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 她这样,算躺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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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兰玉墅里气氛不错。
沈元飞本来就是个会耍宝的,以前在慕初面前还能端着,现在知道慕初就是自家小妹,那种想要跟对方亲近的感觉不用再掩饰。
他也听说了小妹身上的事,和沈元桀兄弟认定的一样,他也觉得,一定是哪个男人哄骗于慕初。
不要让他逮到那个男人,不然的话,他保证这事不会就这样算了。
远在墨氏处理公事的墨柏渊,莫名感觉鼻子有点发痒。
慕初坐在芝兰玉墅的花园里,这边环境确实不错。手边放着个果盘,一壶果饮。
这个天气已经不热了,这边临湖,风吹过来,带来阵阵凉意。
唐曼琳听沈元飞说慕初好像喜欢荣城阿姨做的点心,昨天就让阿姨连夜飞过来了。
厨师和糕点师都是沈家用惯了的。一早起来开始忙活,做了十几道不同口味,不同外形的点心。
慕初坐在外面看剧本,腿上101,她看一页,101的小爪子帮她翻一页。
唐曼琳过来的时候,看到的正是眼前一幕。
前几天就见过了慕初养的兔子,特别小一只,特别通人性,但没想到,还能这么通人性。
竟然会帮人翻页?
这简直了。
“小初。休息下吧,别看了。”
她是知道女儿要去拍陆导的《消失的遗嘱》。这剧还没开始拍,只是立项,就引来了各方的注意。
无他,陆导的名声太响亮了。想到之前苏如烟还做梦想让她牵线,简直可笑。
真以为,拍戏是那么简单的事?
做为科班出身,拿遍影后的唐曼琳,最不喜欢的就是走捷径的人。
“这是在看剧本吧?”
她这几天无事,让陶琳送了剧本过来。虽然她有过目不忘的能力,但既然来了,要做就做最好。
“是啊。过几天要进组,我就随便看看。”
“敬业是好事,但也别让自己太累了。”
以前自己拍戏的时候,唐曼琳不觉得,现在到了女儿身上,她就见不得女儿太辛苦。
沈家现在的条件,养多少个人都养得起。慕初实在不必要再拼事业。
只是女儿刚认回来,她说这个话,怕女儿不高兴,索性转移话题。
把点心端起来放到慕初边上的位置,把果盘往边上移了移。
“听元齐说,你喜欢吃中式点心。这些是我让厨房做的,你尝尝。”
“谢谢。”
慕初确实觉得沈家的点心不错。更没想到,唐曼琳竟然不嫌麻烦反,把做点心的阿姨特意叫来深城。
“荣城的房间,我已经让人重新装修了。你喜欢什么样的风格?还有家具?我让人去置办好。这房间装修好了还要通风,你看——”
“其实不用这么麻烦。”她真去荣城也住不到几天,还要重新装修,
“小初。一点都不麻烦。”唐曼琳最不想看到的,就是女儿和自己生分:“我是你的妈妈,不管为你做什么,都是应该的。”
慕初看着她眼里的热切:“谢谢。”
“我说了,不用谢。”
唐曼琳看着慕初的脸,想听她叫自己一声妈的愿望,越发的迫切。
“深城的房子,我本来想让你大哥去看的,但是这房子买下来以后是你住。所以你看这几天有空,我们去周边转转,挑几个你喜欢的楼盘。”
“真不用。”
“要的。你现在是艺人,住所最好是多几个。这样万一其中一个被记者发现,还能再住到其它住处去。我想的是,在市区内买两套复式,郊区按着芝兰玉墅买栋别墅,你看怎么样?”
慕初将嘴里的点心咽下,看着唐曼琳眼中的热切:“你太夸张了,我只有一个人。何必住那么大的房子?我现在住的御龙湾就挺好的。”
慕初穿越了很多世,活过很多地方。四合院住过,古堡也住过,甚至皇宫都住过。
对她来说,住的地方,真的不是越大越好。而且,等系统恢复数据后。她不差钱,需要什么她可以自己给自己买。
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而已。沈家人的态度,她看到了。她能理解,但没必要。
她说得随意,在唐曼琳看来,就是拒绝自己的补偿。嘴唇动了动,说是起身看看厨房饭菜准备得怎么样,又要回屋子里。
慕初看她样子,就知道她误会了。
“妈。真的没必要。房子就是个住的地方,不在大,不在多。只要能住,只要是一家人在一起。其实住哪都无所谓。”
唐曼琳愣了一下,她突然盯着慕初:“你,你刚才叫我什么?”
