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好热好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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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和雲老哥商量了,咱们一道往碧鲮族去。怎么样?能走吗?”
吴战威活动了一下筋骨,“这点伤,就当挠痒了。”[..]
程宗扬坐下来,慢慢道:“吴大刀,你说实话,这一路折损这么多兄弟,是不是我处置不当?”
吴战威一乐,“这就不错了。谁不知道走南荒是九死一生的勾当,咱们弟兄敢来,就没把死活放在心上。”
“好。”程宗扬下定决心,“到了碧鲮族,找到霓龙丝,咱们就立刻回程。南荒这鬼地方……我是再也不来。”
程宗扬只想赶快离开南荒,却有人对南荒乐不思蜀。
“我找到了!这蘑菇是一种幻药!”乐明珠声音大得让程宗扬吓了一跳。
小丫头穿着花苗人的窄衣筒裙,这会儿在室内,连鞋子都脱了,光着白生生的小脚丫。
程宗扬只是转过来随便看看,没想到那小丫头却摆出大幹一场的架势,满地放的都是草药,这会儿脸红红的,两手忙个不停。
“这种菇用矾汁和血浸过,燃烧时会有很浓的烟,人一旦闻到,就会产生好多好多幻觉!”
说着乐明珠格格笑了起来,大声道:“这是我发现的!我要给它起个好听的名字,叫乐氏明珠菌!嘻嘻。”
那丫头粉颊酡红,有点像喝醉了一样亢奋。程宗扬越看越觉得不大对头,忍不住道:“这蘑菇你不会自己吃了吧?”
乐明珠白了他一眼,“以为我和你一样笨啊!你瞧,一、二、三……咦?怎么少了一隻?”
程宗扬连忙去拿铁盒,乐明珠却拍着手笑了起来,“骗你的!大笨蛋!我才没有吃呢。”她吐了吐舌头,作了个好看的鬼脸,然後拨开草药,“在这里!”
那隻毒蝇伞像是被什么东西浸过,半截变成黑sè的膏状,上面还有火烧的痕迹。
程宗扬鬆了口气,“祁远说这东西有毒,可别乱碰。”
“我是医生!医术挺高明的医生,还会怕它吗?”乐明珠格格笑道:“你猜我是怎么发现的?”
不等程宗扬回答,乐明珠就叽叽咯咯说道:“我琢磨了一个晚上,也没找出来它的药xìng。早上阿夕姊姊来看我,不小心把菌碰到矾汁里,她去拿的时候,又不小心划破手指,血滴到菌上,蘑菇一下子就变黑了。我立刻发现,炮制我的乐氏明珠菌,要用矾汁和鲜血!你瞧,我是不是很聪明?”
“这也太巧了吧?”程宗扬说着,心头微微一凛,“阿夕哪根手指流血?”
乐明珠翘起手指,“这隻。不对,是这隻……不,还是这隻……咦?究竟是哪隻?”
小丫头绕来绕去,把自己也绕糊涂了。但程宗扬心里的疑问却越来越强烈。无论乐明珠翘的是左手还是右手,都是中指。如果自己没有记错,那正是阿夕被蜈蚣咬伤的部位。
但程宗扬没有顾得上多想,这边乐明珠叫嚷起来,“好热啊。”
她张开小手,在颈侧扇着风,脖颈情不自禁地摇摆起来。她脖颈摇摆的幅度越来越大,动作也渐渐加快,脸上的表情却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摇头。
程宗扬瞠目结舌,接着他飞快地拉开背包。这小丫头的模样……怎样看着像是吃了摇头
丸开始亢奋呢?
片刻後,程宗扬抬起头,“喂,你见到我的药瓶了吗?”
乐明珠笑嘻嘻从药材中翻出一隻药瓶,朝程宗扬晃了晃,然後收回来,笑嘻嘻道:“你忘了拿走。”
程宗扬清楚记得自己当时把药瓶收进背包,难道是自己记错了?
“这里面的药……”程宗扬小心翼翼地说道:“你不会吃了吧?”
乐明珠舌尖一翻,吐出一片绿sè的小药丸,朝程宗扬眨了眨眼,接着又咽了回去,得意地说:“你骗人,我试过没毒的!”
程宗扬心里发出一声哀嚎,这丫头怎么什么都敢吃啊?
“阿夕姊姊要自己吃下去,让我来检查。可师傅说过,医者要有为医术献身的勇气。阿夕姊姊这么勇敢,我光明观堂的弟子,也绝不是胆小鬼!”
看着乐明珠握紧拳头,一脸兴奋的样子,程宗扬只剩下苦笑。一边想,怎么又是阿夕?
