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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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什么名字?”
“陈刚。”
“性别?”
“男。”
“年龄?”
“二十七。”
“职业?”
“无。”
审问我的是刚从别的县市公安局调来不久的治安科副科长,是个女同志,我刚上任追捕中队队长的时候,见了面,她还主动跟我握手,表示祝贺呢。现在,她笔直地坐在那里,风从风扇上扑到她身上,摇着她的短发。她开始缓慢地审讯着我,像拉家常似的,甚至她还谈到了她的男人,一个在银行工作的副行长。她用的这种审讯手段很普通,就是和嫌疑人拉近乎,使嫌疑人把她当成朋友,对她失去了防范的心里,说出隐藏在心中的事实。
第一次审讯很快就结束了,我没有“招供”。
我被关押着,没有遭受到别的嫌疑犯遭遇过的挨打的待遇,没人碰我一下;可是别人把我的午饭忘记了。
下午,第二次审讯开始了,副科长换了一件暗红色的便装,突出了胸部的轮廓,她的外表要向我表达的意思是:她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叫我欣赏她,不要在心里看不起她,老实说话。
我还是不能招供,因为我本来就没有盗窃。
我的妻子在哪里?要是她出来就好了,我们根本就不知道住的地方还有地下室,更不知道地下室里藏着七台电脑了。
第三次审讯是在晚上,仍然没有人记得我的晚饭。副科长又换了衣服,灯光映着她雪白的脸,大腿一点惨淡的白从裙子底下表露出来,好像老鼠的眼睛在盯着我看。我昨晚没有睡,今天也没有吃,能变成一只老鼠钻进地洞里睡上三天三夜也不错。
这次审讯一直持续到半夜。最后,副科长向我透露:春风网吧的老板已经认出了我就是打伤他的人。我还是不能招供。但是,我预料到我的处境非常的“危险”。
后半夜我简直就没有睡着:隔壁有一台大功率的录音机,老是播放震耳欲聋的摇滚乐。或者我刚睡着,就有人进来不是问我要不要水,就是问我上不上厕所,反正就是不要我睡觉。
没有偷盗,叫你承认偷盗;没有嫖娼卖淫叫你承认嫖娼卖淫——要到达这个目的,就要采用一些手段来实现。无论这些手段给当事人造成了什么样的危害,可是这种丑恶的现象,不会跑到纸面上,不会窜到电视上,没人过问,没人追究,是黑心了的争权夺利的警察惯用伎俩。
第四次审讯是在第二天中午进行的,又多了一项逼我招供的证据:已经找到了我遗留在现场打伤店主的钢管——照片上的钢管,一头粗一头细,是我放在派出所宿舍里专门用来练功的,是谁把它拿到店主家里去了?人的良心都哪儿去了?我已睁不开眼睛,没有力量争辩了。
“承认不承认这个钢管是你的?”副科长温柔地问我。
我点点头。
“签字,”她命令书记员。
我在一张纸上签上了我的名字,又捺上了手印。可是我不知道我签的是一张承认我是伤人抢劫犯罪的审讯笔录。我被押到看守所,倒在地板上就呼呼睡过去了。
我被人踢了一脚,什么又打在我的头上——和我同室的两个男人在拳打脚踢。我坐了起来,伸手把一个男人拉倒了;我用脚踢了另一个男人的腿,他也就倒在我旁边。
“陈所长,是他吃了你的馒头。”被我拉倒的那个男人说。
“吃了吃了吧,架就不要打了,”我是很饿,虽然两天两夜没吃饭,但是这顿不吃也行。
叫我陈所长的人叫庞渤,以前因盗窃罪进过公安局,这次又偷了人家的摩托车,再次被抓进来了,他称呼有点官职的警察为局长,称呼普通警察为所长,没有固定职业,到处流窜。
“陈所,你怎么进到这里来了?是老婆抛弃了你吗?”庞渤向我靠拢了一下身子。
见另外一个男人要爬起来,他就骑到他身上,狠狠给他两拳,然后就躲在我背后。
挨了打的男人哪肯罢休,爬起来就冲我这边打出拳头,我把他的手抓在手里,手指一用力,他就痛得叫了起来;我轻轻一拉他,他就坐了下来。
“陈所,还是你厉害,要是不判刑,出了这个地方你就教我武功吧,”庞渤鄙视地看着另一个男人:看,我有这么一个朋友,你还敢欺负我吗?
我倚在墙壁上,还想再睡一会儿。两个男人虽然再也没有动手,但是在互相辱骂着。我没心思去理他俩。
“陈所,我看到你的老婆了……”庞渤讨好地对我说。
“什么?”我吃了一惊。“在哪看见的?”
“你是怎么了?”庞渤看到我反常的样子很惊异,“你老婆都成名人了……”
“什么名人?”我急切地问道。
“她在乐乐歌舞团,”庞渤兴奋地说,“她的绳子舞特棒,是歌舞团的摇钱树了……”
“你没认错人吧?”我摇摇头,不相信。乐乐歌舞团属于沙滨市文化馆,在这一带很有名气,曾来这里演出过。妻子喜欢听音乐,不喜欢看舞蹈。再说,她也不认识沙滨市里的人,怎么加入到了歌舞团里?加入就加入吧,怎么不跟我打招呼?
“我保证我没认错人,错了你就打我,”庞渤认真地说。 (全本小说网 )
“叫什么名字?”