“妈。我说,没必要。”慕初想了想:“你们要是实在想补偿我,就不要勉强我一定要限制我呆在哪。至于房子。我眼下在御龙湾确实住惯了,不想搬。那边保全也不错,不会有狗仔和粉丝乱入的。”
“你,你再叫我一遍。”
她后面讲的许多话,唐曼琳都没听到,只是想再听慕初叫自己一声。
“妈。谢谢你。”
唐曼琳眼睛突然就红了,看着慕初的脸,她一把抱住了她。
“好,妈都听你的。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
唐曼琳的怀抱很柔软,也很温暖。慕初被她抱着,能感觉到她汹涌的母爱。
她抬手,轻轻的拍了拍唐曼琳的后背:“妈你别这样,我们以后还会有很多时间的。”
“是。是啊。”唐曼琳松开手,擦了擦眼角忍不住流出来的泪水:“妈找到你了,以后我们会有很多时间。”
她心里太高兴了。而且,她迫不及待想去告诉沈经年这个消息。
“你先吃点心,我去找爸爸。”
慕初:……为什么她觉得,唐曼琳是要去找沈经年炫耀呢?
算了,人家夫妻的事,随她去了。
沈家阿姨的手艺确实不错,点心做得堪称一绝。慕初自己吃一块,拿一块喂进101的嘴里。
101趴在她腿上,开心得眯起了眼睛。
——味道真不错,宿主,你现在这个状态算是你理想的退休生活了吧?
慕初在101的头上rua了一把,冷哼一声。
“状态确实不错。但这可不是你的功劳。”
——宿主,虽然不是我的功劳,但至少跟你本来的目标殊途同归了不是吗?
“行了,吃都堵不住你的嘴,不就是还想吃点心么?给你。”
慕初又喂了101一块点心,参加完一个采访刚回家的沈元飞,看到的就是眼前这一幕。
一瞬间,他怀疑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
兔子会吃点心?假的吧?怎么可能会兔子吃点心?
“小妹。你,你刚才喂兔子吃点心?”
慕初若无其事的收回手,一脸淡定的看向沈元飞:“你看错了。”
“我看错了?”
那点心的碎屑还在那兔子的嘴边呢。怎么可能是他看错了?
“小哥你有事吗?”
慕初本来叫沈元飞元飞弟弟的,她这样叫,总能刺激得沈元飞跳脚。
现在冷不防叫一句小哥,沈元飞一下子忘记了刚才要说的话了。
“你叫我什么?”
“小哥啊。难道不行?”
慕初从善如流,顺便把101嘴角的糕点碎屑擦掉。
“当然行。”沈元飞开心了。慕初能叫沈元桀大哥,叫沈元齐二哥,偏到了他这里就喜欢逗他管他叫元飞弟弟。
沈元飞可郁闷了,没想到啊,这么快小妹就善解人意改口了。
“再叫我一句。”
“小哥。”
101的嘴角干净了,慕初笑着将眼前的点心推到沈元飞面前:“小哥,你也尝尝吧。”
“不用了,你吃吧,我经常吃。”
沈元飞突然想起来自己刚才看到的,又去看那只兔子,发现它嘴角的碎屑已经没有了。
难道刚才真的是他眼花?
“小妹,其实我来找你,是有事。”沈元飞想了想,拿出了手机,点开:“我想订辆车送给你,你看看喜欢什么颜色?还是每个颜色都给你来一个?”
“我有车啊。”
“你那叫什么车?”沈元飞一脸嫌弃:“家里保姆开的车都比你那车强。”
慕初:虽然知道你说得都对,但是我听着怎么这么不爽呢?
