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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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阳高照,树影随风摇曳,广大的校园里学生三两成群,或是阔论高谈、随兴徜徉;或是匆忙赶课、来回穿梭着。
在这热得能把人蒸溶的季节里,汗流浃背是极为平常的事。但,偶尔也有例外
“梦蝶,你要回去啦?”一个绑着马尾的女孩,气喘吁吁地追上来。
“今天已经没有课了。”一名头戴白色遮阳帽,身着长袖白纱洋装的女孩,停下脚步优雅地回过头来,及腰的飘逸长发随着回身而轻扬。
手扶帽沿的她,肤白似雪,唇边永远挂着一抹淡淡的笑意,而水汪汪的大眼总是灵活的滴溜转着。
她,庄梦蝶,是这所北部著名大学的无冕公主,尽管从不出席任何校园选美活动,但美名依然远传,成为众人口耳相传的“梦幻美女”
“不是我说你,偶尔也该参加班上的活动吧?不要每次一下课就溜得不见人影!再说,我们都要毕业了,你再不参加就没机会了。”
韩玖菲以手背拭去额上汗滴,不禁佩服起庄梦蝶,竟然能在这种大热逃讠着一头及腰长发,还一滴汗也不流!
“你也知道我的家规。”庄梦蝶递给她一方手帕。
“谢了。”韩玖菲丝毫不客气地拿了就擦,手帕上的淡淡薰香,让她皱了皱眉“你的东西怎么都有香味?不是我唆,不管是什么事物,保持自然的状态最好,以后别再把香水当白开水撒了!”
“我不用香水的。”庄梦蝶轻轻地摇着头,阳光洒落在她白里透红的粉嫩脸颊上,让与她相识四年的韩玖菲也不得不承认,她的确是个美得如梦似幻的女人!
“那这香味是从哪里来的?”看傻了眼的韩玖菲,定了定心神问。
“我所有的东西,都由他集中管理。”庄梦蝶无辜地耸了耸肩说。
“他?”韩玖菲呆了一会儿,恍然大悟“啊!是那个既唆又多事,把你管得死死的管家!”
“衣仲不是我的管家,是父亲特别请来照顾我的家庭教师。”庄梦蝶因韩玖菲的憎恨表情而洒然一笑,淡淡地辩解着。
“我就是看他不顺眼!你还记不记得我第一次去你家拜访的事?”韩玖菲咬牙切齿地说。
“那是三年前的事了”庄梦蝶微笑地提醒着。
“那天,我按照你给的住址找到你的单身公寓,结果应门的竟是一个大男人,已经把我吓了好大一跳。没想到那家伙在扫了我两眼之后,居然用比僵尸还冷硬的声音说:‘这里男性止步。’韩玖菲一想起往事就一肚子火。
要不是三年前那场教她颜面尽失的“误会”她也不会留起麻烦的长发,来“证明”自己是女儿身!
“衣仲不是什么僵尸。”庄梦蝶很自然地为他辩护。
“他外表年轻,观念却比老头还保守!”韩玖菲恶狠狠地说。
“不,衣仲只是想保护我,怕我吃亏上当。”庄梦蝶微笑地解释。
“他那种态度,简直把天底下男人都当成坏蛋!”
“这是父亲的交代,他受雇于人,自然忠人之事。”
“说到这,我一直想问你,你跟管衣仲同居一室,不觉得不妥当吗?”韩玖菲怀疑地说。
“从我十五岁开始,就是由衣仲在照顾我,而现在我们则是分层而居,彼此门户不通,衣仲只不过常到楼下帮我打点琐事,这样有哪里不妥?”庄梦蝶眨着大眼困惑地问。
“是是是,你说妥当就妥当吧!只不过,你当初说是为了自立,才千里迢迢离开家乡来到台北就学,结果呢?生活起居还不是让那家伙一手包办。”韩玖菲疑问道。
“我也曾要求过衣仲,要他不要跟过来。”庄梦蝶挑高柳眉说。
“没威严的大小姐。”韩玖菲下了结论。
“怎么突然这么说?”庄梦蝶侧头,一脸不解。
“你说不准跟,结果他还不是黏得紧紧的?这表示你说的话,对他没有任何约束力嘛!”韩玖菲耸肩。
“我也吓了一跳。”庄梦蝶回忆着“当时我的确是一个人搭上飞机的,只是没想到来到新住处,打开门一瞧,衣仲竟然已经把屋里收拾得干干净净,还坐在沙发上等我。”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他不跟上来,你大概活不过这四年。”韩玖菲了解的点点头笑说。
“为什么?”
