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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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face="楷体gb2312">关于一次大风暴的描写;船长派出长舢板去取淡水;作者为了看看那是什么地方,随长舢板一同前往——他被丢在岸上;被一个当地人捉住,随后那人把他带到一个衣民家里——他在那里受到招待,接着发生了几起事件——关于当地居民的描写。</font>
命中注定我得劳劳碌碌过一辈子,回家才两个月,我就又离开了祖国。一七o二年六月二十日,我在唐兹登上了“冒险号”商船,前往苏拉特,船长是康沃尔郡<font style="font-size: 9pt">[康沃尔郡是英国西南部的一个郡。]</font>人约翰·尼古拉斯。我们一帆风顺到了好望角,在那儿上岸取淡水;但发现船身有裂缝,没有办法只得卸下东西就地过冬。船长又得了疟疾,所以我们一直到三月底才重新启航。启航后一路顺利直到穿过了马达加斯加海峡<font style="font-size: 9pt">[马达加斯加是印度洋上靠近非洲东海岸的一个大岛。]</font>。但是当船行驶到那个岛的北面大约南纬五度的地方时,风势突变。据观测,那一带海上,十二月初到五月初这段时间里,西北之间总是吹着不变的恒风。可是四月十九日那天,风势比平常要猛烈得多,也比平常更偏西一点,这样一连刮了二十天,我们就被刮到了摩鹿加群岛<font style="font-size: 9pt">[摩鹿加群岛位于印度尼西亚东部,又名香料群岛。]</font>的东面。根据船长五月二日的观测,我们的所在地大约是北纬三度。这时海上风平浪静,我心里非常高兴。可是船长在这一带海域有着十分丰富的航海经验,他要我们作好准备迎接明天的大风暴。果然,第二天风暴就出现了,开始刮起了南风,那就是所谓的南季节风。
因为风很大怕把东西吹落,就收起了斜江帆,同时站在一边准备收前桅帆;但是发现天气非常恶劣,我们就查看了一下船上的炮拴得是否牢固,接着将后帆也收了。这时船偏离航道太远了,所以我们想与其这样让它吃力地慢慢行驶或者下帆随波逐流,还不如冒一次险让它在海面上扬帆猛进。我们卷起前桅帆把它定住,随后将前桅帆下端索拉向船尾。船舵吃风很紧,船尾猛地转向风的一面。我们把前桅落帆索栓在套索桩上,但是帆碎裂了,我们就把帆桁收下来,将帆收进船内,解掉了上面所有的东西。这是一场十分凶猛的风暴,大海就象变了脸一样非常惊险。我们紧拉舵柄上的绳索以改变航向,避开风浪,接着帮助舵工一起掌舵。我们不想把中桅降下来,而是让它照旧直立着,因为船在海上行驶得很好;我们也知道,中桅这么直立在那里,船也更安全一些,既然在海上有操纵的余地,船就可以更顺利地向前行驶。猛烈的风暴过去以后,我们扯起了前帆和主帆,把船停了下来。以后我们又忙着挂起后帆、中桅主帆、中桅前帆。我们的航向是东北偏东,风向西南。右舷的上下角素被我们收到船边,同时解开迎风一面的转帆索和空中供应线,背风一面的转帆索则通过上风滚筒朝前拉紧、套牢,再把后帆上下角索拉过来迎着风,这样使船尽可能沿着航道满帆前进。
这场风暴刮的是西南偏西的狂风,据我估算,我们已被吹到了东面大约五百里格的地方,就是船上最有经验的水手这时也不知道我们是在世界的哪个部分了。我们的给养还足可以维持一段时间,船很坚固,全体船员身体也都很好,但是我们却严重缺淡水。我们觉得最好还是坚持走原来的航道,而不要转向北边去,那样的话我们很可能进入大鞑靼<font style="font-size: 9pt">[指西伯利亚。]</font>的西北部,驶人冰冻的海洋。
一七三年六月十六日,中桅上的一个水手发现了陆地。十七日,我们清清楚楚看到有一座大岛或者是一片大陆(我们不知道是不是大陆),岛的南边有一小半岛伸入海中,还有一个小小的港湾,但港内水深对于百吨以上的船来说实在太浅了,无法停泊。在离这港湾一里格内的地方我们抛锚停船。船长派出十二名武装水手带着各种容器坐长舢板出去寻找淡水。我请求船长让我和他们一起去,到岸上游览一番,看看能不能有什么发现。到了岸上以后,我们既没发现有河流、泉水,也没有人类的囗向可寻。我们的人因此就在海岸边来回寻找,看看海边上是不是有淡水。我则独自一人到另一边走了大约一英里,发现这地方全是岩石,一片荒凉。我开始感到无趣,看不到任何可以引起我好奇的东西,就慢慢朝港湾处走回去。大海一览无余,我看到我们的那些水手已经上了舢板在拼着命朝大船划去。我正要向他们呼喊(尽管这也没有什么用),却忽然看到有个怪物似的巨人在海水中飞快地追赶他们。他迈着大步,海水还不到他的膝盖。但我们的水手比他有半里格路的优势,那一带的海水里又到处是锋利的礁石,所以那怪物没有追上小船。这都是后来我听人说的,因为当时我如果还呆在那里观看这个惊队的场面就不知会落得个什么结果了。我循着原先走过的路拼命地跑,接着爬上了一座陡峭的小山,从那里我大致看清了这是个什么地方。我发现这是一片耕地,但首先让我吃惊的是那草的高度;在那片似乎是种着袜草的地上,草的高度在二十英尺以上。
