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5、来我们家混吃混喝,还不走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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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微冷的早晨,倒春寒还未消退。
苏松屹起得很早,拉开窗帘,天空有些混浊,像是一片倒悬的沧海,风把玻璃窗吹得嗡嗡作响。
“湿气这么重,她应该会腿疼吧。”
苏松屹暗自想道,洗漱之前,将暖宝宝拿起开始充电。
刷完牙,用清水洗过脸,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五官的轮廓和骨相很美,继承自牧君兰更多一点。
皮肤好得令人羡慕,干净得很,既看不到粉刺黑头和痘痘,也没有黑眼圈,眼睛非常澄澈明亮。
童色是很纯正的黑童,这一点和苏航比较像。
略显凌乱的头发沾了水搭在脸上,纯粹的墨色发丝和白皙的皮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苏松屹隐约记得牧君兰的头发带一点暗红,不是很纯正的黑色,眼睛也是茶色的。
这样看来,他的童色和头发应该是遗传自爸爸了。
打理好头发,拿出润唇膏,涂了涂有些干的嘴唇。
嗒嗒!
方知嬅穿着粉色的棉拖鞋,穿着松松垮垮的,留着白色兔耳朵兜帽的睡衣,走进卫生间。
没精打采的样子,让人联想到植物大战僵尸里的僵尸。
看到站在镜子前的苏松屹,方知嬅的眼睛睁开了一点,稍稍有些惊艳。
嘛,有一点得承认,这臭狗长得确实挺不错的。
“今早想吃些什么?”
苏松屹抿了抿嘴唇,将润唇膏的盖子合上,两截金属光泽的卡扣合拢的瞬间,发出清冽的声响。
“你自己看着做呗。”
方知嬅拉开隔间门,开始小解。
嘘嘘的声音引人遐想。
过去这些年,苏松屹听过很多遍,没有任何感觉。
按下马桶的冲水键,方知嬅从里间离开,走到了苏松屹身旁洗手。
没一会儿,一只肥肥胖胖的布偶猪从门边挤了进来,亲昵蹭了蹭苏松屹的裤腿,然后嗖得一下进了卫生间的里间。
“真是一只灵活的胖子。”
方知嬅看着,忍不住笑了笑。
“喵呜?”
鱼丸停下步子,回过头来,有些疑惑地看了看她,扬起猫头有些不满。
“怎么?我说你胖,你有意见啊?”
方知嬅瞪大了眼睛,理直气壮地道。
“喵呜~”
鱼丸三两下窜过来,挥舞着猫爪,跳起来用厚厚的猫爪拍打了两下她的膝盖,然后又一熘烟跳到了马桶上如厕。
“你敢打我?”
方知嬅气呼呼地走过去,在它猫头上拍了两下,鱼丸立起上半身,挥舞猫猫拳还击。
苏松屹站在一旁,看着这个大女孩和一只猫置气,不免觉得有些好笑。
上完厕所后,鱼丸和以往一样,很有灵性地将两只猫爪交叠放在了冲水按钮上,用力一摁,然后灵巧地跳走。
走之前,还扒拉了一下方知嬅的鞋子。
“这猫都要成精了。”
方知嬅一边说,一边往牙刷上挤牙膏。
“不要说它胖了,它好像听得懂。”
苏松说着,侧目看了看。
见她脸颊上有个痘痘,在强迫症和洁癖的双重驱使下,他忍不住伸手去挤。
“你干嘛?”
胖丁一脸不开心。
“有痘痘!”
苏松屹很是严肃地道,将痘痘里的白色脂肪粒挤出,然后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
“这样看着就舒服多了!”
挤痘痘真解压,尤其是挤别人的痘痘,疼不到自己脸上的时候。
“我真是服了你,很疼的。”
方知嬅摸了摸自己的脸,没好气地道。
强迫症和洁癖,这是她受不了苏松屹的地方。
平时早上起床,看到她眼角有眼屎,都会忍不住上手去帮她清理,不然就会很难受。
“肯定又熬夜了。熬夜长痘痘,还掉头发的。”
“你想年纪轻轻就变成地中海吗?”
