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黑犀藏宝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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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黑犀藏宝洞!
离开黑犀山寨,走在返回豹子部落的路上,一直沉默寡言的首领颂开口问豪山:
“小山,你怎么不和我商量一下。”
并排而行的豪山明知故问:“首领,商量什么?”
颂深深地望了一眼豪山:“耕种。”
豪山恍然大悟:“首领,这不是好事嘛,熙王可没有什么要求,无偿传授我们耕种之术,这是多大的好事,本事学在身上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小山,你可知无偿是世间最昂贵的东西。”
豪山很是恭顺请教说:“还请首领赐教。”
颂皱眉:“哎,一旦我们开始耕种了,我们就需要像熙都的百姓一样纳税,你懂不懂,一旦我们接受了熙王的好处,我们就会慢慢陷入任其摆布的地步,想回头都难,我们就会失去宝贵的自由。”
豪山觉得有几分道理,不过很快摆摆手:“自由太空泛了,我们连温饱都做不到,您问问族人,是想要自由还是想要过上有粮吃,有衣穿的日子。”
说完,两人立即回头看跟着身后的两个族人。
两人腰间裹着兽皮遮羞,赤身光脚,体格精壮,年轻有力,算是豹子部落里生活条件较为优异的一类人。
两位族人见到正副首领齐刷刷望向自己,顿时有些慌张,不过还是踌躇地脱口而出。
“自由是什么俺不知道,不过俺知道人不吃不喝会死,没衣服穿冬天会很冷。”
“我家人生活的不好,要是我狩猎没收获,他们就会挨饿,我希望大家都能吃饱!”
两个族人没有正面回答豪山的问题,而是从各自的角度说出自己的感受。
答案的结果不言而喻。
族人都想过上不用天天担心下一顿的富足生活,想要吃饱穿暖,至于自由什么的,貌似没有人会太过在意。
豪山对族人的回答不觉得意外,他也曾是其中的一员,感同身受,这也是为他能在部落里快速积累威望的原因。
颂却不同,原本走在路上的他停步了,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的族人,眼中满是恍惚与错愕。
难道自己错了?
颂一直以来都是想带领族人们过上无拘无束的日子,在熙都与其他部落的夹缝中艰难维持部落的生计,他一直引以为豪。
可是族人们似乎并不快乐,他们想要不挨饿、不受冻,想要过上熙都百姓一样的生活。
望着豪山与族人站在一起,朝气蓬勃,充满干劲的样子,颂突然之间有种迟暮与荒凉之感。
我老了吗?
豪山见颂首领满脸落寞之色,心中稍稍有些不忍,说来这位颂首领的确是一位好首领,可惜了,硬了硬心肠,豪山说:
“首领,您不妨想的长远一点,熙王的确说纳税,可是他说的是耕田纳税,并不是所有族人纳税,我们开垦荒地耕种,也是一种尝试,若是成了,我们就有了固定的粮食来源,若是不成最多浪费一些劳力,也不打紧,您别想太多,瞻前顾后要不得。”
颂定定地看着豪山,我目光短浅?
若是之前,颂必然恼怒豪山出言不逊,可是想起之前豪山预测黑犀部大难临头,结果没多久果真应验了,他心中就惭愧万分。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豪山的眼力与胆魄,他的确不如。
“哎,罢了罢了,你已在熙王面前开口,木已成舟,悔之晚矣,小山,伯伯只希望你日后做事一定要谨慎,你如今代表的是整个豹子部落,大意不得!”
豪山闻言一凛,明白对方有交接权柄的意思,于是立即恭敬道:“首领,小山是部落养大的孩子,部落比我自己的命还要重要,我不会害了部落的!”
“嗯!”
说完,颂负手在前,夕阳西下,背影佝偻,英雄迟暮,落寞独行。
豪山默默跟在后面,脸上丝毫没有即将手掌大权的喜悦感,反而隐隐有些不忍心,走着走着,豪山捏紧双拳,眼神变得坚毅起来。
“我一定会带领族人过上好日子!”
......
