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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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过了午餐时间,沈云珂仍然躺在床上,穿着睡衣。屋外阳光有些昏暗,天气似乎不太好,风从窗外进来,把窗帘吹得猛然翻飞。一只小麻雀飞来停在窗台种的武竹上,探头探脑了一会儿又飞走了。

    快下雨了吧,真好。

    她懒洋洋地用手撑起上半身,回头看了看床头柜上的小闹钟十二点半。倾身放回闹钟,她重新将脸埋在枕头里。真的不想起来,身边的人一早就出门去了,将有持续十几个小时的忙碌在等着他,可是她没有;没有忙碌,没有优闲,没有任何事件会在未来的二十四个小时里与她发生任何关系。她抚着空荡的床位也抚着自己有些空荡的心。

    起来了呵!即使没什么事情,也没有人整天躺在床上的。

    坐在梳妆台前梳开睡前扎起来的辫子,一头美丽的及腰长发瀑布似的流泻在身后,她将发丝绕到胸前,用梳子轻顺地滑过。

    记忆仿佛藏在发丝里似的,一梳开就随着发香在空气里飘散开来。

    记得她最喜欢母亲帮她梳头发,她总是一面梳着一面赞美她的头发细密滑腻“头发好的人也好命哦”记得很久很久以前也有个男子说过她的头发很美。当她蜷在他胸前时,他总爱卷起一小撮头发在手指头上绕啊绕的。等他们的爱情绕进了婚姻里,她就不再记得他夸过她什么了。

    电话铃响,她走过去接,头发隔在耳朵和话筒中间,使得电话那头的声音像是来自另一个时空,听起来很不真实。

    “喂,云珂。”急急的声调,是林浚伟。

    “嗯什么事?”她吞了口口水,很小心的发出声音,不让对方听出自己前一分钟还赖在床上。

    “我的印章忘记带来公司了,麻烦你帮我送过来。”他说得很快,似乎说话的同时还有其它的事情在进行。

    “哪一个?”

    “x银那个。”

    “你放在哪儿?”

    “在书桌右边最上层抽屉,现在就来,我等你。”

    “好”她说,忽然又想起一个问题。“你晚上回来吃饭吗?”

    “嗯好啊,不过会稍微晚一点。”他迟疑了一会儿才说。

    收了线,她踱到二楼林浚伟的书房,拉出书桌右边最上层抽屉,印章果然静静地躺在那里。她很快地将自己打点一下,出门去了。

    真的下起雨来了,雨滴泼辣泼辣的打在挡风玻璃上。沈云珂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拿着刚刚从7—l1买来的鲜奶和茶叶蛋,安安稳稳的吃将起来,算是打发了早餐和午餐。

    方才浚伟接过印章时好像连看都没看自己一眼,真的有这么忙吗?他当时正和秘书小姐洽谈公事,似乎是要到台北出差什么的。她看起来是个很好的工作伙伴,一套白色西装配上利落的短发,说起话来目不斜视,像把削利的刀子,是浚伟的得力助手吧!相形之下,自己的一头长发,一袭线条柔软散漫的绞染服饰,置身在办公室里显得极不协调。

    浚伟是怎么看她的呢?他称呼她珊妮耶,不是叫她李小姐或李秘书,他叫她珊妮呢!她和他的前妻应该是同一类型的人吧!聪明干练,有条有理的操作那些自己永远也搞不懂的公事、股票、基金、外汇

    随手扭开音响,听着钢琴曲夹杂着一点点雨滴砸在车体的声音,她轻轻叹了口气,把铝箔包和蛋壳扔进塑胶袋,把思绪扔进音乐里。

    车子驶进超级市场的室内停车场,沈云珂推着手推车步入卖场,心中仔细盘算今晚所需的菜色。

    鳝鱼好,还是黄鱼好呢?如果要做糖醋鱼的话,鲜鱼会好一点。汤呢?她忽然想喝茄汁排骨汤,可是配上糖醋鱼可能太油腻干贝冬瓜汤好了。还要什么菜呢?沈云珂拿起一粒翠绿硕大的绿花椰菜,很新鲜哦,可是浚伟不喜欢这种菜。

    她谨慎其事的挑选食物,又将卖场变了两圈,买了些日用品才离开。然后回家,切切洗洗。

    林浚伟是晚上七点半回到家的,正在客厅看新闻的沈云珂马上起身帮他盛饭,小俩口一起坐下来静静吃饭。

    “糖醋鱼焦了。”他说。

    “嗯,有一点。”

