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我怕你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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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春娜出事以后,萧小天和刘莉是查访过一番有关程春娜的事情的,知道这妮子今年刚满十八岁。程春娜的家庭条件似乎不是很好,不是很好到几乎可以用窘迫来形容。这一点从程春娜那骨瘦如柴的身体发育状况来说,一眼便可以明了。虽然来到三鹿市以后生活条件有了比较大的改善,但这妮子总归还是一个生活很细的人,舍不得多花钱,总体来说,也算一个骨感小美女,却无形中适应了现代都市的一个小潮流。
萧小天起初还纳闷,这样一个女孩子身上穿的衣服每一件都价值不菲,虽然多少有些过时,但毕竟还是一身名牌。后来才知道原来大部分衣服都是她那个亲戚程蝶衣穿剩下的。程蝶衣身体发福,一百一二十斤的体重——不是,是那些衣服突然之间就变瘦了,不太适合程蝶衣现在的身材,所以才忍痛割爱,让给了程春娜穿戴。
据萧小天和刘莉收集到的消息所知道的,程春娜在三鹿市并没有其他的亲人,除了程蝶衣是她现在唯一的依靠之外,程春娜的社交圈子很小,一般情况下除了上班时间之外,都是眯在程蝶衣的家里,很少出门。
因此在程春娜出事之后,萧小天以及那些药品营销公司的员工在听到程蝶衣说“我没钱”这三个字的时候才感觉到出奇的愤怒,一个孤身在外刚刚成年的女孩子遭受这种待遇,很多人母性大发,就算刘莉不把程蝶衣开除出去,恐怕在药品营销公司内部员工之中,程蝶衣也很难有立足之地了。
现在萧小天听庞诗源说这程春娜居然被她的“男朋友”接走了,更是一片狐疑。且不说这程春娜什么时候有了男朋友,问题是这位有着“男朋友”身份的人,在程春娜出事住院的开始,跑到哪里去了?为什么要等到出院的时候,才在没有人注意的情况下突然接走了程春娜呢?
“你确定是程春娜的男朋友接走的她?”
在庞诗源的院长办公室里,萧小天大大咧咧的坐下,转眼又站起身来,趴在宽大的办公桌上,隔着桌子对庞诗源发问道。
庞诗源眉头一拧,道:“大师,你这是信不过我这个老头子了?别的不敢说,这说谎的本事,我还真没有学会。”一边说着,愤然拉开抽屉,取出程春娜的病例,扔在萧小天的面前。
萧小天扫了一眼,病历上并没有提供什么有用的消息,甚至出院要求也是程春娜自己提出来的。出院签名上也没有那个所谓男朋友的签字,同样是程春娜的手笔。
“这能说明什么?”萧小天把病例随手丢在办公桌上,不解的问道。
程春娜已经出院,这里已经没有蝙蝠的什么事了,那小子难得清闲,早就辞别了萧小天,滚回他的那个破仓库睡觉去了。似乎只有睡觉,才是蝙蝠最大的爱好。当然,在排除了杀人以外。
蝙蝠自己说得好,杀手杀手,最重要的有两件事,一个是杀人,在一个是杀人之后的休息。为了能随时保证身体的全胜状态,随时的大量的休息,是必不可少的。萧小天被他一番歪理说的连连点头,这才自己一个人跟随庞诗源来到他的院长办公室。
庞诗源起身关上房门,然后走回来坐到萧小天的身边,神秘兮兮的道:“本来我说我来负担这笔医疗费用的,大师你知道,我虽然是院长,但也不能以权谋私,所以我准备动用自己的私房钱,只要能帮大师一点小忙,嘿嘿,大师随便教会我三招两式的,还怕他王老贼不成?……可惜,没用的上。那个程春娜出院的时候,自己结清了医疗费用,总计八千六百二十三元。我是说,这笔钱应该不是她自己的吧?”
除了那个男朋友,还真是难以想象连程蝶衣都不准备替程春娜掏医药费的情况下,还有什么人肯拿出这笔“巨款”来。
但是据蝙蝠所说,程蝶衣在被蝙蝠“吓死”之前,送来一个厚厚的红包。萧小天直觉判断那里面装的一定是人民币。
“也有可能是程春娜自己的钱。”既然程蝶衣已经送来了,程春娜花掉它也没有什么不妥。
“可是,那个男人我见过。”庞诗源爆料道。
庞诗源回到医院的时候,正见到那个男人和程春娜并肩从医院里出来,见到庞诗源的时候似乎还有意躲闪,不过越是这样,越令庞诗源感觉到可疑,顺便还多看了两眼。
“你认识?那你不早说?!”萧小天差点气得给他掀了桌子,这个消息比较重要,这老头果然很沉得住气,绕了个大圈,也不知道这脑子里在想些什么,你要是早些说你认识,岂不是省下许多口水。
“可惜我不能告诉你,我有条件。”庞诗源笑的很是开心,原本就皱褶不少的脸上,皱纹更加的深了。那奸诈的笑容,怎么看怎么觉得像是一只老狐狸。
对付老狐狸,最好的办法就是顺着他。萧小天想都不想说道:“说吧,什么条件?”
