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九歌山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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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居一处有些不耐,想着出来云游一番,看看这活死人肆虐的世间和亿万冤魂,看看浩劫之后百姓的生活。”它依然笑得那么纯美、却又那么沧桑,如果它能有一双美目,这幅笑容一定倾国倾城。
“仅仅是看看而已哦,我不做任何事的。”它看了看远处仍在徘徊的丧尸,仿佛这一切都和它无关似的,仍旧幽幽地“说”道,“你不会怪我心狠吧?我可没有心哦。”
“不会的,人间自有人间的法则,没人欠世人的。那时我还小,自以为世人是万物之灵长,以为别人都欠世人似的,不帮忙就是怎么怎么地;其实不然,世间自有世间法,一切都是定数,自己努力才是正途。如今经历得多了,看得多了,也就看透了。”郑远清讪讪地笑道,想起那时幼稚的言行,自己都感到脸红。
“嗯,沉稳了许多。我还以为你会像七年前一样和我跳着脚地吵甚至拿火焰枪烧我呢。”它轻掩朱唇,声音空灵地娇笑“道”。
“先生莫提往事了,惭愧,惭愧!”郑远清赶紧拱拱手,想起七年前他拿着喷火枪对着面前的它一通猛烧,差点引燃森林大火的糗事,他深感惭愧,“人总会长大的,经历得越多越也就成熟。”
“瞧这小脸沧桑的,多久没刮过胡子了?还没过而立就有皱纹了。”它伸出一只玉手轻柔地抚摸着郑远清眼角的皱纹,像一位长辈一样欣慰地“说”道。细腻而又柔软的小手抚摸在郑远清坚硬而又布满沧桑的脸庞,让郑远清的热泪再次盈眶,这让他想起了他退役回家的那一天,母亲的手也是这么抚摸着他的脸庞,轻声地说:儿啊,你终于长大了。
“先生多久没有唱歌了?”郑远清强忍住眼睛的酸胀赶紧转移话题,他害怕他忍不住搂住它嚎啕大哭,他不想让他心中的先生看到他依然幼稚而软弱的一面,他不想让它失望。
“还想听我唱歌吗?不害怕了?”它伸出葱指,轻轻地点了下郑远清的额头,笑得更加温柔、慈爱,好像一个长辈慈爱地看着一个孩子长大了一般。
“不害怕了,其实先生唱的挺好;诗作得也挺不错。只是歌词好像不是北方话,所以我听不懂。”郑远清笑嘻嘻地摸了下额头,好像受到长辈的夸奖一般高兴;只是这一高兴,脑子里绷着的弦就松了松,眼珠子不自觉又耷拉下去,直直地落在了它那双丰满修长的大腿之间,只是那里除了紧紧并拢的大腿和平坦的小腹、细腻的肌肤外不再有其他的风景——“它”不是“她”,它不是女人,虽然它有着所有女人梦寐以求的身体。
“心还是不定,仍需磨炼。慢慢来,不着急;还没而立呢。”它对郑远清不自觉的目光亵渎丝毫不以为意,仍然微笑着“说”着,“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少年郎,切记啊。”
“这里不能唱歌的,荒田野地只有凄凉,没有那份意境。要想听的话再回山野吧,陪先生望青山、览翠竹,山野茅庐、清茶素梅、鼓琴而歌,才是一番清雅。”它看了眼南方的天空,似乎遥望着桂边山林中它的香闺,“什么时候有想不通的,随时可以去先生那里静静心。”
“远清自然求之不得,只是仙凡隔路、人鬼殊途,我与先生交往过密,是不是会对先生有什么影响?比如天条什么的?”郑远清有些担心,毕竟这是两个世界的事情。
“电影看多了吧?哪来的那么多规矩呢,都是凡人编造的。仙凡隔路、人鬼殊途,仅仅好比两个陌生人之间互无交集而已。古往今来智者贤人无不有山野密友,俱是与鬼神论苍生,清谈而已,何来天条一说?两个陌生人谈古论今、品茶清谈警察会来干涉吗?”它看着郑远清担忧的神色,欣慰地柔笑着,伸出玉臂葱指轻轻地拍了下郑远清的肩膀,“一切存在俱遵天道,顺天者无处不朗朗乾坤;逆天者则无处不幽冥禁律,大道至简也至繁,明白了吗?”
