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六十一章:应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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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连云东和夏妃又是住在了一起,当然那些男女之事还是要做的!
而早上醒过来的时候,连云东发现身边的夏妃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床离开了。
这不禁是让他大感费解,按理说以他现在的能力身边哪怕只是有轻微的动静也是不可能瞒过他的耳朵的,即便是他再怎么熟睡。
难道自己真的已经开始沉醉在温柔的女儿乡了?
连云东大为警惕,所谓最难消受美人恩。
美人恩就是英雄冢,自己虽然不是英雄,但是夏妃可是彻头彻尾的美女啊。
长此以往,恐怕不妙啊。
想必是自己许久的没有这么放松过,亦或许是那种不用每天早上睁开眼睛就要为许多事情发愁的缘故,故而整个人顿时放松下来了许多?
连云东随即又急忙为自己找出了另外一个更加合理的解释。
床头柜上还有一张夏妃短暂的留言,大致的意思是早餐已经做好了,他只需要加热一下就好了。
不得不说,这样的日子实在是让人羡慕。
不过连云东却是大为无奈。没有天理啊,女人起早贪黑的在外面挣钱,自己还无所事事的不知道干什么好?
这他妈的还算个男人吗?
妈的,再这样下去,自己真有可能具有了小白脸的潜力了。
事实上他昨天晚上是完全可以不用到夏妃这边来的,因为他看出来了那个名字很俗气的于秘书似乎很想过来和她彻夜长谈。
要知道吃饭的途中两人就有说不完的话题,整顿饭下来,两人根本就没有怎么搭理他。
她们从认识的那天一直侃到了此刻吃牛肉面的事情。
如果不是他含蓄的示意该回家了,或许两人要一直聊到天亮。
不过最终为了最后再打击这个女人一次,他还是正大光明的搂着夏妃一起回家了。
仔细梭理了一下这其中的内情之后,连云东哑然一笑,之所以如此,他除了对夏妃的身体有种无法自拔的迷恋之外,还有一种的念头在心底作祟。
说白了,他也偶尔有时候会用下半身来考虑问题,毕竟他也是俗人一个嘛。
当然了,事实上夏妃这样一个女人,除了偶尔会耍耍小脾气之外,其实无论是在哪里都是极为的讨人喜欢的。
毕竟他是一个正常的男人。
不过这样一来,却是让他心中大为的警惕,所谓饱暖思淫欲,长此以往,可能会消磨了他不少的志向。
虽然在很多人眼里他根本就没有什么志向可言,但是至少他心里清楚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昨晚郑红秀也打来电话,说她心情不好,要自己去陪她喝酒,他并不是没有想到和郑红秀之间的约会,他是故意没有去的。
首先夏妃也不会答应,其次他自己也不想去。
何苦让自己在徒增烦恼呢?
他现在就已经够烦的了。
因为他可以肯定女人经过了烦心事之后,他晚上去陪她喝酒,肯定会发生一些正常的男女之间应该做的事情。
虽然他是一个正常的男人,而且也不会介意偶尔和一些不相关的女人发生一些不相关的事情。
但是他不是种马。
不是那种见一个上一个的男人。
起码的原则立场他还是有的。
尤其是对于郑红秀这样一个可怜可恨又神秘的女人。
至于后续的麻烦,后续再去解决吧。他相信郑红秀应该很清楚他的态度。
连云东并没有急于起床,而是躺在床上思索着一些不相关的问题。
摊开手掌,他看到了自己手心的那道若隐若现的黑色细线。
老实说,直到此刻他依然还没有想出一个到底该如何利用它,或者是说如何来控制它的有效办法。
昨天早上他一怒之下刺激到了它的潜在力量,那样恐怖的威力的确是连连云东自己也是生生的吓了一大跳。
当时他真实的感觉到了自己的这只手,其实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魂幡,给他的感觉,自己只要招手之间,就会千军万马的阴兵鬼将听他调遣。
这样的力量是十分的恐怖的。
试问能在挥手之间调遣无数阴兵鬼将的人这世间能有几个?
就算是在地府当中也是为数不多。
更何况是在这样一个世界?
所以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如果他能详加利用这布都御魂之术,至少在以后的日子里,它可以和地府平起平坐。
甚至可以成为不受任何拘束的一方诸侯霸主。这完全是实力赢来的,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多少有点取巧的嫌疑。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是没有这样的效果,但是能有这样意外的成果,依然还是不可小瞧的。试问一个人的体内突然能让数以万计的鬼灵长期的借住,那么他的身体之内,何止是一个通灵境界能解释清楚的?
