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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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名私人侦探,拉瑞·弗洛斯特、莱思·莱文和西西·马克奈尔的主要任务是,找到7月5日那天见过娴泰、肯尼的人,以提供在伊琳·苏尔曼失踪的时间段里,两位凯梅斯不在现场的证据。娴泰列了一张长长的名单,让侦探们去曼哈顿地区的旅馆、餐厅和酒吧逐一查对。侦探们认为,不能用警方通缉令或报纸上的照片请人辨认,否则可能会把人搞糊涂而作出错误的判断。于是,为了唤起人们的记忆,有时候女侦探西西穿戴得如同娴泰,和打扮得近似肯尼的拉瑞一起行动。有时候西西假称她的姑姑7月5日星期天在这里吃过饭,后来发现丢了一件什么东西让她回来找,问有没有人在那天看见过如此这般打扮的一位60岁左右的妇人和一位0多岁的年轻人。

    西西·马克奈尔为此案工作了两年多,每次与娴泰见面她都会得到一张新的名单。西西后来形容这段经历是:“娴泰让我一次又一次地走进死胡同。为她寻找证人就如同大海里捞针。关键是,那海里根本就没有针。”

    比如娴泰说在一家宾馆的餐厅里,有一位俄罗斯女招待在7月5日那天午饭时接待了他们。“她肯定记得我们,”娴泰一口咬定,“因为我们夸奖了她的发式使她很开心,后来又给了她超额的小费。”结果餐厅经理说他们在7月份根本没有俄罗斯小姐,他甚至还拿出了工资名单作证。当侦探们将这个消息告诉娴泰时,她不假思索地说:“警察捣了鬼。他们不让她和你们见面。”

    再比如有一位咖啡店的墨西哥小姐叫露依莎,“我们每次去都是她接待。7月5日那天我们要了咖啡和苹果派。她肯定记得,她认识我们。”没错,是有露依莎这么一个人,她也记得娴泰和肯尼。“但星期天我们从来不开门,从来不!”咖啡店经理为露依莎作证道。

    如此折腾了一年之久,竟找不到一个证人来为1998年7月5日那天娴泰和肯尼的行踪作证。莱思·莱文说,直到此时他才相信,娴泰讲的每一句话都是谎言。

    1999年1月,预审开庭前几天,突然有个自称是皇宫大酒店的调酒师找上门来,说他在头年7月5日下午看见过娴泰和肯尼。律师们当场为他录了像,但后来并没有提交法庭,因为此人的证词纰漏太多。他对18个月前发生的事情所提供的一些非常详尽的细节,不免令人对其超常的记忆力产生怀疑。更令人生疑的是,就在这位证人露面之前,有一个年轻的女人曾经找到律师们的办公室,交给他们一张娴泰亲笔写的条子,要他们付给来人00美元。律师们就此事追问娴泰时,她东拉西扯,颠三倒四,末了也没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娴泰的律师们甚至不愿意让公诉方知道这件事,因为那位“证人”如果出庭,肯定会在交叉取证时露出马脚,使被告方弄巧成拙。

    娴泰和肯尼还写下一长串“熟人和朋友”的电话号码和地址,说他们也能在某些问题上为娴泰两人作证。但等到律师和侦探们照着号码拨过去时,好多人一听是关于娴泰的事,马上就把电话给挂断了。

    娴泰是一个非常难缠的女人,她总是希望她周围的人都围着她团团转。她可以一天给律师打十几次电话,每次几十分钟甚至几小时,以至引起监狱中其他犯人的不满,狱方只得禁止她使用电话数日,以示惩罚。她也从不分白天黑夜,节日周末,如果哪天晚上她失眠,那她的律师们就活该倒霉。后来律师们不得不以辞职相威胁,重新和她约法三章。

    娴泰也是一个主观武断自作聪明却毫无自知之明的人,她一贯的作派就是要别人都听她的,对她的辩护小组也不例外。她经常驳回律师们的种种建议,有几次连肯尼都站到了她的对立面。但只要是娴泰认准的事,谁也休想改变她。