“那给王老贼治病用的手法我不学了,我就学你那天用的那个穿花手。王老贼都没你使得这么顺溜,学会了这个,肯定能压制他一头。嘿嘿。”庞诗源开心的笑着,就像一个发现了什么新玩具的小孩子一样。
“行。不过我现在静不下心来,恐怕暂时教不了,得等我解决了现在手头的事情以后,一定会教会你这穿花手。”萧小天干脆的道:“这样总行了吧?先告诉我他是谁?”
庞诗源沉思一下,道:“这样啊……也行吧。”顿了顿,又道:“大师,我信得过你,你不要空口白牙的骗人。”
草!萧小天咒骂一句,说信得过我,紧接着又说怕我骗人,到底是信得过还是信不过呢?再说了,这穿花手又不是什么秘密,但凡与中医药有关的东西,萧小天自然是认为懂的人越多越好。如果不是因为那岐黄针的第四式自己也没能掌握,教会了庞诗源又能如何?以庞诗源市急救中心院长的身份,只可能用来解除更多的病人的痛苦。
老一辈的医学专家们,尤其是这个老人又是王京的朋友。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就看王京平日里的作为,这庞诗源就不会用学来的掌握的技术做什么非法敛财的事情。
“我不骗你,不过你要怎么才能相信我不骗你?”萧小天反问道。
庞诗源蹭的一下从那半圆形的办工桌后面站起身来,蹭蹭的走到萧小天身边,谄媚的道:“你收我为徒弟吧大师!”
一边说着,便准备趴在地上磕头。萧小天见势不妙,连忙双手搀扶住他。这老爷子还真不拿自己当人,在医药公司的时候就已经给萧小天磕过头了,当时萧小天是毫无准备,现在既然有了这种准备,说什么也不能让这样一位前辈给自己磕头的。
“给王老打个电话,让他当中间人,来证实我们之间这个约定。收徒肯定是不行的,您老想啊,我是王京的徒弟,您老再拜我为师,岂不是……”
岂不是变成王京的徒孙了?以庞诗源和王京斗了大半辈子的脾气,肯定是不能答应的。
果然,庞诗源放弃了拜师的想法,老爷子拍了拍自己的脑壳,哈哈大笑。
“我不知道他叫什么,我不认识。但是我见过。”庞诗源道:“那个人在你们那个什么药品公司的时候我见过一面,虽然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但是我知道那天在救治那个女病人的时候他就在一边看着。”
庞诗源绘声绘色的描述了一下那个男人的长相,什么鹰钩鼻子蛤蟆嘴,耗子眼睛猪耳朵,等等能用上的形容词全部用了一个遍,一边说着还手舞足蹈的比划着,脸多大多大,眉毛多弯多弯,萧小天几乎都快以为这庞诗源描述的简直就是一个四不像的时候,庞诗源忽然道:“就是你们那的一个小领导,男的。”
“废话。女的能叫男朋友么?”萧小天气道。
“这可说不准,现代社会什么新鲜玩意没有?男的还能叫女朋友呢,女的为什么就不能叫男朋友?”
这庞老还真是与时俱进啊,萧小天不禁有些汗颜,有些东西自己都不了解的,被这群老头子硬生生的把一个纯情的小处男都给带坏了。……额,就算不是纯情小处男,怎么也是一个纯情小男生吧?
这个事问问刘莉便一清二楚了。萧小天对于刘莉手下的员工也不是很熟悉,不过庞诗源已经说得这么详细了,除了长相之外,还知道是一个小领导,那能够判断的范围,或者说圈子就更小了。用排除法也能排除出来。
萧小天给刘莉打了个电话,刘莉就在天元大厦的办公室里。
萧小天道:“等着,我这就去找你。”
说完挂了电话。从庞诗源那里告辞出来,钻进自己开来的车子,刚刚发动好车子,便接到一个电话。
赫然是蝙蝠打来的。这小子不是从来不用现代手段的通讯工具么?今儿这是怎么了?
