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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9章 世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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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斯卡是一座大型岛屿,曾经鼎盛一时的阿斯卡王国比磁鼓岛那个小国家要大得多。

    只是当阿斯卡王国灭亡之后,剩下的人在这几百年间早已陆续逃离了这座岛屿,这才使得整个岛屿上仅剩下了一个不足百人的小村子。

    阿斯卡岛给人的感觉不是小村子那样的渺小,而是宛如末日般的荒凉。

    在曾经一座名为素喃的城市废墟中,“血魔”弗斯特布拉德正在研究着他刚刚到手的七星剑。

    “这就是七星剑?好美的剑...”

    布拉德看着手中那柄被诅咒的圣剑,双眼中竟是流露出了痴迷的光芒。

    布拉德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剑士,所以通常来说,一柄剑对他的吸引力不该有这么大。

    可七星剑并不是一柄普通的名剑啊,它就像是毒p之于瘾君子一样,任何与它接触的人都无法抗拒它的魅力。

    玫瑰带刺,罂粟有毒,在这世上,越是美丽动人的东西,就往往越是危险。

    布拉德当然知道这个道理,可他并不在乎这些,或者说,他根本没把七星剑的诅咒之力放在心上。

    他是一个对自己有着绝对自信的人,他从小就崇尚力量,这世界上没有什么问题是力量不能解决的,如果有,那就是力量不够强。

    所以七星剑危险又如何?布拉德有信心降服这把被诅咒的圣剑。

    碎石滚落的声音在附近响起。

    布拉德看了过去,只见那藤蔓丛生的墙壁后钻出了一只小鹿,破败都市的凄凉之美在这一刻淋漓尽致。

    布拉德的眼中闪过一抹红光,一股诡异的能量自七星剑上涌出,犹如缭绕的烟雾一般瞬间将小鹿笼罩。

    小鹿先是痛苦地悲鸣,很快就栽倒在地,但片刻过后,小鹿又重新站了起来,就如同被丧尸病毒感染了一样,它的双眼也变得血红一片,但小鹿并没有像丧尸那样失去理智,而是乖乖地匍匐到了布拉德的身旁,任凭布拉德轻轻地抚摸着它的绒毛。

    “这种能力还真好使啊...”

    布拉德微微一笑,他的双眸又恢复了澄澈。

    看上去就好像他已经降服了七星剑,七星剑已经为他所用一样。

    布拉德闭上了眼睛,片刻后轻轻开口:“红伯爵,你来了?”

    “布拉德,你真是太令我失望了。”

    孤高之红直接叫出了布拉德的名字。

    他们那个时代的海贼一般都喜欢叫对方的绰号,这是一种肯定。

    除非...

    “当年的血色蝙蝠竟然沦落到要借助外物的能力来提升自己的力量,你还配得上血魔这个名号吗?”

    血魔回头使用眼角的余光瞥了孤高之红一眼:“方式重要吗?最后只要能提升实力就可以了啊,莱德,我看你是因为没有提高实力的手段而心生嫉妒,才会说出这种狗屁不通的大道理吧?”

    “你...”

    孤高之红心中有千言万语,但看到血魔现在的这个样子,到了嘴边的话只剩下了:“这话可不像是你说的...布拉德,究竟是你变了?还是七星剑已经扰乱你的心智了?”

    “会被区区一把妖刀控制心智的只不过是废物罢了。”

    血魔呵笑一声,声音中夹杂着一丝疯狂,“既然七星剑现在是在我的手里,那么就是我控制它,而不是它控制我!

    莱德,你什么时候变得跟个娘们一样婆婆妈妈的了?”

    “我只是看到你这个样子...算了,你已经没有资格当我的对手了。”

    “没有资格?”

    血魔转过了身来,双眼中尽是嘲讽。

    “呵呵呵...哼哼哼...哈哈哈...莱德,我看你是怕了吧!

    我承认曾经的我不是你的对手,现在的我也不是你的对手,但曾经的我对上现在的你,结局又会是怎么样的呢?

    要不咱们现在试试?放心,对付你,我还不需要动用七星剑的力量!”

