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抛弃了艾比盖尔的约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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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总是我,我都要成为小跑腿了。这发现者不就在这吗。”
然而对于达奇自认的幽默感,亚瑟并没有体会到,他很早之前就想说了,自从黑水镇事件后,帮派里无论累活、杂活、危险活,都有他的份。而某些人每次都只是动动嘴皮,或者去到处惹是生非,关键是最后大多数还要他来收拾收尾。就...不爽。
“因为你是我的孩子。”
达奇并没有多说,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让人感到了他的信任。就像旧时代的国王一样,奸臣是必需品,他们会阿谀奉承,溜须拍马讨好国王,比如某卡。但是遇到真正重要的事情,国王是不会让小人去做的,只会找真正为了国家好的大臣来做。他们只是需要小人的存在,为他们争取更多的权益,而并非认识不到小人的能力人品。
“去吧,和查尔斯一起去,别让我失望。”达奇拍了拍亚瑟的肩膀。示意亚瑟快点出发,他还需要继续完善他的噗烂,研究后续的走向。
“曾经我也是炙手可热,现在却成为了一个苦力.....”在前往露梅溪的路上,亚瑟向查尔斯吐槽着。
这位新加入帮派没多久的混血印第安小伙意外的靠谱,人品和武力都是杠杠的。亚瑟很喜欢这样的人。
“对了,你和何西阿这次去捕猎收获怎么样。还顺利么?”
“我们成功抓获了那只传说灰熊。只是过程出了点意外,何西阿差点死在了熊掌下,不过放心,最后我们都没伤着。不过这次让老人家真切的感受到了生死无常,说下次就不跟着我们拖后腿了,他在背后给我们打探情报和出谋划策就好。”
其实查尔斯还有一句话没说,最后何西阿还劝说了他,说帮派并不适合查尔斯,让他有机会的话,早点离开帮派,好好的活下去。以查尔斯的能力,在哪都能吃得香。
虽然已经看到了何西阿安然无恙,但是听到查尔斯这么说,亚瑟总还有些担心这个老伙计。相对于达奇,亚瑟和何西阿更加亲近,也更加爱戴。
“你们把熊送去草莓镇了吗,那边的人没有为难你们吧。”
“抓到后,就连夜送过去了,不然我们可没精力一直看管着这个大家伙。是飞鹰招待的我们,还大方的按顶级规格给了我们1000美元酬金。他们部落现在正帮着亨利管理的动物园,都生活的不错。”
说起飞鹰他们,查尔斯的眼里有些艳羡,这正是他喜欢的生活方式。或许等以后脱离了帮派之后,可以去求飞鹰落雨收留。
.......
时间稍微往前推一些,马掌望台这边。
当约翰带着受伤的施特劳斯回到营地的时候,众人都吓了一跳,纷纷围了过来。
特别是艾比盖尔,见到约翰身上的血迹都慌了神,连忙拉着他到一边仔细检查。
“我没事,艾比盖尔,那不是我的血。”
看到艾比盖尔那么关心在乎他,约翰的心里也温暖了不少,有些感动。“或许该对这老娘们和小杰克好一些。”约翰心里想着。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发现自己已经不那么在乎小杰克到底是不是自己的崽了,也慢慢有了接受的心思。
艾比盖尔并没有理会约翰的话,而是自己仔细的检查了一遍后,发现真的没事,才轻轻的松了口气。主要是约翰路上扛着施特劳斯的时候,沾染了太多血迹在衣服上,看着有些吓人。
艾比盖尔把约翰拉进了帐篷里,也不顾约翰的害羞,将他的衣服脱了个精光....
