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七章 英雄本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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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七章英雄本色(上)
黎明。
夏日的黎明仍然炎热。
天蒙蒙亮,空气还很闷浊,成都市南沿线的月光湖边已经出现人影。
这个地方距离CPL比赛现场的会展中心和选手村还有些距离,但这里这两年来也可算是成都的新城中心。
由于地产经济的爆热,这里云集了很多知名的建筑楼盘群,众所周知的华润凤凰城、李嘉诚的和埔黄记、花样年别样城,都在建在这里。
不夸张的说,这里的确是有钱人的居住天堂,花园洋房,在水一方,日月增灵,山水添韵。至于你要问什么才是有钱人,我可以告诉你,现在在那些月光湖旁边小区里拣垃圾拾荒的人绝对不是有钱人。
他们衣衫褴褛,看模样就像是趴在小区的大垃圾桶上刨着这些所谓的有钱人每天扔掉的果皮垃圾,他们可以在这些垃圾堆里创出他们认为值钱的东西送到回收站,然后卖得几个钱,然后带回家,再然后养活自己,或是养活一家人。
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人群存在于这么美好而充满都市情调的小区里?别问,这是事实,它存在。
“哗啦”一声,物业保安把一大袋垃圾摆放在小区门口,一个又矮又瘦的男人立即跑了上去,迫不及待的打开袋子,于是一股臭气冲天而起。
小区门口,驾驶着红色凯迪跑车的美貌女子立即把鼻子捂住,鄙夷的看了这矮个子男人一眼,然后飞快的驾着车开走了。
她很厌恶这些低三下四的收荒匠,这些人肮脏、全身恶臭,活该拣一辈子垃圾。
不过她虽这样认为,但月光湖四周的小区却不能缺少这些低三下四的人,因为没有他们,这个看起来像人间天堂的风景住宅区就会变为一个大垃圾堆,而且她这种一辈子没有拣过垃圾的人却正是那些制造垃圾的源头。
拾垃圾的人像垃圾,不是垃圾的人制造垃圾,谁才最接近垃圾?无人可知。
矮子拣得累了,然后就背着大布袋离开。
他缓缓的沿着月光湖走,他的步伐很蹒跚,因为他是一个跛子,他的左腿几年前不幸断了,不过他还是在坚持劳动,因为他不劳动,他就只有等死。
等死、穷死、饿死、被人践踏至死,但他每天都在劳动,或许他已经了解生存的价值。
一个小小的用板木搭成的简易工棚就建在月光湖不远处的工地边,严格的说来,这不是一个工棚,这就像一个茅草棚。
这就是跛子的家,无论它多么简陋肮脏,但它总算是一个家。
一张烂床、一张小木桌、一张破旧的椅子,这就是一个收荒者的家,虽然简陋肮脏,虽然满屋子都是臭气,但对跛子来说,这里已无异于天堂。
他辛苦劳动一天后,就只有这里才可以让他安安静静的躺下来,做他想做的事。
就在这张烂床上,他度过了生命中最快乐最自由最幸福的好日子。
有时候,美梦岂非也是一种好日子?
这时天已完全亮起,跛子为自己煮了一大锅糨糊般的面条。
面难吃,但在跛子口中就是人间美味,因为他知道只有这才是自己真正拥有的,他能拥有什么,他就享受什么。
他仿佛对自己的生活很满意。
看着他心满意足的吃着面条,叶翔心里就在暗暗叹息。
——为什么我永远就不能过这样自由的日子?
他这一声轻轻的叹息却把跛子惊动了。
看见叶翔的身影出现在门口,跛子愣住了,手里的筷子啪嗒一下掉在桌上。
看见跛子的脸,叶翔的表情仿佛也愣住,因为这跛子的脸根本就不能算是一张人脸,它简直就像一张魔鬼的面具,狰狞、凄厉、可怖。
叶翔又叹了口气,他知道,跛子的脸多年前就因为一场大火而导致毁容,这张脸若是普通人瞧见了恐怕几天几夜吃不下饭睡不着觉。
而且因为那场大火,跛子的面部神经严重受损,导致他说话都很吃力,他一说话就像是在抽筋,也像是在漏风,但看见了叶翔的脸,他还是开口说话了:“你,真的是你!”
跛子的口气里忽然充满了久别重逢的激动和欢愉。
叶翔笑了:“是我,我们是不是有几年没见面了?”