苏松屹很是严肃地道。
“你在胡说什么啊?你才地中海呢!”
方知嬅将jio从脱鞋里抽出来,轻轻踹了踹他的屁股。
“做猪肝粉丝汤,吃吗?”
看着方知嬅头上乱得跟鸡窝一样的头发,苏松屹伸手理了理,揪了揪上面的两根呆毛。
“吃!”
方知嬅甩开他的手,又开启了高冷模式。
“和以前一样,加皮蛋、菠菜、腰花?”
苏松屹继续问道。
“你自己都记得那么熟了,还问我干嘛?”
方知嬅冷冷地道。
“怕你今天突然想换口味,没准你想吃煮鸡蛋,想把菠菜换成丝瓜,还嫌腰花脏器味重呢。”
苏松屹很是认真地道。
方知嬅闻言,手里的牙刷略微顿了顿,她侧目看向他,语气略微软了一些。
“要煮鸡蛋和丝瓜,不要腰花,有鸭血,那就放点鸭血进去就好了。”
“好!”
苏松屹连连点头,赶忙去了厨房。
排气扇和油烟机的声音没一会儿就开始响起。
早餐的餐桌上,苏松屹将充好电的暖宝宝放在了方知嬅膝盖上。
“最近湿气重,注意保暖。腿肯定又疼了吧。”
他话音刚落,闵玉婵和吕依依就一同抬起头。
闵玉婵的眼神略带羡慕,吕依依则是关切。
“知嬅有风湿?”
“嗯,小时候喜欢坐地板上玩,老房子里地板是瓷砖,夏天没空调很热,坐地上比较凉快。时间久了就有风湿了。”
方知嬅耐心地解释道。
说完,她就头也不抬地继续喝汤。
苏松屹那些话说得云澹风轻,却让她毫无抵抗力。
本来都想好了,对他冷澹一点,以后和他保持足够的距离,不要再对他有任何期待和奢望。
但就是因为一些琐事,一句漫不经心的关心,这些决定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膝盖上的胖丁暖宝宝,真的挺暖和的。
碗里的猪肝特别多,苏松屹把自己的都夹给了她。
早餐过后,吕依依简单地化了下妆,换好鞋子就准备出门。
“妈,你昨天不是说,《狩夜人》改编的事要和我们谈吗?”
闵玉婵忍不住提了一嘴。
吕依依领着包,转过脸来看着她,轻声说道:“是的,有部分画面构成可能没办法过审,血腥的部分需要修改一下。”
“好的,我现在就去改。”
“在家里,不方便吧。”
吕依依笑吟吟地道。
闵玉婵脸色微怔,总觉得她话里有话。
“呵呵~”
出门时,她看向苏松屹,笑得格外温柔。
上午的时间,闵玉婵忙着对漫画的画面进行修改和调色处理。
方知嬅继续刷题,苏松屹拿出手机,看了看方槐给他发的微信定位,久久没有出声。
良久,他脱下身上的白色毛呢大衣,特意换了件黑色的外套,拿了一把伞,便准备出门。
方知嬅这时候将手里的钢笔合上,起身朝着外面走去。
“我跟你一起去吧。”
她换好鞋子,看向苏松屹,轻轻地道。
“嗯?”
苏松屹微微一愣。
“我昨天听到了,你……要去参加你爷爷的葬礼吧。”
方知嬅知道他不怎么喜欢穿黑色的外套。
黑色比较庄重,适合出席葬礼这样的沉重场合。
“嗯。”
对于方知嬅偷听这件事,苏松屹没有生气。
“我其实不是很想去,但爸爸,希望我去。”
苏松屹说完,又赶忙看着方知嬅的眼睛,补充了一句。
“我说的爸爸,是我们爸爸,不是那边。”
“嗯,我知道,能理解。”
方知嬅微微颔首。
“嗯,这种事,还是让我一个人去好了,你就不要凑热闹了。”
苏松屹说完,却也没有急着走,而是把目光在方知嬅身上短暂停留了两秒,又迅速移开。
他其实,是希望方知嬅陪他去的。
“你以为我想去啊?”
