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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睹世界的时候瞳孔很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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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都是一个人在走,无论是风里雨里小路花弄,给自己撑一把伞,感觉安全而没有任何的负担。寂寞但不孤独,因为张楚说,孤独的人是可耻的。这来的一点也不虚假做作,形单影只的代名词也不过如此。

    于是就很开心的做任何想做的事情,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当然不会很久。本性过于独立的人,只要是力所能及,都要自己完成。所以有忧伤的感动,有获得的满足,也有悲情的幸福。

    在路上碰到乞讨的孩子,掏出钱包在旁边买2个煎饼,然后很愉快的和他在一起蹲在墙角晒着太阳吃完,不知道突然里出现了一群乞讨的孩子,一楞,瞬即再为他们一人买一个。无论他们幕后到底是什么背景,我愿意用我的能力满足他们一时的愿望,在一边微笑的看狼吞虎咽,心里却在滴着血。

    不必在乎其他人的怪异的眼光,始终认为自己的特例独行不是没有原则。这样可以和卖花少女闲聊,可以在商店里和刁钻蛮横的店员一阵讨价还价然后不买东西扬长而去,背后传来的是八辈祖宗的痛骂,眼前则是很轻松地继续走路。

    朋友曾经劝我不要那么的个性,可我实在无法和他们一起去抽烟喝酒,宁愿买一堆零食然后去轧马路或者看书。我不是什么愤世嫉俗的人,只是在做想做的事情,一个人,随心所欲,总有一些做的是对的。

    偶尔的在一个很温和的下午,摆脱那些沉闷无聊的课程,约几个安静的朋友,去海边吹风,然后喝一点啤酒吃肉串,大家在一起聊一些共同喜欢的话题,发生争执的时候也不会很过分,脸红脖子粗的时候就马上打住。都是脾性很好的人,不会有任何粗鲁的行为。

    其实城市的喧闹对我来说是一种极大的诱惑,无法拒绝,走出校园的时候有压力但后来的变是没有疲倦的快感。但不羡慕那些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我喜欢那些高大的建筑和漂亮的咖啡屋,或者是快餐店里灯火通明的晚上,充实拥挤,自己一个人能发现很多东西。

    一直都很喜欢自己愿意捕捉的眼睛,可以站在学校的湖边看帅哥美女,也可以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发现那些被忽视的,比如拾荒者,比如偷窃者。总会被这些灰色所吸引,是同情吗,是疑惑吗,具体的是什么我也说不清楚。有次看见一个小偷从一对高谈阔论满嘴脏话的摩登女郎的其中一个人的包里很灵巧的夹出钱包,我就暗暗的发笑,想那些花瓶发现自己的钱包没有了后会是怎样的尖叫和恶毒的咒骂。

    视线接触的永远是色彩的两极,有鲜艳的美景,有荒凉的废墟,有那些极为风光的人物,但更多的是被警察驱赶的流浪者,衣衫褴褛的拾荒老人或者是一些丑态毕露的面具。这时候,心就狠狠的疼,但从来不在表面上显示出来。

    通常我习惯就这么边走边看,然后把用寂寞的标签封到酒瓶子里,我也有大醉的时候,心里郁闷的太久不发泄会崩溃。总是希望在这个过程中用酒精的醇香麻痹自己,除了那香甜的酒水,忧伤果然不见了。但每次清醒的时候,发现弥漫的总是种化不开的情绪,不想去思考,知道某天,很直观的感到,在我目睹世界的时候,瞳孔是很寂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