我走上了一条大道;我认为这是一条大道,其实对当地人来说,那只是一片大麦地里的一条小径。我在这路上走了半天,两边什么也看不到。快到收割的时候了,麦子长得至少有四十英尺高。我大约走了一个小时才走到这一片田的尽头。田的四周有一道篱笆围着,高至少有一百二十英尺。树木就更高大了,我简直无法估算出它们到底有多高。从这块四到另一块田之间有一段台阶。台阶有四级,爬到最高一级之后还要跨过一块石头。我是无法爬上这台阶的,因为每一级都有六英尺高,而最上面的那块石头高度在二十英尺以上。我正竭力在篱笆间寻找一个缺口的时候发现一个当地人正从隔壁的田里朝台阶走来。这人和我看到的在海水中追赶我们小船的那个巨人一样高大。他大约有普通教堂的尖塔那么高,我估计他的步子一步就有十来码。我惊恐万分,就跑到麦田中间躲了起来。我看到他站在台阶的顶端正回头看他右边的那块田,又听到他叫喊,声音比喇叭筒还要响好多倍,但由于那声音是从很高的空中发出的,起初我还以为是在打雷呢。他这一喊,就有七个和他一模一样的怪物手拿着镰刀向他走来,那镰刀大约是我们的长柄镰的六倍。这些人穿的不如第一个人好,像是他的佣人或者雇工,因为听他说了几句话之后,他们就来到了我所趴着的这块田里来收割麦子了。我可能的用我所有的方法来躲避他们,但是因为麦秆与麦秆间的距离有时还不到一英尺,我行动起来非常困难。尽管这样,我还是设法往前移,一直到了麦子被风雨吹倒的一块地方。这里我就再也无法向前移动一步了,因为麦秆全都缠结在一起,我没办法从中间爬过去,而落在地上的麦芒是又硬又尖,戳穿了我的衣服,直刺到肉里去。与此同时,我听到割麦子的人已经到了我后面不到一百码的地方了。我精疲力尽,悲伤绝望透顶,就躺倒在两道田垄间,一心想着就在这里死掉算了。想到我妻子要成为孤苦无依的寡妇,孩子要成为没有父亲的孤儿,我心里万分的难过。我又开始悔恨自己愚蠢、任性,全不听亲友的忠告,一心就想着要作这第二次航行。我心里这样激动不安,不由得倒又想起利立浦特来。那里的居民全都把我看作是世界上的庞然大物;在那里,我可以只手牵走一支皇家舰队;开创那里的奇迹,也将永远载人那个帝国的史册。虽说这一切后人难以相信,但有千百万人可以作证。可我在这个民族中间可能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就像一个利立浦特人在我们中间微不足道一样,想到这一点,我真感到是奇耻大辱。但是我想这还并不是我最大的不幸,因为据说人类的野蛮和残暴与他们的身材是成比例的,身材越高大,就越野蛮越残暴。那么,要是这帮巨大的野人中有一个碰巧将我提到,我也只能是他口中的一块美食了,除此之外我已没什么指望了。毫无疑问,哲学家们的话还是对的,他们告诉我们:万事万物只有比较才能有大小之分。命运真能捉弄人,让利立浦特人也找到一个民族,那里的人比他们还要小,就像他们比我们小一样。谁又知道,就是这么高大的一族巨人,不会同样被世界上某个遥远地方的更高大的人比下去呢?只不过是那样的巨人我们还没有见到过罢了。
我那时心乱如麻而且特别害怕,禁不住这样乱想下去。这时有一个割麦人已经割到离我趴着的田垄不到十码远的地方了,我怕他再走一步,就会把我踩扁,或者被他的镰刀割成两段。因此,就在他又要向前移动的时候,我被吓得拼命尖叫起来。一听到这叫喊声,巨人忽地停住了脚步,他朝下面向四周看了半天,终于看到了躺在地上的我。他犹豫了一会儿,那小心的样子就仿佛一个人努力想去捉住一只危险的小动物而又生怕被它抓伤或咬伤一样;我在英国时,有时候提一只黄鼠狼也就像他现在这样。最后,他大胆地从我的身后用拇指和食指捏住我的腰将我提到了离他眼睛不到三码的地方,他这样是为了更好地看清楚我的形体。我猜到了他的想法,幸亏当时我还冷静,他把我拿在空中,离地六十英尺,又怕我从他的指缝中间滑落,所以使劲地捏住我的腰部,但我却下定决心绝不挣扎一下。我所敢做的一切,只是抬眼望着太阳,双手合拢做出一副哀求的可怜相,又低声下气。哀哀切切地说了几句适合我当时处境的话,因为我时刻担心他会把我扔到地上,就像我们通常对待我们不想让它活命的任何可恶的小动物一样。可是我也真是福星照命,他看起来好象很喜欢我的声音和姿态,开始把我当作一件稀罕的宝贝。听到我发音清晰地说话,虽然听不懂是什么意思,他还是感到非常好奇。这同时我却忍不住呻吟流泪起来;我把头扭向腰部两侧,尽可能让他明白,他的拇指和食指捏得我好疼啊。他好像研究明白了我的意思,因为他随手就提起了上衣的下摆,把我轻轻地放了进去,然后兜着我立即跑去见他的主人。他的主人是个殷实的富农,也就是我在田里首先看到的那一个。
