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9章 莉迪亚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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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志蓬现在只想立刻带昆娜离开。
但庄锋问他又没法不回答,只好继续陪笑:“信,我当然信。别说猪在天上飞,你就是说太阳从西边出来,我也深信无疑。”
“今天算你将功补过,贫道说话算数,放你一马。不过,装备不能还给你,这也算是一个小小的惩戒吧。”
能重获自由就不错了,朱志蓬哪还敢要装备?
当场表示,装备送给庄锋了。
庄锋看向昆娜:“你这位学生对你一往情深,贫道决定放过你,跟她的表现也有关系。你们是刺客,所谓师徒关系纯属扯淡,那么……”
“我会娶昆娜。”朱志蓬斩钉截铁道。
这句话用的是英语。
昆娜不敢置信的看向朱志蓬。
朱志蓬冲昆娜露出个温柔的笑容。
昆娜眼圈一红,往地上一蹲,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她的哭相一如既往有特色,跟小孩似的,哭得畅快淋漓、眼泪鼻涕横流。
然而朱志蓬不在乎,或者说,他从小把昆娜养大,对昆娜的哭法太熟悉。
他走过去蹲下身,伸手搂住昆娜的肩膀,抬头对庄锋道:“我早就收手不干,昆娜以后也不再做刺客。我会带她去M国定居,做点小生意。”
学生可以冒险,妻子绝不允许有闪失。
毫不迟疑的把臂铠送给庄锋,也有这方面的原因。当然,发明创造还是要搞的,只不过不再往杀人武器方面发展罢了。
朱志蓬带着哭得鼻子通红的昆娜走了。
苗小乐问明情况,对庄锋的处理给予高度评价。师生恋、言情剧,多感人呐!相对于朱志蓬的那点“小过失”,成全一对情侣,才是最重要的。
庄锋乐了:“这么说,贫道也该考虑收个徒弟喽?”
“这个可以有。”苗小乐满脸诚恳,“本喵对修道很有兴趣,一直想找个年轻帅气的师父。”
庄锋当然不会同意。
道门的师徒关系意义重大,“师徒如父子”可不是说说而已。即便在那些不禁婚娶的门派,比如点苍派,师父想娶徒弟,也得先把徒弟开革了。
慧完忽然问道:“师兄,莉迪亚呢?”
这问题他已经憋很久了。
庄锋是跟莉迪亚一起出来的,他们跑过来就没看见莉迪亚,跟朱志蓬说了半天话,莉迪亚还是没出现。
庄锋朝远处的大树看了眼,笑道:“她早跑了。”
跑,是因为害怕。
先前庄锋追赶朱志蓬,随手掏出一把微冲开火,莉迪亚远远看到,整个人都吓软了。
前几天庄锋和苗小乐联手斗胡翠花,虽然战斗猛烈,甚至能把房子变得跟果冻似的,但那太玄幻,莉迪亚一直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枪支,对莉迪亚来说,就恐怖多了。
惊恐中,一个念头冒出莉迪亚的心头:庄锋不会是黑道中人吧?想想看,他那么有钱,还十分能打,现在又一言不合就打枪。如果他是道上人,似乎一切都有了合理解释。
莉迪亚|热爱钱财,对道上人却敬谢不敏。
帮派中人的钱可没那么好拿,会惹上一堆麻烦,不仅实现不了登上人生巅峰的梦想,搞不好还会堕入邪路。她莉迪亚好歹也是帝国理工学院的学生,就算攀不上高枝,靠自己的努力,以后也有的是机会,何苦来哉?
于是,莉迪亚鼓起勇气,转身就跑。
现在说不定已经到家了。
莉迪亚的反应,庄锋其实都清楚。
在跟朱志蓬的战斗中,他一直暗中关注着莉迪亚,主要是怕莉迪亚有危险。聚元巅峰修为,分出一丝精力关注个人,毫无难度。
莉迪亚逃跑,正合庄锋的心意。
否则后面跟朱志蓬谈话,莉迪亚可是懂汉语的,被她听去,或许会泄露妖怪存在的秘密。
实际上,莉迪亚不仅是逃跑那么简单。
回到合租的房子,莉迪亚越想越害怕。一个动辄掏出微冲扫射的家伙,能是好人?再去找庄锋是绝对不可能的,莉迪亚恨不能从来没认识过庄锋。
然而庄锋已经知道了她的住处,而且今早还主动给她打电话。
万一庄锋来找她呢?
再进一步想,她看见了庄锋掏枪射击,庄锋会不会担心她报警,把她囚禁起来,甚至直接干掉了事?别说这不可能,帮派中人什么坏事都敢做。
报警她肯定是不敢的,平民百姓没办法和帮派斗。
不行,必须出去躲一阵!