只听蝙蝠在那边急乎乎的道:“出事了。我住的这里被警察围起来了。”
“你还怕警察?”萧小天笑道。杀手怕警察,简直是笑话。
“我不怕,我怕你怕。”蝙蝠绕口令似的说了两句,道:“这里是以你的名义买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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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春娜出事以后,萧小天和刘莉是查访过一番有关程春娜的事情的,知道这妮子今年刚满十八岁。程春娜的家庭条件似乎不是很好,不是很好到几乎可以用窘迫来形容。这一点从程春娜那骨瘦如柴的身体发育状况来说,一眼便可以明了。虽然来到三鹿市以后生活条件有了比较大的改善,但这妮子总归还是一个生活很细的人,舍不得多花钱,总体来说,也算一个骨感小美女,却无形中适应了现代都市的一个小潮流。
萧小天起初还纳闷,这样一个女孩子身上穿的衣服每一件都价值不菲,虽然多少有些过时,但毕竟还是一身名牌。后来才知道原来大部分衣服都是她那个亲戚程蝶衣穿剩下的。程蝶衣身体发福,一百一二十斤的体重——不是,是那些衣服突然之间就变瘦了,不太适合程蝶衣现在的身材,所以才忍痛割爱,让给了程春娜穿戴。
据萧小天和刘莉收集到的消息所知道的,程春娜在三鹿市并没有其他的亲人,除了程蝶衣是她现在唯一的依靠之外,程春娜的社交圈子很小,一般情况下除了上班时间之外,都是眯在程蝶衣的家里,很少出门。
因此在程春娜出事之后,萧小天以及那些药品营销公司的员工在听到程蝶衣说“我没钱”这三个字的时候才感觉到出奇的愤怒,一个孤身在外刚刚成年的女孩子遭受这种待遇,很多人母性大发,就算刘莉不把程蝶衣开除出去,恐怕在药品营销公司内部员工之中,程蝶衣也很难有立足之地了。
现在萧小天听庞诗源说这程春娜居然被她的“男朋友”接走了,更是一片狐疑。且不说这程春娜什么时候有了男朋友,问题是这位有着“男朋友”身份的人,在程春娜出事住院的开始,跑到哪里去了?为什么要等到出院的时候,才在没有人注意的情况下突然接走了程春娜呢?
“你确定是程春娜的男朋友接走的她?”
在庞诗源的院长办公室里,萧小天大大咧咧的坐下,转眼又站起身来,趴在宽大的办公桌上,隔着桌子对庞诗源发问道。
庞诗源眉头一拧,道:“大师,你这是信不过我这个老头子了?别的不敢说,这说谎的本事,我还真没有学会。”一边说着,愤然拉开抽屉,取出程春娜的病例,扔在萧小天的面前。
萧小天扫了一眼,病历上并没有提供什么有用的消息,甚至出院要求也是程春娜自己提出来的。出院签名上也没有那个所谓男朋友的签字,同样是程春娜的手笔。
“这能说明什么?”萧小天把病例随手丢在办公桌上,不解的问道。
程春娜已经出院,这里已经没有蝙蝠的什么事了,那小子难得清闲,早就辞别了萧小天,滚回他的那个破仓库睡觉去了。似乎只有睡觉,才是蝙蝠最大的爱好。当然,在排除了杀人以外。
蝙蝠自己说得好,杀手杀手,最重要的有两件事,一个是杀人,在一个是杀人之后的休息。为了能随时保证身体的全胜状态,随时的大量的休息,是必不可少的。萧小天被他一番歪理说的连连点头,这才自己一个人跟随庞诗源来到他的院长办公室。
庞诗源起身关上房门,然后走回来坐到萧小天的身边,神秘兮兮的道:“本来我说我来负担这笔医疗费用的,大师你知道,我虽然是院长,但也不能以权谋私,所以我准备动用自己的私房钱,只要能帮大师一点小忙,嘿嘿,大师随便教会我三招两式的,还怕他王老贼不成?……可惜,没用的上。那个程春娜出院的时候,自己结清了医疗费用,总计八千六百二十三元。我是说,这笔钱应该不是她自己的吧?”
除了那个男朋友,还真是难以想象连程蝶衣都不准备替程春娜掏医药费的情况下,还有什么人肯拿出这笔“巨款”来。
但是据蝙蝠所说,程蝶衣在被蝙蝠“吓死”之前,送来一个厚厚的红包。萧小天直觉判断那里面装的一定是人民币。
“也有可能是程春娜自己的钱。”既然程蝶衣已经送来了,程春娜花掉它也没有什么不妥。
“可是,那个男人我见过。”庞诗源爆料道。
庞诗源回到医院的时候,正见到那个男人和程春娜并肩从医院里出来,见到庞诗源的时候似乎还有意躲闪,不过越是这样,越令庞诗源感觉到可疑,顺便还多看了两眼。
“你认识?那你不早说?!”萧小天差点气得给他掀了桌子,这个消息比较重要,这老头果然很沉得住气,绕了个大圈,也不知道这脑子里在想些什么,你要是早些说你认识,岂不是省下许多口水。
“可惜我不能告诉你,我有条件。”庞诗源笑的很是开心,原本就皱褶不少的脸上,皱纹更加的深了。那奸诈的笑容,怎么看怎么觉得像是一只老狐狸。
对付老狐狸,最好的办法就是顺着他。萧小天想都不想说道:“说吧,什么条件?”
