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5章 贼首无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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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亿请里世界的乜义帮忙调查囚禁罗瑛的空间底细,乜义答应了,却还要带着一个叫乜猛的人一同前往。
乜猛是个混血儿,他的父亲是混沌族人,他的母亲却是天灭族人。
因为乜猛血统特殊,他有一双很特别的眼睛,可以穿透浓重的灰雾。
乜猛最近并不在村里,他有个儿子叫乜沙,前几天去噬魂山打猎,被盘踞在噬魂山上的山贼绑了肉票,乜猛伙同村子里的年轻人前往噬魂山救人了。
郑亿等人的话音未落,前往噬魂山救人的村民抬着重伤的乜猛回来了。
人没有救回来,乜猛被山贼头目无刚打成了重伤。
郑亿:“混沌族人可以重生,为什么他伤的这么重?”
乜猛虽然是天灭族与混沌族的混血,他应该也跟混沌族人一样,有很多次重生的能力,别说受伤,就是死掉,也可重生。
“那个叫无刚的山贼太厉害了,乜猛根本不是对手。无刚只一下便将乜猛的重生次数给打到底了。这还是无刚手下留情,没有赶尽杀绝,否则乜猛就不是抬回来,而是变成混沌珠了。”
“山贼无刚什么来头?”
众村民摇头不知。
“那个家伙很神秘,下手狠辣,做案快捷,从来不拖泥带水,不过奇怪的很,无刚一向是长途跋涉,到天灭族的地盘做案。跟噬魂山周围的我们相处还算融洽,以前也有很多人到噬魂山打猎,也经常碰到山贼,并没有为难他们。不知道他为什么专门跟乜沙做对?”
郑亿暂时压下心头的疑问,给昏迷不醒的乜猛喂下救命的丹药。
过了一会儿,乜猛剧烈的呕吐。
吐出一堆腥臭扑鼻的黑水。
“给他喂些水,再这么吐下去,就快把自己的内脏吐出来了。”
有人喂了乜猛一些水。
“唉呀,疼死我了。”
乜猛长吐一口气,悠悠醒转。
“乜猛,感觉如何?好点了没有?”
乜义关心地问。
“乜义村长?我这是在哪里?回到村子里了吗?”
乜猛缓了半天,才明白当前的处境。
“那个无刚山贼好厉害,不是我吹牛,我觉得我的武力在这一带还算可以。不是第一也是第二,那个无刚再厉害,也不可能比我强很多。结果我还想着擒拿了他,救出乜沙,结果被他一拳,眼前一黑,什么也不知道了。然后就回来了。”
乜义吩咐人将乜猛抬回家养伤。
“神王,你看,乜猛成了这个样子,乜沙还在山贼的手中,随时可能被山贼杀了。我得先将乜沙救出来。再跟神王走一趟。”
“这多麻烦,我们去噬魂山把人救出来不就成了。罗瑛那边不能耽误太久,毕竟被控制了的罗瑛神魂是一颗随时会响的炸弹。”
令狐壮与赤龙向郑亿请缨,他们要去噬魂山救人。
郑亿:“不用你们说,我也是这个意思。我们一起去。虽然无刚几乎不对混沌族下手,但山贼喜怒无常,留着早晚是个祸害,不如趁此机会将无刚这伙山贼除掉,给当地人解决一大隐患。”
三人在乜义的带领下,只小小的跃迁了一次,就到了噬魂山下。
噬魂山极高,怪石以各种不可思议的角度拼凑堆垒一起,如同顽皮的小孩子胡乱堆砌的泥巴,看上去险诡奇异。石柱,山峰扭曲着伸向灰雾濛濛的天空。如同竖起来的巨大的麻花。
郑亿见过的山基本上呈上尖下粗的圆锥形或是馒头形,噬魂山却象一个巨大的被啃的乱七八糟,到处都是窟窿的倒放的馒头。每一处山峰,每一处怪石都被以奇怪的角度叠加一起,看去险诡奇谲,摇摇欲坠,其实达到了一种微妙的平衡。
“郑哥,这就是噬魂山啊,长的好奇怪啊,就跟一个不会画画的小孩儿,用颜料桶泼到天空形成的画面。一块一块的没有规则,没有形状。却处处透着阴森。”
令狐壮感叹着。
“乜义,你先回去吧。这里交给我们兄弟了。保管给你们带去一个活生生的人。”