    “汤太淡了。”

    “我加的盐都差不多啊,昨天你说太咸了。”她说,无目的的反驳。

    林浚伟没有再搭腔。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沈云珂的菜没有母亲烧的好,家事也没有前妻那么会做,也没有跟她一样好的生意头脑,不能在事业上给他一点点帮助。唯一让他满意的就是她漂亮,一双黑亮黑亮的眼睛,一头黑亮黑亮的头发,还有秾纤合度的身体,当她蜷缩在他怀里任由他需索时,柔顺得像只小猫。

    他是个安静的人,至少对沈云珂而言他是的。似乎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他的事业和他的一双儿女才值得他费心。

    是的,他的儿女,但他们不是沈云珂的。林浚伟的前妻生了一儿一女,因为沈云珂不明白的原因离婚,一年之后,林浚伟再婚,娶了沈云珂。那一年,她刚从大学毕业,婚后在家照顾小孩,凭着她国立大学幼教系的专业与爱心,两个小孩让她教得服服贴贴。婆婆一直夸她会教小孩,两个孩子也都喜欢她,后来林浚伟把他们送到美国读小学。

    林浚伟不愿意再有小孩,即使沈云珂曾经恳求,他也仍然不愿意。为什么?他没有解释,只是在被她弄得心烦时拧着一双眉。现在也是,拧着一双眉。沈云珂走不进他的心,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明天我要出差到台北,可能会待上两天。”吃着沈云珂为他准备的饭后水果,林浚伟淡淡地说。

    “喔,开车还是坐飞机?”沈云珂问,从椅子上站起来慢慢收拾餐桌。通常在这样的家庭都会请人帮佣的,可是林浚伟不喜欢家里有外人,所以大大小小的事情都由沈云珂自己来,一间大房子,整理起来可要费不少时间。

    “坐飞机,浚江会送我去机场。”

    “需要我帮你准备什么吗?”

    “两套换洗衣服就好了。”

    “嗯。”她不经意的回答,仍旧继续她收拾餐桌的工作。

    他不喜欢向她解释公司的事情,日子久了她也不想再问。在他的世界里,人前她是光鲜的林太太,温柔美丽而且识大体,但是在幕后她只是个隐形人,提供了舒适的休息场所,而且林浚伟永远不会为她烦心。

    吃完餐后水果,林浚伟静静走进书房,全神贯注地研究明天出差要用的资料。他足足大了沈云珂八岁,或许这也是沈云珂选择他的原因吧。

    沈云珂的父亲在她十岁那年为了丰厚的收入离家跑船,他们全家人在码头为父亲送行。那天,海风真是大,她的辫子被风吹得飞了起来,像有双手在她的后脑勺拉着辫子扯呀扯的,辫子上的小铃挡也细细的叮当响着。

    她仰着头,那片连一朵云也没有的蓝天很不客气的铺在眼前,亮得她眯着眼睛也看不清楚父亲的脸。父亲弯着腰跟她和弟弟说了些话,她流着泪点点头,船笛响了,他向他们挥挥手,坐上那艘载着他们一家人命运的大船慢慢消失。

    一年半很快的过去了,但是父亲的船并没有回来,母亲带着她和弟弟一起住到外婆家,靠着船公司的抚恤金,省吃俭用的过日子。

    在沈云珂眼里,林浚伟有着和印象中父亲一样的内敛寡言。婚后这几年,他的确给了她童年时期缺乏的安稳生活,但他的沉默严肃也让沈云珂吃尽了苦头。

    收拾好林浚伟出差用的衣物,她斜倚在二楼卧房里的贵妃椅上,不经意的翻着张爱玲的倾城之恋范柳原在浅水湾饭店里打电话给白流苏,告诉她“我爱你”这一段她不知道看过了多少次,而奇怪的是每次随意翻开,看到总是这一段。

    空气好闷,怎么不再下场雨呢!

