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 被诅咒的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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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小学的时候,南克在作文上写的未来理想是“我要成为黄金圣斗士”。现在许多年过去了,他已经成了高中生,终于醒悟到希腊圣域是不会派人来接他了,于是这项雄心壮志就和其它许多没有坚持下来的伟大目标一起破灭了,像肥皂泡一样破灭了。
“古人云:有志者立长志,无志者常立志。”教国文的谢顶老师曾经语重心长地劝导过这个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后进生,“南克同学,好高骛远是不对滴,你最好把目标定得现实一点!”
对于老师这个很靠谱的建议,南克脑子里居然蹦出来一个很不靠谱的想法:难道我真的应该脚踏实地,第一步先从青铜圣斗士干起?
又是一个一成不变的夏日,太阳很给劲儿地晒着脚下的柏油路面,南克走在放学的路上,恨不得像狗一样伸出舌头来帮助散热。
南克不喜欢老爸给他取的这个名字,因为单名一个“克”字的人有很多,比如徐克、舒克、吴克、欧阳克……他觉得还不如叫“南柯”或者干脆叫“柯南”,就算是叫“南无阿弥陀佛”也要比“南克”要响亮得多。但是就像世界上的许多事情一样,决定权不在他自己的手上,名字只是他无法决定的诸般事物中的一个。
而且那个名叫南星舟的考古学家老爸已经失踪了整整10年,他在一次对巴比伦古城遗址的探索中意外失踪。更悲催的是,南克的母亲把南克托付给爷爷以后,动身出去寻找丈夫,竟然也一去不归。
南克之所以想成为黄金圣斗士,其中的一个原因当然是曾经在电视里热播的那部日本卡通片,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他希望自己能变得身手不凡,亲自把失踪的父母给找回来。
10年的时间不算短,亲戚邻里都认为南克的父母已经遇难,把南克视作孤儿,但是南克不这么想,他坚信父母一定还在世界上的某处活着,而且他有证据。
三年前,南克曾经在老宅的火炉中找到一封烧毁大半的信,信上分明是母亲的笔迹,唯一能看清的内容就是:“小南,你只要找到找到七个**,就可以让我们回来”。
我擦!这烧毁的地方原本到底写着什么啊!难道老妈你想让我去找七颗龙珠吗!连龙珠雷达都没给我,要让我怎么找啊!
怀着极度的疑惑,南克去质问爷爷为什么要把母亲的来信烧掉,但是脾气古怪的爷爷只说那封信是伪造的,是某些坏人吃饱了撑的在恶作剧。
爷爷虽然是个倔老头,但是一向对南克很好,只是他貌似不太赞同父亲和母亲的婚姻,甚至某些时候还会发出“我儿子就是因为娶了她才会失踪”的这种站不住脚的论调。
喂,老爸失踪明明是因为工作好不好!如果他不是考古学家,不是一听说伊拉克挖出了新的巴比伦古城就风风火火地地前去考察,根本就不会失踪啊!老妈只是一个普通的家庭主妇而已!在南克有限的记忆里,母亲温文尔雅,相夫教子,孝顺公婆,去世的奶奶都对母亲很满意,爷爷你为什么这么顽固呢!?
直到两年前爷爷也因为哮喘病突发而去世,爷爷也一直没有改变对南克母亲的偏见。南克至今还记得爷爷在临终之际,竭尽最后的力气,声嘶力竭地对自己喊出的遗言:
“不准去找你的父母!你做不到的!咱们的家族受到了诅咒!你去找他们只能是同一个下场!我会把你托付给老战友,你给我老老实实地上学,工作,结婚!”
由于从小时候就被爷爷灌输“你做不到”、“现在的你做不到”、“你的能力不足”之类的观念,所以南克渐渐变得怠惰起来,他明白自己从各方面来讲确实只是个普通人,也许上天注定他这一辈子都无法再见到自己的父母了。
走在柏油路面上,这样想着的南克忽然眼前一花,一抹金闪闪的耀眼亮色飘然而至。
这当然不是良心发现的黄金圣斗士终于来接他去希腊深造,而是南克的命中克星——在隔壁高中上学的女生司马翎从后面几步小跑赶了上来。
司马翎是中法混血儿,所以她那头瀑布般的金发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在太阳底下还能把南克的眼睛给顺便晃瞎,南克只好眯起眼睛以免变成盲人。
“小南,今晚你替姐姐看店吧。”司马翎笑眯眯地对南克说,她继承自父亲的墨色双瞳里闪着明亮的星光,兼具艺术家气质和领袖风范,恣意张扬又常常让人怦然心动。不过南克对她可没兴趣,在南克看来,司马翎和青姿私立高中的其他女生没什么不同,都穿着咖啡色校服小外套和深绿色格子裙,从外套的间隙里露出贴身的白衬衫和红缎带,左手还提着一个黑色小书包——这让南克想起自己好像把书包忘在学校了。
“我什么时候变成你弟弟了?”南克双手插在牛仔裤的裤兜里,一副提不起精神的样子,“还有,别老叫我小南,被同学听见会笑话我的。”
司马翎的脸上立刻浮现出被冒犯的神情:“喂,小南,你别明知故问。你爷爷跟我爷爷是老战友,从他们那辈儿开始咱们两家就是世交,现在咱们两人的学校又紧挨在一条街上,我上高三你只上高二,所以我当然是你姐姐!”
