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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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带着芷云,与德妃一起演完了一出‘母慈子孝,婆媳相处甚欢’的戏码,离开皇宫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
离了宫门,坐在马车上,芷云虚虚地抹了一把额头,懒懒地倒卧在欧阳的肩膀上。
欧阳的身材乍看不错,可是,欧阳来得时间还短,他这副身子骨,到底还没被养壮实,有些瘦,肩膀上没什么肉,硬硬的,躺上去并不舒服,但是一时间,芷云却颇为自在,被自家BOSS温润的魔力笼罩着,疲惫全消。
侧头看了芷云微红的脸颊,欧阳一伸手,握住她修长毫无瑕疵的手,芷云顿时觉得指上一冷,不由低头,就看见右手的无名指,被欧阳套上了一个小小的银戒子,那戒子镂空雕刻,层层叠叠的,每一层都是一幅动人的风景,有江南水乡,有塞外草原,有无际星空,甚至有……
芷云目光一顿,落在最里面的一层——那是一座湖,北宽南窄,湖水清澄,雪峰峭壁倒立其中……这湖很美很美,但引起芷云注意的,确实熟悉感,她记得,当初选秀结束的时候,她曾经做过一个梦,就是梦见了这座大湖。
法师的梦,向来有其寓意,不可轻忽……
芷云一挑眉,看了欧阳一眼,见他目光坦荡从容,只是带着笑,于是也平平常常地开口问道:“这座湖?”
“玛旁雍错湖。”
欧阳笑眯眯地吐出这个词语,芷云一下子便明白过来,曾经因为羞恼,故意用法术遮掩消弭的记忆,也自然而然地浮现,不觉哭笑不得地嗔了他一句:“你这人——”谁说这男人温文尔雅的,全被一张表皮骗了吧,明明是个促狭鬼!
见自家BOSS,神色不动,芷云到底还是没说什么,只是释然一笑。
欧阳深吸了口气,低下头,看着自己左手无名指上,与芷云那个一模一样的银戒指:“这戒指虽然不是什么名贵魔法道具,但也是我一点一点儿用心雕刻出来的,说一句巧夺天工,不为过吧……芷云,咱们既然要在一起……”
“那么,尝试着相爱,也没什么不好……”
芷云把欧阳没吐出口的话接了下来——那是意外,他们两个有一次任务结束的时候,主神出了差错,居然没有把他们传送回主神空间,而是扔进了空间夹缝里,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两个人都失去了过往的一切记忆,变成了彻头彻尾,纯白无暇的婴儿,就仿佛真正的轮回转世一样……
芷云按了一下额头,她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变得不那么相信主神了,看看人家无限恐怖里的那个主神,哪里会出这般离谱的差错?
那一次,她和欧阳都降生在西藏的玛旁雍错湖旁边,芷云成为了一名苯教徒,她的兄长,正是苯教的大巫师,而欧阳自幼被仁波切收养,长大之后,就做了佛教武僧。
说起来,两个人的相遇,颇有几分狗血的味道,当时,欧阳身为守卫圣湖的武僧,是仁波切最钟爱的小徒弟,还给他取了法号,为‘若必多吉’,意为欢乐金刚。
因为他年岁最小,所以仁波切和众位师兄便对他放纵了些,他便有很多空闲时间跑去美丽的圣湖玛旁雍错游玩,十四岁那一年,他遇见在莲花浴门洗浴的芷云。
那时的芷云,也是花一般的年纪,被娇养长大,一身肌肤,洁白无暇,欧阳一个从没见过女色的武僧,哪见过这样的情景,就不觉看直了眼,结果,被芷云当成色狼,追打了五里地,一直把他打得鼻青脸肿,这才作罢……
虽然相遇得有些诡异,可是,一个还没有什么佛心的纯洁少年,一个美丽的少女,又是在这人迹罕至的地方相遇,自然而然,由好奇,到互相吸引,便熟悉了起来,当然,两个人那时候可不懂什么情情爱爱的,他们只是觉得寂寞,喜欢在一起游玩打闹,也只能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吧。
但是,当个年代,佛教与苯教的宗教战争,差不多隔上三五年,就要进行一次,而宗教战争,却是最最残酷无情的。
于是,前一日夜晚,他们一双少男少女,才在月下湖畔,漫步歌唱,而第二天,却又喋血沙场,日复一日,直到苯教战败,芷云的父母兄长,被已经近于疯狂的佛教信徒杀死,而她,也不得不开始了逃亡的生活……