    一般来讲,在一场官司中,委托人只需要对以下的问题作出决定:一、是否承认“有罪”;二、是让陪审团裁决,还是免去陪审团,由法官一人断案;三、是否出庭作证,并且在没有律师帮助的情况下,独立接受公诉方的交叉取证。其他策略性的问题和辩护技巧等等则应留给律师。

    随着开庭日期越来越近,而被告方仍未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娴泰不顾律师们的再三劝阻,一定要向新闻界讲她的“故事”。理由是,如果她不站出来说话,人们知道的就只是警方的一面之词。律师们已经听了太多娴泰的“故事”,知道她会说些什么,也知道最后将是什么结果。后来双方总算达成协议,如果娴泰一定要对公众“亮相”,每次采访都必须有她的律师或侦探在场,以防止娴泰过分地胡说八道,或不知天高地厚地回答一些记者提出的带有圈套的问题,而被公诉方抓了辫子去。

    比如,在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电视访谈节目《60分钟》的采访中,当主持人问娴泰为什么有几个不同的生日时,在场的侦探莱思·莱文马上替娴泰回答说:“有的人有不止一个社会安全号码,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是罪犯。”主持人又对二位凯梅斯说:“看来你们俩的麻烦不小呵。”肯尼回答道:“其实我们也不愿意这样。”主持人马上追问:“怎么会弄到这种地步的呢?”律师们立即指示娴泰和肯尼不要回答这个问题。在采访接近尾声时,主持人对肯尼说:“我看了你在大学里的成绩,别的科目都差不多是B和C,倒是戏剧表演得了一个A。”一位律师忙叫道:“打住,打住,你不能问这样的问题。”英国国际电视网络公司独家采访娴泰母子后付给他们7000美元。娴泰请节目制作人用这笔钱为她和肯尼买了几套衣服。她特别关照在订购衣服之后,让店方把她衣服上标明尺寸的“16号”标签统统换成“1号”。后来娴泰和肯尼就是穿着这些衣服上《60分钟》节目和出庭的。

    娴泰特别腻味被捕后警方为她拍的照片,她希望在开庭之前重新照一张。狱方派人为她做了头发,还根据她“不要看上去像监狱”的要求,特地将摄影师请到1层的图书馆。摄影师带去了化妆品、梳子、眼镜、围巾、手套及一些小的道具装饰品。临走时,娴泰旧病复发,企图顺手偷走化妆品和围巾,被狱方发现后记大过一次。

    1999年1月8日,本案预审在位于纽约唐人街中心圣特雷路100号的刑事法庭大楼开庭,讨论被告方提出的一项动议,关于不予在法庭辩论中引用娴泰和肯尼在刚被捕时说的某些“言不由衷”的话。可能是监狱的饭菜不合口味,娴泰看上去瘦了一大圈。七天的听证共有18位联邦调查局和纽约警署的执法人员出庭作证,最后,法官同意从记录中删除娴泰对警方说的几段话,例如,她曾经做过助理律师,她懂得她的权利;再如,假如允许她事先征求律师的意见,她也许可以向警方提供有关伊琳·苏尔曼的线索;以及肯尼对办案人员否认他有车等言论。这就是说,在联邦调查局和纽约警署的这些证人出庭时,他们不可以引用娴泰和肯尼说过的这些话,公诉方也不可以利用这些言论攻击被告。

    000年1月7日,开始审查挑选陪审团成员。首先从近1000名候选人中用小组筛选法挑出100名左右,再逐一进行评议。被告方请来了资深犯罪心理学家亚瑟·威德博士作为顾问,他建议被告方尽可能挑选蓝领阶层,如出租车司机、卡车司机、建筑工人和门卫等,因为“他们看问题的角度和我们不一样”。娴泰则希望最好是清一色的黑人和南美族裔,“他们比较富于同情心”。在她的辩护律师中,麦可·哈迪和霍赛·慕尼茨就分别是黑人和南美人。