那农民听完他的佣人报告我的情况后(我从他们的谈话猜想是这样),就拾起一根手杖左右粗细的小麦秆儿,挑起我上衣的下摆;他似乎认为我也许生下来就有这么一种外壳,他把我的头发吹向两边好把我的脸看得更清楚。他喊他的雇工,叫他们到他身边来,问他们有没有在田里看到和我一样的小动物。这是我后来才弄明白的。接下来他把我轻轻地平放在地上,不过我立刻爬了起来,来来回口慢慢地踱步,好使他们明白我并不想逃走。他们全都围着我坐了下来,这样可以更清楚地看到我的举动。我摘下帽子,向那个农民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双膝跪地,举起双手,抬起双眼,尽可能大声地说了几句话。我从口袋里掏出一袋金币,十分谦恭地呈献给他。他接过来,拿到眼前看看到底是什么,后来又从他衣袖上取下一根别针,用针尖拨弄了半天,还是搞不懂那究竟是什么东西。于是我向他表示,让他把手放在地上,我再拿过钱袋,打开来,将金币全部倒人他的手心,除了二三十枚小金币以外,还有六枚西班牙大金币,每一枚价值四个皮斯陀<font style="font-size: 9pt">[皮斯陀是西班牙的一种古金币。]</font>。我见他把小指指尖在舌头上润了润,拴起一块大金币,接着又捡起一块,可是他看来完全不明白这是些什么。他对我做了一个手势,让我把金币收进钱包,再把钱包放进衣袋。我给了他几次,他都不肯收,我就想最好还是先收起来罢。
到这时,那农民已经相信我是一个有理性的动物了。他一再和我说话,可是声音大得像水磨一样刺耳,清楚倒够清楚的。我尽量提高嗓门用几种不同的语言回答他,他也老是把耳朵凑近到离我不足两码的地方来听,可全都没有用,因为我们彼此完全听不懂对方的话。他接下来让佣人们回去干活,自己就从口袋里摸出一块手帕,摊在左手上叠成双层,再手心朝上平放在地上,作手势让我跨上去。他的手还不到一英尺厚,所以我很容易就跨了上去。我想我只有顺从的份儿,又怕跌下来,就伸直了身子在手帕上躺下。他用手帕四周余下的部分把我兜起来只露出个头,这样更安全了。他就这样将我提回了家。一到家他就喊来他的妻子,把我拿给她看,可她吓得尖叫起来,仿佛英国的女子见了癞蛤蟆或蜘蛛一样回头就跑。但是过了一会儿,她见我行为安祥,并且很听她丈夫手势指挥,十分听话,也就很快放心了,还渐渐地越来越喜欢我起来。
那时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仆人将饭送了上来。菜也就是满满的一盘肉(农民生活简单,吃这样的菜是相称的),装在一只直径达二十四英尺的碟子里。一起吃饭的人有农民和他的妻子、三个孩子以及一位老奶奶。他们坐下来之后,农民把我放到桌子上,离开他有一段距离。桌子离地面高约有三十英。我非常害怕,尽可能远离桌子边唯恐跌下去。农民的妻子切下了一小块肉,又在一只木碟子里把一些面包弄碎,然后一起放到了我的面前。我对她深深地鞠了一躬,表示对她的感谢,接着拿出刀又就吃了起来。大家见状十分开心。女主人吩咐女佣取来一只容量约为三加化的小酒杯,斟满了酒;我十分吃力地用两只手将酒杯棒了起来,以极为恭敬的态度把酒喝下,一边竭力提高噪门用英语说:为夫人的健康干杯。大家听到了这话都高兴的笑了起来,我却差点被笑声震聋了耳朵。酒的味道像淡淡的莱果酒,并不难喝。接着主人作了一个手势让我走到他切面包用的木碟那边去。宽容的读者很容易就能体会到并且原谅我,就是,由于我一直惊魂未定,所以走在桌上的时候,不巧被一块面包屑绊了一跤,来了个脸啃桌子,幸好没有伤着。我马上爬了起来,看到这些好人都很关切的样子,我就拿起帽子(为了礼貌起见我一直把帽子夹在腋下),举过头顶挥了挥,连呼三声万岁,表示我并没有跌伤。但就在我往前向我的主人(从此我就这么称呼他)走去的时候,坐在他边上的他的那个最小的儿子,一个十岁左右的小调皮,一把抓住了我的两条腿把我高高地提到了半空中,吓得我四脚直颤。他父亲赶紧把我从他手里抢了过来,同时狠狠地给了他一记左耳光,命令人把他带走,不许上桌。这个耳光足以打倒一队欧洲骑兵。但是我怕小孩子可能要记我仇,又想起我们的孩子天生都爱捉弄些麻雀、兔子、小猫和小狗,就跪了下来,指着孩子,让主人尽可能地明白,希望他能原谅孩子。父亲答应了,小家伙重新回到座位上。我走过去吻了他的手,我的主人也拉过他的手让他轻轻地抚摸我。
吃饭时,女主人宠爱的猫跳到她膝盖上来了。我听到身后闹哄哄像是十几个织袜工人干活的声音,掉头一看,发现原来是那只猫在那打呼噜,女主人正在边抚摸边喂它吃东西呢。我看到它的头和一只爪子,估计这猫足有我们社会中的三头公牛那么大。我老远地站在桌子的另一边,与猫相距五十多英尺;女主人也怕它万一跳过来伤害我,所以紧紧地抱住它;即使这样,那畜生狰狞的面相还是让我感到十分不安。可是碰巧倒也并没有危险,我的主人把我放到离它不足三码的地方,它连理都没理我一下。我常听人说,自己旅行中的亲身经历也证明是这样,就是,当着猛兽的面逃跑或者表现出恐惧,它就肯定会来追你或者向你进攻。因此,在这危险关头,我是拿定主意要表现得满不在乎。我在猫头的前面毫无惧色地踱了五六次,有时离它还不到半码远;那猫好像倒是更怕我似的,把身子缩了回去。至于狗,我就更是一点也不害怕了。这时候有三四条狗进了屋子,这在农民家里是常见的事,其中有一条是獒犬,身躯抵得上四头大象,还有一只灵提,没有獒犬大,却更高些。午饭就要用完的时候,保姆抱着个一岁的小孩走了进来。他一见我就大声喊叫起来,那喊叫从伦敦桥到切尔西<font style='font-size: 9pt'>[切尔西是伦敦西南部的一个住宅区,从伦敦桥到车尔西约有五英里。]