当时正是兵荒马乱的日子,而芷云,不过是一个被兄长父母保护娇宠的少女,她一开始哪里又知道世事艰难,哪里又知道要怎么生活,她甚至不知道买东西要用银子,逃离了西藏,进入繁华的中原,一路上,因为买东西不知道给钱,被人疯狂追打,又因为不得不走那山野小径,而被野兽咬得遍体鳞伤,曾经眼睁睁的看到战场上千奇百怪的死亡方式,那时候,她一度觉得自己渺小如同蝼蚁,好几次不想再活下去了……
但是,她终究活了,而且一活,就是三十年,整整三十年,在这三十年里,苯教和佛教的战争结束,那一场毁灭了她一生幸福的大战,就像从来不曾存在过,她也远离了那一切,忘记了自己的家人,忘记了曾经曾经的一切,当然,更不可能还记得那个曾经在圣湖湖畔,一起骑竹马弄青梅的少年。
不过,缘分这种东西,还真是不可捉摸,芷云四十岁的时候,终究还是回到了家乡,回到了玛旁雍错湖,她到底还是想要叶落归根的。
就在那里,芷云用毕生的积蓄,置办了一个小小的家,家门口,搭起了一个小小的棚子,给来朝圣的信徒们提供一些血肠,肉干,糌粑之类的小吃——这些信徒们,有佛教徒,也有苯教徒。
这样平平静静的生活,又过去了三年,然后,她便在大雪纷飞的时节,见到了已经成为活佛的‘若必多吉’。
很奇怪,本来已经浅薄的没有痕迹的记忆,居然在那一刻复苏——他也老了,一张本来单纯青涩的脸,变得刚毅,本来跳脱活泼的性情,也再也看不到,如今的他,温和慈悲,被无数的佛教信徒们敬仰着,芷云离得远远的,看着那些信徒亲切地喊他——仁波切,一声又一声……
然后,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芷云的身体忽然失去控制,自己动了起来,她居然端了一碗奶茶,挤进了人群,亲手捧给那个人喝——站在那人面前的时候,芷云又不觉羞恼,她竟然把父兄教给她的那一点儿强身健体的功夫,用来和一大群手无缚鸡之力的老百姓抢道?
当时,芷云没想过欧阳还能认出她的,毕竟,那是三十年的距离,不是三年五年,她也变了,本来白皙的肌肤,变得粗糙,本来光滑的脸,长了皱纹,本来乌黑如墨的秀发,生了白霜……但是,很意外的,一向威严而有慈和的活佛,失态了,他直直地从肩舆上站了下来,目瞪口呆地看着芷云,在众多信徒的注视下,一瞬间热泪盈眶……
芷云一下子傻了眼。
从那以后,芷云还是在自己的小家里,安安稳稳地生活,她早青春年华不再,爱情憧憬已无,颠沛流离早已习惯,一辈子没有男人,不是思恋着什么人,只是找不到罢了,虽然没有男人很苦,但她学会了孤独的活着。
虽然,生容易,活也容易,生活却很难。
只是时不时的,忍不住想那个人哀泣一般的吟唱——“入山投谒得道僧,求教上师说因明。争奈相思无拘检,意马心猿到卿卿。自恐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怕误倾城。世间哪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再后来的后来——芷云都觉得很惊讶,她一个早就人老珠黄的女人,竟然毁了那位活佛多年的修行,不,也许,那个人的佛心,从来就没有坚定过吧,芷云不知道他是怎么办到的,总之,他居然放弃了一切,脱下了一身僧袍,离开了朗那寺,孤身来见芷云。
芷云也顺从地跟着他,定居在了玛旁雍错湖湖畔——也许,芷云要年轻二十岁,甚至是十岁,她也不会这么轻易地便做出这般离谱的决定,但是,她如今是四十余岁的老女人,而不是豆蔻年华的少女,这一辈子的苦难,已经磨平了她的棱角,已经让她知道,什么才是最好的,最恰当的决定……
两个人在湖光山色里,度过了剩余的人生。
其实,一直到生命走到了尽头,芷云也不明白自己和这个男人之间,到底有没有爱情,因为爱情那种东西,在她经历过的波荡起伏的日子里,太过奢侈,她已经不敢想,但是,至少是快乐的,和那个人在一起。
因为冬日里,可以相偎相依着取暖,病了,有人端饭喂药,还可以舒舒服服地裹着毯子赏雪看夕阳……
四贝勒府到了。
芷云牵着欧阳的手,下了马车,心里却是一笑——当年在无限空间,出一个任务,花费六七十年的时候虽然不多见,但也不是没有,所以,他们被主神重新弄回无限,恢复了神智,也只是把这‘意外’确确实实地看成意外罢了,无论是谁,都不曾放在心上,不过,芷云还因为被伙伴们调笑得羞恼,故意用法术遮掩了这一段儿的记忆,来个眼不见为净!