阳光斜射在司马那很贵族很气质的脸上,显得美艳不可方物。相比之下,南克的个子比司马还要矮上5厘米,又时常不把腰挺直,穿衣也不讲究,倒像是放在金色郁金香脚旁的一颗灰不溜秋的土豆。
“别费话替我看店去!”司马翎黑着脸又说了一次,这次已经完全是老板命令下属的口吻了,“小南,你可别忘了,爷爷担心你乱花钱,所以你的生活费从来都是寄放在本小姐这里代管的——你不希望下个月喝西北风吧?还有,你在校外租房子的事,也是多亏我帮你向爷爷保密呢!对了,这次期中考试你是不是有两门不及格?想要我跟爷爷打小报告吗?”
“别说了,别说了,我去还不成吗!”南克满腔悲愤地答应道,最后还补上一句:“你不是我姐,你是我祖宗!”
司马翎脸上顿时多云转晴,龙心大悦。俗话说的好:欺负人为快乐之本。
“咦?司马,你父母都是大艺术家,以前没听说在冬山市这种小地方还有生意啊?难道是画廊吗?”
“叫我姐!!”司马翎右手一个栗凿敲来,由于她有身高优势,这下在南克脑袋上结结实实敲个正着,过了手瘾的司马翎这才对着抱头鼠窜的南克解释说:“其实不是我家的店,是我一个远房表哥的冰激凌仓库,最近一到晚上的用电高峰期那个仓库就老跳闸啊老跳闸的,冰激凌要是因为这个全化了就惨了,所以得有人看。不巧的是他雇的仓库管理员回老家结婚去了,说好20天就回来,这段时间他不想再雇新人,就托我帮忙照顾些日子咯。”
“所以你就想到了我咯?”南克学着司马的口气说。
“你对这个安排有什么不满吗?”
“小的不敢。”南克恭敬得有如李莲英对慈禧太后。
“这就对了。”司马翎满意地点了点头,“小南,你帮我做事我不会亏待你滴。我昨天去那个仓库看了一眼,离学校不远,而且比你那个出租屋干净多了。我知道你有网瘾,一天不上网就会四肢抽搐口吐白沫,所以特地在仓库里留了一台大屏笔记本电脑,你可以用它上网玩游戏。还有,冰箱里有的是零食,冷柜里的冰激凌你也可以随便吃,吃死都不要紧——反正你回到出租屋里也无非是上网、吃泡面、喝可乐这些事而已吧!”
南克不得不承认司马一点儿也没说错。
自从父母失踪,爷爷怨天尤人,希腊圣域也不来接自己之后,南克便过起了标准的宅男生活,每天坐在电脑前的时间平均超过10个小时,不知道看了多少卡通片玩了多少游戏,现在就算有了父母的线索,他都未必有那个体力去四处奔波。
这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普通人总是下意识地会选择容易的生活方式,司马翎的爷爷和南克的爷爷是战场上的生死之交,感情胜过亲兄弟,所以在爷爷过世之后,南克就在事实上成了司马家的孩子,在对方的豪宅中正经住过一段时间,受了好多照顾。但是尽管人家没有把自己当外人,南克还是借着上高中的机会住到了学校,后来又在外面偷偷租了一个小房子,每天除了例行到学校上课以外,就是过着不求上进的宅男生活。
倒不是司马家的豪宅对南克有很大的心理压力,而是南克觉得在父母失踪,搞不好被伊拉克恐怖分子给绑架的现在,自己过很奢侈的生活不太合适。搬出去住,能稍微减缓自己因为能力不足而自甘堕落产生的愧疚感。
其实,司马的爷爷对南克几乎和亲爷爷一样好(甚至两人的长相都有七八分类似,还拜过把子),这老爷子还曾经鬼鬼祟祟地问南克:“你觉得我孙女怎么样?你要是没意见的话,将来我就拍板把她嫁给你!未来你就是这个家的男主人!”
