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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七章 谭嗣同

作者:会飞的小虫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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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12-08-26

    魏季尘当晚当然没有和莫德一起睡了,他要一步步撕碎莫德高傲的外表,深入她的内心,但是也知道操之过急不行。

    离去的时候,魏季尘查了一下莫德对自己的友好度,只有40点,虽然离90点还很远,却比起一开始的10点来说,要好上很多了。

    次日,魏季尘带上王士珍,段祺瑞等人前往海口,海岸炮被倭人拆卸一空,魏季尘一边禀报王文韶,请求赶紧送大炮过来,一边拆西墙补东墙,改良自己炮队的一些火炮,或从辽东其他地方调换。

    海岸炮是这个时代沿海唯一的防御系统,不可谓不重要,自是引起了魏季尘的想当重视。

    原先旅顺口的海岸炮并没有给予倭人舰队太大的杀伤力,主要原因是倭人两面夹击,后方陆地首先丢失。

    此次,魏季尘吸取甲午之战的教训,将海岸炮重新设计了一翻,增加了对付后方的火力。

    旅顺海口,栽种着不计其数的树木,当中又以杨柳居多,古树婆娑,落叶枯黄,纷纷落地,细风中,枯瘦的柳枝随风飘荡,就像是如今的大清朝一样。

    李鸿章对旅顺口倒是花费了巨大的物力财力,到头来却是一场空,魏季尘无不感慨的想道。

    而在枯黄的落叶之下,魏季尘却发现了几名男子站在那里。

    其中一名是一位中年文士,器宇轩昂,仙风道骨,仿佛他不属于人间,魏季尘当即心生好感,如此人物,他来大清还是第一次看到,而且让魏季尘稍微吃惊的是,这位文士竟然佩戴着一把剑。

    在清朝,文恬武嬉,不要说是文人了,就算是武将,骑马的少,坐轿的多,带剑的少,带钱的多,此人明明是文士打扮,却佩戴着一把剑,实属罕见。

    不过,魏季尘是练家子,却看出了一些眉目,这文士走动间刚劲有力,自成尺度,他佩剑不是做样子,而是实打实的剑道好手。

    “这会是谁呢?”魏季尘十分惊奇,大清竟然有此等人物。

    再看他身边一人,身高八尺,一身突起的肌肉宛若铁疙瘩,有着使不完的力气,更让人震惊的是,他持着一把青龙偃月大刀,恐怕不下一百多斤重。

    魏季尘大是惊讶,眼中精光爆射,这是高手。

    再后面两人应该是书童之类的,他们一人抱着一具古琴。

    “魏帅,要不要把此人赶走。”王怀庆警惕的看向那四人,像这样既佩剑有带刀,看起来是练家子的,在王怀庆心目中,那可是极度危险的人物。

    魏季尘笑了笑摇头道:“这里离军事禁地有不远的距离,总不能平白无故的赶走人家吧,随他们去吧。”

    王士珍也不以为意,有自己这些人护着,难道那四名汉子能伤得了魏帅吗?

    “魏帅,以属下之见,这里最好也增加几座固定炮台,如此,可以减少不少射击死角,如敌舰再想进入港口非让他们花费大代价不可。”王士珍正色的说道,在来之前,他早就做过各种调查了,此时是胸有成竹。

    段祺瑞显然持不同意见,微笑着反驳道:“王大人只考虑对付海上目标,忘了对付身后目标,我们经费有限,必须要做的万无一失,所以,属下建议魏帅不必增设炮台,只要像大沽口一样,在海口多布水雷,形成水雷阵即可。”

    两人都是炮队出身,段祺瑞在威海卫亲眼看到己方炮台是如何落入倭人之手的,因此,他的心态早就发生了改变,认为固定炮台所起作用不大,如果可能,使用移动阵地即可。

    魏季尘看到手下两员爱将据理争执,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心下甚是欣慰,他就怕底下将领是一片死气沉沉。