只是,昔年不在意的,如今到似乎成了两个人之间缘分的起始,芷云挑挑眉,心想:他们确实有缘分,要不然,为什么会在陌生的世界里一次又一次地相遇呢。(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欧阳带着芷云,与德妃一起演完了一出‘母慈子孝,婆媳相处甚欢’的戏码,离开皇宫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
离了宫门,坐在马车上,芷云虚虚地抹了一把额头,懒懒地倒卧在欧阳的肩膀上。
欧阳的身材乍看不错,可是,欧阳来得时间还短,他这副身子骨,到底还没被养壮实,有些瘦,肩膀上没什么肉,硬硬的,躺上去并不舒服,但是一时间,芷云却颇为自在,被自家BOSS温润的魔力笼罩着,疲惫全消。
侧头看了芷云微红的脸颊,欧阳一伸手,握住她修长毫无瑕疵的手,芷云顿时觉得指上一冷,不由低头,就看见右手的无名指,被欧阳套上了一个小小的银戒子,那戒子镂空雕刻,层层叠叠的,每一层都是一幅动人的风景,有江南水乡,有塞外草原,有无际星空,甚至有……
芷云目光一顿,落在最里面的一层——那是一座湖,北宽南窄,湖水清澄,雪峰峭壁倒立其中……这湖很美很美,但引起芷云注意的,确实熟悉感,她记得,当初选秀结束的时候,她曾经做过一个梦,就是梦见了这座大湖。
法师的梦,向来有其寓意,不可轻忽……
芷云一挑眉,看了欧阳一眼,见他目光坦荡从容,只是带着笑,于是也平平常常地开口问道:“这座湖?”
“玛旁雍错湖。”
欧阳笑眯眯地吐出这个词语,芷云一下子便明白过来,曾经因为羞恼,故意用法术遮掩消弭的记忆,也自然而然地浮现,不觉哭笑不得地嗔了他一句:“你这人——”谁说这男人温文尔雅的,全被一张表皮骗了吧,明明是个促狭鬼!
见自家BOSS,神色不动,芷云到底还是没说什么,只是释然一笑。
欧阳深吸了口气,低下头,看着自己左手无名指上,与芷云那个一模一样的银戒指:“这戒指虽然不是什么名贵魔法道具,但也是我一点一点儿用心雕刻出来的,说一句巧夺天工,不为过吧……芷云,咱们既然要在一起……”
“那么,尝试着相爱,也没什么不好……”
芷云把欧阳没吐出口的话接了下来——那是意外,他们两个有一次任务结束的时候,主神出了差错,居然没有把他们传送回主神空间,而是扔进了空间夹缝里,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两个人都失去了过往的一切记忆,变成了彻头彻尾,纯白无暇的婴儿,就仿佛真正的轮回转世一样……
芷云按了一下额头,她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变得不那么相信主神了,看看人家无限恐怖里的那个主神,哪里会出这般离谱的差错?
那一次,她和欧阳都降生在西藏的玛旁雍错湖旁边,芷云成为了一名苯教徒,她的兄长,正是苯教的大巫师,而欧阳自幼被仁波切收养,长大之后,就做了佛教武僧。
说起来,两个人的相遇,颇有几分狗血的味道,当时,欧阳身为守卫圣湖的武僧,是仁波切最钟爱的小徒弟,还给他取了法号,为‘若必多吉’,意为欢乐金刚。
因为他年岁最小,所以仁波切和众位师兄便对他放纵了些,他便有很多空闲时间跑去美丽的圣湖玛旁雍错游玩,十四岁那一年,他遇见在莲花浴门洗浴的芷云。
那时的芷云,也是花一般的年纪,被娇养长大,一身肌肤,洁白无暇,欧阳一个从没见过女色的武僧,哪见过这样的情景,就不觉看直了眼,结果,被芷云当成色狼,追打了五里地,一直把他打得鼻青脸肿,这才作罢……
虽然相遇得有些诡异,可是,一个还没有什么佛心的纯洁少年,一个美丽的少女,又是在这人迹罕至的地方相遇,自然而然,由好奇,到互相吸引,便熟悉了起来,当然,两个人那时候可不懂什么情情爱爱的,他们只是觉得寂寞,喜欢在一起游玩打闹,也只能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吧。
但是,当个年代,佛教与苯教的宗教战争,差不多隔上三五年,就要进行一次,而宗教战争,却是最最残酷无情的。
于是,前一日夜晚,他们一双少男少女,才在月下湖畔,漫步歌唱,而第二天,却又喋血沙场,日复一日,直到苯教战败,芷云的父母兄长,被已经近于疯狂的佛教信徒杀死,而她,也不得不开始了逃亡的生活……
当时正是兵荒马乱的日子,而芷云,不过是一个被兄长父母保护娇宠的少女,她一开始哪里又知道世事艰难,哪里又知道要怎么生活,她甚至不知道买东西要用银子,逃离了西藏,进入繁华的中原,一路上,因为买东西不知道给钱,被人疯狂追打,又因为不得不走那山野小径,而被野兽咬得遍体鳞伤,曾经眼睁睁的看到战场上千奇百怪的死亡方式,那时候,她一度觉得自己渺小如同蝼蚁,好几次不想再活下去了……