对于“二爷”的好意,南克当然是感激不尽,不过他可不敢生起什么娶司马翎当老婆的想法,司马翎在小时候就以南克的姐姐自居,对南克呼来喝去,南克总觉得司马翎将来的老公会是她事实上的仆人和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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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小学的时候,南克在作文上写的未来理想是“我要成为黄金圣斗士”。现在许多年过去了,他已经成了高中生,终于醒悟到希腊圣域是不会派人来接他了,于是这项雄心壮志就和其它许多没有坚持下来的伟大目标一起破灭了,像肥皂泡一样破灭了。
“古人云:有志者立长志,无志者常立志。”教国文的谢顶老师曾经语重心长地劝导过这个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后进生,“南克同学,好高骛远是不对滴,你最好把目标定得现实一点!”
对于老师这个很靠谱的建议,南克脑子里居然蹦出来一个很不靠谱的想法:难道我真的应该脚踏实地,第一步先从青铜圣斗士干起?
又是一个一成不变的夏日,太阳很给劲儿地晒着脚下的柏油路面,南克走在放学的路上,恨不得像狗一样伸出舌头来帮助散热。
南克不喜欢老爸给他取的这个名字,因为单名一个“克”字的人有很多,比如徐克、舒克、吴克、欧阳克……他觉得还不如叫“南柯”或者干脆叫“柯南”,就算是叫“南无阿弥陀佛”也要比“南克”要响亮得多。但是就像世界上的许多事情一样,决定权不在他自己的手上,名字只是他无法决定的诸般事物中的一个。
而且那个名叫南星舟的考古学家老爸已经失踪了整整10年,他在一次对巴比伦古城遗址的探索中意外失踪。更悲催的是,南克的母亲把南克托付给爷爷以后,动身出去寻找丈夫,竟然也一去不归。
南克之所以想成为黄金圣斗士,其中的一个原因当然是曾经在电视里热播的那部日本卡通片,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他希望自己能变得身手不凡,亲自把失踪的父母给找回来。
10年的时间不算短,亲戚邻里都认为南克的父母已经遇难,把南克视作孤儿,但是南克不这么想,他坚信父母一定还在世界上的某处活着,而且他有证据。
三年前,南克曾经在老宅的火炉中找到一封烧毁大半的信,信上分明是母亲的笔迹,唯一能看清的内容就是:“小南,你只要找到找到七个**,就可以让我们回来”。
我擦!这烧毁的地方原本到底写着什么啊!难道老妈你想让我去找七颗龙珠吗!连龙珠雷达都没给我,要让我怎么找啊!
怀着极度的疑惑,南克去质问爷爷为什么要把母亲的来信烧掉,但是脾气古怪的爷爷只说那封信是伪造的,是某些坏人吃饱了撑的在恶作剧。
爷爷虽然是个倔老头,但是一向对南克很好,只是他貌似不太赞同父亲和母亲的婚姻,甚至某些时候还会发出“我儿子就是因为娶了她才会失踪”的这种站不住脚的论调。
喂,老爸失踪明明是因为工作好不好!如果他不是考古学家,不是一听说伊拉克挖出了新的巴比伦古城就风风火火地地前去考察,根本就不会失踪啊!老妈只是一个普通的家庭主妇而已!在南克有限的记忆里,母亲温文尔雅,相夫教子,孝顺公婆,去世的奶奶都对母亲很满意,爷爷你为什么这么顽固呢!?
直到两年前爷爷也因为哮喘病突发而去世,爷爷也一直没有改变对南克母亲的偏见。南克至今还记得爷爷在临终之际,竭尽最后的力气,声嘶力竭地对自己喊出的遗言:
“不准去找你的父母!你做不到的!咱们的家族受到了诅咒!你去找他们只能是同一个下场!我会把你托付给老战友,你给我老老实实地上学,工作,结婚!”
由于从小时候就被爷爷灌输“你做不到”、“现在的你做不到”、“你的能力不足”之类的观念,所以南克渐渐变得怠惰起来,他明白自己从各方面来讲确实只是个普通人,也许上天注定他这一辈子都无法再见到自己的父母了。
走在柏油路面上,这样想着的南克忽然眼前一花,一抹金闪闪的耀眼亮色飘然而至。
这当然不是良心发现的黄金圣斗士终于来接他去希腊深造,而是南克的命中克星——在隔壁高中上学的女生司马翎从后面几步小跑赶了上来。
司马翎是中法混血儿,所以她那头瀑布般的金发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在太阳底下还能把南克的眼睛给顺便晃瞎,南克只好眯起眼睛以免变成盲人。
“小南,今晚你替姐姐看店吧。”司马翎笑眯眯地对南克说,她继承自父亲的墨色双瞳里闪着明亮的星光,兼具艺术家气质和领袖风范,恣意张扬又常常让人怦然心动。不过南克对她可没兴趣,在南克看来,司马翎和青姿私立高中的其他女生没什么不同,都穿着咖啡色校服小外套和深绿色格子裙,从外套的间隙里露出贴身的白衬衫和红缎带,左手还提着一个黑色小书包——这让南克想起自己好像把书包忘在学校了。
“我什么时候变成你弟弟了?”南克双手插在牛仔裤的裤兜里,一副提不起精神的样子,“还有,别老叫我小南,被同学听见会笑话我的。”
司马翎的脸上立刻浮现出被冒犯的神情:“喂,小南,你别明知故问。你爷爷跟我爷爷是老战友,从他们那辈儿开始咱们两家就是世交,现在咱们两人的学校又紧挨在一条街上,我上高三你只上高二,所以我当然是你姐姐!”