    法官冉娜·乌维勒首先对诸位候选人解释了娴泰与肯尼被指控的罪名,讲述了伊琳·苏尔曼的失踪,然后指出,本案没有尸体、没有DNA、没有血迹、没有目击者、没有现场证据,是一个完完全全建立在间接证据或旁证上的案子。

    “旁证并不比直接证据好,也不比直接证据差。没有尸体并不意味着没有谋杀。只要有足够有力的证据,即使没有尸体,你们也可以裁定谋杀罪……如果你坚持认为只有尸体才能证明谋杀,没问题,你可以保留你的观点,但是你不能进入这个陪审团。”

    乌维勒法官没有提到的是,在此之前,纽约州有过两起,全美国已有十几起没有尸体,但被告最后被判谋杀罪的案例。这里需要说明一下,根据西方国家司法界的传统观念,没有尸体则不能证明被害人已经死亡,这样的案例一般只能按失踪处理。

    陪审团候选人要回答的问题包括,他们是否认识任何一位被告、律师或可能出庭的证人;在此之前他们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对本案的了解,是否会影响他们能否仅仅根据法庭提供的证据作出裁决;是否有语言或理解上的障碍,等等。

    经过两个星期的筛选评定,组成了八女四男共1人的陪审团,其中有:公立学校助理厨师、电话公司技术员、图书管理员、股票经纪人、民政部工作人员、教师、律师事务所秘书、建筑工人、推销员、两名邮递员,和一位有经济学学位的妇女。按照惯例,第一位入选陪审团的成员为陪审长。此外还有六名候补陪审员。

    000年月14日,对娴泰·凯梅斯和肯尼·凯梅斯的审判正式开庭。首席公诉人康妮·佛南达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开始了她长达小时的发言。

    “现在坐在被告席上的,是两名被贪婪和狂妄泯灭了良知和人性的罪犯。从加利福尼亚到拉斯维加斯,从佛罗里达到纽约,警方循着他们邪恶的踪迹一直追到苏尔曼大厦,在那里,他们杀害了伊琳·苏尔曼。等你们看到和听到我们即将呈交给法庭的证据和证词,你们将会得出唯一而简单的结论:伊琳·苏尔曼已经不在人世,是这两名被告杀害了她,因为她成了他们的绊脚石,他们非得把她除掉不可。而且只要人们找不到她的尸体,他们就有足够的时间掠夺盗窃她的财产——那座价值数百万的苏尔曼大厦。”

    康妮接下去告诉陪审团,早在杀人藏尸之前很久,娴泰和肯尼就已开始精心策划如何把苏尔曼大厦据为己有。康妮提到娴泰用过的0多个别名和化名,她打给产权鉴定公司查询苏尔曼大厦有关资料的电话,以及乔装成苏尔曼夫人以骗取公证员在一张伪造的契约上盖章,那张契约将苏尔曼大厦转让给娴泰控制下的一家海外公司。康妮还提到,娴泰、肯尼如何利用苏尔曼大厦的月租收据练习伪造伊琳的签名,并试图用谎言从一位苏尔曼大厦的工作人员凡列莉·麦勒奥那里获取伊琳·苏尔曼的社会安全号码。康妮指出,根据娴泰的笔记,二位凯梅斯已经知道了苏尔曼夫人准备将他们赶走。康妮说,伊琳·苏尔曼是一位善于察言观色,曾在商场上摸爬滚打数十载的精明的女商人,她能够准确地判断她周围的人和事。当她得知肯尼在苏尔曼大厦里四处查看,发现肯尼在经过保安摄像探头时总是把头扭开或以手掩面,她就对他产生了怀疑。康妮提醒陪审团成员不要忘了,当肯尼被捕时,警方从他身上搜出了两大串苏尔曼夫人的钥匙。

    “伊琳·苏尔曼绝对不可能把苏尔曼大厦的钥匙交给一个外人,特别是一个她认为可疑的人。肯尼要得到这些钥匙只有一个方法,就是从苏尔曼夫人身上强行夺取。”