    近百坪大的别墅住宅空空荡荡,沈云珂觉得有些透不过气。她走下楼,站在林浚伟书房门前,看着他埋首于桌上的文件。他有一张略长的脸,浓厚的双眉,薄薄的嘴唇,整张脸看来俊朗,但太过沉稳、沉默,甚至于对沈云珂来说有点沉重。一分钟后林浚伟终于发现了她。

    “嗯?有什么事吗?”他抬起头轻声问,一贯犀利准确的目光,此时仍然强势的不肯朦上倦意。

    “你太累了,早点睡吧。”她说,似乎是叮咛,又似乎是只想引起注意。

    “我弄好了再睡,你先休息吧。”他说,并且看着沈云珂离开门口才重新回到自己的工作上。

    其实沈云珂知道丈夫对自己并不满意,但是不知道林浚伟究竟希望她怎么做,好几次她试着和他沟通,可是他的冷然总是让她不知如何开口。他拒绝她走进他的心。这是她得到的结论。相敬如实的言语早已冰冻了两人的关系。从小失去父亲使她坚强,长期寄人篱下使她逆来顺受,而得不到丈夫的欢心让她变得沉默。

    电话铃声划破了真空箱,让一只行将窒息的猫咪重新得到空气,沈云珂很快的跑上三楼她的小房间接起电话。

    “云珂,是我。”庄喜君说话总是这样大刺刺的,一副傻大姐样儿。

    庄喜君是她在美容院认识的。有天庄喜君在“明华”做头发,付钱时才发现皮包不见了,她很是尴尬的向店员解释她的皮包忘在三温暖里了,可是应对的店员是个新手,庄喜君又是个新客人,正不知如何是好,沈云珂替她付了钱。她为了道谢坚持请沈云珂吃饭,两人就这样成了好朋友。

    “什么事?你好像很高兴。”拿着听筒,沈云珂坐在窗边地板的绒毛垫子上,上半身斜靠着身边的大绒毛娃娃狗。

    “高兴个鬼,明天我请你吃午饭好不好?”

    “有人请客当然好啊不过,‘宴无好宴’喔”沈云珂笑。

    “我有事情要跟你说啦”庄喜君为人海派不忸怩,可是她总认为自己没受过什么好的教育,三流的职校混了四、五年,她常说自己笨,什么都不会,只有做酒店小姐的命。她很喜欢沈云珂,觉得她从容优雅又有气质,这些都是自己所没有的,包括沈云珂不用自己工作就可以拥有富裕的生活。

    照庆喜君的说法,这是“命由相生”沈云珂生得一副好模样,所以就会有这么好的命,但是自己这副德行,自然想也不用想了。

    “什么事?我等不及了。”

    “好康的啦”庄喜君存心卖关子。

    “这么神秘,好吧。”反正明天就知道了。其实她也猜得出来,大概是又有什么小东西要送她,香水啦、风格奇异的皮包啦,都是庄喜君的客人送的,庄喜君又转送给她。这些沈云珂其实都不缺,可是庄喜君就是想要和她分享,有一次还特地挑了一套性感睡衣送她,说是可以增加夫妻之间的生活情趣,沈云珂只是淡淡的笑;她和林浚伟亲密的次数其实非常的少,少到常常忘了上一次是什么时候。

    “那好,明天中午一点半,我来接你。”

    “好,明天见了。”

    坐着庄喜君的车,她们来到一间敞亮的西餐厅,点了餐后。庄喜君笑容满面的拿出一个纸盒子放在桌上。“这个送给你。”

    “送我?是什么?”沈云珂说。

    “打开来就知道啦!”

    沈云珂小心的拆开包装,里面是一副做工细致的陶杯,圆鼓鼓的茶杯、精巧的杯盖,杯子表面有淡褐色的花纹,以及沈云珂的名字。

    “好漂亮哦”她打从心里感谢,这个朋友常常让她觉得窝心。

    “就知道你会喜欢。”沈云珂喜欢被疼爱的感觉,这一点庄喜君非常了解。

    “订做的吧?”她小心的将陶杯放在手心玩赏。

    “嗯,记不记得我上次跟你说过的那个男人?”庄喜君挑着眉毛,喜形于色。

    “哪一个?”她提起过的男人有好几个呢,哪里记得了那么多?不过有一个倒是挺特别的。“哦是许书诚。”沈云珂夸张的做个恍然大悟的样子。

    “对啦,就是他”

    服务生送来餐点,庄喜君等服务生离开之后,先喝了口汤继续说。

    “我们到美浓去玩了三天,还订做了一对杯子,我当然不会忘了你的”她说,脸上是掩不住的幸福。

    “你和他谈恋爱了?”沈云珂问,而其实她的问题应该是“你爱上他了吗?”

    “他常常来捧场。”她没有正面回答,即使两人之间八字有了一撇,也只是小小的一撇。“今天晚上我们要去唱歌,你也一起来嘛!”