“好热好热……”
乐明珠摇头晃脑地说着,鼻尖冒出亮晶晶的汗水,兴奋感越来越强烈,程宗扬本来想让她冷静一些,但乐明珠接下来的动作,却让他停住动作。
乐明珠弯下腰,一隻小手伸到衣服里面,很努力地解着什么,她先抽出一条汗津津的丝巾,然後拽出一条粉红的肚兜,大大鬆了口气。乐明珠胸前红sè的衣襟猛然一振,两隻失去束缚的玉兔弹跳着耸起,将衣襟衫撑得满满的。
“哈!”程宗扬瞪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乐明珠胸衣高高耸起的两团。平时接触时,他已经发现这小丫头年纪不大,胸部却不小,但怎么也没想到她还束着胸。这会儿扯掉丝巾,小丫头双隻浑圆耸起,将衣襟撑得满满的,衬着她小巧玲珑的身材竟是出奇的硕大。
乐明珠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不妥,她满脸红晕,一边不自觉地摇晃白嫩的玉颈,一边兴奋地说:“这种幻药是我第一个发现的!我好高兴!”
程宗扬歪着头,不怀好意地盯着她摇晃的双rǔ,一边道:“高兴什么?”
“我们光明观堂有一本大药典,每种新发现的药物都会列上发现人的姓名。嘻嘻,现在我也有机会把名字列在上面,师傅一定很开心!以後再也没有人叫我小笨笨了!”
程宗扬失笑道:“原来大家叫你小笨笨。”
乐明珠不满地皱了皱白玉般的小鼻子,“我也叫他们小猪头、小糊涂,大萝卜、老酒虫,还有大木瓜。咦,房子为什么在动?”
乐明珠一边摇头,一边皱起弯弯的眉毛,接着又把这一点困惑抛到脑後,她神情恍惚而又亢奋,高声道:“我现在好高兴!从来没有这么高兴过!一点都安静不下来,我要……我要跑回去告诉师傅知道!”
程宗扬目瞪口呆,看着那个小丫头在房间里飞奔,她穿着花苗式样的窄身衣衫,衣襟的纽扣是布制的,套在扣环中,这时一跑动,两隻硕大的胸脯在衣襟中跳动,没几步,就撑开了颈下的衣纽,衣襟散开,露出胸前雪白的肌肤。
看到程宗扬惊讶的表情,乐明珠作了个鬼脸,“嘻嘻,又骗到你了!光明殿那么远,我怎么跑得回去?我只是要表示一下我很高兴,大笨蛋!”
程宗扬露出恶作剧的坏笑,“你真聪明,又把我骗到了。不过平常人遇到喜事,都会高兴地跳起来……”
“对啊!对啊!”不等他说完,乐明珠就叫道:“我也要跳!”
乐明珠咯咯笑着,在程宗扬面前又跳又蹦。她身材娇小,容貌俏美,圆圆的脸颊还带着未褪的婴儿肥,圆圆的大眼睛一派天真烂漫,却有些一对与身材不成比例的硕大胸脯。以程宗扬的眼光,这怎么都该算是豪
rǔ了。
随着她的跳动,刚才衣襟上波浪般的弧线变得愈发汹涌,两团浑圆的豪
rǔ向上掀起,仿佛要挤破衣襟,然後又沉甸甸坠落下来,在衣内颤动着撞在一起,发出清脆的肉响。
乐明珠兴高采烈,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衣襟正一点一点绷紧。
“好热好热……”小丫头一边跳一边举着小手给自己扇风。忽然“绷”的一声轻响,胸前的纽扣不堪重负,被猛地挤开。她胸部上方的衣纽还在扣着,鬆开的是胸脯顶部的布纽,衣襟敞开一个菱形的缝隙,正对rǔ沟,能清楚看到两侧白腻如脂的胸脯剧烈地震颤着,弹xìng十足。
那个珍珠一样莹润的小丫头丝毫没有觉察到自己外泄的chūn光,她一边跳一边格格直笑,身体动感十足,充满了莫名的兴奋。
程宗扬慢慢收起坏笑,露出赞赏的目光。他已经忘了自己有多久没有经历过这样单纯的快乐时光。少女的气息纯净之极,完全没有脂粉的香腻,而是一股甜丝丝的nǎi香。
乐明珠拉住程宗扬的手,大声道:“你也来跳!”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沉重的金石声。南荒人祭祀中常用的铜鼓响起,声音中充满洪荒的气息。接着有人吹起笙竽,白夷人欢呼着,宣告新任族长诞生。
忽然旁边身影一闪,那个昏了头的小丫头竟然就那么拉开门,朝乐声传来的地方跑去。
“昨天和雲老哥商量了,咱们一道往碧鲮族去。怎么样?能走吗?”