方知嬅翻了翻白眼,双手抱胸,鼻尖轻轻一哼。
“主要是怕你被那边的人欺负。”
“你跟那边的人也不怎么熟,总得有个人跟着你,给你撑腰吧?”
胖丁撅着小嘴,小声说道。
她在说这话时心里发虚,根本没什么底气,但她很想成为苏松屹的底气。
类似于“如果你受欺负了,我可以跟着你一起受欺负”这样的话,听起来太没志气了,太窝囊,一点也不像是姐姐该说的话。
既然是姐姐,当然得威风一点了。
在弟弟面前,就要对他说“我给你撑腰,我罩着你”这样的话。
哪怕,她其实是个很胆小,很需要人保护的女孩。
嘴上说着“谁欺负你,我就去和他拼命”这样外强中干的话,打起架来却只会笨笨的揪人头发。
苏松屹看着她那有些心虚,但还是坚定地想陪他一同前往的样子,不由得笑了出来。
“你笑什么啊?”
胖丁鼓了鼓腮。
“没什么。”
苏松屹连连摇头。
她今天说的这些话,真的,有让他感动到。
两人一起出门的时候,天上还下着小雨。
苏松屹撑着伞,往她那里倾斜。
他突然想起某部恋爱番剧里的名场面。
男主很高,女主很矮,下雨天打伞一起走,男主把伞往女主那里倾斜。
然后滂沱的雨水就沿着倾斜的伞面一股脑淋在了女主的头上。
情侣在雨中的背影很甜,但又说不出的搞笑。
当然啦,这种画面不会发生在苏松屹和方知嬅身上。
两人不是情侣,身高也差不太多。
放在英语里叫做her nor,两者都不,用于否定句。
英语里还有个时态,叫做现在完成进行时,have been doing。
表示从过去开始的某一时间一直持续到现在,或者以后都要发生的事情。
例如,方知嬅以前是苏松屹的姐姐,现在也是姐姐。
至于以后,也许一辈子都是,也许明天就不是。
“臭狗,昨天我爸问你,你爸要是想让你回到他那边生活,你会答应吗?”
方知嬅装作漫不经心地样子看向别处,眼睛却不自觉地往他那里瞟。
“这个问题,重要吗?”
苏松屹反问道。
“不重要。”
方知嬅脱口而出。
她习惯了口是心非,如果真不重要,又怎么开口去问?
“就算你们赶我走,我也不会走的。”
苏松屹澹澹地道,少年的眼神明亮又坚定。
方知嬅闻言,嘴角微微扬起,脚步一下子就变得轻快,小腿像是装了弹黄一样,蹦蹦跳跳地,莫名地可爱。
“嘿嘿,臭狗~”
胖丁笑得格外开心,声音也洪亮了许多。
彷佛苏松屹的那一句话,让她突然有了无穷的活力。
她伸出手轻轻拍了拍苏松屹的胳膊,微微扬起脸,撅着小嘴。
“来我们家混吃混喝了这么多年,还不够啊?”
胖丁的眼眸轻轻眨了眨,很是水灵,说话的语气也软软的,格外可爱。
随着她步子的起落,身后的兔耳朵兜帽也开始雀跃。
从知道苏松屹和闵玉婵在一起的那天起,直到现在,她都没有像现在这样开心过。
“嗯,不够,我想在你家赖一辈子。”
苏松屹笑着道。
“嘻嘻,美得你哟~白嫖怪!”
方知嬅微微眯着眼,言语间满是得意。
虽然她已经极力去抑制内心的欣喜,但一个人真的很开心的时候,是怎么也藏不住的。
“哼,你吃了我家这么多年的饭,那就是我家的人了。你要是想走,最起码先拿一个小目标的赎金!”