莉迪亚怀着亡命天涯的悲怆心理,收拾行李,坐上火车,马不停蹄逃回老家。
莉迪亚没猜错,庄锋还真来找她了。
庄锋收拾了一下现场——主要工作,是把朱志蓬扔掉的匕首、狙击枪捡起来,放进储物戒收藏。随后和苗小乐慧完一起,返回莉迪亚家。
莉迪亚受到惊吓,庄锋不可能不闻不问。至少,既然她那么喜欢钱,给她一笔钱略作补偿总没错吧?
结果莉迪亚不在家,手机也打不通。
庄锋无奈,只好暂时放弃补偿的想法。
“再等两天,如果暗夜网还找不到胡翠花的踪迹,我们就离开伦敦,去其它城市看看。”酒店套房内,庄锋对苗小乐和慧完说道。
慧完点头:“全凭师兄安排。”
苗小乐也没意见:“别的城市肯定也有好玩的地方,我们边找人边快乐玩耍,美滋滋呀。”
……
胡翠花告别朋友,一路向北进发。
当然不可能完全靠化成黑烟飘,那得累死她。黑烟的本源用途是逃命,用来赶路也只适合短途。
坐飞机肯定不成,她是正儿八经的大学教授,从没想过有天自己会变成通缉犯,不像詹姆斯那样,事先准备了许多假身份。她甚至连火车都不敢坐,只搭顺风车。
偶尔,胡翠花会故意化成黑烟走弯路。
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行踪被追查到。
倒不完全是防庄锋。在胡翠花看来,庄锋一个道士,即便懂IT,也没本事通过现代交通工具追踪自己。她主要提防的是官方,毕竟她现在是通缉犯嘛。
这天,胡翠花安全抵达目的地爱丁堡,进入一家医院。
在医院某座古朴建筑的地下,胡翠花见到了自己要找的人,这家医院的幕后老板——李察。
和胡翠花一样,李察是个华人。
二十多岁的样子,长得清清秀秀、唇红齿白,皮肤异常白皙。
“胡教授,不,贝丝姐怎么有空来看小弟?”李察笑得灿烂,“您可是大忙人,轻易不出门的。”
“难道你就经常出门?”胡翠花嘴角一翘。
“我跟你不一样,我是不喜欢应酬。”李察扔掉手中的漫画书,跑到冰箱前,取出一瓶可乐扔给胡翠花,“只要有漫画看,有游戏玩,我可以坐吃等死一万年。”
朱志蓬现在只想立刻带昆娜离开。
但庄锋问他又没法不回答,只好继续陪笑:“信,我当然信。别说猪在天上飞,你就是说太阳从西边出来,我也深信无疑。”
“今天算你将功补过,贫道说话算数,放你一马。不过,装备不能还给你,这也算是一个小小的惩戒吧。”
能重获自由就不错了,朱志蓬哪还敢要装备?
当场表示,装备送给庄锋了。
庄锋看向昆娜:“你这位学生对你一往情深,贫道决定放过你,跟她的表现也有关系。你们是刺客,所谓师徒关系纯属扯淡,那么……”
“我会娶昆娜。”朱志蓬斩钉截铁道。
这句话用的是英语。
昆娜不敢置信的看向朱志蓬。
朱志蓬冲昆娜露出个温柔的笑容。
昆娜眼圈一红,往地上一蹲,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她的哭相一如既往有特色,跟小孩似的,哭得畅快淋漓、眼泪鼻涕横流。
然而朱志蓬不在乎,或者说,他从小把昆娜养大,对昆娜的哭法太熟悉。
他走过去蹲下身,伸手搂住昆娜的肩膀,抬头对庄锋道:“我早就收手不干,昆娜以后也不再做刺客。我会带她去M国定居,做点小生意。”
学生可以冒险,妻子绝不允许有闪失。
毫不迟疑的把臂铠送给庄锋,也有这方面的原因。当然,发明创造还是要搞的,只不过不再往杀人武器方面发展罢了。
朱志蓬带着哭得鼻子通红的昆娜走了。
苗小乐问明情况,对庄锋的处理给予高度评价。师生恋、言情剧,多感人呐!相对于朱志蓬的那点“小过失”,成全一对情侣,才是最重要的。
庄锋乐了:“这么说,贫道也该考虑收个徒弟喽?”
“这个可以有。”苗小乐满脸诚恳,“本喵对修道很有兴趣,一直想找个年轻帅气的师父。”
庄锋当然不会同意。
道门的师徒关系意义重大,“师徒如父子”可不是说说而已。即便在那些不禁婚娶的门派,比如点苍派,师父想娶徒弟,也得先把徒弟开革了。
慧完忽然问道:“师兄,莉迪亚呢?”