“两,两年多,多了!”跛子努力的说着,他显然说得很辛苦,但是心中的激动却冲淡了他面部神经的痛苦。
也只有朋友之间的友谊,才可以冲淡一切痛苦。
跛子忽然跳了起来亲热的拉叶翔的手:“快坐,你快坐,你……”
“你用不着过来,我……”叶翔的拳头已握紧,嘴角肌肉因为痛苦而抽紧。
没有谁能想到此刻叶翔正忍受着多么大的痛苦,也只有他才能忍受这种巨大的痛苦。
跛子这时候才惊骇的发现,鲜血正从叶翔的腰间流下,藏青色裤子已经被鲜血染成暗红色。
“谁?是谁下的毒手?”跛子突然愤怒了。
别人践踏他、侮辱他、鄙夷他、咒骂他,他都可以忍受,但别人伤害他的朋友,他就绝不能忍。
因为他把叶翔当朋友,他也只有叶翔这么一个朋友。
叶翔示意他不要激动,然后慢慢的坐到了木椅上。
跛子这才赶紧跑出去找脸盆为叶翔打水,他没有多问,因为他也知道叶翔就是夜风,能把夜风伤成这样的人,绝非一般人。
显然,叶翔这次遭遇的对手非同凡响,异常强大。
水很快打来,叶翔洗了洗伤口,这才渐渐安静下来。
“这个人叫高登,曾经是特种兵,现在已经背叛了国家和政府!”叶翔缓缓的说道,脸色苍白,“他昨晚追了我一夜,我背后中了一枪,不过还好,我在中途已经把子弹取出来了!”
“高登,高登!”跛子反反复复的念着这个名字,似要把这个名字嚼烂。
“你放心,他一时半会还追不到这里来,我休息会就走!”叶翔的脸上充满了愧疚。
他实在是走投无路了逼不得已了才躲到跛子这里来,他实在是不愿意连累这无辜的跛子,他不愿意破坏他宁静而自由的生活。
听到叶翔的话,跛子的肩膀忽然颤抖了。
这比他拣垃圾时拣到人民币时还要高兴,因为他仿佛听到:“你放心,我之所以要来,是因为我一直把你当朋友,我无处可去,所以才会到朋友这里来!”
有朋友的地方,岂非就是有一个家?
不过,跛子还是费力的说道:“别,别走,尽,尽管休息好,等伤好了再走!”
叶翔没有说话,只是开始闭目养神,他现在已经一天一夜没有合眼,他实在太需要休息了,他还有很多很多的事等着他去做。
非做不可,没得选择。
***
选手村房间里。
孟宵雨正小心翼翼的为沈昆包扎着伤口。
昨天下午沈昆出去散心,一出门就在饭店大厅遇上了那嚣张跋扈的杨洋。
“看吧,我没说错吧,PpY的人的确不是小偷,而是大贼,今天下午那个YX就在会场被抓了!”杨洋得意的吆喝着,大厅里其他战队的人顿时都对沈昆开始指指点点起来。
沈昆怒道:“妈的,胡说什么?”
杨洋此刻也不怕沈昆,大声道:“干嘛?YX本来就是贼,不是贼为什么会被警察抓走,你别否认,这是事实!”
沈昆没有再说什么,他没办法再忍,别人打他骂他都可以,但他就是不允许别人侮辱叶翔。
大厅里立即乱成一片,沈昆像发了疯的野兽一样,把杨洋压在地上又撕又咬,他简直恨不得咬死这头畜生。
很快,马峰等人也赶来了,一看TNT一群人围着沈昆拳打脚踢,马峰嘶吼了一声就扑了上去。
“干什么,干什么?”饭店保安全部赶来,架开了两帮人。
仇天走上前。
“干什么?别在这闹事!”保安气势汹汹的冲仇天斥道。
“滚!”仇天无比冷静的吐出这个字。
保安愣住了,仇天身上那股杀气简直让人睁不开眼。
“你想怎样,你干什么?”TNT的人见势不妙。
仇天瞪着杨洋,一字字咬牙切齿道:“别让我再看见你,下次再看见你就不是‘滚’这样简单了!”
杨洋道:“你,你下次想怎样?”
仇天的目光就像两刀:“下次看见你,我不要你滚,我要的是你的命!