    “你们俩谈情说爱,我去当什么电灯泡。”

    “不是谈情说爱啦是去唱唱歌,去玩的啦。”她也笑了。

    沈云珂还是摇摇头。

    “去啦去啦,反正你老公今天晚上又不在,他那么忙,你自己一个人会闷坏的,找机会出去调剂一下不会怎么样啦。”

    是啊,她真的好闷好闷,真的需要调剂一下,可是

    可是庄喜君并不等她考虑,直接拿起手机拨了电话找许书诚。

    “喂,书诚”她细声细气的,完全不像平常的样子。“我正在吃饭我跟你说哦,今晚云珂也要一起去哦对啊,你多找些人来热闹热闹”电话那头不知道说了什么,庄喜君浅浅一笑,脸都红了。”好啦,见面再说,bye!

    收了线,她一脸俏皮的笑。

    “约好了,你不能黄牛。”

    “我有答应你吗?”沈云珂故做嗔样。

    “知道吗?”庆喜君敛起笑容,很正经地说。“你很美,可是没有光采,你应该常常出来走动走动的。”

    沈云珂垂下眼睑,不搭腔。

    “如果你身上吸引更多的目光,那个姓林的就不敢再这么酷了。”她一向看不惯这种结了婚就把老婆丢在一旁的男人,偏偏欢场之中就有这么多让她看不惯的人。

    沈云珂还是没说话。没有一个女人会不愿意提起她所深爱并引以为荣的男人的,可是沈云珂从来没向庄喜君提起过林浚伟,也许让庄喜君从这里发现了什么吧。

    “好吧好吧,”庄喜君挥了挥手,豁出去了似的非要把她约出来。“就算是帮帮我的忙,好吗?”

    “帮忙?帮什么忙?”

    沈云珂抬起眼来看着她,深邃幽黑的眼眸让庄喜君心里也不禁震荡了一下。

    “奇怪”庄喜君打住后面的话。

    “奇怪什么?”

    “没有啦”她很庆幸自己没有说溜嘴,她一直觉得奇怪,这么纤巧细致的沈云珂,那个姓林的怎么舍得这样冷落她。“我要请你帮我看看许书诚嘛”

    “这个找我怎么行,我看的人都没有你多。”

    “你书读得比我多啊我和他认识一年半了,你帮我看看他是不是一个好对象要不然等我爱上他就来不及了。”

    “你是说,你还没有爱上他?”她问。

    庄喜君没有回答,目光变得好幽远。沈云珂细细看她,发现原来开朗如庄喜君也会有心事。

    沈云珂没有再拒绝,她决定接受庄喜君的好意,去“帮她看看许书诚”

    吃完了午饭,在庄喜君的提议之下去逛街,还受了她的怂恿买下一套她平时绝对不会考虑的暗绿色两件式中空装,店员直夸说好看,庄喜君也帮着极力推销。

    “可是这颜色太跳了。”

    “小姐,你的身材这么好,不秀太可惜了,这套衣服跟你这么搭,颜色也刚好村你白皙的皮肤不是每个人都能穿的,跟你说,就算买回去穿给自己看都值得了。”庆喜君热心地说,好像做成这趟生意她可以拍成似的。

    沈云珂不觉好笑,哪有人买衣服时就打算只穿给自己看的?可是她站在镜前,几乎不敢相信镜子里这个辣妹就是她自己。

    于是,配了双鞋子,当场就换了新装上街去了。

    一路上她的确吸引了不少目光,甚至有女孩子欣羡地看着她那头黑丝绒似的长发。

    在约定的时间来到ktv,许书诚已经先在包厢里等着了,他没有找一大堆人来热闹,只有一个男子同行。看到她们进来,两个男人同时站起来,目光落在沈云珂身上。

    “你看,如果那个姓林的知道有男人这样看你,看他还敢不敢冷落你。”

    庄喜君小声的说完才提高声量和两位男人打招呼。“他就是许书诚,你知道的。他是唐振。她是沈云珂,我的朋友。”庄喜君很快地说,似乎这只是一件礼貌上必须的程序。

    “两位好。”沈云珂微笑颔首。

    “沈小姐真是漂亮。”许书诚说,可是马上引来抗议。

    “咬我呢?你怎么没说庄小姐很漂亮。”

    “呃有吗?庄小姐有很漂亮吗?”

    “许书诚!你不要命了!”

