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八章、一次浪漫的约会(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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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一位观众心中,都有一个期待的他的样子,是歌坛隐退的大佬,是歌坛还活跃的老前辈。
或者,是歌坛的某新势力。
“请迎接你的荣耀揭面时刻,无名氏,让音乐助推你摘下你的面具。”
“越高山丘,才发现无人等候…”
无名氏演唱的山丘这个时候响起,听到让他站在舞台之巅的这首歌,无名氏再次动容。
他的手慢慢摘下面具,侧身的他调整身体,当慢慢转过的身子露出脸庞,他虽不帅气,但一脸沉稳。
被岁月刻画,侵蚀的充满内容的脸,看上去还多少有一点辛酸。
更关键的是,无名氏的这张脸很陌生啊。
在乐坛,观众们根本不知道这么一号人物。
“他是谁?”
“不是音乐界的大佬,好像从没见过他。”
“黑马…”
台下哗然,对于这个人,这个歌手,大家根本不知道,不了解。
他竟然是在蒙面歌王上鏖战了这么多期,战败了很多歌坛健将,最后成功揭面。
不可思议。
这很艰难了。
洛一明在评审团,也看到了其他评审脸上的难以置信。
周洁伦和林俊洁曾经还怀疑他是李宗胜,看到是一个乐坛压根没有半点名气的陌生人后,两位甚至有点傻了。
炸锅了!
观园的录制现场炸锅了。
说这个世界所有的人在这一刻可能会失去控制,但洛一明,作为猜评团的“先知者”,他却是场上最清醒的那个。
洛一明演戏道:“难以想象,匪夷所思,出人意料,大跌眼镜!”
“我用脑中的成语尽量形容我的心情,我想你们此刻应当和我是一样的情绪吧。”
李建点头:“如出一辙。”
洛一明道:“但是,我想说的是,每一个真正用生命,用信仰,用坚持,用炙热去对待音乐的人,上天总会为他开一扇窗。”
“无名氏,他不是乐坛那些有名气的歌者,接下面具来,他普通的甚至让人倒吸凉气,可是,只要是认真对待音乐,认真做音乐,在音乐的世界,你迟早有一天会变成超人。”
“无名氏就是音乐世界的超人!”
“他可以驾驭那种饶有味道的老歌,也可以演唱那种撕心裂肺的情歌,他只要是抓住一个机会,就能让这个世界铭记他的声音。”
“无名氏,为你加油,同时,我也很难想象,同台跟他竞技的刺激和残酷。”
“是啊。”观众有人发声道:“无名氏是个强劲的对手。”
“嘿,还是洛一明比较能说,如果他是这个节目的主持人,收视率估计更火。他这段主持词说得太好了!”台下另一个观众说。
“哥们,主持人要是洛一明,你还能听到那么好听的歌吗。”
“也是,但是我还是喜欢洛一明主持,他这样的词,真说起来,能把你说的眼泪稀里哗啦的。”
“洛一明评价无名氏和蒙面歌王,有点意思。通过这一期无名氏的晋级,还真的说明了蒙面歌王与众不同的价值。”
在洛一明发表观点的时候,台下的掌声业已响起,经久不衰。
袁成洁接过话道:“的确超级歌王之争让大家很期待。这里让我们感谢无名氏,也感谢蒙面歌王这个神奇魔幻的舞台。”
“不是这里,就没有无名氏的成功。不是无名氏,便体现不了蒙面歌王的价值。”
“这一刻,是属于无名氏的,荣耀,揭面,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告诉他,你,是音乐世界绝对的强者。”
张兆山在音乐中,享受着大家的掌声和欢呼声。
录制完毕,张兆山当晚想要请洛一明喝酒,后者则拒绝了。
帮助张兆山,洛一明的动机并不单纯,或者还有利用张兆山好嗓子的嫌疑。
他的私心是想通过张兆山把蒙面歌王的价值提升,这一期,洛一明做到了。
如此,蒙面歌王已经圆满。
