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零一章 弃本逐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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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期的文字,无论是“象形文字”还是“非象形文字”,其字形都是象形的,只不过“象形文字”更像实物,而“非象形文字”则不那么像,但绝不是凭空抽象出来的。
音节文字的思路,是用一定的符号组合来表征一定的发音,这发音形成字根,形成单词,终成体系。
拉丁字母单个拿出来确实是二维的,但单个字母是没有含义的,只有发音,多个字母的组合形成发音,才能表征一定的意思,而字母的组合走的是一维空间,这就决定了其文字信息容量不足的弊端。
而表意文字的思路,是在原始符号的基础上,通过增加表意的部分,同时规范化表音的部分形成二维的“字”,终成体系,二维文字的形式,决定了其可以在有限的空间内容纳更多的信息。
文字的创作、演变思路是不同的,但起点是相同的,这是绝大多数人类同源性的力证。
雅利安人作为古罗马帝国的边疆蛮夷,原本是没有文字的,其文字都是继承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文字体系,月氏也同样没有文字,这与以西世界的战争、人口流动是相关的。
现在将古罗马人使用的文字称之为“拉丁文”,而雅利安人后裔所采用的文字原符号都来源于此,我将之统称为“拉丁语系”,古希腊作为古罗马帝国的联邦属国,采用与古罗马人类似的文字,这是必然的。
现在西方学者只承认印欧语系的文字与古希腊文字同源,而否认与拉丁文同源,这是睁着眼睛说瞎话,长眼睛的都能看出来印欧文字和拉丁文长得一样一样的。
西方学术界的如此论调,实际上是在体现他们的价值观:因为古希腊人是雅利安人,古罗马人不是,对于文字的如此论调,是对其种族的来源认同感的反映。
但是,欧洲自古以来的传统就是,罗马帝国的传承者才能称帝,否则只能称王,这是宗教约束的结果,如果公开表达其种族与古罗马人无关,那相当于断绝了他们王室称帝的可能性,这样的风险很大的,所以西方学术界这样的“曲线救国”路线还真是,哎,欲盖弥彰。
另外,我们可以发现,玛雅人都是大鼻子,超大鼻子,这也是犹太人的标志性特征之一,如此一致的相貌,在哥伦布“发现”美洲之前就已经出现在了美洲,且犹太人是东方民族,大家难道不觉得是件很奇妙的事情吗?这其中难道没有逻辑联系吗?自然是有的,这是血统所决定的。
文明,首先得有文明的载体,智慧生命是文明的创造者和传承者,要传递文明,就得先创造载体,没有载体怎么延续文明?
石刻、艺术、文字、语言、建筑、科技、礼制、道德等等,这些都只是文明的表现形式而已,如果文明的载体——智慧生命消失了,留下一大堆能够证明这个文明存在过的一堆物证,有何意义?
“人”就是文明最好的化石,是文明存在的证据,为什么要放着“人”以及人说的语言、文字不顾,一定要去找到所谓的“物证”呢?
这样“弃本逐末”的做法,本来就是西方世界为了驳斥“中国五千年历史说”而硬整出来的逻辑,你说你五千年历史,我不信。你拿出物证,没有物证我就不信。
可是上千年、乃至万年流传下来的东西能有多少能完好保存?于是我们使劲地找,挖坟墓掘地三尺,终于找到些证据,拿出来,人家会说你“证据链不完整,不能形成有效论据”,还是不信。
反正人家就是要反驳你五千年的历史,就是为了打击你民族的自信心,无论你做什么,别人都可以反驳你,一句“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就可以把你的过去和你的未来否定,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得到西方人的认可,西方人是“人类历史鉴定认证委员会”的吗?
人家说你没*,于是你就脱下裤子给人家看,来证明你其实有*;人家说你穷,于是你就想尽办法炫富,来证明你其实不穷;人家说你傻,于是你就不择手段地来体现你的智慧,来证明其实你不傻。
做什么都是为了证明给别人看,这就是潜意识里自卑的表现。
为啥一定要证明给别人看呢?做自己,不行吗?
自古以来,从伏羲女娲时代开始,高等生命或者与高等生命有直接关系的人类,都用“小生灵”、“子民”等词汇称呼人类,“小生灵”反映的是造物者高高在上的心态,那为何他们会称呼我们人类为“子民”?