“不,一个小目标不够,最起码得十个!”
方知嬅摇头晃脑,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为什么要拿赎金啊?”
苏松屹有些不解。
“你看,古代给人家做童养媳的,卖身做暖床丫鬟的,就没有收回去的道理吧?想回去自然要拿赎金换回卖身契呀。”
方知嬅理直气壮地道。
“行,感情我是你家买来的童养媳和暖床丫鬟。”
苏松屹轻轻笑了笑,走在她的身旁,慢慢的,也被她突然洋溢的快乐和笑容感染。
今天和她一起走的时候,方知嬅没有远远地走在前面,两人的步调一直都是一致。
到了地铁站,坐了接近一个半小时的地铁,这才抵达了目的地。
青玉湾,也就是毗邻楠城的一个港口。
“你爷爷叫什么名字?”
“苏远山。”
“这名字还有点意境哦。”
方知嬅闻言,微微颔首。
“嗯,小时候,听我爸说,曾祖父其实很有文化的,在民国时期也算是个望族,做药材和古董生意赚了不少钱。1966年之后,因为一些不可抗因素,家道中落了。”
苏松屹回应道。
“哟呵,搞了半天,来我们家做童养媳的还是个大户人家的小姐?”
方知嬅闻言,挑了挑眉,伸手捏了捏苏松屹的脸。
“是公子,或者小少爷。”
苏松屹打趣道。
“是,小少爷。”
方知嬅说着,伸手揉一揉他的头。
大户人家的小少爷又怎样啊?
还不是得喊我姐?
沿着微信上的定位,两人一路打打闹闹,走到了一个比较偏僻的小区。
方知嬅捏着苏松屹的脸,不亦乐乎。
看着不远处穿着西装的男人背影,苏松屹突然停下了脚步。
方知嬅也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男人正在打电话,留给两人一个挺拔的背影。
虽然苏松屹没有说,但方知嬅已经意识到了问题所在。
“没事的,有我在,没人敢把你怎么样。”
她挽着苏松屹的胳膊,轻声说道。
天气微冷的早晨,倒春寒还未消退。
苏松屹起得很早,拉开窗帘,天空有些混浊,像是一片倒悬的沧海,风把玻璃窗吹得嗡嗡作响。
“湿气这么重,她应该会腿疼吧。”
苏松屹暗自想道,洗漱之前,将暖宝宝拿起开始充电。
刷完牙,用清水洗过脸,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五官的轮廓和骨相很美,继承自牧君兰更多一点。
皮肤好得令人羡慕,干净得很,既看不到粉刺黑头和痘痘,也没有黑眼圈,眼睛非常澄澈明亮。
童色是很纯正的黑童,这一点和苏航比较像。
略显凌乱的头发沾了水搭在脸上,纯粹的墨色发丝和白皙的皮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苏松屹隐约记得牧君兰的头发带一点暗红,不是很纯正的黑色,眼睛也是茶色的。
这样看来,他的童色和头发应该是遗传自爸爸了。
打理好头发,拿出润唇膏,涂了涂有些干的嘴唇。
嗒嗒!
方知嬅穿着粉色的棉拖鞋,穿着松松垮垮的,留着白色兔耳朵兜帽的睡衣,走进卫生间。
没精打采的样子,让人联想到植物大战僵尸里的僵尸。
看到站在镜子前的苏松屹,方知嬅的眼睛睁开了一点,稍稍有些惊艳。
嘛,有一点得承认,这臭狗长得确实挺不错的。
“今早想吃些什么?”
苏松屹抿了抿嘴唇,将润唇膏的盖子合上,两截金属光泽的卡扣合拢的瞬间,发出清冽的声响。
“你自己看着做呗。”
方知嬅拉开隔间门,开始小解。
嘘嘘的声音引人遐想。
过去这些年,苏松屹听过很多遍,没有任何感觉。
按下马桶的冲水键,方知嬅从里间离开,走到了苏松屹身旁洗手。
没一会儿,一只肥肥胖胖的布偶猪从门边挤了进来,亲昵蹭了蹭苏松屹的裤腿,然后嗖得一下进了卫生间的里间。
“真是一只灵活的胖子。”
方知嬅看着,忍不住笑了笑。
“喵呜?”