当然,她并不是要和约翰大白天的干那啥事,只是给他换上了一套干净的衣服,之前的衣服太寒碜人了。
约翰已经很久没有过这样好的待遇了,傻笑着挠着头,幸福来得太突然,他反而有点不太习惯。
只是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
此时营地要转移的消息已经传开了,众人都忙碌着开始打包着自己的东西。
艾比盖尔拉开帘子,向外瞧了瞧没人关注这里,低声和约翰说道:
“约翰,亨利已经给我回信了,他愿意接纳我们和小杰克。所以你到底要不要和我一起离开帮派。”
原本亨利并不想那么轻易接纳艾比盖尔的,他知道她是一个很自私的人,一个标准的利己主义者。前世的时候,看她一直妨碍着约翰做这做那的,甚至在最后还死命拦着约翰不让他给大哥报仇,就很烦。当时连求婚的画面都不想看,直接给跳过了。
虽然你是顾家没错,说你是遵循老大哥的遗愿不要报仇...也没错。只是终究还是让人感到不爽,老大哥三番五次救你们一大家子,不求你们回报,是人家的好意。但你把它当成理所应当,知道仇人还不愿去给恩人报仇,那就是态度、人品有问题了。
不过后来亨利想想也就算了,没必要和一个从小在小偷堆里长大,没什么见识的妇人计较。让她和小杰克陪伴玛丽贝思过来吧,也算有个伴。是的,亨利改变主意了,没让玛丽贝思去复杂的圣丹尼斯,而是让她来黑水镇,打算让她到艾伦学院里去当老师,以她的水平,教个小学语文应该还是可以的。空闲时间还可以和学者们交流,继续她的小说着作。艾比盖尔的话,让她跟着两位家庭医生,给他们打下手算了。时不时跟他们出去义诊一下,也算是给以前的日子积点德。
“你知道的,我很爱你,如果只是我自己,尽管我厌倦漂泊、到处流浪逃亡的日子,但我仍会陪伴在你身边。”
“但是现在不行,我们有小杰克,我也很爱他,你不知道我最近天天做恶梦,梦到他被人抓走,被人杀害。我不能让他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他需要安稳的生活,需要到学校里去学习读书,将来当个律师或者学者什么的,谋一份正当的工作。而不是像我一样什么都不懂,甚至连封信都不会写。”
见约翰一直沉默着,艾比盖尔哀求似的劝说着。
“我之前离开过一次帮派了,在帮派需要我的关键时刻,我没办法抛下帮派去过自己的生活。”
“你带着小杰克先走吧,我送你们过去。等帮派安稳了之后,我会带着足够的钱去找你们的,到时我一定让你们过上好日子。”
沉默了良久,约翰最终还是做出了决定,他不愿再被帮派的人看成只会逃跑,不能担责的懦夫,帮派对他来说,同样重要,何西阿和达奇养育了他20年,就像老父亲一样,教他读书写字,还教会了他枪法和生存技能。如果再次这样离开,他一辈子都会过得不舒坦,过不去心里那条坎。虽然最近老达奇变了很多,在他心中的地位也在逐步下降,但他仍然还爱着他们。
“为什么总是我,我都要成为小跑腿了。这发现者不就在这吗。”
然而对于达奇自认的幽默感,亚瑟并没有体会到,他很早之前就想说了,自从黑水镇事件后,帮派里无论累活、杂活、危险活,都有他的份。而某些人每次都只是动动嘴皮,或者去到处惹是生非,关键是最后大多数还要他来收拾收尾。就...不爽。
“因为你是我的孩子。”
达奇并没有多说,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让人感到了他的信任。就像旧时代的国王一样,奸臣是必需品,他们会阿谀奉承,溜须拍马讨好国王,比如某卡。但是遇到真正重要的事情,国王是不会让小人去做的,只会找真正为了国家好的大臣来做。他们只是需要小人的存在,为他们争取更多的权益,而并非认识不到小人的能力人品。
“去吧,和查尔斯一起去,别让我失望。”达奇拍了拍亚瑟的肩膀。示意亚瑟快点出发,他还需要继续完善他的噗烂,研究后续的走向。
“曾经我也是炙手可热,现在却成为了一个苦力.....”在前往露梅溪的路上,亚瑟向查尔斯吐槽着。
这位新加入帮派没多久的混血印第安小伙意外的靠谱,人品和武力都是杠杠的。亚瑟很喜欢这样的人。
“对了,你和何西阿这次去捕猎收获怎么样。还顺利么?”
“我们成功抓获了那只传说灰熊。只是过程出了点意外,何西阿差点死在了熊掌下,不过放心,最后我们都没伤着。不过这次让老人家真切的感受到了生死无常,说下次就不跟着我们拖后腿了,他在背后给我们打探情报和出谋划策就好。”
其实查尔斯还有一句话没说,最后何西阿还劝说了他,说帮派并不适合查尔斯,让他有机会的话,早点离开帮派,好好的活下去。以查尔斯的能力,在哪都能吃得香。
虽然已经看到了何西阿安然无恙,但是听到查尔斯这么说,亚瑟总还有些担心这个老伙计。相对于达奇,亚瑟和何西阿更加亲近,也更加爱戴。
“你们把熊送去草莓镇了吗,那边的人没有为难你们吧。”
“抓到后,就连夜送过去了,不然我们可没精力一直看管着这个大家伙。是飞鹰招待的我们,还大方的按顶级规格给了我们1000美元酬金。他们部落现在正帮着亨利管理的动物园,都生活的不错。”
说起飞鹰他们,查尔斯的眼里有些艳羡,这正是他喜欢的生活方式。或许等以后脱离了帮派之后,可以去求飞鹰落雨收留。
.......