</font>那么远也能够听得到。他像平常孩子那样伊呀了半天要拿我去当玩具。母亲也真是一味地溺爱孩子,就把我拿起来送到了孩子跟前。他立刻一把拦腰将我抓住,把我的头直往嘴里塞。我大吼起来,吓得这小淘气一松手把我扔了。要不是他母亲用围裙在下面接住我,我肯定是跌死了。保姆为了哄孩子不哭,就用了一只拨浪鼓。那是一种中间空的盒子,里边装上几块大石头,用一根缆绳拴在孩子的腰间。但所有这一切都没起作用,她只有使出最后一招,给孩子喂奶。我得承认,还从没见过什么东西比这乳房让我这样恶心的,它长得特别奇怪,我真不知道拿什么来和它相比,所以也无法对好奇的读者详细的说明这乳房的大小、形状和颜色。乳房挺起来大约有六英尺高,周长少说也有十六英尺,乳头大概有我半个头那么大。乳房上布满了黑点、丘疹和雀斑,那颜色那样子真是再没有什么比它更叫人作呕的了。因为她坐着喂奶比较方便,而我是站在桌上,离得近,所以这一切我看得清清楚楚。这使我想起我们英国的太太们皮肤白皙细嫩,在我们眼中是多么的漂亮。不过那也只是因为她们身材和我们是一般大小罢了,有什么缺点瑕疵,还得借助于放大镜才能看得清。我们做过试验,从放大镜里看,最光滑洁白的皮肤也是粗糙不平、颜色难看的。
我记得在利立浦特时,那些小人的面容在我看来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了。有一次我同那里的亲密朋友,也就是一位学者也曾谈论过这个问题。他说,我的脸他从地面往上远看比近看要光滑。漂亮得多。他承认当我把他拿在手里和我靠得很近时,乍一看我的样子特别吓人。他说都能在我的皮肤上见到大坑,胡子茬比野公猪的鬃毛还要硬十倍,面孔也是由多种不同颜色组成,不舒服。不过允许我为自己辩白一下,我其实和我国的大多数男同胞一样漂亮,每一次旅行也并没有把我晒黑。另一方面,说起朝廷里的那些贵妇人时,他又常常跟我说,这个人有雀班,那个人嘴太宽,还有什么人鼻子过大,可我是一点也看不出来。我承认他的这一见解已经足够使大家明白了,而我还是忍不住要说一说,兔得读者们认为那些巨人长得真是丑陋不堪。我得替他们说句公道话,他们是一个美丽的民族,尤其是我那主人,虽然只是农民一个,我从六十英尺的高处看他,相貌是非常匀称端庄的。
吃完中饭,主人出去监督他的雇工了,从他的声音和手势我可以看出他严格嘱咐妻子要小心看着我。我累得很,想睡觉,女主人看了出来,就把我放到了她自己的床上,把一条干净的白手帕盖在我的身上,但那手帕比一艘战舰的主帆还要大,也非常粗糙。
我大约睡了有两个钟头,梦见在家与妻子儿女在一起,这就更凭添了我的痛苦。我发现自己孤零零地在一个两三百英尺宽。两百多英尺高的大房间里,躺在一张二十码宽的床上。女主人因要忙家务便把我一个人锁在屋中。床离地面有八码。因为生理上的需要,我不得不下床。我不敢随便叫喊,而就是喊了,我睡的房间离那一家人所在的厨房很远,我这样的声音根本不抵用。正当我处在这种境况下时,两只老鼠忽然缘着帐幔爬了上来,在床上跑来跑去乱嗅一阵,有一只差点跑到了我脸上,我吓得一下翻身站了起来,抽出腰刀进行自卫。这两只可怕的言生竟敢对我两面夹攻,其中一只抬起前爪来抓我的衣领,幸亏它还没来得及伤害我,我就将它的肚子剖开了。它倒在了我脚下,另一只看到它同伙的下场立即就跑,但逃跑时背上也狠狠地挨了我一刀,血涔涔地流了出来。大功告成以后,我慢慢地在床上来回走动以平定呼吸,恢复精神。两只畜生有一条大獒犬那么大,但要灵活、凶猛得多,所以要是我睡觉前解去了皮带,我肯定是被它们撕成碎片吞吃了。我量了一下死老鼠的尾巴,发现差一英寸就有两码长了。老鼠的尸身还躺在那里淌血,我感到恶心,但却没有办法把它仍下床去。我见它还有点气,就在它脖子上猛砍了一刀,这才彻底结果了它的性命。
没过多长时间,女主人来到了房间,见我浑身是血,赶紧跑过来把我拿在她手中。我手指死老鼠,又笑着给她做手势使她明白我没有被伤着。她高兴极了,喊来女佣用火钳夹住死老鼠把它扔到了窗外。接着她把我放到了桌上,我把沾满了血的腰刀给她看,又用上衣的下摆把刀擦干净,然后放回了刀鞘。这时我急不可耐地要做一两件别人无法替代的事情,就竭力让女主人明白要她把我放到地上。她把我放在地上以后,我因为不好意思,只能指指门向她连鞠几躬,此外便没有别的办法来进一步表达我的意思了。这个好心的女人最后好不容易才弄明白我要干什么,就又用手拿起我,走进花园,把我放在了地上。我走到离她约有两百码的一边,打手势请她不要看我或者跟过来,然后躲在两片酸模树叶之间解除了生理上的需要。
我希望可敬的读者能原谅我说这些琐碎的事。在没有头脑的俗人看来,这类事也许显得无关紧要,但它们无疑能帮助哲学家丰富想象,扩大其思想和想象的范围,无论是对于社会还是个人都有好处。这也就是我将这篇游记和其他几篇游记公之于世的唯一目的。我所叙述的都是事实,丝毫没有在学问或风格上炫耀卖弄。但这次航行中的所有情景都给我留下了极其强烈的印象,深深地刻在我的记忆之中,诉诸文字时没有漏掉一个重要事件。然而经过严格校订,我还是抹去了初稿中比较不重要的几个段落,怕人家指责我的游记冗长和琐碎。旅行家们常常受到这类指责,可能倒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font face="楷体gb2312">关于一次大风暴的描写;船长派出长舢板去取淡水;作者为了看看那是什么地方,随长舢板一同前往——他被丢在岸上;被一个当地人捉住,随后那人把他带到一个衣民家里——他在那里受到招待,接着发生了几起事件——关于当地居民的描写。</font>