“离你家最近的超市是哪一家?米酒一瓶多少钱?本校学费限定在哪一家银行缴?停电时该做什么紧急处置?健保卡用完去哪里换新的?返乡的机票怎么订?台北市公车票多少?”
韩玖菲一口气丢了一堆问题出来,然后瞄了一眼满脸问号的庄梦蝶,双手一摊“这些你不知道,对吗?”
庄梦蝶理所当然的点点头,一点也不心虚“我不需要知道呀!他会帮我处理得妥妥当当的。”
“唉,没常识也该有个限度。”韩玖菲不禁摇头叹息。
“衣仲常常夸我聪明,你怎么会说我没有常识呢?”庄梦蝶扬起一抹足以征服任何人的浅笑,得意的说。
“有因必有果。”就是因为庄梦蝶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缺乏常识,而最该“指点”她的管衣仲也帮凶当得很快乐,所以庄梦蝶才会成为常识白痴。
韩玖菲不禁感叹,连公车或计程车都没坐过的庄梦蝶,日后该如何独自生活?
“你的意思是?”庄梦蝶拨了拨头发,困惑地问。
“反正下个月毕业考一完,紧接着就是毕业典礼,然后你就要出国依亲,我也不必再担心了。”
“我不想离开台湾。”庄梦蝶有些无奈地说。
“令尊令堂都在英国,他们想把你留在身边,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他们只是要我过去帮忙公司的事业。”庄梦蝶露出不悦神色,看得韩玖菲一愣。
“怎么了?你上了四年的财经课程,去英国正好学以致用,不是很好吗?”
韩玖菲对庄梦蝶的第一印象:纤细柔弱,靠父母庇荫生活的富家千金。当时,她一度认为庄梦蝶是“走后门”入学的,直到第一学期总成绩公布,庄梦蝶以高分拿下系上第一名奖学金后,她的想法才有所改变。
庄梦蝶吞吞吐吐地回答:“我很乐意减轻父母重担,只是说不定要好几年才能回来”
“喔,你会想我呀?”韩玖菲接口道。
“我当然会想念玖菲。”
“只不过更想念管衣仲而已!”韩玖菲促狭地接口。
“衣仲说他要留在台湾,不陪我到英国。”庄梦蝶伤心地说。
明知自己马上就要踏出校门,可以独立自主了,然而只要想起管衣仲不能再待在她身边,庄梦蝶便会郁郁寡欢,难展笑颜。
“不谈这些伤感的事了,明天是你的生日,怎么都没见你发邀请函,难道今年不开生日宴会了吗?”韩玖菲试图转移话题。
“今年我没有心情举办宴会。”庄梦蝶幽幽地说。
“那是说,今年只有你跟管衣仲两个人庆祝?”韩玖菲捉弄的问。
闻言,庄梦蝶更加忧郁“衣仲明天不在家。”
“这种大日子,他会不在?每年的这一天,他都会摆出一副终极保镖的架势,驱逐围绕在你身边的男人,今年竟然缺席?”韩玖菲不可思议地喊。
“他要去机场接人。”庄梦蝶冷冷地说。
“哪个大人物能让管衣仲无视你的生日?”韩玖菲不敢置信地问。
“父亲为我安排的未婚夫。”庄梦蝶淡淡地说。
这座豪华大厦,位于市中心地价最昂贵的地段,不仅拥有廿四小时警卫驻守,还拥有地下温水游泳池及各项休闲设备,以及享有严格控管的中央空调,而周围尚有小花园供住户散步。
警卫室大门外,经常可见黑色房车接送西装毕挺、不苟言笑的大人物。对这里的警卫而言,即使总统突然大驾光临,他们也不会惊慌失措。
由此可见,此处居住水准之高;但,偶尔也有例外
一辆淑女脚踏车灵巧的痹篇过往车潮,倏地停在警卫室窗口外。
骑者的白色衬衫钮扣没扣,随兴的敞开着,裸露出被灰色短衫裹住的高挺的体格,纵然他的衣着随便,却掩不住他的潇洒风采。
这名拥有一张娃娃脸,看上去绝不超过廿岁的年轻男子依然跨在脚踏车上,笑着对警卫问好“嗨!是我,可以开门吧?”