时间稍微往前推一些,马掌望台这边。
当约翰带着受伤的施特劳斯回到营地的时候,众人都吓了一跳,纷纷围了过来。
特别是艾比盖尔,见到约翰身上的血迹都慌了神,连忙拉着他到一边仔细检查。
“我没事,艾比盖尔,那不是我的血。”
看到艾比盖尔那么关心在乎他,约翰的心里也温暖了不少,有些感动。“或许该对这老娘们和小杰克好一些。”约翰心里想着。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发现自己已经不那么在乎小杰克到底是不是自己的崽了,也慢慢有了接受的心思。
艾比盖尔并没有理会约翰的话,而是自己仔细的检查了一遍后,发现真的没事,才轻轻的松了口气。主要是约翰路上扛着施特劳斯的时候,沾染了太多血迹在衣服上,看着有些吓人。
艾比盖尔把约翰拉进了帐篷里,也不顾约翰的害羞,将他的衣服脱了个精光....
当然,她并不是要和约翰大白天的干那啥事,只是给他换上了一套干净的衣服,之前的衣服太寒碜人了。
约翰已经很久没有过这样好的待遇了,傻笑着挠着头,幸福来得太突然,他反而有点不太习惯。
只是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
此时营地要转移的消息已经传开了,众人都忙碌着开始打包着自己的东西。
艾比盖尔拉开帘子,向外瞧了瞧没人关注这里,低声和约翰说道:
“约翰,亨利已经给我回信了,他愿意接纳我们和小杰克。所以你到底要不要和我一起离开帮派。”
原本亨利并不想那么轻易接纳艾比盖尔的,他知道她是一个很自私的人,一个标准的利己主义者。前世的时候,看她一直妨碍着约翰做这做那的,甚至在最后还死命拦着约翰不让他给大哥报仇,就很烦。当时连求婚的画面都不想看,直接给跳过了。
虽然你是顾家没错,说你是遵循老大哥的遗愿不要报仇...也没错。只是终究还是让人感到不爽,老大哥三番五次救你们一大家子,不求你们回报,是人家的好意。但你把它当成理所应当,知道仇人还不愿去给恩人报仇,那就是态度、人品有问题了。
不过后来亨利想想也就算了,没必要和一个从小在小偷堆里长大,没什么见识的妇人计较。让她和小杰克陪伴玛丽贝思过来吧,也算有个伴。是的,亨利改变主意了,没让玛丽贝思去复杂的圣丹尼斯,而是让她来黑水镇,打算让她到艾伦学院里去当老师,以她的水平,教个小学语文应该还是可以的。空闲时间还可以和学者们交流,继续她的小说着作。艾比盖尔的话,让她跟着两位家庭医生,给他们打下手算了。时不时跟他们出去义诊一下,也算是给以前的日子积点德。
“你知道的,我很爱你,如果只是我自己,尽管我厌倦漂泊、到处流浪逃亡的日子,但我仍会陪伴在你身边。”
“但是现在不行,我们有小杰克,我也很爱他,你不知道我最近天天做恶梦,梦到他被人抓走,被人杀害。我不能让他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他需要安稳的生活,需要到学校里去学习读书,将来当个律师或者学者什么的,谋一份正当的工作。而不是像我一样什么都不懂,甚至连封信都不会写。”
见约翰一直沉默着,艾比盖尔哀求似的劝说着。
“我之前离开过一次帮派了,在帮派需要我的关键时刻,我没办法抛下帮派去过自己的生活。”
“你带着小杰克先走吧,我送你们过去。等帮派安稳了之后,我会带着足够的钱去找你们的,到时我一定让你们过上好日子。”
沉默了良久,约翰最终还是做出了决定,他不愿再被帮派的人看成只会逃跑,不能担责的懦夫,帮派对他来说,同样重要,何西阿和达奇养育了他20年,就像老父亲一样,教他读书写字,还教会了他枪法和生存技能。如果再次这样离开,他一辈子都会过得不舒坦,过不去心里那条坎。虽然最近老达奇变了很多,在他心中的地位也在逐步下降,但他仍然还爱着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