    “好了,好了!此事回去大伙再一起商量一下。”魏季尘见两人争得面红耳赤,不得不出声做和事佬。

    “怀庆,让人铺上军毯,摆上酒食,我们用过午膳之后,继续巡查。”魏季尘肚子恰好有些饿了,便笑着说道。

    王怀庆应了一声,吩咐亲兵在一颗古树之下铺好酒菜。

    坐下来,王士珍等人稍微有些拘谨,魏季尘却起身亲自给他们每人倒了一杯酒。

    王士珍和段祺瑞都是大惊,连忙诚惶诚恐的站了起来,连说不敢。

    魏季尘却郑重其事的先敬了他们一杯,方才说道:“聘卿和芝泉这段日子来为我定辽军劳心劳力,当得起我魏季尘这杯酒。”

    徐道邦、马金叙他们都是老将,让他们安营扎寨,领兵出征没有问题,但是让他们用西式兵法练军就有点强人所难了,而定辽军中所编的步兵操典、炮兵训练事宜,都是王士珍,段祺瑞,冯国璋等人与德国教习一起编撰的。

    王士珍是个不喜张扬的人,但是事无巨细,只要是魏季尘交给他的,他都是尽十二万分之力,魏季尘让他编纂关于定辽军来历、战绩的书籍,他马上便领会了魏季尘的意思。

    所编书籍当中,不仅把魏季尘塑造成了一位智勇双全的将军,还将魏季尘如何爱惜士兵,视之如兄弟写的栩栩如生,让士卒相信魏季尘不但是他们的衣食父母,更是他们的绝对领袖,极力培养士兵的绝对服从和效忠意识。

    难怪此人以后能够成为北洋之龙,却又没有冯国璋、段祺瑞那么热衷权势,而深得袁世凯的信任了。

    魏季尘心中高兴,酒到杯干,自有一股威猛之气。

    就在这时,一阵悲壮的诗歌声传了过来。

    “世间无物抵秋愁,合向仓昊一苦休,四万万人齐下泪,天涯何处是神州!”

    魏季尘一扭头,只见方才那位文人洒泪杨柳间,对着海水独饮独酌,显然是在感时伤怀,估计吊念甲午之战之类的。

    “这些士子,只会做一两首诗酸诗,干嚎两声,当今之世,像魏帅这样费尽心思,尽心尽力,为报仇雪耻的人又有几个呢?”段祺瑞虽然说的话稍微有拍马之嫌,不过也说得不无道理。

    如今朝中,干实事的人确实太少了。

    魏季尘等人都穿着便服,因此那文人不知道魏季尘等人是官员,否则也不知会不会吟‘天涯何处是神州’了。

    魏季尘笑而不语,只是举杯喝酒。

    不久,那边又飘来一阵幽怨悲伤的琴声,魏季尘扭头一瞧,只见那文士已经盘坐在地上,抚琴而弹了。

    这下,王怀庆不乐意了,大家在这里喝的高兴,那文士却弹如此悲伤的曲子,任谁都会有点郁闷吧。

    “兀那酸秀才,要弹琴去一边去弹,不要吵着我们喝酒谈话。”王怀庆高声喝道。

    “嗯!”那文士身边站着的大汉睁开眼睛,眼中光芒闪烁,一双眼睛明亮犹如九天之上的烈日,盯着王怀庆。

    王怀庆像是被人激怒的雄豹一样,毫不示弱瞪回去,两人你盯我,我盯你,谁也不让谁,甚至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并且还在慢慢的接近中。

    魏季尘有心试一试那大汉的武艺,并未出声阻拦。

    王怀庆和大汉素未谋面,为何一见面就剑拔弩张,大战一触即发呢?最大的原因就是碰到了对手,有意较量一番。

    两人已经面对面站着了,魏季尘等人都是一脸凝重的看着。

    砰!

    两只大脚跺在地面,发出惊天的响声,好似重锤轰击地面似的,地面不堪重负,一阵阵震颤。

    王怀庆不用说,定辽军中的第一猛将,否则也不会当上亲兵队长,当年魏季尘身体受伤,他背着那可是健步如飞,毫无压力,想不到对面的汉子也有如此声势。

    只见两人右手伸出,紧握在一起,手臂上爬满青筋,好似蚯蚓一样。

    “嗬!”

    两人同时大喝一声,如同虎啸,震人耳膜。

    一阵让人心悸的关节摩擦声传来,两人眼中都是精光爆射,慑人心魄。

    整个天地间,似乎只剩下了两人一样。

    这是蛮力的较量,只见两人呼吸越来越粗,脸色红得如醉酒般。

    “咦!”王士珍轻叫一声,因为他发现王怀庆的右手竟然被一点一点的往下面压去。

    有趣,魏季尘心中微微一动。

    “起!”