“明白了,多谢先生指教。”郑远清点了点头,“那我怎么能在十万大山中找到先生呢?”
“这支簪子给你,来找先生时,手指轻弹三下,便能看见通往先生宅院的小道。”它想了想,从发髻上拔下那支簪子,递给郑远清,依旧柔笑地“说道”,“如今世道沦落,人心败坏;而且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你拿那么多物事少不了有人眼红,这支簪子贴身存放,不仅可以避尸毒、遣瘴气,还能抵御迷药、毒品之类保你心境清明。”
“那谢谢先生了。”郑远清也不推辞,双手接过那枚翠竹雕刻的簪子冲它深鞠一躬。
“先生该走了。你前面的路还很长,坚持走下去便是朗朗乾坤。浩劫也是机遇,可要好好把握哦。”它伸出手弹了弹郑远清帽子上的灰尘,薄薄的一层黄土随着它的玉指纷纷飘落。
“嗯,先生保重。日后远清一定会去先生清阁拜访。”郑远清后退一步,冲它拱手道别。
“清阁?这词不错哦;好的,等你来,有雪莲茶给你喝。”它捋了捋在寒风中飘扬的长发,横坐的玉体微微欠了欠身,玉腿莲足轻摆,一条雪臂轻拍母鹿背脊,冲郑远清轻柔一笑,挥了挥手,母鹿跟着冲郑远清仰仰头,迈开步伐和军卡擦肩而过,走向漆黑的茫茫荒野。
“还没问先生尊称呢!”郑远清突然想起了什么,紧跑两步喊道。
“喊我‘九歌山鬼’吧。”它轻柔地转身,手捋青丝回眸一笑,说出了自己的名字,转而消失在无尽的黑夜之中。
...
“九歌山鬼。”郑远清目送它消失后,看着手中的玉簪笑了笑,解开袖口挽起,把玉簪放在他粗壮的胳膊上,对母体下命令。只见胳膊上那层薄薄的生物体慢慢地裂开了簪子般大小的缝隙,继而包裹住簪子,在郑远清胳膊上留下了一条类似于刀疤的印迹。
郑远清依然迈着沉稳的步伐走进车厢,此时金雨堂正哄孩子似的哄着韩燕;钢索正脸色煞白地躺在叶清儿腿上,叶清儿脸上还有一个巴掌印;刘伟已经醒了过来,他没有怀抱钻,只得挤在老黄老马中间抱着膝盖瑟瑟发抖;许书成持枪冷眼地站在当中,紧盯着众人不能去开车窗,当看到郑远清完好无损地回来时,许书成才松了一口气颓然地坐在地上。
李若琳“哇”一声哭了,扑入郑远清的怀中嚎啕大哭,刚才可把她吓坏了,能把钢索都吓成那样,会是一般的鬼吗?李若琳害怕从此失去郑远清,这是她唯一的依靠、唯一的牵挂。
“若琳乖,若琳不哭!我这不是好好的吗?遇到故人了。”郑远清开始哄孩子。
“故人?故鬼吧?你看把他们吓的。”许书成没好气地嘟囔道,这深更半夜到处尸吼的怎么能碰见故人?