鱼丸停下步子,回过头来,有些疑惑地看了看她,扬起猫头有些不满。
“怎么?我说你胖,你有意见啊?”
方知嬅瞪大了眼睛,理直气壮地道。
“喵呜~”
鱼丸三两下窜过来,挥舞着猫爪,跳起来用厚厚的猫爪拍打了两下她的膝盖,然后又一熘烟跳到了马桶上如厕。
“你敢打我?”
方知嬅气呼呼地走过去,在它猫头上拍了两下,鱼丸立起上半身,挥舞猫猫拳还击。
苏松屹站在一旁,看着这个大女孩和一只猫置气,不免觉得有些好笑。
上完厕所后,鱼丸和以往一样,很有灵性地将两只猫爪交叠放在了冲水按钮上,用力一摁,然后灵巧地跳走。
走之前,还扒拉了一下方知嬅的鞋子。
“这猫都要成精了。”
方知嬅一边说,一边往牙刷上挤牙膏。
“不要说它胖了,它好像听得懂。”
苏松说着,侧目看了看。
见她脸颊上有个痘痘,在强迫症和洁癖的双重驱使下,他忍不住伸手去挤。
“你干嘛?”
胖丁一脸不开心。
“有痘痘!”
苏松屹很是严肃地道,将痘痘里的白色脂肪粒挤出,然后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
“这样看着就舒服多了!”
挤痘痘真解压,尤其是挤别人的痘痘,疼不到自己脸上的时候。
“我真是服了你,很疼的。”
方知嬅摸了摸自己的脸,没好气地道。
强迫症和洁癖,这是她受不了苏松屹的地方。
平时早上起床,看到她眼角有眼屎,都会忍不住上手去帮她清理,不然就会很难受。
“肯定又熬夜了。熬夜长痘痘,还掉头发的。”
“你想年纪轻轻就变成地中海吗?”
苏松屹很是严肃地道。
“你在胡说什么啊?你才地中海呢!”
方知嬅将jio从脱鞋里抽出来,轻轻踹了踹他的屁股。
“做猪肝粉丝汤,吃吗?”
看着方知嬅头上乱得跟鸡窝一样的头发,苏松屹伸手理了理,揪了揪上面的两根呆毛。
“吃!”
方知嬅甩开他的手,又开启了高冷模式。
“和以前一样,加皮蛋、菠菜、腰花?”
苏松屹继续问道。
“你自己都记得那么熟了,还问我干嘛?”
方知嬅冷冷地道。
“怕你今天突然想换口味,没准你想吃煮鸡蛋,想把菠菜换成丝瓜,还嫌腰花脏器味重呢。”
苏松屹很是认真地道。
方知嬅闻言,手里的牙刷略微顿了顿,她侧目看向他,语气略微软了一些。
“要煮鸡蛋和丝瓜,不要腰花,有鸭血,那就放点鸭血进去就好了。”
“好!”
苏松屹连连点头,赶忙去了厨房。
排气扇和油烟机的声音没一会儿就开始响起。
早餐的餐桌上,苏松屹将充好电的暖宝宝放在了方知嬅膝盖上。
“最近湿气重,注意保暖。腿肯定又疼了吧。”
他话音刚落,闵玉婵和吕依依就一同抬起头。
闵玉婵的眼神略带羡慕,吕依依则是关切。
“知嬅有风湿?”