“小哥,我的车再不好,也是我自己赚钱买的。”
沈元飞突然不说话了:“行行行,小哥我说错话了。不管了,你挑一个,不喜欢就多挑几个。这只是我的,大哥和二哥肯定还有表示,我要抢在他们前面。你快挑。不然从国外运回来还要时间呢。”
慕初看着那一排足以闪瞎人眼的豪车,随手指了一辆:“这个吧。”
“这个啊?你再看看呗,我觉得这车更像是老爷车。”
劳斯莱斯幻影,勉强配得上小妹吧。但是跑车不香吗?看看边上那一排的跑车,每一辆都是让人想收藏的存在。
“就这个吧。”
“那你再挑一个?”
慕初有点头疼,唐曼琳就让她挑房子,沈元飞就让她挑车子。那到了沈经年和沈元桀那边,他们还要让自己挑什么?
“车只是个代步的工具,有得开就行,就这个吧。”
“小妹不挑,那我替你作主了。你放心,我的眼光,一向很好。”
慕初:……谢谢,但真没必要。
沈元飞想着给小妹挑礼物的乐趣,兴冲冲的拿着手机又走了。
慕初这会不敢再喂101点心了,拿起剧本继续看,101知她心意。在她每次看完一面就给她翻页。
沈元桀和沈元齐来的时候,两个人都怀疑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
这兔子也太灵性了吧?
“小妹?”
慕初放下手中的剧本:“大哥,二哥。”
两个人走到慕初旁边的椅子坐下。
沈元桀本来还想找出那个让小妹怀孕的混蛋出来,但眼下,明显有更重要的事要做。他晚上要先回荣城。
沈元齐在研究院身居要职,手上有三个研究项目在进行,之前去f国交流已经是挤出时间,现在回了国,院里没有更多的假期给他,只能跟着沈元桀一起回荣城。
两个人走之前,都想着先把认回小妹的礼物给她。
“小妹,这是我给你准备的礼物。”
沈元桀这份礼物,其实之前就准备好了,不过一直没机会送出来。
慕初:……果然,又来?
——宿主。我柠檬了。
101实在忍不住酸了。
——你这真的是人生巅峰了吧?
慕初没会101,看着沈元桀手上那个文件袋:“这是什么?”
“你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慕初看了沈元桀一眼,打开了那个文件夹。看清楚里面的东西时,她的嘴角抽了抽。
“大哥,你这——”
“我想了想,你既然喜欢混娱乐圈,自然是束缚越少越好。所以我把星乐娱乐买下来了。现在它是你的了。以后你跟星乐娱乐的合同,你想履行就履行。不想履行你自己就是老板,当然是你最大了。”
慕初:……可以,但是真的没必要。
“大哥,人家星乐的老总,肯把公司卖给你?”
“钱给到位了,有什么不肯卖的?”
听这话就知道,一定是出了高于市场的价格。慕初还能说什么?
“大哥。谢谢你。”
“不用客气。你是我妹妹,这些是应该的。”
沈元齐拿出的是一个盒子:“小妹,我只是个研究的,不像大哥那么财大气粗。这个送给你,你看到时候请设计师好好设计,戴着玩吧。”
慕初打开那个盒子,看到里面那些闪耀着不同颜色光芒的钻石时,真体会到了:闪瞎你的眼是个什么样的形容词。
粉钻,蓝钻,绿钻,各种颜色的钻石,不一而足。但能看出来,价值不菲。
就这还不够财大气粗么?
“谢谢二哥。”
“不用谢,我本来想让人设计好了再送给你,但是我觉得既然是你自己戴,还是要你自己喜欢。妈认识几个设计师,眼光不错。你可以把这个送过去给他们打磨和设计。钱都算哥哥的。”
“谢谢二哥。”
慕初还能说什么?只能接下来了。
——啊啊啊啊啊,宿主,你真的太幸福了。我要当柠檬精了。
“我们今天晚上要回荣城处理些公事,爸妈会留下来,元飞也是。小妹没事多陪陪他们,也不要忘记给我们打电话。”
“好。”
送走了沈家两兄弟,慕初看着桌上的文件袋和小盒子。真心觉得,她这个,大概就是躺赢了吧?