乜义知道自己那两下子不怎么样,如果强行留下来,只是扯后腿,添乱子,帮倒忙。
他也没跟郑亿客气,嘱咐了几句,转身走了。
郑亿兄弟三人寻着路径进了噬魂山。
噬魂山的主峰,噬魂峰。
噬魂峰最上面有一处广阔平坦的地方。
上面用石头垒起十几座房子。
房子的周围暗布着机关,防止外人闯入。
这里就是无刚为首的山贼盘踞之地。
山贼们此时正聚在一起喝酒行乐,吆三喝四,猜拳行令的声音象是一群乌鸦在聒噪。
贼首无刚却不在其中,他一个人躲在屋里想心事儿。
做为贼首,无刚跟其他人相比没有什么特殊,不过就是住的房子大一点儿。
他跟弟兄们都是天灭族混的惨兮兮的的落魄人。否则谁出来做这种买卖。
无刚身材高大胖壮,头上带着一顶软帽。帽子很高,上面绣着一只可爱的小猪。
这只帽子是他的家传之物,虽然不值钱,却是他对去世的亲人的念想。
无刚有着跟天灭族一样的魁梧的身材,却没有天灭族人特有的肤色。
天灭族人跟一个模子刻了来的一样。黑色的皮肤上长满了银色的鳞片。身材高大,长着各种形状不一的短角。
短角分为黄、白、黑。三种颜色,长有黄角的天灭族人就是天生的上等人。如无生上人,无漠、无尘等天灭城的皇室成员,都长着一对黄角,白角之人在天灭族的地位仅次于黄角,天灭城中的达官贵人,大小官吏,还有那些有钱的商人基本上都是白角人。
长黑角的都是天灭族人的下层普通人,比如天灭族普通的信众。
贼首无刚的苦恼就在于,他明明是天灭族人,却跟天灭族人除了身高以外,有着众多的不同。
无刚一身皮肤细皮嫩肉。除一头浓密的黑发。
他也没有天灭族特有的鳞片。皮肤光滑干净,别说鳞片,就是个疤瘌都没有。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无刚没有表明身份阶层的短角。
是的,无刚头上没有短角,不管是黄角,白角,还是黑角,一概没有。
没有短角的无刚从小就被其他天灭族人视为异类,妖孽,从小到大受了无数的打骂,排斥。欺负。
如果说没有短角让无刚在天灭族中过的艰难无比,无刚家族中另外一件事儿几乎断绝了他跟天灭族一起生活的道路。
无刚从懂事的时候,他就明白:他跟其他人不一样,他没有短角。他的家族跟其他人不一样。因为他的家族曾经出过一个极为叛逆的女人。那个女人不顾圣教令,执意嫁给了一个混沌族人。
这个叛逆的女子给无刚的家族带来了难以承受的灾难,女子的行为不为圣教教令所容。跟异族人通婚,亵渎了圣主的形象。不为圣主所喜,本来按照教令,女子应当被处以死刑。但女子与他的情郎逃到混沌族聚居地,天灭族人怒火无从发泄,视无刚的家族为耻辱。
无刚与他的家族夹着尾巴小心翼翼地生活。期待着时间能冲淡人们的记忆。
然而无刚身上一系列的怪异再次引起天灭族人的热议,人们都在传说:无刚的家族又生出一个妖怪,这个妖怪就是没有短角,象得了白化病的无刚。
无刚与他的族人忍辱含垢的生活。
天下虽大却没有他们的容身之所。
里世界只有混沌族与天灭族,他们身为天灭族,如果去了混沌族的地盘,也会被当成异类打死,如果他们搬离这个地方,到其他天灭族聚居地,又不被教令允许,没有圣主的命令,全体天灭族人禁止到处迁移。
无刚一家人小心再小心,终究还是逃不过被杀光迫害的命运。
天灭城来了一道命令,一个叫乜义的人混沌族人成了天灭族的公敌。
乜义被押往天灭城,却趁人不备逃跑了。
天灭族在全境开展了大搜捕。
郑亿请里世界的乜义帮忙调查囚禁罗瑛的空间底细,乜义答应了,却还要带着一个叫乜猛的人一同前往。
乜猛是个混血儿,他的父亲是混沌族人,他的母亲却是天灭族人。
因为乜猛血统特殊,他有一双很特别的眼睛,可以穿透浓重的灰雾。
乜猛最近并不在村里,他有个儿子叫乜沙,前几天去噬魂山打猎,被盘踞在噬魂山上的山贼绑了肉票,乜猛伙同村子里的年轻人前往噬魂山救人了。
郑亿等人的话音未落,前往噬魂山救人的村民抬着重伤的乜猛回来了。
人没有救回来,乜猛被山贼头目无刚打成了重伤。
郑亿:“混沌族人可以重生,为什么他伤的这么重?”