如同太阳般耀眼的笑容,是他的招牌标志。
就凭这张充满热力的笑脸,从在市场苞小贩杀价,到轻松打入向来排外的主妇小团体,都过关斩将、无往不利。
“当然可以。”警卫对这名大厦中,唯一以脚踏车为代步工具的男子报以微笑,然后按下开门的按钮。
“这是人家多送的凤梨,你拿一个回去偿偿吧!味道不错唷!”那男子一边把车推进门,边从车前挂篮拿了个凤梨出来,放在警卫室窗口。
“那我就不客气了。”警卫笑嘻嘻地接受了。
如果是其他住户突然送他一个凤梨,警卫可就不敢收了,毕竟这年头大人物常搞一些“亲民”的小动作,他可不想因为收个小东西,就惹上了接受馋赠的恶名。
“老板娘跟我保证过,这批凤梨绝对好吃!”那男子回头保证着。
“谢谢你,管先生。”警卫对着那正在停放脚踏车的背影说道。
那男子挥了挥手,提着大包小包走进大厦。
避衣仲,一个外表永远追不上实际年龄,正值廿八岁的壮年男子。
身为旅美华侨第二代,十八岁即取得管理博士学位,为了某个不成理由的理由,七年前放弃如日中天的事业,不顾家人反对回到台湾,成为照顾网友庄海强的女儿庄梦蝶的家庭教师。
宽敞的厨房里,修长身影凝伫不动。
“今晚做什么菜好呢?”管衣仲站在厨房中央,对着满满一冰箱的菜发呆。
避衣仲发呆的理由绝不是江郎才尽,因为尽管庄梦蝶再怎么嘴刁,重复的菜绝对不吃,但他仍一向游刃有余;可是近一个礼拜来,庄梦蝶实在任性得不像话。
不管他说什么,她永远扁着嘴唱反调!
他说“趁热吃”她偏偏把热腾腾的菜塞进冰箱里,等它们“冷却”后再拿出来吃。
他把晾干的衣服收进来,她就故意把这些干净的衣服再丢回洗衣机。
他花了一上午把屋里打扫得一尘不染,下午她一回家就边走边丢书本笔记,还把过期的成堆报纸拿出来乱撒。
这、这真是那个乖巧可爱的庄梦蝶?打死他都不愿相信!
“唉,小蝶到底为什么不高兴呢?”管衣仲苦恼地喃喃自语。
他从小叫她“小蝶”因为海强吩咐过他别喊庄梦蝶“大小姐”尽量以对等身份教导或许该说是照料她的生活起居。
他那位从未谋面,却透过网路与他神交多年的雇主庄海强,只对他强调过一件事;在庄梦蝶大学毕业前,不准任何男人接近她。
所以多年来,他是她的兄长,是她的朋友,是她的教师,也是她的佣人,他们的关系一向亲密,几乎只要庄梦蝶轻轻一动,他就可以猜出她的心思。
然而,他却看不清现在的她。
避衣仲曾偷偷跟踪观察过她在学校的言行举止,一如往昔的正常;但她一回到家却马上换了张脸!
尽管他与庄家的契约只到半个月后,庄梦蝶的毕业典礼结束的那一刻,但是,在此之前,照顾她仍是他的使命,所以,无论如何,他都必须在契约到期前,让她恢复成原来那个既优雅又柔顺,向来贴心可人的庄梦蝶!
“我回来了。”庄梦蝶走进家门。
“欢迎回家。”管衣仲手拿汤锅,自厨房走出。眼睛瞥向客厅里的时钟正好指向六点,庄家门禁的最底限。
“我好累。”站在鞋柜前,庄梦蝶踢飞脚下的低跟凉鞋。
说是“踢飞”一点也不为过,因为其中一只凉鞋,正以超高速朝才摆好热汤的管衣仲飞去。
感觉有异物飞来,管衣仲一个回身,手一伸,正好接住疾飞中的“暗器”
“小蝶,鞋子脱下来要放好,在你念国中的时候,我就教过你了喔!”管衣仲仍是一脸笑容地叮咛。
“背包好重。”庄梦蝶不答话,面无表情地把手上背包往空中斜斜一扔,袋中书本文具在管衣仲脚边散了一地。
“东西乱丢,很容易减损使用寿命的!”管衣仲弯下腰收拾好背包,顺手挂在椅背上。
“玖菲今天在问,你在我的东西上撒了什么香水?”