“你看看,你看看,我说过不要往外看。唉,你们啊,好奇心害死猫,也能吓死人。”郑远清也不生气,搂着李若琳找了个角落坐下,苦笑着看了眼众人。
“钢索、燕子、刘伟,说说都看见什么了吧?说出来会好受点,别憋着了。”郑远清说道。
“不说不说就是不说。”韩燕一双小脚使劲踢腾着,又开始往金雨堂怀里钻;把金雨堂窘得赶紧哄道:“哦,不说不说,咱不说哦,乖。”
“唉,不说罢,不说罢,你们看到的都不一样,都是你们心中最恐惧、一直在逃避的形象。知道一下也好,看看自己内心深处究竟还隐藏着什么。”郑远清掏出枪,把吐了血的子弹一颗颗褪下,拿出一方手帕包好,然后换上新子弹。
“远清,给大伙说下这个......这个什么吧,看得出你和它认识很久了。”金雨堂也感到好奇,钢索看到的肯定和韩燕、刘伟看见的不一样,不然凭钢索的胆略和年龄,不会吓成那样。
看到大家的眼睛跟雷达似的看过来,郑远清笑了笑,点燃一根烟打开了话匣子。
“2004年,我当兵的第二年就参加了小鸠山缉毒战;当时我是喷火手,那天深夜,我们连参与打伏击,两个步兵在一旁持枪保护我。当我把对方几个家伙烧成焦炭时人家的一颗手雷也在我们后方爆炸,还好离得远,汽油罐还能扛得住手雷的弹片,我就是大腿和屁股上有点皮肉伤,而那两个兄弟却全部牺牲在战场上,就倒在我身边。接着战斗就打响了,我连哭的时间都没有。”
“唉,那时候真惨烈啊,打到最后双方人员都被打散了,我一个人扛着喷火枪、汽油罐,在老林子里疯跑,那会儿根本就分不清东南西北,到处是林子,我一心想着就是报仇,哪有枪炮声往哪钻,结果在密林中里碰到了它,第一眼望去它就是我死去的战友浑身是血、身体残破地站在那对我笑,笑得就像看见我十分高兴似的,我那会儿吓呆了,以为碰见山精野怪了,直接一团火烧了过去,结果它没事。”
“然后它就给我说话,我这人虽然不信鬼神,但是对鬼神抱有很大的尊敬,可能是这样吧,慢慢的它就变成了一副女鬼的模样,清丽脱俗,美得不像人间女子。它给我指了个方向,让我赶紧回营地,我说不行,我还没给战友报仇呢,它就把我训了一顿。后来想想也对,如果我不听它的,凭我一个人只能白搭进去,还不如回去和队伍集结一起反攻呢。下战场的那晚,我站岗,又见到了它,我说我想我战友,它说你能做的只有给他们多烧点纸,于是我每年都回山上去给他们烧纸,这习惯就保留到现在。有时候我烧纸,它在不远处弹琴唱歌,只闻其声不见其形,找也找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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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居一处有些不耐,想着出来云游一番,看看这活死人肆虐的世间和亿万冤魂,看看浩劫之后百姓的生活。”它依然笑得那么纯美、却又那么沧桑,如果它能有一双美目,这幅笑容一定倾国倾城。
“仅仅是看看而已哦,我不做任何事的。”它看了看远处仍在徘徊的丧尸,仿佛这一切都和它无关似的,仍旧幽幽地“说”道,“你不会怪我心狠吧?我可没有心哦。”
“不会的,人间自有人间的法则,没人欠世人的。那时我还小,自以为世人是万物之灵长,以为别人都欠世人似的,不帮忙就是怎么怎么地;其实不然,世间自有世间法,一切都是定数,自己努力才是正途。如今经历得多了,看得多了,也就看透了。”郑远清讪讪地笑道,想起那时幼稚的言行,自己都感到脸红。
“嗯,沉稳了许多。我还以为你会像七年前一样和我跳着脚地吵甚至拿火焰枪烧我呢。”它轻掩朱唇,声音空灵地娇笑“道”。
“先生莫提往事了,惭愧,惭愧!”郑远清赶紧拱拱手,想起七年前他拿着喷火枪对着面前的它一通猛烧,差点引燃森林大火的糗事,他深感惭愧,“人总会长大的,经历得越多越也就成熟。”
“瞧这小脸沧桑的,多久没刮过胡子了?还没过而立就有皱纹了。”它伸出一只玉手轻柔地抚摸着郑远清眼角的皱纹,像一位长辈一样欣慰地“说”道。细腻而又柔软的小手抚摸在郑远清坚硬而又布满沧桑的脸庞,让郑远清的热泪再次盈眶,这让他想起了他退役回家的那一天,母亲的手也是这么抚摸着他的脸庞,轻声地说:儿啊,你终于长大了。
“先生多久没有唱歌了?”郑远清强忍住眼睛的酸胀赶紧转移话题,他害怕他忍不住搂住它嚎啕大哭,他不想让他心中的先生看到他依然幼稚而软弱的一面,他不想让它失望。
“还想听我唱歌吗?不害怕了?”它伸出葱指,轻轻地点了下郑远清的额头,笑得更加温柔、慈爱,好像一个长辈慈爱地看着一个孩子长大了一般。
“不害怕了,其实先生唱的挺好;诗作得也挺不错。只是歌词好像不是北方话,所以我听不懂。”郑远清笑嘻嘻地摸了下额头,好像受到长辈的夸奖一般高兴;只是这一高兴,脑子里绷着的弦就松了松,眼珠子不自觉又耷拉下去,直直地落在了它那双丰满修长的大腿之间,只是那里除了紧紧并拢的大腿和平坦的小腹、细腻的肌肤外不再有其他的风景——“它”不是“她”,它不是女人,虽然它有着所有女人梦寐以求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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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清自然求之不得,只是仙凡隔路、人鬼殊途,我与先生交往过密,是不是会对先生有什么影响?比如天条什么的?”郑远清有些担心,毕竟这是两个世界的事情。