还没来得及把东西收收,花园里又来人了。
这次,是墨柏渊。
------题外话------
一更,四千字。我也柠檬了。我也想要这样的哥哥。
芝兰玉墅里气氛不错。
沈元飞本来就是个会耍宝的,以前在慕初面前还能端着,现在知道慕初就是自家小妹,那种想要跟对方亲近的感觉不用再掩饰。
他也听说了小妹身上的事,和沈元桀兄弟认定的一样,他也觉得,一定是哪个男人哄骗于慕初。
不要让他逮到那个男人,不然的话,他保证这事不会就这样算了。
远在墨氏处理公事的墨柏渊,莫名感觉鼻子有点发痒。
慕初坐在芝兰玉墅的花园里,这边环境确实不错。手边放着个果盘,一壶果饮。
这个天气已经不热了,这边临湖,风吹过来,带来阵阵凉意。
唐曼琳听沈元飞说慕初好像喜欢荣城阿姨做的点心,昨天就让阿姨连夜飞过来了。
厨师和糕点师都是沈家用惯了的。一早起来开始忙活,做了十几道不同口味,不同外形的点心。
慕初坐在外面看剧本,腿上101,她看一页,101的小爪子帮她翻一页。
唐曼琳过来的时候,看到的正是眼前一幕。
前几天就见过了慕初养的兔子,特别小一只,特别通人性,但没想到,还能这么通人性。
竟然会帮人翻页?
这简直了。
“小初。休息下吧,别看了。”
她是知道女儿要去拍陆导的《消失的遗嘱》。这剧还没开始拍,只是立项,就引来了各方的注意。
无他,陆导的名声太响亮了。想到之前苏如烟还做梦想让她牵线,简直可笑。
真以为,拍戏是那么简单的事?
做为科班出身,拿遍影后的唐曼琳,最不喜欢的就是走捷径的人。
“这是在看剧本吧?”
她这几天无事,让陶琳送了剧本过来。虽然她有过目不忘的能力,但既然来了,要做就做最好。
“是啊。过几天要进组,我就随便看看。”
“敬业是好事,但也别让自己太累了。”
以前自己拍戏的时候,唐曼琳不觉得,现在到了女儿身上,她就见不得女儿太辛苦。
沈家现在的条件,养多少个人都养得起。慕初实在不必要再拼事业。
只是女儿刚认回来,她说这个话,怕女儿不高兴,索性转移话题。
把点心端起来放到慕初边上的位置,把果盘往边上移了移。
“听元齐说,你喜欢吃中式点心。这些是我让厨房做的,你尝尝。”
“谢谢。”
慕初确实觉得沈家的点心不错。更没想到,唐曼琳竟然不嫌麻烦反,把做点心的阿姨特意叫来深城。
“荣城的房间,我已经让人重新装修了。你喜欢什么样的风格?还有家具?我让人去置办好。这房间装修好了还要通风,你看——”
“其实不用这么麻烦。”她真去荣城也住不到几天,还要重新装修,
“小初。一点都不麻烦。”唐曼琳最不想看到的,就是女儿和自己生分:“我是你的妈妈,不管为你做什么,都是应该的。”
慕初看着她眼里的热切:“谢谢。”
“我说了,不用谢。”
唐曼琳看着慕初的脸,想听她叫自己一声妈的愿望,越发的迫切。
“深城的房子,我本来想让你大哥去看的,但是这房子买下来以后是你住。所以你看这几天有空,我们去周边转转,挑几个你喜欢的楼盘。”
“真不用。”
“要的。你现在是艺人,住所最好是多几个。这样万一其中一个被记者发现,还能再住到其它住处去。我想的是,在市区内买两套复式,郊区按着芝兰玉墅买栋别墅,你看怎么样?”
慕初将嘴里的点心咽下,看着唐曼琳眼中的热切:“你太夸张了,我只有一个人。何必住那么大的房子?我现在住的御龙湾就挺好的。”
慕初穿越了很多世,活过很多地方。四合院住过,古堡也住过,甚至皇宫都住过。
对她来说,住的地方,真的不是越大越好。而且,等系统恢复数据后。她不差钱,需要什么她可以自己给自己买。
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而已。沈家人的态度,她看到了。她能理解,但没必要。
她说得随意,在唐曼琳看来,就是拒绝自己的补偿。嘴唇动了动,说是起身看看厨房饭菜准备得怎么样,又要回屋子里。
慕初看她样子,就知道她误会了。
“妈。真的没必要。房子就是个住的地方,不在大,不在多。只要能住,只要是一家人在一起。其实住哪都无所谓。”
唐曼琳愣了一下,她突然盯着慕初:“你,你刚才叫我什么?”