    那大汉紧咬嘴唇,咆哮一声,怒突的青筋暴涨,王怀庆更是不好,只见他手臂上、脖子上、额头上,青筋跟老树盘枝一样,眼球充血,瞪出眼眶了。

    眼见王怀庆便要被掀翻在地,旁边的文士却出声说道:“王大哥,何必伤了和气。”

    “公子说得是!”那汉子收了力气,王怀庆身体一轻,嘶哑着开口道:“我输了。”

    两人互相凝视,发现对方眼中的欣赏与激动之气,顿生惺惺相惜之感。

    “王怀庆!”

    “王五!”

    一边的魏季尘听到那汉子自称王五,心中一喜,莫非那文士是谭嗣同。

    谭嗣同算是魏季尘在晚清比较敬重的人之一了。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豪气纵横,意气自若。

    谭嗣同有古之义士的豪情,有侠士的心胸坦荡,12岁与王五学剑,20岁开始仗剑行天下,游历黄河上下,大江南北,更是晚清思想界的彗星,短短生命中,留下仁学一篇,吐万丈之光芒,扫荡廓清之力。

    “相遇便是缘,如若不嫌某酒太淡,何不过来一饮。”魏季尘心里想着,嘴上也不慢,见王五与王怀庆惺惺相惜,不由对文士出声笑说道,不管是不是谭嗣同,这个人气度不凡,值得自己结交。

    文士收起琴来,交给身边的书童,快步走过来,淡然一笑道:“既如此,那就叨扰先生了。”

    魏季尘这才看了个仔细,见他三十来岁,外穿月白色长衫,内着玄色武士装,左手叉腰,右手持剑,浓眉俊目,闪闪似电,有一种立如山岳、傲视死神的凛然正气。

    “莫非是浏阳谭复生?”魏季尘眯着眼睛问道。

    谭嗣同心下好奇,想不到自己的身份已经被人猜了出来,行至不远处,见魏季尘举手投足之间自有一股令人仰视的威仪,没有任何的矫饰,而是自然流露出来。

    此人是谁,年岁虽小,长得俊美,却有龙虎之姿,顾盼之间竟然有一股气吞山河,傲视天下的气势。

    “正是谭某,请问兄台何人?”谭嗣同冲魏季尘轻轻一抱拳,笑着说道。

    “相逢何必曾相识,坐下喝酒即是。”魏季尘朝地上轻轻一指,不慌不忙的说道。

    魏季尘知道谭嗣同这人在这个时代也算是出类拔萃的人物了,他抨击君主**制度和三纲五常,认为对于那些昏暴的**君主,不仅可以不用为其死节气,还可以人人得而诛之。

    谭嗣同与康有为不同,谭嗣同性格像是古时候的侠客,可以为了大义而死,为了心中的理想而亡,舍身赴难,慷慨就义,而康有为与之相比则逊色太多。

    “谭兄手中拿的可是凤矩剑?”魏季尘好奇的问道。

    要知道凤矩剑可是文天祥的旧物,魏季尘自然想一看了,他后世听说谭嗣同对这件宝剑珍爱若命,剑不离身,便猜是此剑了。

    “兄台也是好剑之人!”谭嗣同微微一笑,看到魏季尘身边也放着一柄长剑,便把自己的凤矩剑交到魏季尘手中。

    魏季尘有些愕然,如此珍重之物,彼此才刚见面的人,谭嗣同就完完全全的放心交了出来。

    “多谢谭兄借剑一观。”魏季尘手上动作不慢,碰到如此名剑,任谁都会激动。

    嗡…

    一声龙吟,凤矩被魏季尘一把拔了出来,剑身若秋波流转,剑柄诠释着岁月的痕迹。

    “好剑!”魏季尘站起来,单手持剑,开始赫赫舞了起来。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魏季尘边舞边唱和道。

    这舞剑之术还是他回到秦国的时候,从秦将身上学来的,想不到今日用上了,众人只看了个眼花缭乱,心驰荡漾。

    “魏帅果然非寻常人也,竟然还会这么古来的舞剑之术,莫非是那个世家的传人?”段祺瑞心中暗暗思忖道。

    段氏家族传了不少代,段祺瑞首先便往这方面想,但是听说魏帅出身平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