“电影看多了吧?哪来的那么多规矩呢,都是凡人编造的。仙凡隔路、人鬼殊途,仅仅好比两个陌生人之间互无交集而已。古往今来智者贤人无不有山野密友,俱是与鬼神论苍生,清谈而已,何来天条一说?两个陌生人谈古论今、品茶清谈警察会来干涉吗?”它看着郑远清担忧的神色,欣慰地柔笑着,伸出玉臂葱指轻轻地拍了下郑远清的肩膀,“一切存在俱遵天道,顺天者无处不朗朗乾坤;逆天者则无处不幽冥禁律,大道至简也至繁,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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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支簪子给你,来找先生时,手指轻弹三下,便能看见通往先生宅院的小道。”它想了想,从发髻上拔下那支簪子,递给郑远清,依旧柔笑地“说道”,“如今世道沦落,人心败坏;而且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你拿那么多物事少不了有人眼红,这支簪子贴身存放,不仅可以避尸毒、遣瘴气,还能抵御迷药、毒品之类保你心境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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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先生保重。日后远清一定会去先生清阁拜访。”郑远清后退一步,冲它拱手道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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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问先生尊称呢!”郑远清突然想起了什么,紧跑两步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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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歌山鬼。”郑远清目送它消失后,看着手中的玉簪笑了笑,解开袖口挽起,把玉簪放在他粗壮的胳膊上,对母体下命令。只见胳膊上那层薄薄的生物体慢慢地裂开了簪子般大小的缝隙,继而包裹住簪子,在郑远清胳膊上留下了一条类似于刀疤的印迹。
郑远清依然迈着沉稳的步伐走进车厢,此时金雨堂正哄孩子似的哄着韩燕;钢索正脸色煞白地躺在叶清儿腿上,叶清儿脸上还有一个巴掌印;刘伟已经醒了过来,他没有怀抱钻,只得挤在老黄老马中间抱着膝盖瑟瑟发抖;许书成持枪冷眼地站在当中,紧盯着众人不能去开车窗,当看到郑远清完好无损地回来时,许书成才松了一口气颓然地坐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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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故鬼吧?你看把他们吓的。”许书成没好气地嘟囔道,这深更半夜到处尸吼的怎么能碰见故人?
“你看看,你看看,我说过不要往外看。唉,你们啊,好奇心害死猫,也能吓死人。”郑远清也不生气,搂着李若琳找了个角落坐下,苦笑着看了眼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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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那时候真惨烈啊,打到最后双方人员都被打散了,我一个人扛着喷火枪、汽油罐,在老林子里疯跑,那会儿根本就分不清东南西北,到处是林子,我一心想着就是报仇,哪有枪炮声往哪钻,结果在密林中里碰到了它,第一眼望去它就是我死去的战友浑身是血、身体残破地站在那对我笑,笑得就像看见我十分高兴似的,我那会儿吓呆了,以为碰见山精野怪了,直接一团火烧了过去,结果它没事。”
“然后它就给我说话,我这人虽然不信鬼神,但是对鬼神抱有很大的尊敬,可能是这样吧,慢慢的它就变成了一副女鬼的模样,清丽脱俗,美得不像人间女子。它给我指了个方向,让我赶紧回营地,我说不行,我还没给战友报仇呢,它就把我训了一顿。后来想想也对,如果我不听它的,凭我一个人只能白搭进去,还不如回去和队伍集结一起反攻呢。下战场的那晚,我站岗,又见到了它,我说我想我战友,它说你能做的只有给他们多烧点纸,于是我每年都回山上去给他们烧纸,这习惯就保留到现在。有时候我烧纸,它在不远处弹琴唱歌,只闻其声不见其形,找也找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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