“陈刚。”
“性别?”
“男。”
“年龄?”
“二十七。”
“职业?”
“无。”
审问我的是刚从别的县市公安局调来不久的治安科副科长,是个女同志,我刚上任追捕中队队长的时候,见了面,她还主动跟我握手,表示祝贺呢。现在,她笔直地坐在那里,风从风扇上扑到她身上,摇着她的短发。她开始缓慢地审讯着我,像拉家常似的,甚至她还谈到了她的男人,一个在银行工作的副行长。她用的这种审讯手段很普通,就是和嫌疑人拉近乎,使嫌疑人把她当成朋友,对她失去了防范的心里,说出隐藏在心中的事实。
第一次审讯很快就结束了,我没有“招供”。
我被关押着,没有遭受到别的嫌疑犯遭遇过的挨打的待遇,没人碰我一下;可是别人把我的午饭忘记了。
下午,第二次审讯开始了,副科长换了一件暗红色的便装,突出了胸部的轮廓,她的外表要向我表达的意思是:她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叫我欣赏她,不要在心里看不起她,老实说话。
我还是不能招供,因为我本来就没有盗窃。
我的妻子在哪里?要是她出来就好了,我们根本就不知道住的地方还有地下室,更不知道地下室里藏着七台电脑了。
第三次审讯是在晚上,仍然没有人记得我的晚饭。副科长又换了衣服,灯光映着她雪白的脸,大腿一点惨淡的白从裙子底下表露出来,好像老鼠的眼睛在盯着我看。我昨晚没有睡,今天也没有吃,能变成一只老鼠钻进地洞里睡上三天三夜也不错。
这次审讯一直持续到半夜。最后,副科长向我透露:春风网吧的老板已经认出了我就是打伤他的人。我还是不能招供。但是,我预料到我的处境非常的“危险”。
后半夜我简直就没有睡着:隔壁有一台大功率的录音机,老是播放震耳欲聋的摇滚乐。或者我刚睡着,就有人进来不是问我要不要水,就是问我上不上厕所,反正就是不要我睡觉。
没有偷盗,叫你承认偷盗;没有嫖娼卖淫叫你承认嫖娼卖淫——要到达这个目的,就要采用一些手段来实现。无论这些手段给当事人造成了什么样的危害,可是这种丑恶的现象,不会跑到纸面上,不会窜到电视上,没人过问,没人追究,是黑心了的争权夺利的警察惯用伎俩。
第四次审讯是在第二天中午进行的,又多了一项逼我招供的证据:已经找到了我遗留在现场打伤店主的钢管——照片上的钢管,一头粗一头细,是我放在派出所宿舍里专门用来练功的,是谁把它拿到店主家里去了?人的良心都哪儿去了?我已睁不开眼睛,没有力量争辩了。
“承认不承认这个钢管是你的?”副科长温柔地问我。
我点点头。
“签字,”她命令书记员。
我在一张纸上签上了我的名字,又捺上了手印。可是我不知道我签的是一张承认我是伤人抢劫犯罪的审讯笔录。我被押到看守所,倒在地板上就呼呼睡过去了。
我被人踢了一脚,什么又打在我的头上——和我同室的两个男人在拳打脚踢。我坐了起来,伸手把一个男人拉倒了;我用脚踢了另一个男人的腿,他也就倒在我旁边。
“陈所长,是他吃了你的馒头。”被我拉倒的那个男人说。
“吃了吃了吧,架就不要打了,”我是很饿,虽然两天两夜没吃饭,但是这顿不吃也行。
叫我陈所长的人叫庞渤,以前因盗窃罪进过公安局,这次又偷了人家的摩托车,再次被抓进来了,他称呼有点官职的警察为局长,称呼普通警察为所长,没有固定职业,到处流窜。
“陈所,你怎么进到这里来了?是老婆抛弃了你吗?”庞渤向我靠拢了一下身子。
见另外一个男人要爬起来,他就骑到他身上,狠狠给他两拳,然后就躲在我背后。
挨了打的男人哪肯罢休,爬起来就冲我这边打出拳头,我把他的手抓在手里,手指一用力,他就痛得叫了起来;我轻轻一拉他,他就坐了下来。
“陈所,还是你厉害,要是不判刑,出了这个地方你就教我武功吧,”庞渤鄙视地看着另一个男人:看,我有这么一个朋友,你还敢欺负我吗?
我倚在墙壁上,还想再睡一会儿。两个男人虽然再也没有动手,但是在互相辱骂着。我没心思去理他俩。
“陈所,我看到你的老婆了……”庞渤讨好地对我说。
“什么?”我吃了一惊。“在哪看见的?”
“你是怎么了?”庞渤看到我反常的样子很惊异,“你老婆都成名人了……”
“什么名人?”我急切地问道。
“她在乐乐歌舞团,”庞渤兴奋地说,“她的绳子舞特棒,是歌舞团的摇钱树了……”
“你没认错人吧?”我摇摇头,不相信。乐乐歌舞团属于沙滨市文化馆,在这一带很有名气,曾来这里演出过。妻子喜欢听音乐,不喜欢看舞蹈。再说,她也不认识沙滨市里的人,怎么加入到了歌舞团里?加入就加入吧,怎么不跟我打招呼?
“我保证我没认错人,错了你就打我,”庞渤认真地说。 (全本小说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