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重生之九尾巨星 > 第一百一十一章 传家宝

第一百一十一章 传家宝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龙王殿财运天降花娇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a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所以说,有的时候,缘分就是这么奇妙。林晓晓与龙骜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居然会从不同的两个世界,来到蓝星相聚,并且相爱,这就是莫大的缘分。

    在没有遇到对方之前,谁也不会想到会在这个陌生的星球找到自己的另一半。

    林晓晓与龙骜的订婚宴很简单,就两家人吃个便饭,然后林晓晓与龙骜在亲人的祝福下交换了一下订婚戒指,至此,林晓晓算一半踏入了龙家的大门。

    而这个订婚戒指就是龙骜之前硬塞给林晓晓的那一枚。

    吃过晚饭后,叶琼霞把林晓晓叫到了她的房间里,拿出了一个古香古色的首饰盒,交给林晓晓。里面是一对羊脂玉的手镯。林晓晓第一眼看上去就知道这对羊脂玉至少传承了百年。因为那对羊脂玉的手镯上充满了灵气,这么浓郁的灵气至少需要百年才能够形成。

    这是龙骜的奶奶传给我的,虽然不是很贵重的东西,但是这对手镯却是龙家的家传之物。专门传给龙家的长媳妇的。龙骜的奶奶传给我之后,我一直保管着,现在虽然你只是和骜儿订婚,但是在我心中,你已经是我的儿媳妇了,所以这对手镯也是时候交给你了。

    这伯母林晓晓看着手镯,有些迟疑。

    怎么还叫伯母,应该叫妈了。你也知道,骜儿经常出任务,不能够陪在我身边。我一直担心他找不到媳妇,现在好了,有你,我也就放心了。叶琼霞亲昵地拍拍林晓晓的手背。

    是,妈。

    林晓晓也爽快地改口。

    对于叶琼霞这个未来的婆婆,林晓晓也是很亲近的。因为从小父母双亡,一千多年都是自己一个人,直到重生在这蓝星,有了林振国这个父亲,才让她感觉到了所谓的亲情。现在她知道叶琼霞也是喜爱她的,所谓的媳妇不就是半个女儿吗所以林晓晓也决定把叶琼霞当成自己的母亲来对待。

    见林晓晓收下了手镯,叶琼霞满意地点点头,过段时间骜儿就要回去部队,你也要拍戏去,你们两个就趁着这几天的时间,出去玩玩。

    我和龙骜正有此意,我们想要出国去玩几天。林晓晓早就与龙骜说好了,要去美国转转。

    出国啊叶琼霞没有想到这两个孩子准备出国玩,不过现在出国坐飞机也很方便,没有什么担心的,就嘱咐道:那你们出国的时候,玩得开心。这样也好,如果在国内的话,以你的身份很容易被认出来,也就没有什么好玩的。

    叶琼霞作为婆婆还是很明白事理的。

    就是因为叶琼霞说的这个原因,林晓晓才想要出国玩,毕竟在华国认识她的人太多了,她与龙骜偷偷摸摸的,玩起来也不方便。在国外,认识她的人不多,可以轻松自在。其实她现在就有种要去度蜜月的感觉。

    如果去玩的话,明天就启程,要不然就玩不了几天。对了,签证的事情办好了没有如果还没有来得及办,我打个电话,帮你办一下。叶琼霞问道。

    办好了,之前就已经办好了。

    感情这未来的婆婆为了她,还来一回走后台签证。

    那,妈,我先回房收拾行李了。

    行,去吧。

    林晓晓拿这手镯回到了龙骜的房间。

    你拿着什么东西龙骜坐在床上正看着一本军事策略的书籍,看见林晓晓拿着一个古董盒子走进来,随口问道。

    林晓晓走到他身边坐下,打开盒子让他看看里面的手镯。

    这是妈给我的,说是龙家的家传之物,只传给长媳。林晓晓拿出了一只,直接套在了自己左手的手腕上,问龙骜:好看吗

    龙骜看着林晓晓比羊脂玉还要雪白的手腕,道:好看,你的手腕比这玉好看。

    林晓晓歪着脑袋,看着他,你什么时候学会甜言蜜语了

    不好吗你不喜欢龙骜搂过她的肩膀,让她靠在自己的胸膛上。

    靠在龙骜的怀里,调整了一个最为舒适的姿势,林晓晓道:好是挺好,如果你不是一脸面无表情地说出来的话。感觉太没有诚意了。是不是龙飞又跟你说了什么

    龙飞再次无辜中枪。

    没有,我刚才说得是实话。龙骜的确觉得林晓晓手腕上那雪白的肌肤要比那羊脂玉好看得多。

    真的林晓晓仰起头,认真的看向龙骜。

    真的。龙骜一脸的严肃。

    好吧,相信你了。林晓晓心中甜丝丝的。要说到甜言蜜语,龙骜还真不会,刚才那一句赞美应该是龙骜发自内心的。被自己喜欢的人赞美,也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