说完,一脚踢出。
“砰”的一声,然后又是“哗啦啦”一片玻璃破碎声。
杨洋整个人仰面飞出,跌入大厅前台,墙上的玻璃“淅沥哗啦”一阵痛快的碎裂,然后地上就染上了一大片触目惊心的鲜血。
“谁他妈再在我面前嚷嚷PpY这PpY那的,这就是下场!”仇天忽然眼冒凶光,冲着大厅里所有人大吼一声,“全部给我滚!”
大厅里一群人全傻了……
……
……
想到这里,沈昆总算是吐了口气,安静了下来。
“翔哥还没消息吗?”沈昆直直的看着天花板。
孟宵雨嗔怪的看着他:“你别乱动了,瞧你,揍人怎么把自己的手肘反而也给弄伤了!”
沈昆低下头,脸上露出了愧疚的神色,喃喃道:“小雨,对,对不起,昨天,昨天是我太冲动了,我,我不该冲你发那么大火的!”
孟宵雨笑了:“傻瓜,瞧你说的,我也知道你是想翔哥呗,谁怪你了?”
沈昆欣慰的叹了口气:“我是傻子,没用,翔哥昨天那王警官他们带走,我也没办法啊!”
孟宵雨道:“你别多想了,早上天哥他们都去训练了,你现在着急也没用啊,还有几天就要和GR比赛了,翔哥现在也一定希望你们不要着急,认真练习,争取夺冠,到时候你要是夺冠了,翔哥也还得清白了,重获自由了,现在着急有什么用呢?大家不都在努力吗?你瞧,山田小姐和梁总,还有卓羽小姐他们都在为翔哥的事奔波,梁总昨晚一晚都没睡,听航哥说,MDK的林一也在为咱们PpY的事亲自去北京组委会反映了呢?天哥他们都在训练啊,你也不要急了,认真起来啊!”
沈昆忽然鼻子有些发酸,他原以为现在全世界的人都会认为他们PpY是什么什么的队,但是这个世界总有那些真心的朋友相信你,就像MDK,像山田光子,像宁夕蓝,像梁意婕,像林一,他们都在PpY最危难的时候和PpY一起共渡难关。
你说这是他们之间的感情深也好,还因为CS缘份也罢,总之正是因为有这些真心的人们,希望才会在前方,光明才会永存人间,CS才得以继续下去。
沈昆忍不住道:“还是翔哥说得好,世上好人多,就凭他们大家这份心意,我就应该好好练习,备战决赛!”
孟宵雨嫣然道:“你能这样想就最好了!”
沈昆看着孟宵雨清丽姣好的面容,真诚的说道:“谢谢你,小雨!”
“你,你别客气啦!”孟宵雨的头立即低下,脸上红霞乱飞。
沈昆心里一动,忍不住握住了她那只温香软玉般的手,他感觉到孟宵雨的手很光滑,很柔软,手心有着很强的热力,他甚至感觉到孟宵雨也把他的手握得紧紧的。
沈昆没再多说其他的什么话,因为彼此之间的亲密已让他懂得,只有同甘共苦的感情,那才是真的感情;同甘苦、共患难,这就是PpY每个人的心。
此时无声,岂非已胜有声?
***
傍晚。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西边天空的艳红云彩也缓缓褪色、变淡。
叶翔已醒来,但他的脸色仍然还很苍白,就像天空中的残云。
这时候,他看见小木桌上居然摆着几碟小菜,豆腐干、卤牛肉、碎芽菜,菜的旁边还放着一瓶泸州大曲。
跛子指着酒瓶道:“这不是好酒,但我们已经很久没在一起喝酒了!”
叶翔没有开口,他的喉咙仿佛已被堵塞,因为他知道跛子的日子过得是多么的艰辛困苦,就为了这桌上的一瓶酒、几样菜,他也许就要在垃圾堆里摸爬滚打几个星期,忍受无数“有钱人”的白眼。
他不能喝,因为他还有更多的事要做,他不能醉。
PpY的兄弟们还等着他,一切皆因他而起,一切也要皆因他而结束。
看着叶翔迟疑的表情,跛子皱眉道:“这酒是我刚出去买的!你知道,我是从来不喝酒的!”
叶翔抬起了头,他看见了跛子的眼睛,他看见了那双眼睛里对友情的渴望,他看见了跛子心里想说的下一句话:“因为你来了,我才破例喝酒!”
够了!这已足够!