但是,她终究活了,而且一活,就是三十年,整整三十年,在这三十年里,苯教和佛教的战争结束,那一场毁灭了她一生幸福的大战,就像从来不曾存在过,她也远离了那一切,忘记了自己的家人,忘记了曾经曾经的一切,当然,更不可能还记得那个曾经在圣湖湖畔,一起骑竹马弄青梅的少年。
不过,缘分这种东西,还真是不可捉摸,芷云四十岁的时候,终究还是回到了家乡,回到了玛旁雍错湖,她到底还是想要叶落归根的。
就在那里,芷云用毕生的积蓄,置办了一个小小的家,家门口,搭起了一个小小的棚子,给来朝圣的信徒们提供一些血肠,肉干,糌粑之类的小吃——这些信徒们,有佛教徒,也有苯教徒。
这样平平静静的生活,又过去了三年,然后,她便在大雪纷飞的时节,见到了已经成为活佛的‘若必多吉’。
很奇怪,本来已经浅薄的没有痕迹的记忆,居然在那一刻复苏——他也老了,一张本来单纯青涩的脸,变得刚毅,本来跳脱活泼的性情,也再也看不到,如今的他,温和慈悲,被无数的佛教信徒们敬仰着,芷云离得远远的,看着那些信徒亲切地喊他——仁波切,一声又一声……
然后,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芷云的身体忽然失去控制,自己动了起来,她居然端了一碗奶茶,挤进了人群,亲手捧给那个人喝——站在那人面前的时候,芷云又不觉羞恼,她竟然把父兄教给她的那一点儿强身健体的功夫,用来和一大群手无缚鸡之力的老百姓抢道?
当时,芷云没想过欧阳还能认出她的,毕竟,那是三十年的距离,不是三年五年,她也变了,本来白皙的肌肤,变得粗糙,本来光滑的脸,长了皱纹,本来乌黑如墨的秀发,生了白霜……但是,很意外的,一向威严而有慈和的活佛,失态了,他直直地从肩舆上站了下来,目瞪口呆地看着芷云,在众多信徒的注视下,一瞬间热泪盈眶……
芷云一下子傻了眼。
从那以后,芷云还是在自己的小家里,安安稳稳地生活,她早青春年华不再,爱情憧憬已无,颠沛流离早已习惯,一辈子没有男人,不是思恋着什么人,只是找不到罢了,虽然没有男人很苦,但她学会了孤独的活着。
虽然,生容易,活也容易,生活却很难。
只是时不时的,忍不住想那个人哀泣一般的吟唱——“入山投谒得道僧,求教上师说因明。争奈相思无拘检,意马心猿到卿卿。自恐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怕误倾城。世间哪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再后来的后来——芷云都觉得很惊讶,她一个早就人老珠黄的女人,竟然毁了那位活佛多年的修行,不,也许,那个人的佛心,从来就没有坚定过吧,芷云不知道他是怎么办到的,总之,他居然放弃了一切,脱下了一身僧袍,离开了朗那寺,孤身来见芷云。
芷云也顺从地跟着他,定居在了玛旁雍错湖湖畔——也许,芷云要年轻二十岁,甚至是十岁,她也不会这么轻易地便做出这般离谱的决定,但是,她如今是四十余岁的老女人,而不是豆蔻年华的少女,这一辈子的苦难,已经磨平了她的棱角,已经让她知道,什么才是最好的,最恰当的决定……
两个人在湖光山色里,度过了剩余的人生。
其实,一直到生命走到了尽头,芷云也不明白自己和这个男人之间,到底有没有爱情,因为爱情那种东西,在她经历过的波荡起伏的日子里,太过奢侈,她已经不敢想,但是,至少是快乐的,和那个人在一起。
因为冬日里,可以相偎相依着取暖,病了,有人端饭喂药,还可以舒舒服服地裹着毯子赏雪看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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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云牵着欧阳的手,下了马车,心里却是一笑——当年在无限空间,出一个任务,花费六七十年的时候虽然不多见,但也不是没有,所以,他们被主神重新弄回无限,恢复了神智,也只是把这‘意外’确确实实地看成意外罢了,无论是谁,都不曾放在心上,不过,芷云还因为被伙伴们调笑得羞恼,故意用法术遮掩了这一段儿的记忆,来个眼不见为净!
只是,昔年不在意的,如今到似乎成了两个人之间缘分的起始,芷云挑挑眉,心想:他们确实有缘分,要不然,为什么会在陌生的世界里一次又一次地相遇呢。(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