“那给王老贼治病用的手法我不学了,我就学你那天用的那个穿花手。王老贼都没你使得这么顺溜,学会了这个,肯定能压制他一头。嘿嘿。”庞诗源开心的笑着,就像一个发现了什么新玩具的小孩子一样。
“行。不过我现在静不下心来,恐怕暂时教不了,得等我解决了现在手头的事情以后,一定会教会你这穿花手。”萧小天干脆的道:“这样总行了吧?先告诉我他是谁?”
庞诗源沉思一下,道:“这样啊……也行吧。”顿了顿,又道:“大师,我信得过你,你不要空口白牙的骗人。”
草!萧小天咒骂一句,说信得过我,紧接着又说怕我骗人,到底是信得过还是信不过呢?再说了,这穿花手又不是什么秘密,但凡与中医药有关的东西,萧小天自然是认为懂的人越多越好。如果不是因为那岐黄针的第四式自己也没能掌握,教会了庞诗源又能如何?以庞诗源市急救中心院长的身份,只可能用来解除更多的病人的痛苦。
老一辈的医学专家们,尤其是这个老人又是王京的朋友。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就看王京平日里的作为,这庞诗源就不会用学来的掌握的技术做什么非法敛财的事情。
“我不骗你,不过你要怎么才能相信我不骗你?”萧小天反问道。
庞诗源蹭的一下从那半圆形的办工桌后面站起身来,蹭蹭的走到萧小天身边,谄媚的道:“你收我为徒弟吧大师!”
一边说着,便准备趴在地上磕头。萧小天见势不妙,连忙双手搀扶住他。这老爷子还真不拿自己当人,在医药公司的时候就已经给萧小天磕过头了,当时萧小天是毫无准备,现在既然有了这种准备,说什么也不能让这样一位前辈给自己磕头的。
“给王老打个电话,让他当中间人,来证实我们之间这个约定。收徒肯定是不行的,您老想啊,我是王京的徒弟,您老再拜我为师,岂不是……”
岂不是变成王京的徒孙了?以庞诗源和王京斗了大半辈子的脾气,肯定是不能答应的。
果然,庞诗源放弃了拜师的想法,老爷子拍了拍自己的脑壳,哈哈大笑。
“我不知道他叫什么,我不认识。但是我见过。”庞诗源道:“那个人在你们那个什么药品公司的时候我见过一面,虽然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但是我知道那天在救治那个女病人的时候他就在一边看着。”
庞诗源绘声绘色的描述了一下那个男人的长相,什么鹰钩鼻子蛤蟆嘴,耗子眼睛猪耳朵,等等能用上的形容词全部用了一个遍,一边说着还手舞足蹈的比划着,脸多大多大,眉毛多弯多弯,萧小天几乎都快以为这庞诗源描述的简直就是一个四不像的时候,庞诗源忽然道:“就是你们那的一个小领导,男的。”
“废话。女的能叫男朋友么?”萧小天气道。
“这可说不准,现代社会什么新鲜玩意没有?男的还能叫女朋友呢,女的为什么就不能叫男朋友?”
这庞老还真是与时俱进啊,萧小天不禁有些汗颜,有些东西自己都不了解的,被这群老头子硬生生的把一个纯情的小处男都给带坏了。……额,就算不是纯情小处男,怎么也是一个纯情小男生吧?
这个事问问刘莉便一清二楚了。萧小天对于刘莉手下的员工也不是很熟悉,不过庞诗源已经说得这么详细了,除了长相之外,还知道是一个小领导,那能够判断的范围,或者说圈子就更小了。用排除法也能排除出来。
萧小天给刘莉打了个电话,刘莉就在天元大厦的办公室里。
萧小天道:“等着,我这就去找你。”
说完挂了电话。从庞诗源那里告辞出来,钻进自己开来的车子,刚刚发动好车子,便接到一个电话。
赫然是蝙蝠打来的。这小子不是从来不用现代手段的通讯工具么?今儿这是怎么了?
只听蝙蝠在那边急乎乎的道:“出事了。我住的这里被警察围起来了。”
“你还怕警察?”萧小天笑道。杀手怕警察,简直是笑话。
“我不怕,我怕你怕。”蝙蝠绕口令似的说了两句,道:“这里是以你的名义买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