阳光斜射在司马那很贵族很气质的脸上,显得美艳不可方物。相比之下,南克的个子比司马还要矮上5厘米,又时常不把腰挺直,穿衣也不讲究,倒像是放在金色郁金香脚旁的一颗灰不溜秋的土豆。
“别费话替我看店去!”司马翎黑着脸又说了一次,这次已经完全是老板命令下属的口吻了,“小南,你可别忘了,爷爷担心你乱花钱,所以你的生活费从来都是寄放在本小姐这里代管的——你不希望下个月喝西北风吧?还有,你在校外租房子的事,也是多亏我帮你向爷爷保密呢!对了,这次期中考试你是不是有两门不及格?想要我跟爷爷打小报告吗?”
“别说了,别说了,我去还不成吗!”南克满腔悲愤地答应道,最后还补上一句:“你不是我姐,你是我祖宗!”
司马翎脸上顿时多云转晴,龙心大悦。俗话说的好:欺负人为快乐之本。
“咦?司马,你父母都是大艺术家,以前没听说在冬山市这种小地方还有生意啊?难道是画廊吗?”
“叫我姐!!”司马翎右手一个栗凿敲来,由于她有身高优势,这下在南克脑袋上结结实实敲个正着,过了手瘾的司马翎这才对着抱头鼠窜的南克解释说:“其实不是我家的店,是我一个远房表哥的冰激凌仓库,最近一到晚上的用电高峰期那个仓库就老跳闸啊老跳闸的,冰激凌要是因为这个全化了就惨了,所以得有人看。不巧的是他雇的仓库管理员回老家结婚去了,说好20天就回来,这段时间他不想再雇新人,就托我帮忙照顾些日子咯。”
“所以你就想到了我咯?”南克学着司马的口气说。
“你对这个安排有什么不满吗?”
“小的不敢。”南克恭敬得有如李莲英对慈禧太后。
“这就对了。”司马翎满意地点了点头,“小南,你帮我做事我不会亏待你滴。我昨天去那个仓库看了一眼,离学校不远,而且比你那个出租屋干净多了。我知道你有网瘾,一天不上网就会四肢抽搐口吐白沫,所以特地在仓库里留了一台大屏笔记本电脑,你可以用它上网玩游戏。还有,冰箱里有的是零食,冷柜里的冰激凌你也可以随便吃,吃死都不要紧——反正你回到出租屋里也无非是上网、吃泡面、喝可乐这些事而已吧!”
南克不得不承认司马一点儿也没说错。
自从父母失踪,爷爷怨天尤人,希腊圣域也不来接自己之后,南克便过起了标准的宅男生活,每天坐在电脑前的时间平均超过10个小时,不知道看了多少卡通片玩了多少游戏,现在就算有了父母的线索,他都未必有那个体力去四处奔波。
这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普通人总是下意识地会选择容易的生活方式,司马翎的爷爷和南克的爷爷是战场上的生死之交,感情胜过亲兄弟,所以在爷爷过世之后,南克就在事实上成了司马家的孩子,在对方的豪宅中正经住过一段时间,受了好多照顾。但是尽管人家没有把自己当外人,南克还是借着上高中的机会住到了学校,后来又在外面偷偷租了一个小房子,每天除了例行到学校上课以外,就是过着不求上进的宅男生活。
倒不是司马家的豪宅对南克有很大的心理压力,而是南克觉得在父母失踪,搞不好被伊拉克恐怖分子给绑架的现在,自己过很奢侈的生活不太合适。搬出去住,能稍微减缓自己因为能力不足而自甘堕落产生的愧疚感。
其实,司马的爷爷对南克几乎和亲爷爷一样好(甚至两人的长相都有七八分类似,还拜过把子),这老爷子还曾经鬼鬼祟祟地问南克:“你觉得我孙女怎么样?你要是没意见的话,将来我就拍板把她嫁给你!未来你就是这个家的男主人!”
对于“二爷”的好意,南克当然是感激不尽,不过他可不敢生起什么娶司马翎当老婆的想法,司马翎在小时候就以南克的姐姐自居,对南克呼来喝去,南克总觉得司马翎将来的老公会是她事实上的仆人和走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