“妈。我说,没必要。”慕初想了想:“你们要是实在想补偿我,就不要勉强我一定要限制我呆在哪。至于房子。我眼下在御龙湾确实住惯了,不想搬。那边保全也不错,不会有狗仔和粉丝乱入的。”
“你,你再叫我一遍。”
她后面讲的许多话,唐曼琳都没听到,只是想再听慕初叫自己一声。
“妈。谢谢你。”
唐曼琳眼睛突然就红了,看着慕初的脸,她一把抱住了她。
“好,妈都听你的。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
唐曼琳的怀抱很柔软,也很温暖。慕初被她抱着,能感觉到她汹涌的母爱。
她抬手,轻轻的拍了拍唐曼琳的后背:“妈你别这样,我们以后还会有很多时间的。”
“是。是啊。”唐曼琳松开手,擦了擦眼角忍不住流出来的泪水:“妈找到你了,以后我们会有很多时间。”
她心里太高兴了。而且,她迫不及待想去告诉沈经年这个消息。
“你先吃点心,我去找爸爸。”
慕初:……为什么她觉得,唐曼琳是要去找沈经年炫耀呢?
算了,人家夫妻的事,随她去了。
沈家阿姨的手艺确实不错,点心做得堪称一绝。慕初自己吃一块,拿一块喂进101的嘴里。
101趴在她腿上,开心得眯起了眼睛。
——味道真不错,宿主,你现在这个状态算是你理想的退休生活了吧?
慕初在101的头上rua了一把,冷哼一声。
“状态确实不错。但这可不是你的功劳。”
——宿主,虽然不是我的功劳,但至少跟你本来的目标殊途同归了不是吗?
“行了,吃都堵不住你的嘴,不就是还想吃点心么?给你。”
慕初又喂了101一块点心,参加完一个采访刚回家的沈元飞,看到的就是眼前这一幕。
一瞬间,他怀疑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
兔子会吃点心?假的吧?怎么可能会兔子吃点心?
“小妹。你,你刚才喂兔子吃点心?”
慕初若无其事的收回手,一脸淡定的看向沈元飞:“你看错了。”
“我看错了?”
那点心的碎屑还在那兔子的嘴边呢。怎么可能是他看错了?
“小哥你有事吗?”
慕初本来叫沈元飞元飞弟弟的,她这样叫,总能刺激得沈元飞跳脚。
现在冷不防叫一句小哥,沈元飞一下子忘记了刚才要说的话了。
“你叫我什么?”
“小哥啊。难道不行?”
慕初从善如流,顺便把101嘴角的糕点碎屑擦掉。
“当然行。”沈元飞开心了。慕初能叫沈元桀大哥,叫沈元齐二哥,偏到了他这里就喜欢逗他管他叫元飞弟弟。
沈元飞可郁闷了,没想到啊,这么快小妹就善解人意改口了。
“再叫我一句。”
“小哥。”
101的嘴角干净了,慕初笑着将眼前的点心推到沈元飞面前:“小哥,你也尝尝吧。”
“不用了,你吃吧,我经常吃。”
沈元飞突然想起来自己刚才看到的,又去看那只兔子,发现它嘴角的碎屑已经没有了。
难道刚才真的是他眼花?
“小妹,其实我来找你,是有事。”沈元飞想了想,拿出了手机,点开:“我想订辆车送给你,你看看喜欢什么颜色?还是每个颜色都给你来一个?”
“我有车啊。”
“你那叫什么车?”沈元飞一脸嫌弃:“家里保姆开的车都比你那车强。”
慕初:虽然知道你说得都对,但是我听着怎么这么不爽呢?