    “他呀,不是不要命,是没眼光,居然没发现庄小姐的大方开朗就像阳光一样。”唐振笑说,扶着庄喜君的肩膀坐下。

    “是啊,我失言,我罚三杯跟你赔罪好了。”许书诚说,按了服务铃让人送来两瓶威士忌。

    不过庄喜君可不太领情。

    “赔罪?说得这么好听,我看是你自己想喝酒”

    “天啊今天有美女在场,你给我留点面子吧。”许书诚讨饶地说。嘻嘻哈哈之后,两人先点了歌上台对唱起来了。

    台上的庄喜君和许书城就外型来说算得上是一对壁人,庄喜君一头细波浪卷的短发衬出她的开朗与活力,许书诚则是一副斯文相。其实他和庄喜君已经很亲密了,对唱时不经意的勾勾手指,眼波中对流的情意更是毫不矜持。

    可是沈云珂所能看出来的也就只有这些了,毕竟她的社会历练实在太少了,一直都在林浚伟的羽翼之下,她并不需要提防人与人之间的复杂矛盾,再说她也没兴趣对某人八卦,所以“看人”这回事她实在不行。

    沈云珂很“尽责”的不住打量许书诚,却感觉另一双眼睛也盯着她瞧,她下意识转移视线,果然迎上一张俊秀的脸庞,黑铮铮的眼睛,有点傲的神气。

    “你的侧影很好看。”唐振直言,他正瞧着她,不是偷看。

    “我的正面不好看吗?”沈云珂这么回答,自己也吓了一跳,今晚好像有点失控。

    “还没细看,看美女要细细品味。”他挑着眉毛说。一开始就撩拨我?她跟庄小姐是同行吗?其实唐振对任何行业的人都没有特殊的看待,他在乎的是性格,和她比起来,庄喜君的自然率真显然可爱得多。

    “谢谢。”她淡淡一笑,拿了遥控器点歌。她才不在乎谁说她好看不好看,好看如何,不好看又如何?今夜她只想趁机打发掉积压的情绪,狂歌。

    她的歌声像一条鱼划开了水,原本低头巡视点歌本的唐振抬起头来看着她。她有一副好嗓子,他想。表现得不错的鼻腔共鸣,不同于主唱人的清亮歌声,还有她专注投入歌曲的神情,每一个抑扬顿从诩像经过深思熟虑,唐振的心情被她带了起来,看着她随同歌词起承转合的流光,却在一瞬间捕捉到了一丝轻轻淡淡的和她亮丽外表永远也兜不到一块儿的哀愁。这让他有几分惊讶。

    她一定不只是外表看起来那样!

    “安可!安可!”许书城和庄喜君的吆喝声打断了他的思绪,他们两个有几分醉意了,满脸通红。

    轮到唐振上场,前奏响起时,他对她微笑,笑里有些她不懂的语言,可是他一开口唱,沈云珂似乎一下子了解了他许多,这个骄傲的公子哥儿唱得很不错呢,这是她最喜欢的男歌手的歌,他有着和他一样的低沉嗓音,一样忧伤的神情,可惜歌里的苍凉却是他没有表现出来的。他,不曾失意过吧。她思量着,再次迎上他的目光时回以微笑。

    对于他的邀唱,她欣然接受。能有个好对手,唱歌是一件非常过瘾的事。

    就这样,大伙儿轮流上台尽情尽兴,每唱完一首歌就竭力鼓噪,几乎所有能唱的都唱了,甚至连点歌本里没有的。

    沈云珂结婚之后就没有这么high过。

    庄喜君和许书诚已经醉了,两人划起酒拳来,输的人脱掉一件衣服,沈云珂注意到她时她正要脱掉上衣。

    “喜君怎么醉成这样!”沈云珂从台上冲下来制止她,拾起地上的外套、高跟鞋帮她穿上。虽然她和许书诚已经很亲密了,可是这里是公共场所,何况还有个唐振在这里。

    “送他们回去吧。”唐振说。他清醒得很,只顾着拼歌,一滴酒也没沾。“送到庄小姐那里去吧你知道她的住处吗?书诚醉成这样,这时候回去一定惊动两位老人家。”

    “嗯”沈云珂说。也只能这样了。

    两人合力把另外两人弄上唐振车后座,离开庄喜君住处再由唐振送她回家。

    夜深了,街道冷冷清清,狂欢之后的心情像只高飞的风筝断了线,沈云珂这时才知觉到她在陌生男子车里,这是个奇异的夜晚,以后再也不会这么疯了。

    唐振扭开音响,熟悉的音乐填满两人之间的距离。

    “你也喜欢michaelnyman?”她巧笑着问,这时候这种音乐真合宜。

    “嗯每天下班的路上,听完这段音乐也差不多到家了。”他笑,接着问:“你也听音乐?”