傍晚各部落首领一哄而散,颇有点落荒而逃的架势。
除了豹子部落,另外还有几个小部落也加入试种稻田的行列,大多数部落首领都在观望,并没有妄自下定决心。
姚云没有强求,这种东西强求不来,他便宜父王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只要豹子部落耕种成功,有了一个成功的典范,其他部落的人肯定会羡慕,争相模仿。
到时不用姚云多费心,其余部落首领肯定会求着他教授耕种之术。
相比起热脸贴冷屁股,姚云更喜欢别人求他,当然跪舔的话姚云也不介意。
部落首领们离开,熙都大军就开始扫荡黑犀部,收刮战利品,姚云则在清点战况。
此番一战,歼灭黑犀部落四大炼气士高手、巫祝一名,其余黑犀族人六百八十三人,俘虏一千五百人;熙都大军阵亡二十七人,受伤二百八十六人。
双方战损比很悬殊,某种程度来说属于单方面碾压,普通的黑犀族人面对训练有素的职业军队根本不够看,熙都阵亡的二十七人中只有少部分死在普通族人手上,大部分死在炼气士手中。
姚云丝毫不惊讶,强军不仅是打出来的,同样也是吃出来的,山中山民狩猎为生,身体素质自然比普通的农夫好,可是比起熙都训练有素的常备军队还是有些不够看。
“大王,发现了宝贝,您快来看看。”有甲士兴冲冲跑来向姚云汇报。
姚云一听,顿时乐了,他是一个俗人,就喜欢宝贝什么的,于是立即走了过去。
甲士带着姚云来到洞穴深处一个幽暗的石洞内。
苍蛮和虎乙都在。
“大王,您快看,这是俘虏交代出的秘密藏宝洞。”
姚云一看,密室已经被人打开,露出了宝贝的真容!
首先是一块块金灿灿的石头,大大小小,足足有六块!
“狗头金?”
姚云拿起一块看了看,顿时有些瞠目结舌,狗头金是富金矿矿石,一种天然黄金,很是稀有难得,黄金品质不纯,可是价值不菲,能作为奇物收藏。
比如说姚云手上的狗头金乍一看似一头乌龟,栩栩如生,若是放在帝都,贵人愿意拿同等重量的赤金购买,若是品相够好,加价都不成问题。
“好东西!”
姚云一个个上手,感受狗头金的重量,心里顿时愉悦无比,这些狗头金卖出去,那至少是黄金千两。
姚云又抬眼打量其他宝物。
一大堆姚云不认识的草药以及一尊花纹精美的犀牛角。
姚云直接忽视了草药,拿起犀牛角打量。
很快,姚云脸上浮现大喜之色,比起之前发现狗头铁还要兴奋。
“有淡淡的元气波动,透着一股灵性,似乎不简单啊。”
“嗡!”
姚云心神之力一探,下一刻,犀牛角发出嗡嗡之音,随后姚云突然有种心悸的感觉。
啪的一声,直接扔在地上。
第一百三十四章黑犀藏宝洞!
离开黑犀山寨,走在返回豹子部落的路上,一直沉默寡言的首领颂开口问豪山:
“小山,你怎么不和我商量一下。”
并排而行的豪山明知故问:“首领,商量什么?”
颂深深地望了一眼豪山:“耕种。”
豪山恍然大悟:“首领,这不是好事嘛,熙王可没有什么要求,无偿传授我们耕种之术,这是多大的好事,本事学在身上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小山,你可知无偿是世间最昂贵的东西。”
豪山很是恭顺请教说:“还请首领赐教。”
颂皱眉:“哎,一旦我们开始耕种了,我们就需要像熙都的百姓一样纳税,你懂不懂,一旦我们接受了熙王的好处,我们就会慢慢陷入任其摆布的地步,想回头都难,我们就会失去宝贵的自由。”
豪山觉得有几分道理,不过很快摆摆手:“自由太空泛了,我们连温饱都做不到,您问问族人,是想要自由还是想要过上有粮吃,有衣穿的日子。”
说完,两人立即回头看跟着身后的两个族人。
两人腰间裹着兽皮遮羞,赤身光脚,体格精壮,年轻有力,算是豹子部落里生活条件较为优异的一类人。
两位族人见到正副首领齐刷刷望向自己,顿时有些慌张,不过还是踌躇地脱口而出。
“自由是什么俺不知道,不过俺知道人不吃不喝会死,没衣服穿冬天会很冷。”
“我家人生活的不好,要是我狩猎没收获,他们就会挨饿,我希望大家都能吃饱!”
两个族人没有正面回答豪山的问题,而是从各自的角度说出自己的感受。
答案的结果不言而喻。
族人都想过上不用天天担心下一顿的富足生活,想要吃饱穿暖,至于自由什么的,貌似没有人会太过在意。
豪山对族人的回答不觉得意外,他也曾是其中的一员,感同身受,这也是为他能在部落里快速积累威望的原因。
颂却不同,原本走在路上的他停步了,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的族人,眼中满是恍惚与错愕。
难道自己错了?
颂一直以来都是想带领族人们过上无拘无束的日子,在熙都与其他部落的夹缝中艰难维持部落的生计,他一直引以为豪。
可是族人们似乎并不快乐,他们想要不挨饿、不受冻,想要过上熙都百姓一样的生活。
望着豪山与族人站在一起,朝气蓬勃,充满干劲的样子,颂突然之间有种迟暮与荒凉之感。
我老了吗?