乜猛虽然是天灭族与混沌族的混血,他应该也跟混沌族人一样,有很多次重生的能力,别说受伤,就是死掉,也可重生。
“那个叫无刚的山贼太厉害了,乜猛根本不是对手。无刚只一下便将乜猛的重生次数给打到底了。这还是无刚手下留情,没有赶尽杀绝,否则乜猛就不是抬回来,而是变成混沌珠了。”
“山贼无刚什么来头?”
众村民摇头不知。
“那个家伙很神秘,下手狠辣,做案快捷,从来不拖泥带水,不过奇怪的很,无刚一向是长途跋涉,到天灭族的地盘做案。跟噬魂山周围的我们相处还算融洽,以前也有很多人到噬魂山打猎,也经常碰到山贼,并没有为难他们。不知道他为什么专门跟乜沙做对?”
郑亿暂时压下心头的疑问,给昏迷不醒的乜猛喂下救命的丹药。
过了一会儿,乜猛剧烈的呕吐。
吐出一堆腥臭扑鼻的黑水。
“给他喂些水,再这么吐下去,就快把自己的内脏吐出来了。”
有人喂了乜猛一些水。
“唉呀,疼死我了。”
乜猛长吐一口气,悠悠醒转。
“乜猛,感觉如何?好点了没有?”
乜义关心地问。
“乜义村长?我这是在哪里?回到村子里了吗?”
乜猛缓了半天,才明白当前的处境。
“那个无刚山贼好厉害,不是我吹牛,我觉得我的武力在这一带还算可以。不是第一也是第二,那个无刚再厉害,也不可能比我强很多。结果我还想着擒拿了他,救出乜沙,结果被他一拳,眼前一黑,什么也不知道了。然后就回来了。”
乜义吩咐人将乜猛抬回家养伤。
“神王,你看,乜猛成了这个样子,乜沙还在山贼的手中,随时可能被山贼杀了。我得先将乜沙救出来。再跟神王走一趟。”
“这多麻烦,我们去噬魂山把人救出来不就成了。罗瑛那边不能耽误太久,毕竟被控制了的罗瑛神魂是一颗随时会响的炸弹。”
令狐壮与赤龙向郑亿请缨,他们要去噬魂山救人。
郑亿:“不用你们说,我也是这个意思。我们一起去。虽然无刚几乎不对混沌族下手,但山贼喜怒无常,留着早晚是个祸害,不如趁此机会将无刚这伙山贼除掉,给当地人解决一大隐患。”
三人在乜义的带领下,只小小的跃迁了一次,就到了噬魂山下。
噬魂山极高,怪石以各种不可思议的角度拼凑堆垒一起,如同顽皮的小孩子胡乱堆砌的泥巴,看上去险诡奇异。石柱,山峰扭曲着伸向灰雾濛濛的天空。如同竖起来的巨大的麻花。
郑亿见过的山基本上呈上尖下粗的圆锥形或是馒头形,噬魂山却象一个巨大的被啃的乱七八糟,到处都是窟窿的倒放的馒头。每一处山峰,每一处怪石都被以奇怪的角度叠加一起,看去险诡奇谲,摇摇欲坠,其实达到了一种微妙的平衡。
“郑哥,这就是噬魂山啊,长的好奇怪啊,就跟一个不会画画的小孩儿,用颜料桶泼到天空形成的画面。一块一块的没有规则,没有形状。却处处透着阴森。”
令狐壮感叹着。
“乜义,你先回去吧。这里交给我们兄弟了。保管给你们带去一个活生生的人。”
乜义知道自己那两下子不怎么样,如果强行留下来,只是扯后腿,添乱子,帮倒忙。
他也没跟郑亿客气,嘱咐了几句,转身走了。
郑亿兄弟三人寻着路径进了噬魂山。
噬魂山的主峰,噬魂峰。
噬魂峰最上面有一处广阔平坦的地方。
上面用石头垒起十几座房子。
房子的周围暗布着机关,防止外人闯入。
这里就是无刚为首的山贼盘踞之地。