命中注定我得劳劳碌碌过一辈子,回家才两个月,我就又离开了祖国。一七o二年六月二十日,我在唐兹登上了“冒险号”商船,前往苏拉特,船长是康沃尔郡<font style="font-size: 9pt">[康沃尔郡是英国西南部的一个郡。]</font>人约翰·尼古拉斯。我们一帆风顺到了好望角,在那儿上岸取淡水;但发现船身有裂缝,没有办法只得卸下东西就地过冬。船长又得了疟疾,所以我们一直到三月底才重新启航。启航后一路顺利直到穿过了马达加斯加海峡<font style="font-size: 9pt">[马达加斯加是印度洋上靠近非洲东海岸的一个大岛。]</font>。但是当船行驶到那个岛的北面大约南纬五度的地方时,风势突变。据观测,那一带海上,十二月初到五月初这段时间里,西北之间总是吹着不变的恒风。可是四月十九日那天,风势比平常要猛烈得多,也比平常更偏西一点,这样一连刮了二十天,我们就被刮到了摩鹿加群岛<font style="font-size: 9pt">[摩鹿加群岛位于印度尼西亚东部,又名香料群岛。]</font>的东面。根据船长五月二日的观测,我们的所在地大约是北纬三度。这时海上风平浪静,我心里非常高兴。可是船长在这一带海域有着十分丰富的航海经验,他要我们作好准备迎接明天的大风暴。果然,第二天风暴就出现了,开始刮起了南风,那就是所谓的南季节风。
因为风很大怕把东西吹落,就收起了斜江帆,同时站在一边准备收前桅帆;但是发现天气非常恶劣,我们就查看了一下船上的炮拴得是否牢固,接着将后帆也收了。这时船偏离航道太远了,所以我们想与其这样让它吃力地慢慢行驶或者下帆随波逐流,还不如冒一次险让它在海面上扬帆猛进。我们卷起前桅帆把它定住,随后将前桅帆下端索拉向船尾。船舵吃风很紧,船尾猛地转向风的一面。我们把前桅落帆索栓在套索桩上,但是帆碎裂了,我们就把帆桁收下来,将帆收进船内,解掉了上面所有的东西。这是一场十分凶猛的风暴,大海就象变了脸一样非常惊险。我们紧拉舵柄上的绳索以改变航向,避开风浪,接着帮助舵工一起掌舵。我们不想把中桅降下来,而是让它照旧直立着,因为船在海上行驶得很好;我们也知道,中桅这么直立在那里,船也更安全一些,既然在海上有操纵的余地,船就可以更顺利地向前行驶。猛烈的风暴过去以后,我们扯起了前帆和主帆,把船停了下来。以后我们又忙着挂起后帆、中桅主帆、中桅前帆。我们的航向是东北偏东,风向西南。右舷的上下角素被我们收到船边,同时解开迎风一面的转帆索和空中供应线,背风一面的转帆索则通过上风滚筒朝前拉紧、套牢,再把后帆上下角索拉过来迎着风,这样使船尽可能沿着航道满帆前进。
这场风暴刮的是西南偏西的狂风,据我估算,我们已被吹到了东面大约五百里格的地方,就是船上最有经验的水手这时也不知道我们是在世界的哪个部分了。我们的给养还足可以维持一段时间,船很坚固,全体船员身体也都很好,但是我们却严重缺淡水。我们觉得最好还是坚持走原来的航道,而不要转向北边去,那样的话我们很可能进入大鞑靼<font style="font-size: 9pt">[指西伯利亚。]</font>的西北部,驶人冰冻的海洋。
一七三年六月十六日,中桅上的一个水手发现了陆地。十七日,我们清清楚楚看到有一座大岛或者是一片大陆(我们不知道是不是大陆),岛的南边有一小半岛伸入海中,还有一个小小的港湾,但港内水深对于百吨以上的船来说实在太浅了,无法停泊。在离这港湾一里格内的地方我们抛锚停船。船长派出十二名武装水手带着各种容器坐长舢板出去寻找淡水。我请求船长让我和他们一起去,到岸上游览一番,看看能不能有什么发现。到了岸上以后,我们既没发现有河流、泉水,也没有人类的囗向可寻。我们的人因此就在海岸边来回寻找,看看海边上是不是有淡水。我则独自一人到另一边走了大约一英里,发现这地方全是岩石,一片荒凉。我开始感到无趣,看不到任何可以引起我好奇的东西,就慢慢朝港湾处走回去。大海一览无余,我看到我们的那些水手已经上了舢板在拼着命朝大船划去。我正要向他们呼喊(尽管这也没有什么用),却忽然看到有个怪物似的巨人在海水中飞快地追赶他们。他迈着大步,海水还不到他的膝盖。但我们的水手比他有半里格路的优势,那一带的海水里又到处是锋利的礁石,所以那怪物没有追上小船。这都是后来我听人说的,因为当时我如果还呆在那里观看这个惊队的场面就不知会落得个什么结果了。我循着原先走过的路拼命地跑,接着爬上了一座陡峭的小山,从那里我大致看清了这是个什么地方。我发现这是一片耕地,但首先让我吃惊的是那草的高度;在那片似乎是种着袜草的地上,草的高度在二十英尺以上。