    康妮还提醒大家一个事实,在过去的15年里,伊琳·苏尔曼从未在苏尔曼大厦外度过一夜。当康妮列举出十几位将要出庭的证人时,肯尼的脸色变白了,总是不停地在纸上写着什么的娴泰也停下了笔,而且神色凝重。

    被告方代表娴泰的麦可·哈迪首先致开场白。他强调:“没有任何证据支持谋杀的假说……公诉方有很多的推断和猜测,但他们找不到一个证人来证明那些强加在娴泰母子头上的罪名。没有尸体就是没有尸体。”麦可说,无力破案的警方把娴泰和肯尼抓来当替罪羊,因为“他们是外地人”。“这场审判就如同古代条顿族实施的‘神裁法’,把嫌疑者的手放进沸腾的油锅里由神裁决,如果那双手仍然完好无损则定为无罪。”

    代表肯尼的迈尔·沙其接着说,这桩案子就好比是筑室于沙上,因为没有牢固的基础——尸体,房子再漂亮最后也还是会被推倒的。

    两位被告律师唯一没有提到的就是那些证据:化名、手枪、电子枪、假发、装在伊琳·苏尔曼电话上的窃听器、伪造的契约、伊琳已故丈夫沙缪尔·苏尔曼的护照、伊琳·苏尔曼的护照和社会安全卡、苏尔曼大厦的钥匙,等等,等等。

    在接下来的1个星期4天里,公诉方向法庭展示了45件物证,包括上千页各类原始文件和一万多页复印件,传唤了一共19名证人。

    伊琳·苏尔曼的副手蒙奇·梅乐斯连续三天出庭。他证明苏尔曼夫人从不独自离开苏尔曼大厦,而且从不把钥匙交给任何人,包括大厦工作人员。伊琳所有的衣服上都有特制的大口袋,装着她的老花镜、手绢和钥匙,这三件东西从不离身,走到哪里带到哪里。因为眼神不济,她的钥匙上都用红色指甲油做了记号,找起来比较方便。

    罗蒙·卡沙尔,苏尔曼大厦0多年的总管作证说,当苏尔曼夫人失踪以后,她的钥匙和红框老花镜也不翼而飞。

    静·勃格是娴泰在佛罗里达的朋友。她告诉法庭,1998年5月,她和丈夫准备到巴哈马度假之前,娴泰托她去那里一位药剂师的药房“为一位8岁的老太太”买药。据娴泰讲,这种药在美国买不到。后来勃格夫妇因故取消了那趟旅游,娴泰说没关系,她自己会给那位药剂师打电话订购。那瓶药就是警方在林肯车里搜到的粉红色的麻醉剂或蒙汗药。警方在调查中还发现,娴泰也曾经在同一家药房给肯·凯梅斯买过几种不同的安眠药。

    纽约警署紧急行动处警官兼电子枪技术员在证人席上说,娴泰和肯尼在佛罗里达购买的电子枪的电压为0万伏特,如果与人体接触5秒钟便会造成头痛、晕眩、昏迷及大脑损伤。如果长于5秒钟则会使人虚脱。他还说,警方曾使用过的同类产品的电压是5万伏特。

    为公诉方出庭的其他证人有:

    赫舍·安东尼奥·阿尔法利,娴泰和肯尼的司机兼清洁工。

    唐·奥其和诺莉·斯韦尼,被娴泰和肯尼请到苏尔曼大厦1B房间的两位公证人。

    思坦利·帕得逊,卖给娴泰和肯尼枪支的原拉斯维加斯建筑工程师。

    娜萘蒂·维柯斯基,娴泰一手栽培的私人公证员。

    弗兰克·麦卡林,拉斯维加斯流浪汉,娴泰用他的名字为吉隆尼摩路的房产投保后两周即发生火灾。

    爱尔华·希克莱俐,伊琳·苏尔曼的朋友,服装设计师。

    桑妮娅·芭普蒂丝,巴哈马群岛一家海外投资银行的业务助理,娴泰在该行开设过投资账户。

    海伦·潘多拉基,伊琳·苏尔曼的朋友,1998年独立节期间正在生病,伊琳失踪那天上午曾打电话问候她的病情。

    杰夫·费格,伊琳·苏尔曼的房地产管理人。

    麦克司·休尔、朱迪·海曼和真正的墨尼·盖林,娴泰和肯尼在佛罗里达“马球俱乐部”公寓的邻居。二位凯梅斯盗窃了他们的信用卡、驾驶执照等身份证件,并非法使用他们的个人资料行骗。

