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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一章 我自己想的

作者:土豆地瓜派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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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真香。”

    头一回尝到当地的菌子,陈朔丝毫不吝啬自己的夸赞,怪不得开饭前老板娘说你们今晚有口福了。

    以前总听人说这里的菌子比肉都香,那会儿还觉得太夸张,那菌类不就是蘑孤,香孤,杏鲍孤什么的,又不是没吃过,再香能香到哪儿去?

    今天算是涨见识了,真香,跟这个不知名的菌子一比,以前吃的那些蘑孤都不能叫菌子。

    “老板娘,这些你是在哪儿买的?”

    “不是买的,这东西买可买不到,起码买不到这么新鲜的,这是我下午去山里摘回来的。”

    “在哪一块?明天我们俩出去逛的时候,也帮着摘点回来。”

    “跟你们说了没用,这东西外地人很难分辨出有毒没毒,弄不好就得把有毒的摘回来。”

    “哦,对。”

    陈朔想起来了,听说每年当地因为吃了毒蘑孤进医院的人,比感冒的人都多。

    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特色,这一点从医院也能分辨出来,比如山城那边喜欢火锅,喜欢麻辣,那边的肛肠科就很出名。

    而这个地方,当地人酷爱吃野山菌,但菌的种类几千上万种,就是经验最丰富的的山户也无法将每一种都辨别出来。

    所以就导致当地的消化科,还有神经内科比较出名。

    吃了毒蘑孤——食物中毒——去消化科——如果出现幻觉打小人——挂神经内科。

    一套相当完整的流程。

    等夜幕笼罩四垂,客栈里灯火盎然,一桌人吃过了饭,开始帮着一起收拾餐桌。

    在这家小客栈住了三天,陈朔总是会忘记自己在掏钱住店的事情,感觉像是在朋友家借宿一样。

    而且在这里生活一切都慢慢悠悠的,完全没有大城市的快节奏和人心浮躁,有的只是惬意和舒适。

    陈朔开始理解老板娘了,理解了她为什么会花光积蓄在偏僻的大山边上盘下这么一个吊脚楼,用来经营客栈。

    在大山跟前开这么一家客栈,生意自然远远不如那些民俗街的酒店,但莫名觉得很有江湖气息,位置偏僻荒凉,山风呼啸,将木门吹开,迎入前来住宿的人,带着风尘仆仆。

    而老板娘也像那些武侠小说里的人物,守着这么一个一亩三分地,每日和不同的人打交道,交朋友。

    这么多年,送走一批又一批在这里住宿的房客,陈朔不清楚分别时她会不会觉得不舍。

    他想了想,觉得应该会,也应该不会。

    分别是为了下一次的相聚,只要有机会,那些曾在这家客栈住宿过的房客一定会再来这里,而那时就是以朋友的身份。

    坦白说,陈朔挺羡慕这样的生活,可惜只能羡慕,这种生活自己不适合。

    帮着收拾好餐桌碗盘,将那副油画夹在腋下,两人一起上楼,转过木质楼梯的转角,白小柒突然咦一声,指着那边的角落道:“咦,你看,那里蹲着的那只狗长得好奇怪。”

    “你什么眼神,那不是只猫吗?”

    傻媳妇猫狗不分,陈朔看得真真的,那明明是只猫,而且这猫也长得挺奇怪,有些炸毛,还有了重影,再仔细看看....

    嗯?猫背上怎么还骑了个小人?

    这个小人长得也很奇怪,跟猫一样奇怪。

    不管是小人还是猫,身上都尽是些五彩斑斓的花纹。

    那些花纹还在动,不停的转着圈,似要将人吸进去一样。

    看着看着,陈朔就不觉眯起眼睛,感觉自己的思维好像被吸走了。

    下一刻,他忽的感觉脑袋有些发晕,连忙用手撑住墙面。

    艹,老板娘的客栈哪来的猫,人家压根就没养猫。

    不好,中了幻术了!

    ————————————————————

    在桂城待了十来天,没有跟随着大部队去开发好的路线人挤人,只是没事去山里走走,看看美景,划划小船。

    哦,期间还打过一次小人,吃蘑孤中了毒。

    那天发觉自己中了幻术,陈朔趁着还剩最后一丝的清醒连忙打了120,后面的事儿他就记不太清了,或者说不敢确认。

    反正只记得世界大变样,他感觉自己开了天眼,看到了这个世界的另一面,UFO在天上飞,空气中到处飘得是彩色小人,路上跑着一个个戴着花帽子的大猫,还有噗噗炸裂的气泡。

    后来到医院又是催吐,又是打针,一针下去天眼被迫关闭,世界的另一面看不到了。

    不愧是当大夫的,就是有经验,人医生说这是吃了见手青,又叮嘱说这东西可以吃是可以吃,但千万得煮熟。

    反正不管怎么说吧,问题不大,后面还吃了几回见手青,没多大事。

    而且陈朔觉得如果吃了当地的菌子,没见识到传说中嘎嘎乱蹦的小人,他可能还会有点失望。

    但现在吃了菌子,也见到了嘎嘎乱蹦的小人,也算功德圆满。

    要走的前一天,陈朔和老板娘互相留了微讯,并约定下次来桂城旅行,一定还会再住在这里。

    到时候还会带上两个娃娃,带上老两口,也让他们感受一下当地的美景,尝尝见手青,那玩意儿是真的香,虽然会打小人。

    买了第二天的机票,在桂城的最后一天晚上,吃过最后一顿老板娘做的饭,外面夜色茫茫,两人去山对面的民俗街闲逛,挺远的,大概十来公里。

    交通工具是老板娘的小绵羊,山路不好走,又是夜晚,骑了一个多小时才到。

    到了那边瞬间热闹起来,到处都是人,好像一下子就回到了现代社会一样。

    两边的商店全是一些卖当地纪念品的店铺,还有一家家民宿或是酒店,然后就是一个个夜市的摊位。

    他们很庆幸来桂城旅游没有住在这里的酒店,不然热闹是热闹,但肯定会失去那一份恬然的幽静。

    在民俗街逛了几圈,吃了点东西,临走前又买了些纪念品,其中还包括两套当地的民族服饰,一大一小,大的给媳妇穿,小的拿回家给女儿穿。

    从人群中挤出去,将买来的东西放在电动车的踏板上,陈朔回头问道:“今晚要早睡吗?”

    “什么意思?”

    “就是问你要不要早睡,如果不要的话,你可以穿上那个衣服....”

    “我才不穿。”白小柒直接拒绝他的提议,这家伙一天脑袋里想的全是这些下流的东西。

    “哦,那就算了,再说明天咱们要赶飞机,今晚早点睡,睡太晚容易起不来。”

    “我能起来。”

    “......”

    这种赤果果的暗示陈朔听得很明白,下意识伸手摸摸自己的腰子,“听说见手青大补,老板娘那儿还有一袋子,咱们回去要点带回家吃。”

    “你听谁说的?”白小柒很好奇,光知道见手青吃了会打小人,这还能补身子?

    “我自己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