山贼们此时正聚在一起喝酒行乐,吆三喝四,猜拳行令的声音象是一群乌鸦在聒噪。
贼首无刚却不在其中,他一个人躲在屋里想心事儿。
做为贼首,无刚跟其他人相比没有什么特殊,不过就是住的房子大一点儿。
他跟弟兄们都是天灭族混的惨兮兮的的落魄人。否则谁出来做这种买卖。
无刚身材高大胖壮,头上带着一顶软帽。帽子很高,上面绣着一只可爱的小猪。
这只帽子是他的家传之物,虽然不值钱,却是他对去世的亲人的念想。
无刚有着跟天灭族一样的魁梧的身材,却没有天灭族人特有的肤色。
天灭族人跟一个模子刻了来的一样。黑色的皮肤上长满了银色的鳞片。身材高大,长着各种形状不一的短角。
短角分为黄、白、黑。三种颜色,长有黄角的天灭族人就是天生的上等人。如无生上人,无漠、无尘等天灭城的皇室成员,都长着一对黄角,白角之人在天灭族的地位仅次于黄角,天灭城中的达官贵人,大小官吏,还有那些有钱的商人基本上都是白角人。
长黑角的都是天灭族人的下层普通人,比如天灭族普通的信众。
贼首无刚的苦恼就在于,他明明是天灭族人,却跟天灭族人除了身高以外,有着众多的不同。
无刚一身皮肤细皮嫩肉。除一头浓密的黑发。
他也没有天灭族特有的鳞片。皮肤光滑干净,别说鳞片,就是个疤瘌都没有。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无刚没有表明身份阶层的短角。
是的,无刚头上没有短角,不管是黄角,白角,还是黑角,一概没有。
没有短角的无刚从小就被其他天灭族人视为异类,妖孽,从小到大受了无数的打骂,排斥。欺负。
如果说没有短角让无刚在天灭族中过的艰难无比,无刚家族中另外一件事儿几乎断绝了他跟天灭族一起生活的道路。
无刚从懂事的时候,他就明白:他跟其他人不一样,他没有短角。他的家族跟其他人不一样。因为他的家族曾经出过一个极为叛逆的女人。那个女人不顾圣教令,执意嫁给了一个混沌族人。
这个叛逆的女子给无刚的家族带来了难以承受的灾难,女子的行为不为圣教教令所容。跟异族人通婚,亵渎了圣主的形象。不为圣主所喜,本来按照教令,女子应当被处以死刑。但女子与他的情郎逃到混沌族聚居地,天灭族人怒火无从发泄,视无刚的家族为耻辱。
无刚与他的家族夹着尾巴小心翼翼地生活。期待着时间能冲淡人们的记忆。
然而无刚身上一系列的怪异再次引起天灭族人的热议,人们都在传说:无刚的家族又生出一个妖怪,这个妖怪就是没有短角,象得了白化病的无刚。
无刚与他的族人忍辱含垢的生活。
天下虽大却没有他们的容身之所。
里世界只有混沌族与天灭族,他们身为天灭族,如果去了混沌族的地盘,也会被当成异类打死,如果他们搬离这个地方,到其他天灭族聚居地,又不被教令允许,没有圣主的命令,全体天灭族人禁止到处迁移。
无刚一家人小心再小心,终究还是逃不过被杀光迫害的命运。
天灭城来了一道命令,一个叫乜义的人混沌族人成了天灭族的公敌。
乜义被押往天灭城,却趁人不备逃跑了。
天灭族在全境开展了大搜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