    抬起左手,林晓晓看着手中的羊脂玉手镯,问龙骜:你能不能感受到这手镯有什么不同

    相处了这么久,林晓晓也明白了龙骜提升修为的方法,他是通过不断的战斗来提升自身的修为,至于他身上的灵力,是他的身体自动吸收的。他的修为越高,吸收到的灵力就越多。而吸收到了灵力就是用来改造他的身体,让他的身体更加的强硬和耐抗。这样一个体质让林晓晓这千年的老妖都有点嫉妒。

    当然,龙骜与林晓晓都知道了对方并不是自己的同族,不过依旧没有什么间隙。是不是来自同一星球,是不是同一种族,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两人彼此相爱。

    她知道龙骜能够感受到灵力的存在,灵力是由灵气转换而来的,所以她想要知道龙骜能不能感受到手镯上灵气的存在。

    龙骜认真地看了一眼林晓晓手上的手镯,道:这上面有能量的波动。

    龙骜所谓的能量就是灵力,林晓晓惊喜地说道:你能感受到,真是太好了,那你赶紧把这两个手镯的灵气给吸收了。

    龙骜挑眉,不需要,这是我妈给你的。

    没关系,这手镯已经运存了百年的灵气,你现在不吸收的话,这手镯上的灵气就会慢慢消失,那岂不是浪费了

    林晓晓脱下手镯,再拿起另外一个手镯塞到龙骜的手中,你吸收完灵气之后,我再在这手镯上布下一个吸收灵气的阵法,虽然蓝星上的灵气已经很稀少,但是积少成多,再等个几百年,还是能够积累些的。

    感受到了手中手镯活跃的能量,龙骜想起林晓晓曾经说过,她是靠吸收那些粉丝的信仰之力来提升修为的,虽然他不懂什么是信仰之力,但是也知道她与他的修炼方法不一样。而正因为这个,占有欲极强的他,才同意林晓晓继续在娱乐圈活动。

    既然这是自己雌性的一片心意,他又怎么可能让她失望。龙骜立刻吸收起那两个手镯上的能量,一分钟都不到的时间,就把手镯上的能力吸收完毕。而那两个被吸取了灵气的手镯,颜色要像要比之前的黯淡了些。

    等到龙骜把所有的灵气都吸收完之后,林晓晓拿过手镯,注入了一丝的灵气,在上面布下了一个自动吸取灵气的阵法。

    事情搞定之后,林晓晓慎重地把手镯收了起来,传家之宝,当然要好好藏放。

    龙骜洗澡的时候,林晓晓终于想起了一直被关在空间里的红菱,赶紧把红菱放出来溜溜风。来到京都这么久,都忘记塞进空间里的红菱了。

    红菱这一出来,就两眼含泪,委屈无比地说道:呜呜,老大,你终于舍得我放我出来了,我不要进那小黑屋了,实在太可怕。

    可不,空间周围都是黑漆漆的一片,没有人跟它说话,没有网络上网,还没有电影看,那生活,简直就像是无尽的地狱,在那里,简直就是度秒如年,红菱再也不想进去了。

    林晓晓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很抱歉,我都快忘记你的存在了。

    红菱顿时觉得自己万箭穿心,老大,你怎么可以这样见色忘兽简直太伤我心了。

    没事,习惯就好。林晓晓笑眯眯地补刀。

    噗红菱吐血三升,倒地不起。

    林晓晓揪着它的尾巴,把它从床上揪了起来,好了,把你放出来是想要告诉你,明天我和龙骜要出国去旅游,你去不去不去的话,你就留在龙家。

    去国外一听到要去国外玩,红菱立马生龙活虎,去,当然去,你放心,我绝对会离你们远远,绝对不会打搅你们两个恩爱。

    哎呀,上网看到那些国外的妞身材不错,要是老大能去海滩什么的地方就更好了,可以大饱眼福。红菱色眯眯地想到。

    只不过下一刻它就乐极生悲,龙骜一出浴室,它就再一次当了空中飞蛇,被拍飞,成功黏在了墙上。

    我不是说过,不要让它靠近你吗蛇的身上很多细菌,寄生虫也不少,还一身的蛇腥味,难闻死了。快去洗澡吧,要不然这细菌久了就会变异。龙骜面无表情地指桑骂槐,推着林晓晓进了浴室。

    随后,林晓晓在浴室里,听到了红菱不间断的惨叫声。那酸爽,想来只有自己明白了。

    第二天,林晓晓就与龙骜坐上了去美国的飞机。当然,被迫再次仍进空间的红菱,此时全身伤痕,两眼汪汪,欲哭无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