这问题他已经憋很久了。
庄锋是跟莉迪亚一起出来的,他们跑过来就没看见莉迪亚,跟朱志蓬说了半天话,莉迪亚还是没出现。
庄锋朝远处的大树看了眼,笑道:“她早跑了。”
跑,是因为害怕。
先前庄锋追赶朱志蓬,随手掏出一把微冲开火,莉迪亚远远看到,整个人都吓软了。
前几天庄锋和苗小乐联手斗胡翠花,虽然战斗猛烈,甚至能把房子变得跟果冻似的,但那太玄幻,莉迪亚一直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枪支,对莉迪亚来说,就恐怖多了。
惊恐中,一个念头冒出莉迪亚的心头:庄锋不会是黑道中人吧?想想看,他那么有钱,还十分能打,现在又一言不合就打枪。如果他是道上人,似乎一切都有了合理解释。
莉迪亚|热爱钱财,对道上人却敬谢不敏。
帮派中人的钱可没那么好拿,会惹上一堆麻烦,不仅实现不了登上人生巅峰的梦想,搞不好还会堕入邪路。她莉迪亚好歹也是帝国理工学院的学生,就算攀不上高枝,靠自己的努力,以后也有的是机会,何苦来哉?
于是,莉迪亚鼓起勇气,转身就跑。
现在说不定已经到家了。
莉迪亚的反应,庄锋其实都清楚。
在跟朱志蓬的战斗中,他一直暗中关注着莉迪亚,主要是怕莉迪亚有危险。聚元巅峰修为,分出一丝精力关注个人,毫无难度。
莉迪亚逃跑,正合庄锋的心意。
否则后面跟朱志蓬谈话,莉迪亚可是懂汉语的,被她听去,或许会泄露妖怪存在的秘密。
实际上,莉迪亚不仅是逃跑那么简单。
回到合租的房子,莉迪亚越想越害怕。一个动辄掏出微冲扫射的家伙,能是好人?再去找庄锋是绝对不可能的,莉迪亚恨不能从来没认识过庄锋。
然而庄锋已经知道了她的住处,而且今早还主动给她打电话。
万一庄锋来找她呢?
再进一步想,她看见了庄锋掏枪射击,庄锋会不会担心她报警,把她囚禁起来,甚至直接干掉了事?别说这不可能,帮派中人什么坏事都敢做。
报警她肯定是不敢的,平民百姓没办法和帮派斗。
不行,必须出去躲一阵!
莉迪亚怀着亡命天涯的悲怆心理,收拾行李,坐上火车,马不停蹄逃回老家。
莉迪亚没猜错,庄锋还真来找她了。
庄锋收拾了一下现场——主要工作,是把朱志蓬扔掉的匕首、狙击枪捡起来,放进储物戒收藏。随后和苗小乐慧完一起,返回莉迪亚家。
莉迪亚受到惊吓,庄锋不可能不闻不问。至少,既然她那么喜欢钱,给她一笔钱略作补偿总没错吧?
结果莉迪亚不在家,手机也打不通。
庄锋无奈,只好暂时放弃补偿的想法。
“再等两天,如果暗夜网还找不到胡翠花的踪迹,我们就离开伦敦,去其它城市看看。”酒店套房内,庄锋对苗小乐和慧完说道。
慧完点头:“全凭师兄安排。”
苗小乐也没意见:“别的城市肯定也有好玩的地方,我们边找人边快乐玩耍,美滋滋呀。”
……
胡翠花告别朋友,一路向北进发。
当然不可能完全靠化成黑烟飘,那得累死她。黑烟的本源用途是逃命,用来赶路也只适合短途。
坐飞机肯定不成,她是正儿八经的大学教授,从没想过有天自己会变成通缉犯,不像詹姆斯那样,事先准备了许多假身份。她甚至连火车都不敢坐,只搭顺风车。
偶尔,胡翠花会故意化成黑烟走弯路。
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行踪被追查到。
倒不完全是防庄锋。在胡翠花看来,庄锋一个道士,即便懂IT,也没本事通过现代交通工具追踪自己。她主要提防的是官方,毕竟她现在是通缉犯嘛。
这天,胡翠花安全抵达目的地爱丁堡,进入一家医院。
在医院某座古朴建筑的地下,胡翠花见到了自己要找的人,这家医院的幕后老板——李察。
和胡翠花一样,李察是个华人。
二十多岁的样子,长得清清秀秀、唇红齿白,皮肤异常白皙。
“胡教授,不,贝丝姐怎么有空来看小弟?”李察笑得灿烂,“您可是大忙人,轻易不出门的。”
“难道你就经常出门?”胡翠花嘴角一翘。
“我跟你不一样,我是不喜欢应酬。”李察扔掉手中的漫画书,跑到冰箱前,取出一瓶可乐扔给胡翠花,“只要有漫画看,有游戏玩,我可以坐吃等死一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