“子民”二字可不是随意称呼的,称呼“子民”则代表这些被管理的人类与管理者之间是有血缘关系的,如果没有血缘关系,则一般称呼为“臣民”、“百姓”甚至“奴隶”。
这些无血缘关系的称呼,在中后古时期一直是统治者对其被统治者的称呼,而在夏商周及其之前,一直都称呼为“子民”,足以见得上古时期的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血缘关系。
上古时期,氏族部落都是以家族的形式聚集在一起的,一个氏族部落基本上都是兄弟姐妹,因为都是族内通婚。
再往前追溯人类的来源,基因来源一处,只不过有着时间上的先后,时间靠后的人类的基因来自于出现时间较早的,所以出现时间较早的人类成为统治者之后,就可以称呼其它人为“子民”,这称呼是由血统决定的,反过来,血统决定了这样的称呼。
至于伏羲、女娲、炎帝、黄帝等人是怎样的一个关系,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因为古人都描述不清楚他们这些高等生命或与高等生命有密切接触的人类之间到底是怎样一个关系。
炎帝之后,中央帝的族谱体系已经很完善了,但是之前根本没有族谱,且无法编制族谱。
要论“关系”,无非就是谁是谁爹,谁是谁儿子,谁是谁孙子,但是,因为有基因技术的存在,我们所熟知的伦理根本无章可循。
古籍中的记录最多能说明这些人在血统上的同源性,以及出现时间的先后,但无法用“爹、儿子、孙子”这样的关系去表述之,现在很多学者将“华胥氏”定义为伏羲女娲的爹,黄帝定义为伏羲和女娲的儿子,这简直就是笑话。
如果大家不能理解基因技术对伦理的冲击,那么可以参考“*”带来的关系混乱,伦理,是基于人类正常的、传递性的繁衍机制而建立起的道德制度;违反伦理,就是违反了人类最基本的繁衍机制。
*好歹还是在人类的繁衍机制下运行的,只不过违反了“传递性原则”,与基因技术是两条路子,而在有基因技术存在的上古时代,用我们所熟悉的伦理去定义这些高等生命以及与高等生命有密切关系的人类的关系,根本就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值得一提的是,印加人使用绳结来记录时间和事件,这是一种最原始的记录方法,也已算作文字。
大家可以对比印加的绳结文字和阿拉伯文,几乎是一样一样的,如果大家觉得绳结和阿拉伯文不像,那请对照蒙古文,那才是一样一样的。
阿拉伯文、蒙古文、满文就是绳结文字的抽象变形而已,绳结能表现的形式,无非就是打个结,系个圈,一定的排列组合代表一定的含义。
将绳结文字以图案的形式记录在物体表面,增加了图案变形的可能性,这样就增加了文字演化的多样性,丰富了绳结文字的形式,就可以表征更多的含义,如果绳结文字是“1”,那么阿拉伯文等这些文字就是“99”,这是哲学上所讲的“量变”。(未完待续)
最早期的文字,无论是“象形文字”还是“非象形文字”,其字形都是象形的,只不过“象形文字”更像实物,而“非象形文字”则不那么像,但绝不是凭空抽象出来的。
音节文字的思路,是用一定的符号组合来表征一定的发音,这发音形成字根,形成单词,终成体系。
拉丁字母单个拿出来确实是二维的,但单个字母是没有含义的,只有发音,多个字母的组合形成发音,才能表征一定的意思,而字母的组合走的是一维空间,这就决定了其文字信息容量不足的弊端。
而表意文字的思路,是在原始符号的基础上,通过增加表意的部分,同时规范化表音的部分形成二维的“字”,终成体系,二维文字的形式,决定了其可以在有限的空间内容纳更多的信息。
文字的创作、演变思路是不同的,但起点是相同的,这是绝大多数人类同源性的力证。
雅利安人作为古罗马帝国的边疆蛮夷,原本是没有文字的,其文字都是继承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文字体系,月氏也同样没有文字,这与以西世界的战争、人口流动是相关的。
现在将古罗马人使用的文字称之为“拉丁文”,而雅利安人后裔所采用的文字原符号都来源于此,我将之统称为“拉丁语系”,古希腊作为古罗马帝国的联邦属国,采用与古罗马人类似的文字,这是必然的。
现在西方学者只承认印欧语系的文字与古希腊文字同源,而否认与拉丁文同源,这是睁着眼睛说瞎话,长眼睛的都能看出来印欧文字和拉丁文长得一样一样的。
西方学术界的如此论调,实际上是在体现他们的价值观:因为古希腊人是雅利安人,古罗马人不是,对于文字的如此论调,是对其种族的来源认同感的反映。
但是,欧洲自古以来的传统就是,罗马帝国的传承者才能称帝,否则只能称王,这是宗教约束的结果,如果公开表达其种族与古罗马人无关,那相当于断绝了他们王室称帝的可能性,这样的风险很大的,所以西方学术界这样的“曲线救国”路线还真是,哎,欲盖弥彰。
另外,我们可以发现,玛雅人都是大鼻子,超大鼻子,这也是犹太人的标志性特征之一,如此一致的相貌,在哥伦布“发现”美洲之前就已经出现在了美洲,且犹太人是东方民族,大家难道不觉得是件很奇妙的事情吗?这其中难道没有逻辑联系吗?自然是有的,这是血统所决定的。
文明,首先得有文明的载体,智慧生命是文明的创造者和传承者,要传递文明,就得先创造载体,没有载体怎么延续文明?