叶翔猛的抓过酒瓶,骨碌碌的灌下一大口。
跛子笑了,他一笑,他的脸就更加难看,和叶翔一样难看。
可是他们的脸虽然难看,虽然丑陋,但他们都有一颗温暖而同情的心,所以他们才能成为朋友,所以他们才会笑。
这是那些开着红色凯迪跑车的女人永远也不会明白也永远无法拥有的感情,这种英雄肝胆相照的感情,只有那些历经人世无数沧桑的热血男儿才会拥有。
酒是烈酒,下肚后犹如一团烈火在胸口燃烧。
叶翔苍白的脸色有了一丝红润,他把酒瓶塞给跛子,跛子接过也痛快的豪饮。
放下酒瓶,叶翔才许久开口:“我这次得走!”
跛子愣了愣,瞳孔开始收缩:“在哪里?”
叶翔的目光转向外面的月光湖,今夜的月光很浓很亮,但今夜却是个离别之夜。
叶翔道:“距离这里不远,就在新世纪的会展中心那边!”
跛子没有开口,因为他了解叶翔话里的意思,这话的意思就是我这一走,也许将不再会来,你多多保重!
叶翔把目光落在跛子的脸上,目光难舍而深沉:“我们认识有些年了吧?”
跛子点点头:“有,有四年了!”
叶翔点点头:“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跛子迟疑着,道:“我,我没有名字!”
他没有名字,他竟然没有名字,连阿猫阿狗都可以有名字,为什么一个活生生的人却没有名字?难道他不是人?
跛子又道:“你,你其实喊我阿波就可以了!”
叶翔道:“阿波?”
阿波道:“别人都喊我跛子,你不如就喊我阿波,只,只要你一喊,我就知道你是在喊我!”
“阿波……阿波……”他将这名字反反复复的念了十几次,仿佛要把它永远牢记在心。
念着这名字的时候,他那双总是很深沉的眼睛闪着晶莹的光芒,似有热泪即将洒出。
这个名字,将是他夜风铭记一生的名字。
阿波道:“你今晚非走不可?”
叶翔点点头,口气里充满斩钉截铁的坚定:“的确非走不可!”
阿波没有说话,但他的眼睛却充满了疑问。
叶翔叹了口气,道:“我这次遇着的对手很强,这次,这次,我恐怕逃不了了!”
阿波还是没有说话,他似乎也知道这名动几省的飞贼迟早也会有这么一天来到的。
每种人都有自己的宿命,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尽管每个人的命运不同,但很多人命运的意义却是一样的。
叶翔道:“你别担心,我如果消失,将来江湖上还是会有夜风出现,虽然那已经不再是我!”
阿波抬起了头,他注视叶翔的目光再一次充满了尊重和敬佩,也充满了光明与希望,这世上也许正是有夜风这样的人,才让那些善良的人们在冥冥中得到上天恩赐的公正。
叶翔的语气忽然变得很伤感:“但是我走之前还有件事得做,非去做不可,因为这事关系到我的兄弟!”
阿波惊讶的看着他,他似没有想到夜风竟然还有兄弟。
叶翔的目光落向美丽的湖面,满脸俱是激动的神色:“他们比你年轻些,但他们和你一样,都是很善良很正直的人,都是我夜风的好兄弟!能交到你们这样的朋友,实在是我的运气。”
阿波的表情仿佛也激动了,他不但因为自己是夜风的朋友而骄傲,而且他似也没想到,原来这个世界上除了夜风,真的还有其他善良的人类存在。
叶翔道:“但是他们现在因为我而陷入了困境,他们现在需要我,我如果再不回去的话,恐怕大事不妙!”
阿波沉默了很久,道:“你,你去吧,这,这里的事,交,交给我!”
叶翔凝视了阿波片刻,走出两步转身道:“你多多保重,将来你说不定和他们会成为好朋友的!我那兄弟姓沈,叫沈昆,你们一定会是好朋友的!”