可是连云东的身体突然被太上老君强化之后,突然之间身体之内可以长期的被灵体借住,这就等于是他的身体其实已经是一个阴阳两界的接收器。
这对于很多人来谁都已经是一个梦寐以求的境界了。
而如果是被数以万计的灵体借住呢?
没有任何人能解释这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概念!
刚开始他还想不通这个道理,总觉得自己体内多了一个藏有鬼魂的东西,多少让人觉得别扭。
他总认为这样会让自己体内从满了阴寒之气,到最后变成一个怪人。
就好像现在的人妖一样。
不过经过了这件事情之后他想通了这点。
事实上,他的确是错的相当的离谱。
昨天早上的那恐怖的经历,让他下定了决心好好的研究这条黑色西线。
因为他的直觉告诉他,这布都御魂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成为他对抗天谴的一个很有利的因素。
如果他的实力在一步一步的回到了从前,那么他可以确定自己至少在关键的时候可以强行的保命。
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只不过到目前为止他始终都没有一个好的办法来控制它。
所谓欲速则不达,思索了片刻之后,连云东放下手心,只有等到下次再找机会尝试了。
因为他刚才私底下暗中尝试了一下,结果却并没有发生像昨晚那样,挥手之间可以催发布都御魂的威力。显然是那个环节出了点问题了。
当然,好处多未必就表示他对坏处没有丝毫的警惕。
在他看来,这道黑色的细线存在他的手心永远都是一个未知的变数,他目前需要做到的,就是尽量将好处扩无限大,将坏处无限减少。除此之外,别无他法了。
暂时抛开了这个烦恼之后,连云东又不得不很痛苦的想到了另外一个让他更加头疼的问题,那就是太上老君这个不靠谱的师傅,就这么不管自己了?自己想找他都难上登天,再想到那个罗茜却在那个祖先界里面修炼,靠,不公平啊。
烦躁,索性不想了!
穿好衣服,连云东随便梳洗了一下,刚刚准备往夏妃公司走去的时候,手机响起。
电话是郑红秀打过来的。
大致的意思是又是约他过去聚一聚,当然也没有提昨晚连云东失约的事情!
连云东一直很好奇一个问题,郑红秀既然是省长的儿媳,会不会是和省长住在一个地方呢?
因为今天晚上郑红秀约好了他,所以突然之间有点好奇这个问题了。
老实说,从来没有见到这么大的官员,就是连云东也不自觉的有点忐忑了。
换在古代,一省之长那可是一品大员,番疆大吏啊。
妈的,终究还是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啊。
骑着何颖同学的那辆单车,连云东往郑红秀告诉她地址的地方赶去,一路上忍不住开始有点浮想联翩了。
想到这里,连他自己都忍不住开始有点想笑了。
通过今天一天的静思,他的收获实在不可小窥。
想通了以前很多没有想通的问题,解决了很多以前没有解决的问题。
若非郑红秀客意打了个电话过来提醒他晚上的饭局,恐怕他此刻依然还沉浸探索布都御魂的喜悦当中了。
郑红秀的家在远离市区的郊外。
现在无论是有钱人,还是有权人都喜欢这个调调。
一来可以远离城市的污染,呼吸大自然的清新空气,二来也便于他们做很多不方便被人知道的事情。
不像普通人一样,上下班担心道路拥挤,迟到早退之类的顾虑。
他们就无所谓了。
房产不止一处,想住哪里,就住哪里。
连云东猜想他郊外的房子恐怕只是她偶尔休闲或者是请朋友吃饭娱乐的时候应该会用到吧?
从市区到郊外,骑着单车连云东至少要走两个小时的时间。
刚开始还是一种享受,不过走到一半的时候,就开始变成折磨了。
原本他以为最多一个小时的路程的(这是郑红秀电话当中告诉他的),结果整整两个小时连影子都没有看到,连云东忍不住开始暗骂这个女人了瞎指挥了。
事实上这真的不能怪人家,要怪也能怪他太盲目,试想想郑红秀这样显赫身份的女人怎么可能去尝试着骑着单车往市区走呢?
好在他体力惊人,一路追问了几个路人最终找到了郑红秀所居住的一个风景相当独特的小区。
之所以独特,那是因为这个小区和周围的其它小区区别很大。
晚上,连云东和夏妃又是住在了一起,当然那些男女之事还是要做的!