就算是下一期,自己败下阵,没有得到超级歌王,蒙面歌王的这一季也绝对是一个成功的歌唱类节目。
第七期的蒙面歌王结束,下下周就是蒙面歌王的总决赛。
洛一明计划让李丝丝过来主持决赛,这一点,丝丝估摸着没问题,但是央视大佬们未必放行。
先跟丝丝打了个电话,约在央视广电大楼的楼下咖啡厅见面,李丝丝下班后,会直接到咖啡店里。
不知不觉,洛一明和丝丝已经交往一个多月了,但是,两人除了牵牵小手,么么哒都没有很正式。
在感情的问题上,洛一明和李丝丝都没有经验,坐在同一张沙发上,贴的近了,心中还会小鹿乱撞,七上八下。
另外,两人都是事业型的年轻人,相聚的时间相对少一些,升温感情就相对受到了限制。
借着蒙面歌王的总决赛,如果能顺利把李丝丝请来,起码,两人会有一个礼拜的相处时间。
工作和感情,倘若可以兼顾下来,洛一明觉得,未来的那个礼拜,会是比较幸福的。
五点半钟,洛一明已经开车到了电视台楼下的一间咖啡厅,为了丝丝可以更好的管理时间,注意身体,洛一明是准备了一个贴心的小礼物给她。
坐在靠窗边的沙发,洛一明摆弄着这个礼物,一块卡西欧的手表,卡西欧代表着年轻,活力,时尚,并不怎么贵的她,送给女友,并不会让人觉得奢侈。
默默看着手表分针转了半圈,六点的时候,洛一明看到一个女孩急匆匆往咖啡厅过来。
她穿着白色的衬衣,黑色的筒子裤,十分时尚。
踩着一双黑色高跟鞋,七公分的鞋子,让本就修长的她更富美感。
端着下巴,欣赏尤物一般的女子,洛一明必须承认,才华与外貌兼具的女人确实超有魅力。
这会,丝丝从肩包里摸出来手机,她知道,洛一明可能等久了,体贴地打电话先告知自己马上到。
看到自己手机响了,洛一明起身,朝着门口迎接去:“丝丝,我看到你了,我在咖啡厅门口。”
李丝丝这会抬起头,望向咖啡厅这边,马路对面的咖啡厅,一个帅帅,酷酷的男生站在那。
没错,就是他的白马王子,洛一明了!
李丝丝娇娇笑了,洛一明对着电话道:“你在那里别动,我过去牵你过来!”
李丝丝又笑了,酒窝沁出来,她果然没有直接过马路。
她觉得幸福极了,温暖极了,而洛一明这个时候,穿过马路,来到了她身边。
在每一位观众心中,都有一个期待的他的样子,是歌坛隐退的大佬,是歌坛还活跃的老前辈。
或者,是歌坛的某新势力。
“请迎接你的荣耀揭面时刻,无名氏,让音乐助推你摘下你的面具。”
“越高山丘,才发现无人等候…”
无名氏演唱的山丘这个时候响起,听到让他站在舞台之巅的这首歌,无名氏再次动容。
他的手慢慢摘下面具,侧身的他调整身体,当慢慢转过的身子露出脸庞,他虽不帅气,但一脸沉稳。
被岁月刻画,侵蚀的充满内容的脸,看上去还多少有一点辛酸。
更关键的是,无名氏的这张脸很陌生啊。
在乐坛,观众们根本不知道这么一号人物。
“他是谁?”
“不是音乐界的大佬,好像从没见过他。”
“黑马…”
台下哗然,对于这个人,这个歌手,大家根本不知道,不了解。
他竟然是在蒙面歌王上鏖战了这么多期,战败了很多歌坛健将,最后成功揭面。
不可思议。
这很艰难了。
洛一明在评审团,也看到了其他评审脸上的难以置信。
周洁伦和林俊洁曾经还怀疑他是李宗胜,看到是一个乐坛压根没有半点名气的陌生人后,两位甚至有点傻了。
炸锅了!
观园的录制现场炸锅了。
说这个世界所有的人在这一刻可能会失去控制,但洛一明,作为猜评团的“先知者”,他却是场上最清醒的那个。
洛一明演戏道:“难以想象,匪夷所思,出人意料,大跌眼镜!”
“我用脑中的成语尽量形容我的心情,我想你们此刻应当和我是一样的情绪吧。”
李建点头:“如出一辙。”
洛一明道:“但是,我想说的是,每一个真正用生命,用信仰,用坚持,用炙热去对待音乐的人,上天总会为他开一扇窗。”
“无名氏,他不是乐坛那些有名气的歌者,接下面具来,他普通的甚至让人倒吸凉气,可是,只要是认真对待音乐,认真做音乐,在音乐的世界,你迟早有一天会变成超人。”
“无名氏就是音乐世界的超人!”