    血魔左手一抬,数不清的血色蝙蝠如同潮水般涌向了孤高之红。

    “哼,我看你是执迷不悟!”

    孤高之红斩出一道螺旋剑气暂时击溃了蝙蝠的阵型。

    虽然嘴上很硬气,但面对着恢复了青春的血魔他一点也不敢大意,更何况能大幅提升一个人实力的七星剑还在血魔的手中。

    画笔一挥,几十片叶子幻化成人型,与孤高之红齐心协力攻向了血色蝙蝠。

    ……

    “这血魔到底有什么能力?”

    鹰眼出道算是比较晚的了,他听说过血魔的传奇,但对血魔的了解并不深。

    相对来说,反倒是身为海军的海岚因为海军档案馆中的资料对血魔的了解更多。

    “‘血魔’弗斯特布拉德是动物系-蝙蝠果实-幻兽种-吸血鬼形态能力者,他可以通过吸食人类的血液恢复体力、伤势甚至是青春,身体也可以变成无数的小蝙蝠,有点类似于自然系的元素化。

    同时他还是一个体术高手。”

    海岚一边寻找着七星剑的踪迹,一边和鹰眼介绍着血魔的资料。

    “血魔是洛克斯那个时代的海贼,成名比洛克斯晚,比罗杰早,不过他比不上洛克斯和罗杰,因为他一直都被洛克斯压了一头。

    血魔的猩红海贼团是一个精英海贼团,也就是那种只有干部没有船员的海贼团,无论大小事务都由有数的几个同伴负责。”

    “为什么?精英海贼团的模式根本就是个笑话,成熟的海贼团少说也应该有几十号人。”

    “因为血魔这人崇尚力量,他认为实力不足的家伙没有资格当他的同伴。”

    “那他自己一个人出海不就好了?就像我这样。”

    “因为血魔同时还是个刺头,无论是海军、海贼还是冒险家,看谁不顺眼他就干谁,要是没个同伴照顾他,他早就被人打死成为海兽的养分了。”

    “……不应该啊,那这种人为什么还会有人追随他?”

    “连金狮子那种动不动就干自己部下的疯子都有人追随,为什么没人追随血魔?毕竟这海洋大了什么鱼都有,更何况血魔这人对自己人还是挺不错的。

    他最后隐退前找孤高之红挑战,就是为了给自己的同伴报仇,因为孤高之红杀了他的所有伙伴,因为他的伙伴想要抢孤高之红的画笔。”

    “……”

    鹰眼无语。

    “这些人一个个的不带脑子的吗?”

    “这跟脑子无关。”

    海岚冲鹰眼一笑:“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有力量的人总觉得自己很牛逼,认为这个世界应该顺着自己,就说你吧,心情不好不也是看见条海贼船就砍?”

    鹰眼无声怒视着海岚,海岚咳了一声转移话题道:“孤高之红这人神龙见首不见尾,当时血魔的同伴遇到了孤高之红的画笔,哪里知道这画笔的主人是孤高之红,于是一来二去,双方就干起来了。”

    鹰眼点了点头表示他听懂了。

    事实上如果不是海岚提供给他的信息,他到现在也不会知道孤高之红凭借一个人就能和白胡子海贼团、罗杰海贼团齐名是因为他有一支幻兽种的画笔。

    他还以为孤高之红能一个打十个呢。

    鹰眼甚至都松了一口气世界顶点的距离,还不算太远。

    事实上孤高之红勉强打赢一个钢骨空就差点要了他的老命当然这件事海岚肯定没对鹰眼说。

    “血魔成名前是杀手出身,隐藏是他的强项,后来为了对付孤高之红的超强见闻色,他还专门锻炼过隐藏技能,所以如果他不作出什么大动作的话,想要依靠着见闻色霸气找出他是很难的。”

    这便是海岚之前没有感知到血魔的原因了。

    “所以你记得认真一点啊...”

    “嗯。”

    鹰眼嗯了一声不再言语,继续寻找着血魔的蛛丝马迹。

    惊恐的鸟鸣声在远处传来,海岚和鹰眼几乎同时望向了声音传来的方向。

    两人对视,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疑惑:“难道还有高手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