而早上醒过来的时候,连云东发现身边的夏妃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床离开了。
这不禁是让他大感费解,按理说以他现在的能力身边哪怕只是有轻微的动静也是不可能瞒过他的耳朵的,即便是他再怎么熟睡。
难道自己真的已经开始沉醉在温柔的女儿乡了?
连云东大为警惕,所谓最难消受美人恩。
美人恩就是英雄冢,自己虽然不是英雄,但是夏妃可是彻头彻尾的美女啊。
长此以往,恐怕不妙啊。
想必是自己许久的没有这么放松过,亦或许是那种不用每天早上睁开眼睛就要为许多事情发愁的缘故,故而整个人顿时放松下来了许多?
连云东随即又急忙为自己找出了另外一个更加合理的解释。
床头柜上还有一张夏妃短暂的留言,大致的意思是早餐已经做好了,他只需要加热一下就好了。
不得不说,这样的日子实在是让人羡慕。
不过连云东却是大为无奈。没有天理啊,女人起早贪黑的在外面挣钱,自己还无所事事的不知道干什么好?
这他妈的还算个男人吗?
妈的,再这样下去,自己真有可能具有了小白脸的潜力了。
事实上他昨天晚上是完全可以不用到夏妃这边来的,因为他看出来了那个名字很俗气的于秘书似乎很想过来和她彻夜长谈。
要知道吃饭的途中两人就有说不完的话题,整顿饭下来,两人根本就没有怎么搭理他。
她们从认识的那天一直侃到了此刻吃牛肉面的事情。
如果不是他含蓄的示意该回家了,或许两人要一直聊到天亮。
不过最终为了最后再打击这个女人一次,他还是正大光明的搂着夏妃一起回家了。
仔细梭理了一下这其中的内情之后,连云东哑然一笑,之所以如此,他除了对夏妃的身体有种无法自拔的迷恋之外,还有一种的念头在心底作祟。
说白了,他也偶尔有时候会用下半身来考虑问题,毕竟他也是俗人一个嘛。
当然了,事实上夏妃这样一个女人,除了偶尔会耍耍小脾气之外,其实无论是在哪里都是极为的讨人喜欢的。
毕竟他是一个正常的男人。
不过这样一来,却是让他心中大为的警惕,所谓饱暖思淫欲,长此以往,可能会消磨了他不少的志向。
虽然在很多人眼里他根本就没有什么志向可言,但是至少他心里清楚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昨晚郑红秀也打来电话,说她心情不好,要自己去陪她喝酒,他并不是没有想到和郑红秀之间的约会,他是故意没有去的。
首先夏妃也不会答应,其次他自己也不想去。
何苦让自己在徒增烦恼呢?
他现在就已经够烦的了。
因为他可以肯定女人经过了烦心事之后,他晚上去陪她喝酒,肯定会发生一些正常的男女之间应该做的事情。
虽然他是一个正常的男人,而且也不会介意偶尔和一些不相关的女人发生一些不相关的事情。
但是他不是种马。
不是那种见一个上一个的男人。
起码的原则立场他还是有的。
尤其是对于郑红秀这样一个可怜可恨又神秘的女人。
至于后续的麻烦,后续再去解决吧。他相信郑红秀应该很清楚他的态度。
连云东并没有急于起床,而是躺在床上思索着一些不相关的问题。
摊开手掌,他看到了自己手心的那道若隐若现的黑色细线。
老实说,直到此刻他依然还没有想出一个到底该如何利用它,或者是说如何来控制它的有效办法。
昨天早上他一怒之下刺激到了它的潜在力量,那样恐怖的威力的确是连连云东自己也是生生的吓了一大跳。
当时他真实的感觉到了自己的这只手,其实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魂幡,给他的感觉,自己只要招手之间,就会千军万马的阴兵鬼将听他调遣。
这样的力量是十分的恐怖的。
试问能在挥手之间调遣无数阴兵鬼将的人这世间能有几个?
就算是在地府当中也是为数不多。
更何况是在这样一个世界?
所以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如果他能详加利用这布都御魂之术,至少在以后的日子里,它可以和地府平起平坐。
甚至可以成为不受任何拘束的一方诸侯霸主。这完全是实力赢来的,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多少有点取巧的嫌疑。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是没有这样的效果,但是能有这样意外的成果,依然还是不可小瞧的。试问一个人的体内突然能让数以万计的鬼灵长期的借住,那么他的身体之内,何止是一个通灵境界能解释清楚的?