我走上了一条大道;我认为这是一条大道,其实对当地人来说,那只是一片大麦地里的一条小径。我在这路上走了半天,两边什么也看不到。快到收割的时候了,麦子长得至少有四十英尺高。我大约走了一个小时才走到这一片田的尽头。田的四周有一道篱笆围着,高至少有一百二十英尺。树木就更高大了,我简直无法估算出它们到底有多高。从这块四到另一块田之间有一段台阶。台阶有四级,爬到最高一级之后还要跨过一块石头。我是无法爬上这台阶的,因为每一级都有六英尺高,而最上面的那块石头高度在二十英尺以上。我正竭力在篱笆间寻找一个缺口的时候发现一个当地人正从隔壁的田里朝台阶走来。这人和我看到的在海水中追赶我们小船的那个巨人一样高大。他大约有普通教堂的尖塔那么高,我估计他的步子一步就有十来码。我惊恐万分,就跑到麦田中间躲了起来。我看到他站在台阶的顶端正回头看他右边的那块田,又听到他叫喊,声音比喇叭筒还要响好多倍,但由于那声音是从很高的空中发出的,起初我还以为是在打雷呢。他这一喊,就有七个和他一模一样的怪物手拿着镰刀向他走来,那镰刀大约是我们的长柄镰的六倍。这些人穿的不如第一个人好,像是他的佣人或者雇工,因为听他说了几句话之后,他们就来到了我所趴着的这块田里来收割麦子了。我可能的用我所有的方法来躲避他们,但是因为麦秆与麦秆间的距离有时还不到一英尺,我行动起来非常困难。尽管这样,我还是设法往前移,一直到了麦子被风雨吹倒的一块地方。这里我就再也无法向前移动一步了,因为麦秆全都缠结在一起,我没办法从中间爬过去,而落在地上的麦芒是又硬又尖,戳穿了我的衣服,直刺到肉里去。与此同时,我听到割麦子的人已经到了我后面不到一百码的地方了。我精疲力尽,悲伤绝望透顶,就躺倒在两道田垄间,一心想着就在这里死掉算了。想到我妻子要成为孤苦无依的寡妇,孩子要成为没有父亲的孤儿,我心里万分的难过。我又开始悔恨自己愚蠢、任性,全不听亲友的忠告,一心就想着要作这第二次航行。我心里这样激动不安,不由得倒又想起利立浦特来。那里的居民全都把我看作是世界上的庞然大物;在那里,我可以只手牵走一支皇家舰队;开创那里的奇迹,也将永远载人那个帝国的史册。虽说这一切后人难以相信,但有千百万人可以作证。可我在这个民族中间可能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就像一个利立浦特人在我们中间微不足道一样,想到这一点,我真感到是奇耻大辱。但是我想这还并不是我最大的不幸,因为据说人类的野蛮和残暴与他们的身材是成比例的,身材越高大,就越野蛮越残暴。那么,要是这帮巨大的野人中有一个碰巧将我提到,我也只能是他口中的一块美食了,除此之外我已没什么指望了。毫无疑问,哲学家们的话还是对的,他们告诉我们:万事万物只有比较才能有大小之分。命运真能捉弄人,让利立浦特人也找到一个民族,那里的人比他们还要小,就像他们比我们小一样。谁又知道,就是这么高大的一族巨人,不会同样被世界上某个遥远地方的更高大的人比下去呢?只不过是那样的巨人我们还没有见到过罢了。
我那时心乱如麻而且特别害怕,禁不住这样乱想下去。这时有一个割麦人已经割到离我趴着的田垄不到十码远的地方了,我怕他再走一步,就会把我踩扁,或者被他的镰刀割成两段。因此,就在他又要向前移动的时候,我被吓得拼命尖叫起来。一听到这叫喊声,巨人忽地停住了脚步,他朝下面向四周看了半天,终于看到了躺在地上的我。他犹豫了一会儿,那小心的样子就仿佛一个人努力想去捉住一只危险的小动物而又生怕被它抓伤或咬伤一样;我在英国时,有时候提一只黄鼠狼也就像他现在这样。最后,他大胆地从我的身后用拇指和食指捏住我的腰将我提到了离他眼睛不到三码的地方,他这样是为了更好地看清楚我的形体。我猜到了他的想法,幸亏当时我还冷静,他把我拿在空中,离地六十英尺,又怕我从他的指缝中间滑落,所以使劲地捏住我的腰部,但我却下定决心绝不挣扎一下。我所敢做的一切,只是抬眼望着太阳,双手合拢做出一副哀求的可怜相,又低声下气。哀哀切切地说了几句适合我当时处境的话,因为我时刻担心他会把我扔到地上,就像我们通常对待我们不想让它活命的任何可恶的小动物一样。可是我也真是福星照命,他看起来好象很喜欢我的声音和姿态,开始把我当作一件稀罕的宝贝。听到我发音清晰地说话,虽然听不懂是什么意思,他还是感到非常好奇。这同时我却忍不住呻吟流泪起来;我把头扭向腰部两侧,尽可能让他明白,他的拇指和食指捏得我好疼啊。他好像研究明白了我的意思,因为他随手就提起了上衣的下摆,把我轻轻地放了进去,然后兜着我立即跑去见他的主人。他的主人是个殷实的富农,也就是我在田里首先看到的那一个。