“小哥,我的车再不好,也是我自己赚钱买的。”
沈元飞突然不说话了:“行行行,小哥我说错话了。不管了,你挑一个,不喜欢就多挑几个。这只是我的,大哥和二哥肯定还有表示,我要抢在他们前面。你快挑。不然从国外运回来还要时间呢。”
慕初看着那一排足以闪瞎人眼的豪车,随手指了一辆:“这个吧。”
“这个啊?你再看看呗,我觉得这车更像是老爷车。”
劳斯莱斯幻影,勉强配得上小妹吧。但是跑车不香吗?看看边上那一排的跑车,每一辆都是让人想收藏的存在。
“就这个吧。”
“那你再挑一个?”
慕初有点头疼,唐曼琳就让她挑房子,沈元飞就让她挑车子。那到了沈经年和沈元桀那边,他们还要让自己挑什么?
“车只是个代步的工具,有得开就行,就这个吧。”
“小妹不挑,那我替你作主了。你放心,我的眼光,一向很好。”
慕初:……谢谢,但真没必要。
沈元飞想着给小妹挑礼物的乐趣,兴冲冲的拿着手机又走了。
慕初这会不敢再喂101点心了,拿起剧本继续看,101知她心意。在她每次看完一面就给她翻页。
沈元桀和沈元齐来的时候,两个人都怀疑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
这兔子也太灵性了吧?
“小妹?”
慕初放下手中的剧本:“大哥,二哥。”
两个人走到慕初旁边的椅子坐下。
沈元桀本来还想找出那个让小妹怀孕的混蛋出来,但眼下,明显有更重要的事要做。他晚上要先回荣城。
沈元齐在研究院身居要职,手上有三个研究项目在进行,之前去f国交流已经是挤出时间,现在回了国,院里没有更多的假期给他,只能跟着沈元桀一起回荣城。
两个人走之前,都想着先把认回小妹的礼物给她。
“小妹,这是我给你准备的礼物。”
沈元桀这份礼物,其实之前就准备好了,不过一直没机会送出来。
慕初:……果然,又来?
——宿主。我柠檬了。
101实在忍不住酸了。
——你这真的是人生巅峰了吧?
慕初没会101,看着沈元桀手上那个文件袋:“这是什么?”
“你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慕初看了沈元桀一眼,打开了那个文件夹。看清楚里面的东西时,她的嘴角抽了抽。
“大哥,你这——”
“我想了想,你既然喜欢混娱乐圈,自然是束缚越少越好。所以我把星乐娱乐买下来了。现在它是你的了。以后你跟星乐娱乐的合同,你想履行就履行。不想履行你自己就是老板,当然是你最大了。”
慕初:……可以,但是真的没必要。
“大哥,人家星乐的老总,肯把公司卖给你?”
“钱给到位了,有什么不肯卖的?”
听这话就知道,一定是出了高于市场的价格。慕初还能说什么?
“大哥。谢谢你。”
“不用客气。你是我妹妹,这些是应该的。”
沈元齐拿出的是一个盒子:“小妹,我只是个研究的,不像大哥那么财大气粗。这个送给你,你看到时候请设计师好好设计,戴着玩吧。”
慕初打开那个盒子,看到里面那些闪耀着不同颜色光芒的钻石时,真体会到了:闪瞎你的眼是个什么样的形容词。
粉钻,蓝钻,绿钻,各种颜色的钻石,不一而足。但能看出来,价值不菲。
就这还不够财大气粗么?
“谢谢二哥。”
“不用谢,我本来想让人设计好了再送给你,但是我觉得既然是你自己戴,还是要你自己喜欢。妈认识几个设计师,眼光不错。你可以把这个送过去给他们打磨和设计。钱都算哥哥的。”
“谢谢二哥。”
慕初还能说什么?只能接下来了。
——啊啊啊啊啊,宿主,你真的太幸福了。我要当柠檬精了。
“我们今天晚上要回荣城处理些公事,爸妈会留下来,元飞也是。小妹没事多陪陪他们,也不要忘记给我们打电话。”
“好。”
送走了沈家两兄弟,慕初看着桌上的文件袋和小盒子。真心觉得,她这个,大概就是躺赢了吧?
还没来得及把东西收收,花园里又来人了。
这次,是墨柏渊。
------题外话------
一更,四千字。我也柠檬了。我也想要这样的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