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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特事处的梦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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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秋玲微笑起来,信心更足了。她说:“宋一言,滚出来!我看你还有什么花招。”

    “哗啦”一声响,小洋楼的一扇窗户破了,罗村长那张油光水滑的脸出现在窗口附近。宋一言躲在罗村长身后,只从罗村长的身体旁边露出半张脸来。

    宋一言说:“好样的,女巫探长!有胆子就上楼来。”他晃了一下手里的枪,那是一支新式的步枪。任秋玲记得这种枪是瑞士产的,可以单发,可以连射,射速极快,但是射程不远,非常适于巷战。不过她不是枪械专家,记不起这枪的名字了。

    现在看来,罗村长被宋一言控制了。任秋玲没有多想,猫着腰跑向小洋楼。

    才进入小洋楼,她就看到楼梯口处有鲜血。这可不像是幻觉——事实上,幻觉里的世界不心疼血浆,弄得到处都是。而楼梯口的鲜血则量不多,并且有拖擦的痕迹。

    任秋玲分析:宋一言就是在这里弄伤了罗村长,然后威胁他跑到楼上去。宋一言胆子不大,紧张时会跑到高处也是正常的现象。而且呆在封闭的空间可能让他感觉安全,所以他没有选择在院里跟任秋玲对决。

    没有队友掩护,任秋玲的战术课又没有过关,只能模仿着枪战片里的动作,这里靠一靠,那里避一避的跑向二楼。楼梯里依然有一条血痕,不过流血量不多。沿着血痕,任秋玲来到二楼正对楼梯的那个房间,喊道:“宋一言,我来了!”

    宋一言说道:“进来吧!”声音里无悲无喜,非常镇定。

    任秋玲举枪闪进房间,只见宋一言用步枪顶着罗村长的后背,冷冷的盯着自己。

    “放下武器!”任秋玲举枪吼道。她看清罗村长的大腿上中了一枪,罗村长用手捂着,血还是流个不停。

    宋一言说:“你才放下枪,不然我杀了他!”

    任秋玲冷笑起来:“这不是拍电影,我不会放下枪的。如果你要跟我比子弹快,你尽可以试一试。”

    宋一言愣了一下,果然他也没有实战经验,但是他使劲的用枪管捅了下罗村长,然后说:“好吧,我们都举着枪。罗村长,告诉任探长实情吧!”他枪管一捅,顶着罗村长转身。

    罗村长举手做投降的姿势,慢慢转身,挡在任秋玲的身前,开口说:“那五万块钱,的确是我吞了的……我是一时鬼迷心窍了,觉得我工作了这么多年,也该享福了。唉,我很后悔!”

    任秋玲叹息说:“其实真相大家都知道了,没有人怀疑过宋老师。宋一言,为了这么点事你就要杀人,你还真爷们啊!”

    宋一言躲在罗村长身后,不住的摇头说:“为了五万块钱就杀人?你错了!罗村长和牛朝玉两个人商量好了,要让我闭嘴。他们在夜里找到我家,就在我重病母亲的面前,把我给……我的赫拉热,就是那么患上的。”

    任秋玲目光愤怒的看向罗村长。罗村长用手理了下额前头发——这是典型的阻断动作,代表着羞愧。

    罗村长说:“宋老师,当时我觉得你不给我面子,又怕你告上去,上边一查我,我就完了!宋老师,对不起。”

    “哼!”宋一言冷笑一声:“我母亲瘫痪了好几年了,那一天夜里因为想保护我,起身要打你们!你们打翻了她——之后她就不吃不喝,只活了两天就咽气了。这样的事情,又怎么是一句对不起就能完事的?”

    任秋玲看向罗村长的目光更加冰冷了——事实上,她的枪口也没有瞄准宋一言,而是对准了罗村长。

    罗村长自知必死,居然挺直了腰,咳了两声说:“那又怎么样?我是玩了你的菊花,我是气死了你娘,除了杀了我,你还能把我怎么样?”

    宋一言沉默了。

    任秋玲的枪不住的颤抖着,她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因为手抖的关系,给罗村长来上一枪。

    宋一言突然说:“罗村长,最近你是不是感觉身上发热,而且后背上出现了条纹状的血痂?”

    罗村长愣了:“你怎么知道的?”

    宋一言说道:“很简单,牛朝树患有赫拉热,他传染了我。而你呢,跟他又那么熟,会患上同一种病也正常。就算我不杀你,你也只有三年的活头。想一想你都把病传染给了谁吧?你儿子?你侄子?你的哪些亲人跟你有过接触的?”

    罗村长脸唰的一下白了:“赫拉……赫……热?”