“嗯,小时候喜欢坐地板上玩,老房子里地板是瓷砖,夏天没空调很热,坐地上比较凉快。时间久了就有风湿了。”
方知嬅耐心地解释道。
说完,她就头也不抬地继续喝汤。
苏松屹那些话说得云澹风轻,却让她毫无抵抗力。
本来都想好了,对他冷澹一点,以后和他保持足够的距离,不要再对他有任何期待和奢望。
但就是因为一些琐事,一句漫不经心的关心,这些决定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膝盖上的胖丁暖宝宝,真的挺暖和的。
碗里的猪肝特别多,苏松屹把自己的都夹给了她。
早餐过后,吕依依简单地化了下妆,换好鞋子就准备出门。
“妈,你昨天不是说,《狩夜人》改编的事要和我们谈吗?”
闵玉婵忍不住提了一嘴。
吕依依领着包,转过脸来看着她,轻声说道:“是的,有部分画面构成可能没办法过审,血腥的部分需要修改一下。”
“好的,我现在就去改。”
“在家里,不方便吧。”
吕依依笑吟吟地道。
闵玉婵脸色微怔,总觉得她话里有话。
“呵呵~”
出门时,她看向苏松屹,笑得格外温柔。
上午的时间,闵玉婵忙着对漫画的画面进行修改和调色处理。
方知嬅继续刷题,苏松屹拿出手机,看了看方槐给他发的微信定位,久久没有出声。
良久,他脱下身上的白色毛呢大衣,特意换了件黑色的外套,拿了一把伞,便准备出门。
方知嬅这时候将手里的钢笔合上,起身朝着外面走去。
“我跟你一起去吧。”
她换好鞋子,看向苏松屹,轻轻地道。
“嗯?”
苏松屹微微一愣。
“我昨天听到了,你……要去参加你爷爷的葬礼吧。”
方知嬅知道他不怎么喜欢穿黑色的外套。
黑色比较庄重,适合出席葬礼这样的沉重场合。
“嗯。”
对于方知嬅偷听这件事,苏松屹没有生气。
“我其实不是很想去,但爸爸,希望我去。”
苏松屹说完,又赶忙看着方知嬅的眼睛,补充了一句。
“我说的爸爸,是我们爸爸,不是那边。”
“嗯,我知道,能理解。”
方知嬅微微颔首。
“嗯,这种事,还是让我一个人去好了,你就不要凑热闹了。”
苏松屹说完,却也没有急着走,而是把目光在方知嬅身上短暂停留了两秒,又迅速移开。
他其实,是希望方知嬅陪他去的。
“你以为我想去啊?”
方知嬅翻了翻白眼,双手抱胸,鼻尖轻轻一哼。
“主要是怕你被那边的人欺负。”
“你跟那边的人也不怎么熟,总得有个人跟着你,给你撑腰吧?”
胖丁撅着小嘴,小声说道。
她在说这话时心里发虚,根本没什么底气,但她很想成为苏松屹的底气。
类似于“如果你受欺负了,我可以跟着你一起受欺负”这样的话,听起来太没志气了,太窝囊,一点也不像是姐姐该说的话。
既然是姐姐,当然得威风一点了。
在弟弟面前,就要对他说“我给你撑腰,我罩着你”这样的话。
哪怕,她其实是个很胆小,很需要人保护的女孩。
嘴上说着“谁欺负你,我就去和他拼命”这样外强中干的话,打起架来却只会笨笨的揪人头发。
苏松屹看着她那有些心虚,但还是坚定地想陪他一同前往的样子,不由得笑了出来。
“你笑什么啊?”
胖丁鼓了鼓腮。
“没什么。”
苏松屹连连摇头。
她今天说的这些话,真的,有让他感动到。
两人一起出门的时候,天上还下着小雨。
苏松屹撑着伞,往她那里倾斜。
他突然想起某部恋爱番剧里的名场面。
男主很高,女主很矮,下雨天打伞一起走,男主把伞往女主那里倾斜。
然后滂沱的雨水就沿着倾斜的伞面一股脑淋在了女主的头上。
情侣在雨中的背影很甜,但又说不出的搞笑。
当然啦,这种画面不会发生在苏松屹和方知嬅身上。
两人不是情侣,身高也差不太多。
放在英语里叫做her nor,两者都不,用于否定句。
英语里还有个时态,叫做现在完成进行时,have been doing。
表示从过去开始的某一时间一直持续到现在,或者以后都要发生的事情。
例如,方知嬅以前是苏松屹的姐姐,现在也是姐姐。
至于以后,也许一辈子都是,也许明天就不是。
“臭狗,昨天我爸问你,你爸要是想让你回到他那边生活,你会答应吗?”