豪山见颂首领满脸落寞之色,心中稍稍有些不忍,说来这位颂首领的确是一位好首领,可惜了,硬了硬心肠,豪山说:
“首领,您不妨想的长远一点,熙王的确说纳税,可是他说的是耕田纳税,并不是所有族人纳税,我们开垦荒地耕种,也是一种尝试,若是成了,我们就有了固定的粮食来源,若是不成最多浪费一些劳力,也不打紧,您别想太多,瞻前顾后要不得。”
颂定定地看着豪山,我目光短浅?
若是之前,颂必然恼怒豪山出言不逊,可是想起之前豪山预测黑犀部大难临头,结果没多久果真应验了,他心中就惭愧万分。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豪山的眼力与胆魄,他的确不如。
“哎,罢了罢了,你已在熙王面前开口,木已成舟,悔之晚矣,小山,伯伯只希望你日后做事一定要谨慎,你如今代表的是整个豹子部落,大意不得!”
豪山闻言一凛,明白对方有交接权柄的意思,于是立即恭敬道:“首领,小山是部落养大的孩子,部落比我自己的命还要重要,我不会害了部落的!”
“嗯!”
说完,颂负手在前,夕阳西下,背影佝偻,英雄迟暮,落寞独行。
豪山默默跟在后面,脸上丝毫没有即将手掌大权的喜悦感,反而隐隐有些不忍心,走着走着,豪山捏紧双拳,眼神变得坚毅起来。
“我一定会带领族人过上好日子!”
......
傍晚各部落首领一哄而散,颇有点落荒而逃的架势。
除了豹子部落,另外还有几个小部落也加入试种稻田的行列,大多数部落首领都在观望,并没有妄自下定决心。
姚云没有强求,这种东西强求不来,他便宜父王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只要豹子部落耕种成功,有了一个成功的典范,其他部落的人肯定会羡慕,争相模仿。
到时不用姚云多费心,其余部落首领肯定会求着他教授耕种之术。
相比起热脸贴冷屁股,姚云更喜欢别人求他,当然跪舔的话姚云也不介意。
部落首领们离开,熙都大军就开始扫荡黑犀部,收刮战利品,姚云则在清点战况。
此番一战,歼灭黑犀部落四大炼气士高手、巫祝一名,其余黑犀族人六百八十三人,俘虏一千五百人;熙都大军阵亡二十七人,受伤二百八十六人。
双方战损比很悬殊,某种程度来说属于单方面碾压,普通的黑犀族人面对训练有素的职业军队根本不够看,熙都阵亡的二十七人中只有少部分死在普通族人手上,大部分死在炼气士手中。
姚云丝毫不惊讶,强军不仅是打出来的,同样也是吃出来的,山中山民狩猎为生,身体素质自然比普通的农夫好,可是比起熙都训练有素的常备军队还是有些不够看。
“大王,发现了宝贝,您快来看看。”有甲士兴冲冲跑来向姚云汇报。
姚云一听,顿时乐了,他是一个俗人,就喜欢宝贝什么的,于是立即走了过去。
甲士带着姚云来到洞穴深处一个幽暗的石洞内。
苍蛮和虎乙都在。
“大王,您快看,这是俘虏交代出的秘密藏宝洞。”
姚云一看,密室已经被人打开,露出了宝贝的真容!
首先是一块块金灿灿的石头,大大小小,足足有六块!
“狗头金?”
姚云拿起一块看了看,顿时有些瞠目结舌,狗头金是富金矿矿石,一种天然黄金,很是稀有难得,黄金品质不纯,可是价值不菲,能作为奇物收藏。
比如说姚云手上的狗头金乍一看似一头乌龟,栩栩如生,若是放在帝都,贵人愿意拿同等重量的赤金购买,若是品相够好,加价都不成问题。
“好东西!”
姚云一个个上手,感受狗头金的重量,心里顿时愉悦无比,这些狗头金卖出去,那至少是黄金千两。
姚云又抬眼打量其他宝物。
一大堆姚云不认识的草药以及一尊花纹精美的犀牛角。
姚云直接忽视了草药,拿起犀牛角打量。
很快,姚云脸上浮现大喜之色,比起之前发现狗头铁还要兴奋。
“有淡淡的元气波动,透着一股灵性,似乎不简单啊。”
“嗡!”
姚云心神之力一探,下一刻,犀牛角发出嗡嗡之音,随后姚云突然有种心悸的感觉。
啪的一声,直接扔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