吴战威活动了一下筋骨,“这点伤,就当挠痒了。”[..]
程宗扬坐下来,慢慢道:“吴大刀,你说实话,这一路折损这么多兄弟,是不是我处置不当?”
吴战威一乐,“这就不错了。谁不知道走南荒是九死一生的勾当,咱们弟兄敢来,就没把死活放在心上。”
“好。”程宗扬下定决心,“到了碧鲮族,找到霓龙丝,咱们就立刻回程。南荒这鬼地方……我是再也不来。”
程宗扬只想赶快离开南荒,却有人对南荒乐不思蜀。
“我找到了!这蘑菇是一种幻药!”乐明珠声音大得让程宗扬吓了一跳。
小丫头穿着花苗人的窄衣筒裙,这会儿在室内,连鞋子都脱了,光着白生生的小脚丫。
程宗扬只是转过来随便看看,没想到那小丫头却摆出大幹一场的架势,满地放的都是草药,这会儿脸红红的,两手忙个不停。
“这种菇用矾汁和血浸过,燃烧时会有很浓的烟,人一旦闻到,就会产生好多好多幻觉!”
说着乐明珠格格笑了起来,大声道:“这是我发现的!我要给它起个好听的名字,叫乐氏明珠菌!嘻嘻。”
那丫头粉颊酡红,有点像喝醉了一样亢奋。程宗扬越看越觉得不大对头,忍不住道:“这蘑菇你不会自己吃了吧?”
乐明珠白了他一眼,“以为我和你一样笨啊!你瞧,一、二、三……咦?怎么少了一隻?”
程宗扬连忙去拿铁盒,乐明珠却拍着手笑了起来,“骗你的!大笨蛋!我才没有吃呢。”她吐了吐舌头,作了个好看的鬼脸,然後拨开草药,“在这里!”
那隻毒蝇伞像是被什么东西浸过,半截变成黑sè的膏状,上面还有火烧的痕迹。
程宗扬鬆了口气,“祁远说这东西有毒,可别乱碰。”
“我是医生!医术挺高明的医生,还会怕它吗?”乐明珠格格笑道:“你猜我是怎么发现的?”
不等程宗扬回答,乐明珠就叽叽咯咯说道:“我琢磨了一个晚上,也没找出来它的药xìng。早上阿夕姊姊来看我,不小心把菌碰到矾汁里,她去拿的时候,又不小心划破手指,血滴到菌上,蘑菇一下子就变黑了。我立刻发现,炮制我的乐氏明珠菌,要用矾汁和鲜血!你瞧,我是不是很聪明?”
“这也太巧了吧?”程宗扬说着,心头微微一凛,“阿夕哪根手指流血?”
乐明珠翘起手指,“这隻。不对,是这隻……不,还是这隻……咦?究竟是哪隻?”
小丫头绕来绕去,把自己也绕糊涂了。但程宗扬心里的疑问却越来越强烈。无论乐明珠翘的是左手还是右手,都是中指。如果自己没有记错,那正是阿夕被蜈蚣咬伤的部位。
但程宗扬没有顾得上多想,这边乐明珠叫嚷起来,“好热啊。”
她张开小手,在颈侧扇着风,脖颈情不自禁地摇摆起来。她脖颈摇摆的幅度越来越大,动作也渐渐加快,脸上的表情却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摇头。
程宗扬瞠目结舌,接着他飞快地拉开背包。这小丫头的模样……怎样看着像是吃了摇头
丸开始亢奋呢?
片刻後,程宗扬抬起头,“喂,你见到我的药瓶了吗?”
乐明珠笑嘻嘻从药材中翻出一隻药瓶,朝程宗扬晃了晃,然後收回来,笑嘻嘻道:“你忘了拿走。”
程宗扬清楚记得自己当时把药瓶收进背包,难道是自己记错了?
“这里面的药……”程宗扬小心翼翼地说道:“你不会吃了吧?”
乐明珠舌尖一翻,吐出一片绿sè的小药丸,朝程宗扬眨了眨眼,接着又咽了回去,得意地说:“你骗人,我试过没毒的!”
程宗扬心里发出一声哀嚎,这丫头怎么什么都敢吃啊?
“阿夕姊姊要自己吃下去,让我来检查。可师傅说过,医者要有为医术献身的勇气。阿夕姊姊这么勇敢,我光明观堂的弟子,也绝不是胆小鬼!”
看着乐明珠握紧拳头,一脸兴奋的样子,程宗扬只剩下苦笑。一边想,怎么又是阿夕?