    凡列莉·麦勒奥,苏尔曼大厦主管,娴泰和肯尼曾试图向她骗取伊琳·苏尔曼的社会安全号码。

    蔡章,伊琳·苏尔曼的朋友,马来西亚裔服装设计师。

    阿兰赛丽·列微拉,伊琳·苏尔曼失踪之日在苏尔曼大厦的唯一工作人员。

    卡珞·翰莘,伊琳·苏尔曼的朋友,画家兼记者。

    彼得·雅各逊,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节目制作人,1998年独立节期间,除“墨尼·盖林”——肯尼外,留在苏尔曼大厦的唯一房客。

    鲁迪·瓦卡,伊琳·苏尔曼的朋友,苏尔曼大厦食品供应商。

    公诉方传唤的证人还有,联邦调查局和纽约警署的办案人员、参与本案的其他执法人员、笔迹和文件鉴定专家、毒品学家、心理医生、苏尔曼大厦的其他员工和房客、伊琳·苏尔曼的医生和其他朋友、娴泰和肯尼的朋友、肯尼的前女友,以及来自产权鉴定公司、房地产估价公司、房地产发展公司、保险公司、银行、信用卡公司、电话公司、社会安全卡管理局、税务局、宾馆、餐厅、停车场等等的证人。

    娴泰的笔记本,特别是有关伊琳·苏尔曼的最后两本,于本案至关重要。在解释了笔记中的缩写和暗语后,公诉方向陪审团选读了其中部分内容,包括娴泰写下的她和肯尼准备要购买的武器:电棒、匕首、喷雾器等,要看的录影带:《死亡的耳语》等,要读的书:《伪造文件和其他犯罪》《如何制作消声器》等。在1998年6月14日肯尼搬进苏尔曼大厦那天,娴泰写下:“换锁/产权/随时准备打包离开。”尔后她又写下了诸如:“伊琳的作息时间?”“楼内有无其他出口?”以及纽约市房产税要点、大厦内的各员工及其日常工作安排、给思坦利·帕得逊的指示等等。

    以下是笔记中的一段:

    她的房间有无报警器?安全装置?BP机?弄张空白支票?我是谁?问:“我能与你合影吗?”谁是沙缪尔·苏尔曼?谁是她的朋友?她爱喝酒吗?把收据上的每月6000美元改为每6个月6000美元/查看各个房间/问她能否兑现支票/想法到各家串门/弄到钥匙/地下室?阁楼/紧急出口/设法弄到一张支票/我们和她相隔一墙吗?设法弄到她的签名/“能写下你的名字吗?”/所有的东西都装进林肯/到新泽西的路线?/彩色复印社会安全卡/买垃圾袋/卷纸巾/塑料淋浴帘/消毒剂/手套/笤帚和拖把/我们的信转到???/复印社会安全号一览表/开杰夫·费格账户/练习签字/打印契约/钥匙/拿走护照/拿走社会安全卡,复印/调查科比基金会/谁是律师?官员?/她有什么病吗?/她的房间有无其他出口?/爱看电影吗?/最喜欢什么?/何时睡觉?/起床?/有无朋友住在这里?/喜欢什么样的音乐?/最喜欢的花?/委托授权书/担保书/诺莉·斯韦尼——8∶0先在宾馆见面/签字/复印/轮式旅行箱/有人不喜欢她吗?谁?/她对谁不好?/物色一名亲信,在她进我房间以前给我通风报信?/把收据改成16000美元/改租房合同/林肯停在附近(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