“他可以驾驭那种饶有味道的老歌,也可以演唱那种撕心裂肺的情歌,他只要是抓住一个机会,就能让这个世界铭记他的声音。”
“无名氏,为你加油,同时,我也很难想象,同台跟他竞技的刺激和残酷。”
“是啊。”观众有人发声道:“无名氏是个强劲的对手。”
“嘿,还是洛一明比较能说,如果他是这个节目的主持人,收视率估计更火。他这段主持词说得太好了!”台下另一个观众说。
“哥们,主持人要是洛一明,你还能听到那么好听的歌吗。”
“也是,但是我还是喜欢洛一明主持,他这样的词,真说起来,能把你说的眼泪稀里哗啦的。”
“洛一明评价无名氏和蒙面歌王,有点意思。通过这一期无名氏的晋级,还真的说明了蒙面歌王与众不同的价值。”
在洛一明发表观点的时候,台下的掌声业已响起,经久不衰。
袁成洁接过话道:“的确超级歌王之争让大家很期待。这里让我们感谢无名氏,也感谢蒙面歌王这个神奇魔幻的舞台。”
“不是这里,就没有无名氏的成功。不是无名氏,便体现不了蒙面歌王的价值。”
“这一刻,是属于无名氏的,荣耀,揭面,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告诉他,你,是音乐世界绝对的强者。”
张兆山在音乐中,享受着大家的掌声和欢呼声。
录制完毕,张兆山当晚想要请洛一明喝酒,后者则拒绝了。
帮助张兆山,洛一明的动机并不单纯,或者还有利用张兆山好嗓子的嫌疑。
他的私心是想通过张兆山把蒙面歌王的价值提升,这一期,洛一明做到了。
如此,蒙面歌王已经圆满。
就算是下一期,自己败下阵,没有得到超级歌王,蒙面歌王的这一季也绝对是一个成功的歌唱类节目。
第七期的蒙面歌王结束,下下周就是蒙面歌王的总决赛。
洛一明计划让李丝丝过来主持决赛,这一点,丝丝估摸着没问题,但是央视大佬们未必放行。
先跟丝丝打了个电话,约在央视广电大楼的楼下咖啡厅见面,李丝丝下班后,会直接到咖啡店里。
不知不觉,洛一明和丝丝已经交往一个多月了,但是,两人除了牵牵小手,么么哒都没有很正式。
在感情的问题上,洛一明和李丝丝都没有经验,坐在同一张沙发上,贴的近了,心中还会小鹿乱撞,七上八下。
另外,两人都是事业型的年轻人,相聚的时间相对少一些,升温感情就相对受到了限制。
借着蒙面歌王的总决赛,如果能顺利把李丝丝请来,起码,两人会有一个礼拜的相处时间。
工作和感情,倘若可以兼顾下来,洛一明觉得,未来的那个礼拜,会是比较幸福的。
五点半钟,洛一明已经开车到了电视台楼下的一间咖啡厅,为了丝丝可以更好的管理时间,注意身体,洛一明是准备了一个贴心的小礼物给她。
坐在靠窗边的沙发,洛一明摆弄着这个礼物,一块卡西欧的手表,卡西欧代表着年轻,活力,时尚,并不怎么贵的她,送给女友,并不会让人觉得奢侈。
默默看着手表分针转了半圈,六点的时候,洛一明看到一个女孩急匆匆往咖啡厅过来。
她穿着白色的衬衣,黑色的筒子裤,十分时尚。
踩着一双黑色高跟鞋,七公分的鞋子,让本就修长的她更富美感。
端着下巴,欣赏尤物一般的女子,洛一明必须承认,才华与外貌兼具的女人确实超有魅力。
这会,丝丝从肩包里摸出来手机,她知道,洛一明可能等久了,体贴地打电话先告知自己马上到。
看到自己手机响了,洛一明起身,朝着门口迎接去:“丝丝,我看到你了,我在咖啡厅门口。”
李丝丝这会抬起头,望向咖啡厅这边,马路对面的咖啡厅,一个帅帅,酷酷的男生站在那。
没错,就是他的白马王子,洛一明了!
李丝丝娇娇笑了,洛一明对着电话道:“你在那里别动,我过去牵你过来!”
李丝丝又笑了,酒窝沁出来,她果然没有直接过马路。
她觉得幸福极了,温暖极了,而洛一明这个时候,穿过马路,来到了她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