石刻、艺术、文字、语言、建筑、科技、礼制、道德等等,这些都只是文明的表现形式而已,如果文明的载体——智慧生命消失了,留下一大堆能够证明这个文明存在过的一堆物证,有何意义?
“人”就是文明最好的化石,是文明存在的证据,为什么要放着“人”以及人说的语言、文字不顾,一定要去找到所谓的“物证”呢?
这样“弃本逐末”的做法,本来就是西方世界为了驳斥“中国五千年历史说”而硬整出来的逻辑,你说你五千年历史,我不信。你拿出物证,没有物证我就不信。
可是上千年、乃至万年流传下来的东西能有多少能完好保存?于是我们使劲地找,挖坟墓掘地三尺,终于找到些证据,拿出来,人家会说你“证据链不完整,不能形成有效论据”,还是不信。
反正人家就是要反驳你五千年的历史,就是为了打击你民族的自信心,无论你做什么,别人都可以反驳你,一句“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就可以把你的过去和你的未来否定,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得到西方人的认可,西方人是“人类历史鉴定认证委员会”的吗?
人家说你没*,于是你就脱下裤子给人家看,来证明你其实有*;人家说你穷,于是你就想尽办法炫富,来证明你其实不穷;人家说你傻,于是你就不择手段地来体现你的智慧,来证明其实你不傻。
做什么都是为了证明给别人看,这就是潜意识里自卑的表现。
为啥一定要证明给别人看呢?做自己,不行吗?
自古以来,从伏羲女娲时代开始,高等生命或者与高等生命有直接关系的人类,都用“小生灵”、“子民”等词汇称呼人类,“小生灵”反映的是造物者高高在上的心态,那为何他们会称呼我们人类为“子民”?
“子民”二字可不是随意称呼的,称呼“子民”则代表这些被管理的人类与管理者之间是有血缘关系的,如果没有血缘关系,则一般称呼为“臣民”、“百姓”甚至“奴隶”。
这些无血缘关系的称呼,在中后古时期一直是统治者对其被统治者的称呼,而在夏商周及其之前,一直都称呼为“子民”,足以见得上古时期的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血缘关系。
上古时期,氏族部落都是以家族的形式聚集在一起的,一个氏族部落基本上都是兄弟姐妹,因为都是族内通婚。
再往前追溯人类的来源,基因来源一处,只不过有着时间上的先后,时间靠后的人类的基因来自于出现时间较早的,所以出现时间较早的人类成为统治者之后,就可以称呼其它人为“子民”,这称呼是由血统决定的,反过来,血统决定了这样的称呼。
至于伏羲、女娲、炎帝、黄帝等人是怎样的一个关系,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因为古人都描述不清楚他们这些高等生命或与高等生命有密切接触的人类之间到底是怎样一个关系。
炎帝之后,中央帝的族谱体系已经很完善了,但是之前根本没有族谱,且无法编制族谱。
要论“关系”,无非就是谁是谁爹,谁是谁儿子,谁是谁孙子,但是,因为有基因技术的存在,我们所熟知的伦理根本无章可循。
古籍中的记录最多能说明这些人在血统上的同源性,以及出现时间的先后,但无法用“爹、儿子、孙子”这样的关系去表述之,现在很多学者将“华胥氏”定义为伏羲女娲的爹,黄帝定义为伏羲和女娲的儿子,这简直就是笑话。
如果大家不能理解基因技术对伦理的冲击,那么可以参考“*”带来的关系混乱,伦理,是基于人类正常的、传递性的繁衍机制而建立起的道德制度;违反伦理,就是违反了人类最基本的繁衍机制。
*好歹还是在人类的繁衍机制下运行的,只不过违反了“传递性原则”,与基因技术是两条路子,而在有基因技术存在的上古时代,用我们所熟悉的伦理去定义这些高等生命以及与高等生命有密切关系的人类的关系,根本就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值得一提的是,印加人使用绳结来记录时间和事件,这是一种最原始的记录方法,也已算作文字。
大家可以对比印加的绳结文字和阿拉伯文,几乎是一样一样的,如果大家觉得绳结和阿拉伯文不像,那请对照蒙古文,那才是一样一样的。
阿拉伯文、蒙古文、满文就是绳结文字的抽象变形而已,绳结能表现的形式,无非就是打个结,系个圈,一定的排列组合代表一定的含义。
将绳结文字以图案的形式记录在物体表面,增加了图案变形的可能性,这样就增加了文字演化的多样性,丰富了绳结文字的形式,就可以表征更多的含义,如果绳结文字是“1”,那么阿拉伯文等这些文字就是“99”,这是哲学上所讲的“量变”。(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