方知嬅装作漫不经心地样子看向别处,眼睛却不自觉地往他那里瞟。
“这个问题,重要吗?”
苏松屹反问道。
“不重要。”
方知嬅脱口而出。
她习惯了口是心非,如果真不重要,又怎么开口去问?
“就算你们赶我走,我也不会走的。”
苏松屹澹澹地道,少年的眼神明亮又坚定。
方知嬅闻言,嘴角微微扬起,脚步一下子就变得轻快,小腿像是装了弹黄一样,蹦蹦跳跳地,莫名地可爱。
“嘿嘿,臭狗~”
胖丁笑得格外开心,声音也洪亮了许多。
彷佛苏松屹的那一句话,让她突然有了无穷的活力。
她伸出手轻轻拍了拍苏松屹的胳膊,微微扬起脸,撅着小嘴。
“来我们家混吃混喝了这么多年,还不够啊?”
胖丁的眼眸轻轻眨了眨,很是水灵,说话的语气也软软的,格外可爱。
随着她步子的起落,身后的兔耳朵兜帽也开始雀跃。
从知道苏松屹和闵玉婵在一起的那天起,直到现在,她都没有像现在这样开心过。
“嗯,不够,我想在你家赖一辈子。”
苏松屹笑着道。
“嘻嘻,美得你哟~白嫖怪!”
方知嬅微微眯着眼,言语间满是得意。
虽然她已经极力去抑制内心的欣喜,但一个人真的很开心的时候,是怎么也藏不住的。
“哼,你吃了我家这么多年的饭,那就是我家的人了。你要是想走,最起码先拿一个小目标的赎金!”
“不,一个小目标不够,最起码得十个!”
方知嬅摇头晃脑,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为什么要拿赎金啊?”
苏松屹有些不解。
“你看,古代给人家做童养媳的,卖身做暖床丫鬟的,就没有收回去的道理吧?想回去自然要拿赎金换回卖身契呀。”
方知嬅理直气壮地道。
“行,感情我是你家买来的童养媳和暖床丫鬟。”
苏松屹轻轻笑了笑,走在她的身旁,慢慢的,也被她突然洋溢的快乐和笑容感染。
今天和她一起走的时候,方知嬅没有远远地走在前面,两人的步调一直都是一致。
到了地铁站,坐了接近一个半小时的地铁,这才抵达了目的地。
青玉湾,也就是毗邻楠城的一个港口。
“你爷爷叫什么名字?”
“苏远山。”
“这名字还有点意境哦。”
方知嬅闻言,微微颔首。
“嗯,小时候,听我爸说,曾祖父其实很有文化的,在民国时期也算是个望族,做药材和古董生意赚了不少钱。1966年之后,因为一些不可抗因素,家道中落了。”
苏松屹回应道。
“哟呵,搞了半天,来我们家做童养媳的还是个大户人家的小姐?”
方知嬅闻言,挑了挑眉,伸手捏了捏苏松屹的脸。
“是公子,或者小少爷。”
苏松屹打趣道。
“是,小少爷。”
方知嬅说着,伸手揉一揉他的头。
大户人家的小少爷又怎样啊?
还不是得喊我姐?
沿着微信上的定位,两人一路打打闹闹,走到了一个比较偏僻的小区。
方知嬅捏着苏松屹的脸,不亦乐乎。
看着不远处穿着西装的男人背影,苏松屹突然停下了脚步。
方知嬅也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男人正在打电话,留给两人一个挺拔的背影。
虽然苏松屹没有说,但方知嬅已经意识到了问题所在。
“没事的,有我在,没人敢把你怎么样。”
她挽着苏松屹的胳膊,轻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