说完,他转过身,准备离开。
阿波忽然奔了过去,紧紧的拥抱住叶翔。
夜色里,他那张脸更诡异更可怕,但那张可怕的脸却因为痛苦而扭曲。
月光洒落下来,扭曲的脸滑过两滴晶莹的眼泪。
原来,男人也会流泪的,英雄也会流泪的。
伟大的友谊总是让人流泪。
叶翔拍着他肩膀的手也在颤抖。
他知道,今夜的月色虽美,但却象征着永别。
第一百八十七章英雄本色(上)
黎明。
夏日的黎明仍然炎热。
天蒙蒙亮,空气还很闷浊,成都市南沿线的月光湖边已经出现人影。
这个地方距离CPL比赛现场的会展中心和选手村还有些距离,但这里这两年来也可算是成都的新城中心。
由于地产经济的爆热,这里云集了很多知名的建筑楼盘群,众所周知的华润凤凰城、李嘉诚的和埔黄记、花样年别样城,都在建在这里。
不夸张的说,这里的确是有钱人的居住天堂,花园洋房,在水一方,日月增灵,山水添韵。至于你要问什么才是有钱人,我可以告诉你,现在在那些月光湖旁边小区里拣垃圾拾荒的人绝对不是有钱人。
他们衣衫褴褛,看模样就像是趴在小区的大垃圾桶上刨着这些所谓的有钱人每天扔掉的果皮垃圾,他们可以在这些垃圾堆里创出他们认为值钱的东西送到回收站,然后卖得几个钱,然后带回家,再然后养活自己,或是养活一家人。
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人群存在于这么美好而充满都市情调的小区里?别问,这是事实,它存在。
“哗啦”一声,物业保安把一大袋垃圾摆放在小区门口,一个又矮又瘦的男人立即跑了上去,迫不及待的打开袋子,于是一股臭气冲天而起。
小区门口,驾驶着红色凯迪跑车的美貌女子立即把鼻子捂住,鄙夷的看了这矮个子男人一眼,然后飞快的驾着车开走了。
她很厌恶这些低三下四的收荒匠,这些人肮脏、全身恶臭,活该拣一辈子垃圾。
不过她虽这样认为,但月光湖四周的小区却不能缺少这些低三下四的人,因为没有他们,这个看起来像人间天堂的风景住宅区就会变为一个大垃圾堆,而且她这种一辈子没有拣过垃圾的人却正是那些制造垃圾的源头。
拾垃圾的人像垃圾,不是垃圾的人制造垃圾,谁才最接近垃圾?无人可知。
矮子拣得累了,然后就背着大布袋离开。
他缓缓的沿着月光湖走,他的步伐很蹒跚,因为他是一个跛子,他的左腿几年前不幸断了,不过他还是在坚持劳动,因为他不劳动,他就只有等死。
等死、穷死、饿死、被人践踏至死,但他每天都在劳动,或许他已经了解生存的价值。
一个小小的用板木搭成的简易工棚就建在月光湖不远处的工地边,严格的说来,这不是一个工棚,这就像一个茅草棚。
这就是跛子的家,无论它多么简陋肮脏,但它总算是一个家。
一张烂床、一张小木桌、一张破旧的椅子,这就是一个收荒者的家,虽然简陋肮脏,虽然满屋子都是臭气,但对跛子来说,这里已无异于天堂。
他辛苦劳动一天后,就只有这里才可以让他安安静静的躺下来,做他想做的事。
就在这张烂床上,他度过了生命中最快乐最自由最幸福的好日子。
有时候,美梦岂非也是一种好日子?
这时天已完全亮起,跛子为自己煮了一大锅糨糊般的面条。
面难吃,但在跛子口中就是人间美味,因为他知道只有这才是自己真正拥有的,他能拥有什么,他就享受什么。
他仿佛对自己的生活很满意。
看着他心满意足的吃着面条,叶翔心里就在暗暗叹息。
——为什么我永远就不能过这样自由的日子?
他这一声轻轻的叹息却把跛子惊动了。
看见叶翔的身影出现在门口,跛子愣住了,手里的筷子啪嗒一下掉在桌上。
看见跛子的脸,叶翔的表情仿佛也愣住,因为这跛子的脸根本就不能算是一张人脸,它简直就像一张魔鬼的面具,狰狞、凄厉、可怖。
叶翔又叹了口气,他知道,跛子的脸多年前就因为一场大火而导致毁容,这张脸若是普通人瞧见了恐怕几天几夜吃不下饭睡不着觉。
而且因为那场大火,跛子的面部神经严重受损,导致他说话都很吃力,他一说话就像是在抽筋,也像是在漏风,但看见了叶翔的脸,他还是开口说话了:“你,真的是你!”
跛子的口气里忽然充满了久别重逢的激动和欢愉。
叶翔笑了:“是我,我们是不是有几年没见面了?”
