钟五娘似乎意识到这一点,突然停下脚步,回头来冲乌显嫣然一笑,那笑容绽放的瞬间风情万种,看得乌显魂不守舍。
咳咳!
穆长风清了清嗓子,暗暗瞪了乌显一眼。
钟五娘这才笑着推开一间房的门,“客官,你们看看可否满意。”
房内只有一张榻,一张小型的案几,一盏灯,除此之外,别无长物。可以说条件简陋之极,但在这偏僻小镇上,能有间房住下打尖避风挡雨,还能强求什么呢?
孔晟笑了笑:“挺好,老板娘,给我们开四间房,另外,准备些吃食酒菜。”
钟五娘望向孔晟,媚笑着:“这位公子,吃食是有,但我们这种小地方,又适逢大雪封路,就只有几张冷饼和粟米粥,不知四位贵客能否吃得惯?”
孔晟轻叹了一口气,他负伤失血过多,急需滋补气血,若是吃食再这么简陋,恐怕撑不住。他突然想起方才进门时发现门口隔着两只剥了皮的肥硕兔子,就径自道:“老板娘,在下看你那伙计在门口拾掇野兔,那两只兔子就卖给我等吧,此外有没有鸡鸭之类的家禽?”
“有的,我兄弟前日逮了几只山鸡,还没顾得上吃,既然公子喜欢,那奴家就去吩咐伙计杀鸡,煮了给贵客们送上来。”
“但是那兔……”钟五娘犹豫了一会才陪笑道:“这兔吃起来有些忌讳,一般贵人们是不吃的,只有我等乡野下人才不管不顾……”
孔晟摆了摆手:“无妨,我们没有那么多的讲究,你且炖上就是!”
乌显皱了皱眉,插话道:“公子,这兔肉汤为犯羹,我们可是吃不得。”
穆长风撇了撇嘴:“你这厮毛病甚多,我往年常射了野兔来炙烤着吃,也没见有什么忌讳!”
乌显有些畏惧穆长风,不敢再说,就冷哼一声,又将暗暗垂涎的目光在钟五娘身上打着转转。
孔晟摆摆手:“老板娘,麻烦你了!”
钟五娘向孔晟投过一抹媚眼儿,就转身下楼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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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府的大管家杨宽带着杨府的家奴以及杨奇军中的一些士卒,沿途搭起敞篷,态度殷切地为李辅国一行准备着吃食和热水,几乎每隔里许路,就有一帮杨奇的人在路边迎候。
李辅国口头上对杨奇的关照倍加赞许和感谢,实际上心里将杨奇骂成了一滩烂泥。若是诅咒能置人于死地,杨奇就不知道要死多少回了。
李辅国比谁都清楚,杨奇的人马哪里是来伺候,而是来监视和威胁警告的。若是他这一行十几人稍有风吹草动,必将引来暴风骤雨一般的封杀。
李辅国心里凝重无比,他渐渐觉得,自己可能很难逃出杨奇的手掌心了。这杨奇城府深沉,做事缜密,他虽然不认为李辅国敢逃,却也防患于未然,派出大量人马以保护和照顾为名,随时将李辅国一行纳入监控的视野。
李辅国盘算着,手下鲜于烈这十几名宫卫固然骁勇,但双拳难敌四手,在杨奇的地盘上,跟杨奇的人马相抗,无异于以卵击石螳臂当车蚍蜉撼树。
大雪已经停了,红日高悬在当空。狮子山上,银装素裹,在红日的照耀下,景色无比的壮美。李辅国带着鲜于烈等人,百无聊赖地登山而去,距离那望江楼越来越近。
此刻的望江楼已经是一座雄伟的银楼,伫立在山半腰,与那漫山遍野裹着雪色的山林相映成辉。
李辅国喘息着,慢吞吞地踩着积雪难行的山路,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才登临了望江楼下。他站在楼前,抬头凝望着阁楼顶部那被白雪覆盖着的琉璃瓦飞檐,以及那同样被雪淹没的悬挂铜铃,眼珠子滴溜溜直转,打着不为人知的主意。
“上楼!”
李辅国挥了挥手,甩脱两名小太监的搀扶,大步开始登楼。鲜于烈带着几名宫卫紧随而入,剩余的宫卫则侍立在楼下,保持着足够的警戒。
李辅国费力地登上了望江楼的二楼,他站在阁楼的回廊前,眺望着无边的雪景,心念电闪。良久,他咬了咬牙,决定铤而走险搏一搏了。
他有一种非常强烈的预感,若是不趁着这次机会逃走,杨奇恐怕就要对他下手。
“鲜于烈。”李辅国淡淡道,目光冰冷而阴沉。
鲜于烈抱拳躬身:“末将在!”