    “是啊这是我最喜欢的,几乎每天都听。”

    是吗?

    “我一直到前一秒钟都还以为你跟庄小姐是同行。”他笑着说。

    “我不是吗?”她仍是促狭地说;今晚失控的言行让她像个上班小姐?

    “你是吗?”他也俏皮地反问。

    忽然,车子在转进她住处巷口前停了下来。他转过脸来看着她,没有了狂欢气氛,她显得更美,更雅;是的,唐振愿意用“美”来形容她。

    “你介意再走走吗?”

    “嗯?”太久没有人邀约了,沈云珂不太会意得过来。

    “我们到海边走走,这个时候黄金海岸还是有很多人。”

    ‘可是”太晚了。

    “我负责把你安全送回家。”他看着她说。

    “好啊。”沈云珂不再拒绝,因为他的神情似乎在说“对他怀疑其实是一种污蔑”

    唐振笑了,调转车子往另一个方向去。

    海边的确还是有很多人,除了卖烧烤的摊贩,两两相依的情侣,还有全家总动员的,让小孩这么晚了还不睡。

    唐振在堤防上挑了个明亮的位置坐下来。雨季来临,夜晚的潮湿空气透着些许凉意,他向摊贩买了两罐饮料,先打开一罐送到沈云珂面前。

    “谢谢,你常来吗?”沈云珂问。

    “嗯,有时下班晚了会一个人到这里走走,吹吹海风,在办公室里闷久了人会变得心胸狭窄。”

    “你很忙吗?”她又问,不是关心,是好奇,别人怎么过他们的生活?

    “忙是无所谓,只是精神绷得很紧,时间久了日子会有些索然,工作上带来的成就感很短暂,火花闪过之后反而更寂寞。”

    “喔。”她轻轻的点点头,原来忙和不忙的人都一样寂寞。

    “你很容易解除别人的心防。”他说,看进她的眼里。

    “这样才能从男人口袋里捞到钱啊!”她笑开了,意有所指地说。

    “调皮!”他的食指在她的鼻尖上轻轻点了一下。“你常到海边来吗?”

    “从来没有过。”她有点黯然地说。

    “不喜欢海?”

    “对啊,很不喜欢”送父亲上船的港口就在附近。“我父亲是个船员,有一次出海去就没有再回来”

    沈云珂幽幽地说,忽然伤心起来。前方的黑暗无边无涯,远方点点零落的、分不出是星星还是船灯的光,在她眼里变模糊了。轰轰然的海浪拍打在四周的氛围里,还夹杂着叮叮当当的小铃声。

    “呃我好像不该约你来海边”唐振知觉到她的情绪,故作轻松地说。

    沈云珂摇摇头。

    “我要谢谢你,也要谢谢喜君,我很久没有这么轻松了。”

    她望着他的目光重新回到海上,努力想着今晚快乐的时光,免得眼泪不听话,在别人面前流下来。

    林家体面的大宅门前亮着一盏路灯,等门似的静静站在那里。沈云珂在驾驶座车窗旁欠身和唐振道别。

    “谢谢你送我回来。”她说,想等他先离去。

    “应该的,为了安全,我必须看着你进屋去。”唐振说。

    沈云珂笑了,拿钥匙开了门,唐振在她跨步进屋前叫住了她。

    “云珂!”

    “嗯?”她回过头来。

    “还可以再见到你吗?”他笑,看住了她。

    “可能不会了吧。”她说,唇角一抹优雅的弧度。

    下次?他?除非再有个精灵把她变成不过那是不可能的,就算是灰姑娘也只变身过一次。

    进屋前她转身再次问他挥手,唐振看着大门关上,微微呼了一口大气,驱车离开。

    沈云珂快步穿过花园,一进客厅就倒在沙发上了。真的好累,从中午和庄喜君吃饭到现在已经凌晨三点半了。

    林浚伟不在,这空荡的世界是她一个人的。她放点音乐,倒了一杯红酒,把自己放在迷蒙的音乐里,慢慢享试岂欢退去之后的余韵。橱柜的玻璃门映照出她轻狂的身影;这一定是哪个精灵的杰作,不然,她不会忽然变成了“辣妹”可惜,她不是变成公主,所以那个王子自然不是她应该遇到的。

    唐振?他叫唐振?刚才他是怎么说的?

    醉意松绑了紧箍的心,她斜躺在沙发椅上,不可抑制的笑了,银铃般的笑声随着音乐在空荡的屋子里跳舞,而且敲着窗户想溜出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