“好热好热……”
乐明珠摇头晃脑地说着,鼻尖冒出亮晶晶的汗水,兴奋感越来越强烈,程宗扬本来想让她冷静一些,但乐明珠接下来的动作,却让他停住动作。
乐明珠弯下腰,一隻小手伸到衣服里面,很努力地解着什么,她先抽出一条汗津津的丝巾,然後拽出一条粉红的肚兜,大大鬆了口气。乐明珠胸前红sè的衣襟猛然一振,两隻失去束缚的玉兔弹跳着耸起,将衣襟衫撑得满满的。
“哈!”程宗扬瞪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乐明珠胸衣高高耸起的两团。平时接触时,他已经发现这小丫头年纪不大,胸部却不小,但怎么也没想到她还束着胸。这会儿扯掉丝巾,小丫头双隻浑圆耸起,将衣襟撑得满满的,衬着她小巧玲珑的身材竟是出奇的硕大。
乐明珠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不妥,她满脸红晕,一边不自觉地摇晃白嫩的玉颈,一边兴奋地说:“这种幻药是我第一个发现的!我好高兴!”
程宗扬歪着头,不怀好意地盯着她摇晃的双rǔ,一边道:“高兴什么?”
“我们光明观堂有一本大药典,每种新发现的药物都会列上发现人的姓名。嘻嘻,现在我也有机会把名字列在上面,师傅一定很开心!以後再也没有人叫我小笨笨了!”
程宗扬失笑道:“原来大家叫你小笨笨。”
乐明珠不满地皱了皱白玉般的小鼻子,“我也叫他们小猪头、小糊涂,大萝卜、老酒虫,还有大木瓜。咦,房子为什么在动?”
乐明珠一边摇头,一边皱起弯弯的眉毛,接着又把这一点困惑抛到脑後,她神情恍惚而又亢奋,高声道:“我现在好高兴!从来没有这么高兴过!一点都安静不下来,我要……我要跑回去告诉师傅知道!”
程宗扬目瞪口呆,看着那个小丫头在房间里飞奔,她穿着花苗式样的窄身衣衫,衣襟的纽扣是布制的,套在扣环中,这时一跑动,两隻硕大的胸脯在衣襟中跳动,没几步,就撑开了颈下的衣纽,衣襟散开,露出胸前雪白的肌肤。
看到程宗扬惊讶的表情,乐明珠作了个鬼脸,“嘻嘻,又骗到你了!光明殿那么远,我怎么跑得回去?我只是要表示一下我很高兴,大笨蛋!”
程宗扬露出恶作剧的坏笑,“你真聪明,又把我骗到了。不过平常人遇到喜事,都会高兴地跳起来……”
“对啊!对啊!”不等他说完,乐明珠就叫道:“我也要跳!”
乐明珠咯咯笑着,在程宗扬面前又跳又蹦。她身材娇小,容貌俏美,圆圆的脸颊还带着未褪的婴儿肥,圆圆的大眼睛一派天真烂漫,却有些一对与身材不成比例的硕大胸脯。以程宗扬的眼光,这怎么都该算是豪
rǔ了。
随着她的跳动,刚才衣襟上波浪般的弧线变得愈发汹涌,两团浑圆的豪
rǔ向上掀起,仿佛要挤破衣襟,然後又沉甸甸坠落下来,在衣内颤动着撞在一起,发出清脆的肉响。
乐明珠兴高采烈,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衣襟正一点一点绷紧。
“好热好热……”小丫头一边跳一边举着小手给自己扇风。忽然“绷”的一声轻响,胸前的纽扣不堪重负,被猛地挤开。她胸部上方的衣纽还在扣着,鬆开的是胸脯顶部的布纽,衣襟敞开一个菱形的缝隙,正对rǔ沟,能清楚看到两侧白腻如脂的胸脯剧烈地震颤着,弹xìng十足。
那个珍珠一样莹润的小丫头丝毫没有觉察到自己外泄的chūn光,她一边跳一边格格直笑,身体动感十足,充满了莫名的兴奋。
程宗扬慢慢收起坏笑,露出赞赏的目光。他已经忘了自己有多久没有经历过这样单纯的快乐时光。少女的气息纯净之极,完全没有脂粉的香腻,而是一股甜丝丝的nǎi香。
乐明珠拉住程宗扬的手,大声道:“你也来跳!”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沉重的金石声。南荒人祭祀中常用的铜鼓响起,声音中充满洪荒的气息。接着有人吹起笙竽,白夷人欢呼着,宣告新任族长诞生。
忽然旁边身影一闪,那个昏了头的小丫头竟然就那么拉开门,朝乐声传来的地方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