日暮时分。
天长县南端的罗岗镇通往外界的唯一一条道路上,四匹快马踩着厚厚的积雪奔驰而过,扬起一溜的雪花泥水,因为是冬闲时节,非但附近村寨的农人不见踪影,就连镇上的居民也多躲在家中烤着火盆取暖。
全镇有居民三四百人,有官方设在此处的渐渐废弃的驿站一所,还有对外营业的客栈一间。驿站之所以废弃,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安禄山叛乱后,从江北南下的商队大幅减少,很多都避开此处,而是绕行山南纵深。同时,江北战乱正酣,渠道断绝,驿站就失去了应有的价值和作用。
衙门的人不重视,不派人打理,自然就废弃了。
好在还是有零星的客商经此地南下,所以镇上唯一的小客栈还在勉强运营。
客栈是一栋略显破败的两层木楼,门口的名为“平安客栈”的牌匾早已斑痕锈蚀,字迹都看不甚清楚。客栈老板钟五娘百无聊赖地窝在堂后裹着厚厚的亚麻被,迷迷糊糊假寐不起;而客栈仅有的伙计,也就是钟五娘的本家兄弟钟蟆,正兴致勃勃地蹲在门口剥着一只野兔的皮。
客栈好几日不见有客商投宿了,反正闲来无事,钟蟆就去不远处的上塘沟里设了几个圈套,今日一早去走了一趟,发现竟然套住了两只肥硕的灰色野兔,还有一只丑陋的獾。
那獾的肉不能吃,只能卖给镇上的杂货商熬制獾油。但野兔却是一道美味。钟蟆估摸着,两只野兔剥了皮清洗干净,上锅一炖,添上些野蘑、板栗、红枣之类,连吃肉带喝汤,那味道真是好极了。
密集的马蹄声响起,由远及近。钟蟆愕然,旋即兴奋地抬头来望向来路,见有三四匹马已然进了镇,正向着客栈这边行来。
钟蟆撇开手里的野兔,搁置在客栈门口的土台子上,反正那台子上还有一层积雪,也不至于弄脏了兔肉。钟蟆随手从地上抓了一把雪擦拭掉手里的污秽血迹,站在路中挥手高喊:“客官,可是要住店吗?”
打头的孔晟翻身下马,扫了一眼这间寒酸的小客栈,又打量着钟蟆,便笑了笑:“对,我们住店。店家,可有空房?”
“有,有!我们有上好的客房,四位客官,你们要几间房?”钟蟆满脸堆笑,精明的小眼睛眨了眨,也在暗暗打量着孔晟四人。
所谓人是衣裳马是鞍,在特别注重仪容和外表的衣冠大唐,孔晟四人衣衫华美气度不俗,又骑着雄壮的高头大马,自然就被伙计钟蟆当成了轻易不得一见的大人物。
“我们四人当然要四间房了。”穆长风轻轻一笑:“伙计哥,快去收拾房间,准备酒菜,我们赶了远路,要好好用饭歇息!另外,我们的马匹要好好伺候着,不得怠慢!”
“好嘞!”钟蟆媚笑着从孔晟手里接过白马追风的缰绳,又冲客栈堂内喊了一嗓子:“五娘,来客了!”
本在堂内昏昏欲睡的钟五娘被钟蟆吼醒,一个激灵从榻上窜起来,猛地拽过披风裹上,就走向堂前,见走进来四位客人。
打头的一个年约十六七岁,面容英挺,身材修长,气度儒雅,但他裹着一件裘皮披风,面色微微有些苍白;而随后的一个,大冬天的还穿着一袭单薄的白衣,头上裹着潇洒的天蓝色英雄巾,腰挎宝剑,英气逼人。而再往后,是两个雄壮的三十许的汉子,身材魁梧,手持弯刀,面色古铜。
钟五娘从死鬼丈夫那里接管客栈已经有三四年了,经常与各地客商打交道,也算是阅人无数,有些见识。她只扫了这么一眼,就知道这四人不是普通商客,不能怠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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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
穆长风清了清嗓子,暗暗瞪了乌显一眼。
钟五娘这才笑着推开一间房的门,“客官,你们看看可否满意。”
房内只有一张榻,一张小型的案几,一盏灯,除此之外,别无长物。可以说条件简陋之极,但在这偏僻小镇上,能有间房住下打尖避风挡雨,还能强求什么呢?
孔晟笑了笑:“挺好,老板娘,给我们开四间房,另外,准备些吃食酒菜。”
钟五娘望向孔晟,媚笑着:“这位公子,吃食是有,但我们这种小地方,又适逢大雪封路,就只有几张冷饼和粟米粥,不知四位贵客能否吃得惯?”
孔晟轻叹了一口气,他负伤失血过多,急需滋补气血,若是吃食再这么简陋,恐怕撑不住。他突然想起方才进门时发现门口隔着两只剥了皮的肥硕兔子,就径自道:“老板娘,在下看你那伙计在门口拾掇野兔,那两只兔子就卖给我等吧,此外有没有鸡鸭之类的家禽?”
“有的,我兄弟前日逮了几只山鸡,还没顾得上吃,既然公子喜欢,那奴家就去吩咐伙计杀鸡,煮了给贵客们送上来。”
“但是那兔……”钟五娘犹豫了一会才陪笑道:“这兔吃起来有些忌讳,一般贵人们是不吃的,只有我等乡野下人才不管不顾……”
孔晟摆了摆手:“无妨,我们没有那么多的讲究,你且炖上就是!”
乌显皱了皱眉,插话道:“公子,这兔肉汤为犯羹,我们可是吃不得。”
穆长风撇了撇嘴:“你这厮毛病甚多,我往年常射了野兔来炙烤着吃,也没见有什么忌讳!”
乌显有些畏惧穆长风,不敢再说,就冷哼一声,又将暗暗垂涎的目光在钟五娘身上打着转转。
孔晟摆摆手:“老板娘,麻烦你了!”
钟五娘向孔晟投过一抹媚眼儿,就转身下楼去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