“两,两年多,多了!”跛子努力的说着,他显然说得很辛苦,但是心中的激动却冲淡了他面部神经的痛苦。
也只有朋友之间的友谊,才可以冲淡一切痛苦。
跛子忽然跳了起来亲热的拉叶翔的手:“快坐,你快坐,你……”
“你用不着过来,我……”叶翔的拳头已握紧,嘴角肌肉因为痛苦而抽紧。
没有谁能想到此刻叶翔正忍受着多么大的痛苦,也只有他才能忍受这种巨大的痛苦。
跛子这时候才惊骇的发现,鲜血正从叶翔的腰间流下,藏青色裤子已经被鲜血染成暗红色。
“谁?是谁下的毒手?”跛子突然愤怒了。
别人践踏他、侮辱他、鄙夷他、咒骂他,他都可以忍受,但别人伤害他的朋友,他就绝不能忍。
因为他把叶翔当朋友,他也只有叶翔这么一个朋友。
叶翔示意他不要激动,然后慢慢的坐到了木椅上。
跛子这才赶紧跑出去找脸盆为叶翔打水,他没有多问,因为他也知道叶翔就是夜风,能把夜风伤成这样的人,绝非一般人。
显然,叶翔这次遭遇的对手非同凡响,异常强大。
水很快打来,叶翔洗了洗伤口,这才渐渐安静下来。
“这个人叫高登,曾经是特种兵,现在已经背叛了国家和政府!”叶翔缓缓的说道,脸色苍白,“他昨晚追了我一夜,我背后中了一枪,不过还好,我在中途已经把子弹取出来了!”
“高登,高登!”跛子反反复复的念着这个名字,似要把这个名字嚼烂。
“你放心,他一时半会还追不到这里来,我休息会就走!”叶翔的脸上充满了愧疚。
他实在是走投无路了逼不得已了才躲到跛子这里来,他实在是不愿意连累这无辜的跛子,他不愿意破坏他宁静而自由的生活。
听到叶翔的话,跛子的肩膀忽然颤抖了。
这比他拣垃圾时拣到人民币时还要高兴,因为他仿佛听到:“你放心,我之所以要来,是因为我一直把你当朋友,我无处可去,所以才会到朋友这里来!”
有朋友的地方,岂非就是有一个家?
不过,跛子还是费力的说道:“别,别走,尽,尽管休息好,等伤好了再走!”
叶翔没有说话,只是开始闭目养神,他现在已经一天一夜没有合眼,他实在太需要休息了,他还有很多很多的事等着他去做。
非做不可,没得选择。
***
选手村房间里。
孟宵雨正小心翼翼的为沈昆包扎着伤口。
昨天下午沈昆出去散心,一出门就在饭店大厅遇上了那嚣张跋扈的杨洋。
“看吧,我没说错吧,PpY的人的确不是小偷,而是大贼,今天下午那个YX就在会场被抓了!”杨洋得意的吆喝着,大厅里其他战队的人顿时都对沈昆开始指指点点起来。
沈昆怒道:“妈的,胡说什么?”
杨洋此刻也不怕沈昆,大声道:“干嘛?YX本来就是贼,不是贼为什么会被警察抓走,你别否认,这是事实!”
沈昆没有再说什么,他没办法再忍,别人打他骂他都可以,但他就是不允许别人侮辱叶翔。
大厅里立即乱成一片,沈昆像发了疯的野兽一样,把杨洋压在地上又撕又咬,他简直恨不得咬死这头畜生。
很快,马峰等人也赶来了,一看TNT一群人围着沈昆拳打脚踢,马峰嘶吼了一声就扑了上去。
“干什么,干什么?”饭店保安全部赶来,架开了两帮人。
仇天走上前。
“干什么?别在这闹事!”保安气势汹汹的冲仇天斥道。
“滚!”仇天无比冷静的吐出这个字。
保安愣住了,仇天身上那股杀气简直让人睁不开眼。
“你想怎样,你干什么?”TNT的人见势不妙。
仇天瞪着杨洋,一字字咬牙切齿道:“别让我再看见你,下次再看见你就不是‘滚’这样简单了!”
杨洋道:“你,你下次想怎样?”
仇天的目光就像两刀:“下次看见你,我不要你滚,我要的是你的命!
