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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掀起出国热潮】

作者:我和赌毒不共戴天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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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你要不要去大有庄看看,现在我们已经不是当时的小作坊了。”张宾盛情邀请道。

    彭万华想了想下午还有课,便道:“明天周日我再去。”

    “好嘞哥,到时候绝对给你个惊喜。我过会儿还得过去看着,现在到年底了打年货的很多,我们的炒货供不应求。”张宾笑着道。

    彭万华道:“销量怎么样?要是忙你就快去。”

    “销量起码是平时的十倍,不过不急,我先把你锅碗刷了。”说着,张宾把吃完的锅碗收拢好泡水里,然后动作麻溜的刷了。

    刷完后闲聊两句便散了。

    彭万华下午有一节高数课,原本想上了课后就回四合院,没想到遇到了俞东方,又被拉着去听秦婉秋老师的阿拉伯语课。

    “你听的懂么?”彭万华在后排小声问道。

    “听不懂没关系,看得见就行了。”俞东方小声回道,一双眯眯眼眨也不眨的盯着讲台上。

    彭万华呵呵一笑,没想到老俞也懂欣赏美,他一直以为老俞是个书呆子呢。

    俞东方酷爱看书,每个月的补贴除了必须支出的,其他都用来买书。

    他的床上有一半面积都被书占据,经常大半夜翻身不注意碰翻了书,被书压得鬼哭狼嚎的。

    彭万华在宿舍住的时间少,这事还是高胜利告诉他的,毕竟高胜利和俞东方住的一墙之隔,深夜隔壁被砸时的惨叫声吓醒了他好几次。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仅书呆子俞东方有,这不,放眼望去,秦婉秋老师的课堂已经被其他蹭课的人占据,连过道上都坐满了人。

    两人在后面小声嘀咕,还以为老师在讲台上看不见听不清。但其他人都专注听课,起码装作认真听课,这么一对比,两人的小动作其实显眼的很。

    秦婉秋对准他俩扔了个粉笔,多年扔粉笔经验不说百发百中,起码命中率百分之九十九,直接砸到了彭万华下巴上。

    可惜胡子太多,直接把粉笔吃了进去。

    彭万华摸了摸胡子,才把粉笔头摸了出来。

    一时间,教室里充满了哈哈大笑声。

    秦婉秋忍住笑意,瞪了二人一眼:“好好听课!”

    彭万华和俞东方顿时老实了许多。

    下了课,彭万华径直往四合院走,没走两步,被秦婉秋老师喊住。

    “多次见你来听课,你阿拉伯语学的怎么样了?”秦老师询问他道。

    看着秦婉秋端庄美丽的面容,三十多的年纪正是女性的魅力爆发期,丰腴的身体散发着迷人气息,让这些小年轻们有些悸动。

    彭万华闻着她身上的淡淡兰花香味,心中也痒了一下。

    “一般般,勉强会说吧。”彭万华敛了敛心思,谦虚应道。

    秦老师狐疑的看着他,以为他在吹牛,用阿拉伯语提问了几句,没想到彭万华也用阿拉伯语对答如流。

    她震惊了,阿拉伯语被称为全球三大难学习的语言之一。

    28个字母却有336种发音,别说精通,入门都很难。

    她身为京大阿拉伯语教授,当初学了至少一年多才勉强能说出口,而彭万华才来了几次?

    “你是不是之前自学了?”秦婉秋问道。

    彭万华思考了一下,才道:“是的,我经常用磁带听,自己练。”

    秦婉秋稍稍松一口气,她还以为遇到了个语言天才了,这样就说得通了。

    “对了,之前让你来老师家做客,一直没来,今天正好韩瑛也在家,要不要来吃顿饭?”秦老师见他学习刻苦,倒也起了爱才之心,大方邀请道。

    彭万华笑道:“没问题。”

    两人到了昆明湖东路胡同,到了胡同中间,彭万华让秦婉秋老师先回,他把书包放下就过来。

    秦老师便去了胡同里的大杂院。

    进到房间,另外两个姑娘已经回去了,彭万华见到马思思一边吃着糖炒板栗,一边看电视,偶尔喝一口热茶,悠哉的很。

    “马思思同志,堕落了啊,一天没上课,还这么悠闲。”彭万华打趣道。

    马思思一拍脑袋:“哎,瞧我这记性,说好了要好好学习,结果光顾着看电视了。”

    说着,她关了电视,从书包里拿出了托福英语书。

    这时候的英语教辅除了那一两本书就只有厚厚的英语词典,教辅这个市场严重空白,也难怪后来俞东方的英语辅导事业能做得那么大,

    彭万华瞅了一眼,顿时心里一咯噔。

    “你这是打算考托福?”彭万华语气尽量平缓。

    “是啊,好多同学都在暗暗准备呢。”马思思理所当然的说道。

    “出国?”彭万华语气高了一度。

    马思思白了他一眼,嫌他大惊小怪,“大家都出国留学,我要是出不了岂不是被人笑话,而且我也想去资本主义世界看看呢。”

    说着,她脸上有一丝丝憧憬。

    京大出国的占比基本上全国数一数二,不出国的基本上都去了心仪的岗位。

    所以,一般想出国基本上都能出去。

    “你之前不是说想留校当老师吗,怎么现在又想出去了?”彭万华不解道。

    “这也不矛盾啊,出去开阔视野,再回来当老师不是更好?”马思思看着英语书,头也不回的说道。

    彭万华一时之间有些恍惚,分不清她说的是真是假。

    “你才大一,那么急着出去干嘛,而且名额那么少,大三再出去不是更好?”彭万华劝道。

    马思思自信道:“我成绩那么优秀,哪怕名额少也肯定有我一席之位。”

    的确,马思思成绩很好,平时小考周考月考基本上都是名列前茅,彭万华就差了点,不至于垫底,也不过是在中上游晃荡。

    “马思思同志,你真听不懂我话啊,你出去了留我一个在这?”彭万华直接挑明了。

    马思思愣了一下,随即笑道:“那你也一起啊,努力一下,以你的成绩和悟性根本不难,而且你英语那么好,比我还厉害。”

    彭万华急着直转圈,他是肯定不会出去的,舒坦日子不过去帝国主义开阔视野,那纯粹是脑袋被门缝夹了的!

    而且只要稳当苟过几年大环境变好了,以他的超前认知,不说混个首富,富豪榜有名那是妥妥的。

    去外国,要是一不注意遇到枪击案,挨了花生米那就真是搞笑了。

    “马思思同志,你为什么一定要出去呢,这里不好嘛?”彭万华挽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