可是连云东的身体突然被太上老君强化之后,突然之间身体之内可以长期的被灵体借住,这就等于是他的身体其实已经是一个阴阳两界的接收器。
这对于很多人来谁都已经是一个梦寐以求的境界了。
而如果是被数以万计的灵体借住呢?
没有任何人能解释这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概念!
刚开始他还想不通这个道理,总觉得自己体内多了一个藏有鬼魂的东西,多少让人觉得别扭。
他总认为这样会让自己体内从满了阴寒之气,到最后变成一个怪人。
就好像现在的人妖一样。
不过经过了这件事情之后他想通了这点。
事实上,他的确是错的相当的离谱。
昨天早上的那恐怖的经历,让他下定了决心好好的研究这条黑色西线。
因为他的直觉告诉他,这布都御魂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成为他对抗天谴的一个很有利的因素。
如果他的实力在一步一步的回到了从前,那么他可以确定自己至少在关键的时候可以强行的保命。
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只不过到目前为止他始终都没有一个好的办法来控制它。
所谓欲速则不达,思索了片刻之后,连云东放下手心,只有等到下次再找机会尝试了。
因为他刚才私底下暗中尝试了一下,结果却并没有发生像昨晚那样,挥手之间可以催发布都御魂的威力。显然是那个环节出了点问题了。
当然,好处多未必就表示他对坏处没有丝毫的警惕。
在他看来,这道黑色的细线存在他的手心永远都是一个未知的变数,他目前需要做到的,就是尽量将好处扩无限大,将坏处无限减少。除此之外,别无他法了。
暂时抛开了这个烦恼之后,连云东又不得不很痛苦的想到了另外一个让他更加头疼的问题,那就是太上老君这个不靠谱的师傅,就这么不管自己了?自己想找他都难上登天,再想到那个罗茜却在那个祖先界里面修炼,靠,不公平啊。
烦躁,索性不想了!
穿好衣服,连云东随便梳洗了一下,刚刚准备往夏妃公司走去的时候,手机响起。
电话是郑红秀打过来的。
大致的意思是又是约他过去聚一聚,当然也没有提昨晚连云东失约的事情!
连云东一直很好奇一个问题,郑红秀既然是省长的儿媳,会不会是和省长住在一个地方呢?
因为今天晚上郑红秀约好了他,所以突然之间有点好奇这个问题了。
老实说,从来没有见到这么大的官员,就是连云东也不自觉的有点忐忑了。
换在古代,一省之长那可是一品大员,番疆大吏啊。
妈的,终究还是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啊。
骑着何颖同学的那辆单车,连云东往郑红秀告诉她地址的地方赶去,一路上忍不住开始有点浮想联翩了。
想到这里,连他自己都忍不住开始有点想笑了。
通过今天一天的静思,他的收获实在不可小窥。
想通了以前很多没有想通的问题,解决了很多以前没有解决的问题。
若非郑红秀客意打了个电话过来提醒他晚上的饭局,恐怕他此刻依然还沉浸探索布都御魂的喜悦当中了。
郑红秀的家在远离市区的郊外。
现在无论是有钱人,还是有权人都喜欢这个调调。
一来可以远离城市的污染,呼吸大自然的清新空气,二来也便于他们做很多不方便被人知道的事情。
不像普通人一样,上下班担心道路拥挤,迟到早退之类的顾虑。
他们就无所谓了。
房产不止一处,想住哪里,就住哪里。
连云东猜想他郊外的房子恐怕只是她偶尔休闲或者是请朋友吃饭娱乐的时候应该会用到吧?
从市区到郊外,骑着单车连云东至少要走两个小时的时间。
刚开始还是一种享受,不过走到一半的时候,就开始变成折磨了。
原本他以为最多一个小时的路程的(这是郑红秀电话当中告诉他的),结果整整两个小时连影子都没有看到,连云东忍不住开始暗骂这个女人了瞎指挥了。
事实上这真的不能怪人家,要怪也能怪他太盲目,试想想郑红秀这样显赫身份的女人怎么可能去尝试着骑着单车往市区走呢?
好在他体力惊人,一路追问了几个路人最终找到了郑红秀所居住的一个风景相当独特的小区。
之所以独特,那是因为这个小区和周围的其它小区区别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