说完,一脚踢出。
“砰”的一声,然后又是“哗啦啦”一片玻璃破碎声。
杨洋整个人仰面飞出,跌入大厅前台,墙上的玻璃“淅沥哗啦”一阵痛快的碎裂,然后地上就染上了一大片触目惊心的鲜血。
“谁他妈再在我面前嚷嚷PpY这PpY那的,这就是下场!”仇天忽然眼冒凶光,冲着大厅里所有人大吼一声,“全部给我滚!”
大厅里一群人全傻了……
……
……
想到这里,沈昆总算是吐了口气,安静了下来。
“翔哥还没消息吗?”沈昆直直的看着天花板。
孟宵雨嗔怪的看着他:“你别乱动了,瞧你,揍人怎么把自己的手肘反而也给弄伤了!”
沈昆低下头,脸上露出了愧疚的神色,喃喃道:“小雨,对,对不起,昨天,昨天是我太冲动了,我,我不该冲你发那么大火的!”
孟宵雨笑了:“傻瓜,瞧你说的,我也知道你是想翔哥呗,谁怪你了?”
沈昆欣慰的叹了口气:“我是傻子,没用,翔哥昨天那王警官他们带走,我也没办法啊!”
孟宵雨道:“你别多想了,早上天哥他们都去训练了,你现在着急也没用啊,还有几天就要和GR比赛了,翔哥现在也一定希望你们不要着急,认真练习,争取夺冠,到时候你要是夺冠了,翔哥也还得清白了,重获自由了,现在着急有什么用呢?大家不都在努力吗?你瞧,山田小姐和梁总,还有卓羽小姐他们都在为翔哥的事奔波,梁总昨晚一晚都没睡,听航哥说,MDK的林一也在为咱们PpY的事亲自去北京组委会反映了呢?天哥他们都在训练啊,你也不要急了,认真起来啊!”
沈昆忽然鼻子有些发酸,他原以为现在全世界的人都会认为他们PpY是什么什么的队,但是这个世界总有那些真心的朋友相信你,就像MDK,像山田光子,像宁夕蓝,像梁意婕,像林一,他们都在PpY最危难的时候和PpY一起共渡难关。
你说这是他们之间的感情深也好,还因为CS缘份也罢,总之正是因为有这些真心的人们,希望才会在前方,光明才会永存人间,CS才得以继续下去。
沈昆忍不住道:“还是翔哥说得好,世上好人多,就凭他们大家这份心意,我就应该好好练习,备战决赛!”
孟宵雨嫣然道:“你能这样想就最好了!”
沈昆看着孟宵雨清丽姣好的面容,真诚的说道:“谢谢你,小雨!”
“你,你别客气啦!”孟宵雨的头立即低下,脸上红霞乱飞。
沈昆心里一动,忍不住握住了她那只温香软玉般的手,他感觉到孟宵雨的手很光滑,很柔软,手心有着很强的热力,他甚至感觉到孟宵雨也把他的手握得紧紧的。
沈昆没再多说其他的什么话,因为彼此之间的亲密已让他懂得,只有同甘共苦的感情,那才是真的感情;同甘苦、共患难,这就是PpY每个人的心。
此时无声,岂非已胜有声?
***
傍晚。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西边天空的艳红云彩也缓缓褪色、变淡。
叶翔已醒来,但他的脸色仍然还很苍白,就像天空中的残云。
这时候,他看见小木桌上居然摆着几碟小菜,豆腐干、卤牛肉、碎芽菜,菜的旁边还放着一瓶泸州大曲。
跛子指着酒瓶道:“这不是好酒,但我们已经很久没在一起喝酒了!”
叶翔没有开口,他的喉咙仿佛已被堵塞,因为他知道跛子的日子过得是多么的艰辛困苦,就为了这桌上的一瓶酒、几样菜,他也许就要在垃圾堆里摸爬滚打几个星期,忍受无数“有钱人”的白眼。
他不能喝,因为他还有更多的事要做,他不能醉。
PpY的兄弟们还等着他,一切皆因他而起,一切也要皆因他而结束。
看着叶翔迟疑的表情,跛子皱眉道:“这酒是我刚出去买的!你知道,我是从来不喝酒的!”
叶翔抬起了头,他看见了跛子的眼睛,他看见了那双眼睛里对友情的渴望,他看见了跛子心里想说的下一句话:“因为你来了,我才破例喝酒!”
够了!这已足够!
