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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准备出发

作者:流浪的马儿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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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保大叔,给我来瓶五粮液!”心情郁闷,俺大有化悲愤为饭量的趋势。

    “啥?五粮液?那可是三个金币一瓶啊!小密你真舍得?”对于一向小气的俺忽然大方起来,酒保大叔很是难以相信。

    “啥?三个金币?那算了。来瓶二锅头。”俺很是大方的把五个铜子排在桌子上。

    片刻,吧女mm从离我两米多远的地方把一只像木杯子啪的扔在桌上:“mm多谢咯,对了,最近有啥新闻吗?可不可以说说?”

    “新闻?”吧女mm瞥了一眼我排在桌子上的铜子儿,眼神很是鄙夷。别管是传说还是现实,酒吧都是重要的八卦集散地,但是,从这种地方得到消息的价值,却往往和你给出的小费多少成正比。

    “别这样无情嘛姐姐,你想想我刚才帮了你多大的忙啊!”套近乎。

    “怕了你了,最近还真有个新闻。”吧女妹妹甩甩头发,看看并没有其他客人,干脆坐下来跟我聊天,“听说了吗,米巴拉的提尔神殿主祭心脏病发作,到现在都没醒过来,整座神殿乱成一团,连正常运转都有困难了!”

    “怎么可能!”心脏病?还搞的神殿大乱?提尔可是高等神力,怎么会连这么点小事都罩不住?这简直就是丑闻啊!

    “还有更不可能的呢,知道吗,这位主祭大人的病,还是被气出来的呢!”吧女mm看着我惊讶的表情一脸得意。

    却原来,前些天米巴拉城里来了个洛山达牧师,带了一包棒棒糖站了一条小路上作传道任务——和法师的超卷轴类似,一个属于牧师的,只要能够引导别人说出赞美某某神便能获得经验的任务。

    要说利用小恩小惠来作传道任务的牧师其实多的是,可这位有些不同。这个胖胖的牧师对于绝大多数路人理都不理,只有当看到有5-15岁的小女孩路过时,才会兔子一样的冲上去,笑眯眯的递上一根棒棒糖,顺便摸摸小手、亲亲脸蛋,就算人家对洛山达不感兴趣,他也不会生气,一幅非常和气的样子。

    事情如果仅仅是如此,那只能算是某人的怪癖,然而让人想象不到的是,这些孩子在离开牧师不久,竟然无一例外的都遭到了抢劫,而且,不抢金、不抢银,竟然专抢棒棒糖……

    事情如果仅仅是如此,那也没什么大不了,毕竟,被抢了糖果的小孩子,每天都有很多,而且被抢了的孩子,很快便会得到那位好心牧师的安慰——顺便还会再摸摸小手,亲亲脸蛋。可真正的问题是,那个抢劫犯,竟然是提尔的圣武士……

    面对如此败坏神殿名誉的行为,提尔神殿当然是怒不可遏,主祭大人当即带着大队圣武士开去抓人,谁想到那个抢劫犯竟然毫不抵抗的束手就擒。就在主祭大人打算就地正法的时候,谁想到,那个洛山达牧师竟然跑来求情。

    首先,罪犯在整个犯罪过程中一直没有伤过人,无论如何构不成严重犯罪,而且对罪行供认不讳,属于认罪态度良好,更何况,棒棒糖,这东西的价值实在是……反正,他就算是抢了1000根棒棒糖,好像还够不上抢劫罪的最低量刑标准。

    理由很充分,而且,司法之神的牧师们怎么也要带头守法不是?结果,除了罚款之外,神殿对这个抢劫犯的唯一惩罚竟然只是剥夺圣武士身份,而那个家伙竟然扭头就去就职了黑暗卫士……

    “听说提尔主祭离开那个家伙的时候,脸色红的发紫,回到神殿就起不来了。”吧女mm的语气里带着几分幸灾乐祸,毕竟哈贝尔家族的成员天性都有些跳脱,跟提尔神殿的老古板们实在是凑不到一起,“我还听说啊,其实那两个家伙原本就是一起的,被抢走的棒棒糖,很快就回到那个牧师手里了呢!”

    “哦,是吗。”乖乖,这两个家伙的作风,俺咋那么熟涅?一边随口跟吧女mm搭话,一边匆匆忙忙发信息确认:“肺炎啊,知道ao在哪吗?你咋转职黑卫了?”

    过不多时,确认信息传来,果然,这两个bt正在米巴拉。

    “ao啊,我在长鞍,这边有个任务你要不要来?这边有很赞的萝莉哦。”根据我对某人的了解,只要加上后面那句话,某人很快便会像一只闻到了腥味的苍蝇一样,自己便飞过来。果然,半分钟以后便传来的回复,“等我们一天。”

    米巴拉到长鞍镇,马跑的慢一点一天都到不了的亚,萝莉的魅力,果然巨大。

    俺终于放心了,同样的闯荡多年的跑团众,虽然现在实力都不怎样,但是至少大家都有足够的谨慎,凭着这么三个人跑去夕暮之塔,只要不是碰上某些闲逛爱好者,便不应该有太大的问题——当然,如果能找到个贼或者游侠当斥候那就更好了。

    现在还有一天时间,算计了一下身上的金币,我详细的列了一张旅行物品的采购单子,帐篷、绳子、螺丝钉,乱七八糟的东西算下来,至少要花三四个金币,至于写在单子最后面的酸液、炽火胶和毒药瓶,犹豫了半天,还是划掉了,取而代之的,是加上了两瓶老白干,不得不承认,这个东西除了喝以外,用来放火其实也是很不错的。

    买酒当然是很方便的,常春藤馆里面别的没有,就是酒多,心里正在想酒保大叔今天心情好的话说不定会有优惠,没想到,抬起头来,却发现他在和人吵架。

    其实,说是吵架也并不确切,只是那群玩家围在吧台前面大叫而已,大叔自己,连眼皮都没有多抬一下。

    “鉴定费竟然要一百金币?你是在敲诈吗?现在能有一个金币的玩家都是大富豪了!”领头的玩家实在有副好嗓子,不去卖菜,真的是可惜了,要是胆子小一点的人,能被他这一嗓子吓出心脏病。

    遗憾啊,酒保大叔的胆子一点都不小,他眼皮都没抬,淡淡地说:“你也可以直接卖给我,我算你一个金币。”

    “开什么玩笑啊,为了灭那个地精法师,我们一群兄弟最少都死过一次了,一个金币?也太少了吧!”领头的撇了撇嘴,马上,后面的小弟们也跟着叫了起来。

    从穿着上来看,这群玩家明显刚刚打劫了一群地精——整个托瑞尔找不到第二种生物会有这么拙劣的制皮甲手艺,不过带头的家伙穿的明显要好多了,不但穿上了一件经过打磨的鳞甲,手里的剑看起来还有几分像是精制品的样子——或者,也许是我看错了,毕竟精制品价值不菲,他们要真能买得起的话,也不会剥地精的皮甲穿了。

    当然,我感兴趣的不是他穿什么,而是首领手上拿的那张卷轴。

    使用鉴定术每次要花费的施法材料价值是100金币,这属于常识。而另一个常识是,很多知识渊博的人,往往不需要什么鉴定术,只需要用看的便能分辨出一件物品的来历和价值。俺等级虽低,但是奥术知识上的投点却不少,几乎一眼便能分辨出,那是一张克敌机先的卷轴。于是,俺的眼睛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