那农民听完他的佣人报告我的情况后(我从他们的谈话猜想是这样),就拾起一根手杖左右粗细的小麦秆儿,挑起我上衣的下摆;他似乎认为我也许生下来就有这么一种外壳,他把我的头发吹向两边好把我的脸看得更清楚。他喊他的雇工,叫他们到他身边来,问他们有没有在田里看到和我一样的小动物。这是我后来才弄明白的。接下来他把我轻轻地平放在地上,不过我立刻爬了起来,来来回口慢慢地踱步,好使他们明白我并不想逃走。他们全都围着我坐了下来,这样可以更清楚地看到我的举动。我摘下帽子,向那个农民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双膝跪地,举起双手,抬起双眼,尽可能大声地说了几句话。我从口袋里掏出一袋金币,十分谦恭地呈献给他。他接过来,拿到眼前看看到底是什么,后来又从他衣袖上取下一根别针,用针尖拨弄了半天,还是搞不懂那究竟是什么东西。于是我向他表示,让他把手放在地上,我再拿过钱袋,打开来,将金币全部倒人他的手心,除了二三十枚小金币以外,还有六枚西班牙大金币,每一枚价值四个皮斯陀<font style="font-size: 9pt">[皮斯陀是西班牙的一种古金币。]</font>。我见他把小指指尖在舌头上润了润,拴起一块大金币,接着又捡起一块,可是他看来完全不明白这是些什么。他对我做了一个手势,让我把金币收进钱包,再把钱包放进衣袋。我给了他几次,他都不肯收,我就想最好还是先收起来罢。
到这时,那农民已经相信我是一个有理性的动物了。他一再和我说话,可是声音大得像水磨一样刺耳,清楚倒够清楚的。我尽量提高嗓门用几种不同的语言回答他,他也老是把耳朵凑近到离我不足两码的地方来听,可全都没有用,因为我们彼此完全听不懂对方的话。他接下来让佣人们回去干活,自己就从口袋里摸出一块手帕,摊在左手上叠成双层,再手心朝上平放在地上,作手势让我跨上去。他的手还不到一英尺厚,所以我很容易就跨了上去。我想我只有顺从的份儿,又怕跌下来,就伸直了身子在手帕上躺下。他用手帕四周余下的部分把我兜起来只露出个头,这样更安全了。他就这样将我提回了家。一到家他就喊来他的妻子,把我拿给她看,可她吓得尖叫起来,仿佛英国的女子见了癞蛤蟆或蜘蛛一样回头就跑。但是过了一会儿,她见我行为安祥,并且很听她丈夫手势指挥,十分听话,也就很快放心了,还渐渐地越来越喜欢我起来。
那时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仆人将饭送了上来。菜也就是满满的一盘肉(农民生活简单,吃这样的菜是相称的),装在一只直径达二十四英尺的碟子里。一起吃饭的人有农民和他的妻子、三个孩子以及一位老奶奶。他们坐下来之后,农民把我放到桌子上,离开他有一段距离。桌子离地面高约有三十英。我非常害怕,尽可能远离桌子边唯恐跌下去。农民的妻子切下了一小块肉,又在一只木碟子里把一些面包弄碎,然后一起放到了我的面前。我对她深深地鞠了一躬,表示对她的感谢,接着拿出刀又就吃了起来。大家见状十分开心。女主人吩咐女佣取来一只容量约为三加化的小酒杯,斟满了酒;我十分吃力地用两只手将酒杯棒了起来,以极为恭敬的态度把酒喝下,一边竭力提高噪门用英语说:为夫人的健康干杯。大家听到了这话都高兴的笑了起来,我却差点被笑声震聋了耳朵。酒的味道像淡淡的莱果酒,并不难喝。接着主人作了一个手势让我走到他切面包用的木碟那边去。宽容的读者很容易就能体会到并且原谅我,就是,由于我一直惊魂未定,所以走在桌上的时候,不巧被一块面包屑绊了一跤,来了个脸啃桌子,幸好没有伤着。我马上爬了起来,看到这些好人都很关切的样子,我就拿起帽子(为了礼貌起见我一直把帽子夹在腋下),举过头顶挥了挥,连呼三声万岁,表示我并没有跌伤。但就在我往前向我的主人(从此我就这么称呼他)走去的时候,坐在他边上的他的那个最小的儿子,一个十岁左右的小调皮,一把抓住了我的两条腿把我高高地提到了半空中,吓得我四脚直颤。他父亲赶紧把我从他手里抢了过来,同时狠狠地给了他一记左耳光,命令人把他带走,不许上桌。这个耳光足以打倒一队欧洲骑兵。但是我怕小孩子可能要记我仇,又想起我们的孩子天生都爱捉弄些麻雀、兔子、小猫和小狗,就跪了下来,指着孩子,让主人尽可能地明白,希望他能原谅孩子。父亲答应了,小家伙重新回到座位上。我走过去吻了他的手,我的主人也拉过他的手让他轻轻地抚摸我。
吃饭时,女主人宠爱的猫跳到她膝盖上来了。我听到身后闹哄哄像是十几个织袜工人干活的声音,掉头一看,发现原来是那只猫在那打呼噜,女主人正在边抚摸边喂它吃东西呢。我看到它的头和一只爪子,估计这猫足有我们社会中的三头公牛那么大。我老远地站在桌子的另一边,与猫相距五十多英尺;女主人也怕它万一跳过来伤害我,所以紧紧地抱住它;即使这样,那畜生狰狞的面相还是让我感到十分不安。可是碰巧倒也并没有危险,我的主人把我放到离它不足三码的地方,它连理都没理我一下。我常听人说,自己旅行中的亲身经历也证明是这样,就是,当着猛兽的面逃跑或者表现出恐惧,它就肯定会来追你或者向你进攻。因此,在这危险关头,我是拿定主意要表现得满不在乎。我在猫头的前面毫无惧色地踱了五六次,有时离它还不到半码远;那猫好像倒是更怕我似的,把身子缩了回去。至于狗,我就更是一点也不害怕了。这时候有三四条狗进了屋子,这在农民家里是常见的事,其中有一条是獒犬,身躯抵得上四头大象,还有一只灵提,没有獒犬大,却更高些。午饭就要用完的时候,保姆抱着个一岁的小孩走了进来。他一见我就大声喊叫起来,那喊叫从伦敦桥到切尔西<font style='font-size: 9pt'>[切尔西是伦敦西南部的一个住宅区,从伦敦桥到车尔西约有五英里。]</font>那么远也能够听得到。他像平常孩子那样伊呀了半天要拿我去当玩具。