叶翔猛的抓过酒瓶,骨碌碌的灌下一大口。
跛子笑了,他一笑,他的脸就更加难看,和叶翔一样难看。
可是他们的脸虽然难看,虽然丑陋,但他们都有一颗温暖而同情的心,所以他们才能成为朋友,所以他们才会笑。
这是那些开着红色凯迪跑车的女人永远也不会明白也永远无法拥有的感情,这种英雄肝胆相照的感情,只有那些历经人世无数沧桑的热血男儿才会拥有。
酒是烈酒,下肚后犹如一团烈火在胸口燃烧。
叶翔苍白的脸色有了一丝红润,他把酒瓶塞给跛子,跛子接过也痛快的豪饮。
放下酒瓶,叶翔才许久开口:“我这次得走!”
跛子愣了愣,瞳孔开始收缩:“在哪里?”
叶翔的目光转向外面的月光湖,今夜的月光很浓很亮,但今夜却是个离别之夜。
叶翔道:“距离这里不远,就在新世纪的会展中心那边!”
跛子没有开口,因为他了解叶翔话里的意思,这话的意思就是我这一走,也许将不再会来,你多多保重!
叶翔把目光落在跛子的脸上,目光难舍而深沉:“我们认识有些年了吧?”
跛子点点头:“有,有四年了!”
叶翔点点头:“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跛子迟疑着,道:“我,我没有名字!”
他没有名字,他竟然没有名字,连阿猫阿狗都可以有名字,为什么一个活生生的人却没有名字?难道他不是人?
跛子又道:“你,你其实喊我阿波就可以了!”
叶翔道:“阿波?”
阿波道:“别人都喊我跛子,你不如就喊我阿波,只,只要你一喊,我就知道你是在喊我!”
“阿波……阿波……”他将这名字反反复复的念了十几次,仿佛要把它永远牢记在心。
念着这名字的时候,他那双总是很深沉的眼睛闪着晶莹的光芒,似有热泪即将洒出。
这个名字,将是他夜风铭记一生的名字。
阿波道:“你今晚非走不可?”
叶翔点点头,口气里充满斩钉截铁的坚定:“的确非走不可!”
阿波没有说话,但他的眼睛却充满了疑问。
叶翔叹了口气,道:“我这次遇着的对手很强,这次,这次,我恐怕逃不了了!”
阿波还是没有说话,他似乎也知道这名动几省的飞贼迟早也会有这么一天来到的。
每种人都有自己的宿命,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尽管每个人的命运不同,但很多人命运的意义却是一样的。
叶翔道:“你别担心,我如果消失,将来江湖上还是会有夜风出现,虽然那已经不再是我!”
阿波抬起了头,他注视叶翔的目光再一次充满了尊重和敬佩,也充满了光明与希望,这世上也许正是有夜风这样的人,才让那些善良的人们在冥冥中得到上天恩赐的公正。
叶翔的语气忽然变得很伤感:“但是我走之前还有件事得做,非去做不可,因为这事关系到我的兄弟!”
阿波惊讶的看着他,他似没有想到夜风竟然还有兄弟。
叶翔的目光落向美丽的湖面,满脸俱是激动的神色:“他们比你年轻些,但他们和你一样,都是很善良很正直的人,都是我夜风的好兄弟!能交到你们这样的朋友,实在是我的运气。”
阿波的表情仿佛也激动了,他不但因为自己是夜风的朋友而骄傲,而且他似也没想到,原来这个世界上除了夜风,真的还有其他善良的人类存在。
叶翔道:“但是他们现在因为我而陷入了困境,他们现在需要我,我如果再不回去的话,恐怕大事不妙!”
阿波沉默了很久,道:“你,你去吧,这,这里的事,交,交给我!”
叶翔凝视了阿波片刻,走出两步转身道:“你多多保重,将来你说不定和他们会成为好朋友的!我那兄弟姓沈,叫沈昆,你们一定会是好朋友的!”
说完,他转过身,准备离开。
阿波忽然奔了过去,紧紧的拥抱住叶翔。
夜色里,他那张脸更诡异更可怕,但那张可怕的脸却因为痛苦而扭曲。
月光洒落下来,扭曲的脸滑过两滴晶莹的眼泪。
原来,男人也会流泪的,英雄也会流泪的。
伟大的友谊总是让人流泪。
叶翔拍着他肩膀的手也在颤抖。
他知道,今夜的月色虽美,但却象征着永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