    宋一言点头说:“是啊!那是脏病,你已经得了脏病了!你的血液,你身上的每一块皮肤,都已经脏了,没有一点干净的地方了。”

    罗村长的眼神涣散了一下,似乎想起了什么,突然转身一肘打向宋一言:“我杀了你!”他吼道。

    “砰!”宋一言的枪响了。

    随着枪响,罗村长的身体直直的倒在地上。

    任秋玲清醒过来,再次举枪对着宋一言。

    宋一言伸手入怀,掏出一张卡,说道:“任探长,帮我一个忙,这张卡上是我存的一点钱,密码是轩轩的生日。这些钱里面,你用五万块给草帽小学建一座水泥桥,其它的就给牛朝树的女儿和罗村长的儿子治病吧!”他手一扬,卡片飞向任秋玲。

    任秋玲接住卡片,说:“不要做傻事!”她知道宋一言想自杀,不过却没有信心可以一枪打掉宋一言的枪——而且宋一言病得很重,只要有点擦伤他都会流血而死。

    宋一言叹息说:“做一个单纯的好人,怎么那么难呢?”举起枪,对着自己的胸口就是一枪。

    “唉!”任秋玲叹息一声,软软的坐到地上。

    窗外,邹衍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他在老马、黑皮和温小玉的身上踢了几脚,那三个人仿佛从梦中被惊醒一般,迷迷糊糊的站了起来。

    回到宾江之后,任秋玲查了一下,宋一言留下的钱竟然有二千零五万!他做坏人的时候比做好人有钱多了。

    任秋玲自己也是穷人,生怕受不住这笔钱的诱惑,所以把钱委托给一个爱心组织,按照宋一言的遗言进行了处理。

    老马、黑皮和温小玉都没有受到什么伤害,不过吓得够呛。他们休整了一段时间。

    当老马他们出院的时候,电视上正放着国际舞蹈比赛的实况转播。来自中国的选手轩轩跳着一支自编的舞蹈,名字叫做《雀灵》。舞台上的轩轩那么自由,那么灵动,像一只飞翔在空中的麻雀一样。

    李明博没有看电视,他喝着咖啡对任秋玲说:“真是巨大的损失啊!养鬼术虽然对邹衍这样的高手不值一提,但是在军事上它的作用太大了。我们可以用小鬼进行侦察,这样可以少损失多少士兵的生命啊?”

    任秋玲也喝了口咖啡说:“可惜你的如意算盘打错了。养鬼术的使用有严格的限制,我问过邹衍了,他说基本上养鬼术只能在黑夜里使用。而且有很多东西可以克制小鬼,比如说杀气非常重的士兵,杀过人的武器等等。当做商业间谍呢,也得看对方懂不懂风水。而且养小鬼会让人的幸运值降低,得不偿失。”

    李明博不满的打了个响指,“你被邹衍骗了。别忘了你是科学家,幸运这种看不见的东西你也信?”

    任秋玲不服的打了个响指:“拜托你也是科学家,而且有两个博士学位,你居然会信世间有小鬼?还想用它来打仗?这要让牛顿知道了,不骂死你啊?”

    李明博叹息道:“其实很多伟大的科学家、艺术家,如牛顿、爱因思坦、弗洛伊德、达芬奇还有中国的王维、李白等等,他们都信神秘主义。相反的,一些智商不是那么高,也没有什么成就的人反而会批评神秘论。我们笑古代人见识少才发展出来神秘论,但是,今天的我们真的就看清了世界吗?”

    任秋玲行了个标准的军礼说:“领导,你一谈哲学,我就犯困。事实上轩轩给了我一封信,那是宋一言留给我的。”

    李明博激动起来,“信呢?给我?”

    任秋玲取出一封信,取出一张信纸说:“这上面只有一句话:‘教我养鬼术的人,长这个样子。’”她又从信封里取出一张白纸说:“查一下这个人。”

    白纸上是一个人的肖像素描,那人看上去是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相貌威严,肤色很白,在左边脸颊上有一颗黑痣。

    她把素描递给李明博。

    李明博认真的看了那张素描一会儿,然后叹息一声,把素描扔到桌子上。

    任秋玲奇怪了,“你不是想知道养鬼术的秘密吗?找到这个人就知道了啊?”

    李明博苦恼的摇着头,说:“你知道什么啊?这个人比养鬼术神秘一千倍!”

    他一口喝尽咖啡,然后说:“这么说吧,全国各地最少有四百万人在梦中见到过这个人。通过我们的调查,梦到过这个人的人,可能远远不止这个数。大约在一九五六年,他曾经被上海警方逮捕过,而且给他做过当时比较全面的身体检查——x光扫描显示,他没有大脑,没有内脏……我们至今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任秋玲说:“一九五六年逮到过他?那么后来呢?”

    李明博叹息说:“被他逃掉了!我告诉你,在一些野史中有他的名字出现,他叫蒙克虏,应该是秦将蒙恬的侄子,算到如今,他活了两千多年了。不过在特事处,他的绰号叫梦魇——他就是特事处的噩梦,一个永远也看不清的谜。”

    任秋玲不信的抓过纸,起身告辞说:“我去查一下。”

    她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坐在电脑前搜索了一阵子,果然在一个网上查到被最多人梦到过的那张脸——和她手里的素描如出一辙。

    除了这个人叫做蒙克虏,是秦将蒙恬的侄子,活了约两千多岁,经常在各个朝代的野史中出现之外,任秋玲对这个人一无所知。

    当年上海警方为什么要抓他?为什么x光检查会认为他没有大脑,也没有任何内脏?他是人,还是别的什么东西?

    任秋玲打个呵欠,起身给自己倒杯咖啡。在她身后的电脑桌上,那张素描自己卷起来,然后冒出火苗,烧成了一块巴掌大的黑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