母亲也真是一味地溺爱孩子,就把我拿起来送到了孩子跟前。他立刻一把拦腰将我抓住,把我的头直往嘴里塞。我大吼起来,吓得这小淘气一松手把我扔了。要不是他母亲用围裙在下面接住我,我肯定是跌死了。保姆为了哄孩子不哭,就用了一只拨浪鼓。那是一种中间空的盒子,里边装上几块大石头,用一根缆绳拴在孩子的腰间。但所有这一切都没起作用,她只有使出最后一招,给孩子喂奶。我得承认,还从没见过什么东西比这乳房让我这样恶心的,它长得特别奇怪,我真不知道拿什么来和它相比,所以也无法对好奇的读者详细的说明这乳房的大小、形状和颜色。乳房挺起来大约有六英尺高,周长少说也有十六英尺,乳头大概有我半个头那么大。乳房上布满了黑点、丘疹和雀斑,那颜色那样子真是再没有什么比它更叫人作呕的了。因为她坐着喂奶比较方便,而我是站在桌上,离得近,所以这一切我看得清清楚楚。这使我想起我们英国的太太们皮肤白皙细嫩,在我们眼中是多么的漂亮。不过那也只是因为她们身材和我们是一般大小罢了,有什么缺点瑕疵,还得借助于放大镜才能看得清。我们做过试验,从放大镜里看,最光滑洁白的皮肤也是粗糙不平、颜色难看的。
我记得在利立浦特时,那些小人的面容在我看来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了。有一次我同那里的亲密朋友,也就是一位学者也曾谈论过这个问题。他说,我的脸他从地面往上远看比近看要光滑。漂亮得多。他承认当我把他拿在手里和我靠得很近时,乍一看我的样子特别吓人。他说都能在我的皮肤上见到大坑,胡子茬比野公猪的鬃毛还要硬十倍,面孔也是由多种不同颜色组成,不舒服。不过允许我为自己辩白一下,我其实和我国的大多数男同胞一样漂亮,每一次旅行也并没有把我晒黑。另一方面,说起朝廷里的那些贵妇人时,他又常常跟我说,这个人有雀班,那个人嘴太宽,还有什么人鼻子过大,可我是一点也看不出来。我承认他的这一见解已经足够使大家明白了,而我还是忍不住要说一说,兔得读者们认为那些巨人长得真是丑陋不堪。我得替他们说句公道话,他们是一个美丽的民族,尤其是我那主人,虽然只是农民一个,我从六十英尺的高处看他,相貌是非常匀称端庄的。
吃完中饭,主人出去监督他的雇工了,从他的声音和手势我可以看出他严格嘱咐妻子要小心看着我。我累得很,想睡觉,女主人看了出来,就把我放到了她自己的床上,把一条干净的白手帕盖在我的身上,但那手帕比一艘战舰的主帆还要大,也非常粗糙。
我大约睡了有两个钟头,梦见在家与妻子儿女在一起,这就更凭添了我的痛苦。我发现自己孤零零地在一个两三百英尺宽。两百多英尺高的大房间里,躺在一张二十码宽的床上。女主人因要忙家务便把我一个人锁在屋中。床离地面有八码。因为生理上的需要,我不得不下床。我不敢随便叫喊,而就是喊了,我睡的房间离那一家人所在的厨房很远,我这样的声音根本不抵用。正当我处在这种境况下时,两只老鼠忽然缘着帐幔爬了上来,在床上跑来跑去乱嗅一阵,有一只差点跑到了我脸上,我吓得一下翻身站了起来,抽出腰刀进行自卫。这两只可怕的言生竟敢对我两面夹攻,其中一只抬起前爪来抓我的衣领,幸亏它还没来得及伤害我,我就将它的肚子剖开了。它倒在了我脚下,另一只看到它同伙的下场立即就跑,但逃跑时背上也狠狠地挨了我一刀,血涔涔地流了出来。大功告成以后,我慢慢地在床上来回走动以平定呼吸,恢复精神。两只畜生有一条大獒犬那么大,但要灵活、凶猛得多,所以要是我睡觉前解去了皮带,我肯定是被它们撕成碎片吞吃了。我量了一下死老鼠的尾巴,发现差一英寸就有两码长了。老鼠的尸身还躺在那里淌血,我感到恶心,但却没有办法把它仍下床去。我见它还有点气,就在它脖子上猛砍了一刀,这才彻底结果了它的性命。
没过多长时间,女主人来到了房间,见我浑身是血,赶紧跑过来把我拿在她手中。我手指死老鼠,又笑着给她做手势使她明白我没有被伤着。她高兴极了,喊来女佣用火钳夹住死老鼠把它扔到了窗外。接着她把我放到了桌上,我把沾满了血的腰刀给她看,又用上衣的下摆把刀擦干净,然后放回了刀鞘。这时我急不可耐地要做一两件别人无法替代的事情,就竭力让女主人明白要她把我放到地上。她把我放在地上以后,我因为不好意思,只能指指门向她连鞠几躬,此外便没有别的办法来进一步表达我的意思了。这个好心的女人最后好不容易才弄明白我要干什么,就又用手拿起我,走进花园,把我放在了地上。我走到离她约有两百码的一边,打手势请她不要看我或者跟过来,然后躲在两片酸模树叶之间解除了生理上的需要。
我希望可敬的读者能原谅我说这些琐碎的事。在没有头脑的俗人看来,这类事也许显得无关紧要,但它们无疑能帮助哲学家丰富想象,扩大其思想和想象的范围,无论是对于社会还是个人都有好处。这也就是我将这篇游记和其他几篇游记公之于世的唯一目的。我所叙述的都是事实,丝毫没有在学问或风格上炫耀卖弄。但这次航行中的所有情景都给我留下了极其强烈的印象,深深地刻在我的记忆之中,诉诸文字时没有漏掉一个重要事件。然而经过严格校订,我还是抹去了初稿中比较不重要的几个段落,怕人家指责我的游记冗长和琐碎。旅行家们常常受到这类指责,可能倒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