“我没有撒香水,只是在摆放物品的抽屉里,各塞一瓶没盖盖子的香水而已。”管衣仲得意地解释着。
选择适合庄梦蝶的“香味”也是他的生活重心之一。他不仅购买市面上的成品来比较研究,甚至还请专家调配特别的香水,他一直坚信不移,优雅的美女身上必定要有足以相配的优雅香气。
奇迹似的,竟没听见什么“抗议”于是管衣仲又问:“肚子饿了吗?”
“我要先看电视。”庄梦蝶晃到客厅,窝在沙发里。
“那晚一点开饭。”管衣仲打开电视,直接转到discovery频道。
庄家的电视时间只看两种频道:新闻台及discovery。
“我要看卡通。”她大力摇头。
“好、好。”他转到卡通台。
“这个不好看。”她挑剔。
“马上换一台。”他接招。
“还是没意思。”
“选台器交给你,选自己喜欢的吧!”管衣仲递给她遥控器,正要走回厨房
“等一下!”庄梦蝶出声唤住他。
“怎么了?”管衣仲转回头来问。
庄梦蝶望了望选台器,迷惑地问:“这个要怎么用?”
“啊,我忘了你没用过遥控器,来,我教你。”管衣仲走近她“学会了,以后你就能自由选择想看的电视节目。”
庄梦蝶忽地站起,把遥控器丢在桌上“我肚子饿了,开饭吧!”
“没问题。”
有好好先生之称的管衣仲,丝毫没被庄梦蝶的任性给影响,他笑了笑,不以为意地关掉电视。
庄家的餐桌没有主仆之分,两人总是一起吃饭。
餐桌上,庄梦蝶突然停下筷子。
“没食欲?”管衣仲对自己的厨艺有信心,所以他认定庄梦蝶会吃不下饭,绝对有其他原因。
“明天我就二十二岁了。”
“小蝶终于也到了这个年纪了呀!”管衣仲为了冲淡些许的僵硬气氛,开玩笑地说:“再过几年,就要变成满脸皱纹的老太婆!”
避衣仲顿了顿,期待庄梦蝶鼓起腮抗议。
但,庄梦蝶却点了点头,脸上尽是消沉“如果明天不是我的二十二岁生日,而是七十七岁,那就好了。”
“啊?”管衣仲呆了。不懂她为何有这种反应?
“每年你都会送我生日礼物,今年呢?”庄梦蝶转了话题,问。
“今年的礼物比往年的好上一百倍唷!”管衣仲故作神秘地说。
“明天你不在家,要提早送我吗?”
“不行,这份大礼明天才会抵达。”管衣仲朝她眨眨眼。
“如果是‘那个’,我拒收。”庄梦蝶扁嘴。
“放心,绝对不是什么怪东西,为了这份礼物,我花了很多时间,收集了不少资料,你肯定会满意的。”管衣仲笑着保证。
“你又知道了?”庄梦蝶不以为然的反问。
“以前我送你的礼物,你哪一次不喜欢了?”管衣仲自信满满地说。
“这一次。”庄梦蝶不服地嘟着嘴说。
“明天我去机场接你的礼物,要傍晚才会回来,你一个人在家要小心点,有人按铃千万别应门。如果有什么事,打我的手机联络我,我会一直开着手机的。”管衣仲不放心地叮咛着。
“假如发生什么大事,你会中途折回来吗?”庄梦蝶试探地问。
“我得看看是什么事,一般而言,我会作适当联络,像是联络警卫、保全公司跟警察局等等。”管衣仲预防她乱打电话恶作剧,特地交代“别让我担心,小蝶。”
“如果你担心,那就别去了。”庄梦蝶不愉快,非常不愉快。
人说美丽的女子得天独厚,这句话用在她身上恰如其分。
从她二十二年前出生的那天起,上天便注定财富与声誉就如附骨之虫般跟着她,怎么甩也甩不掉,她也因此注定披着富家女的虚假外壳度过一生。
从来没有人会违逆她,包括她那以溺爱独生女出名的钜子父亲在内。
唯一的例外,就是管衣仲。
什么“我只照顾你到毕业典礼那一天”?什么“我认识那位庄先生为你挑选的准未婚夫,他是个十分优秀的人才”?什么“到了英国要小心”?那么担心的话,不会跟她一起去啊!
“喔,我懂了!”管衣仲恍然大悟地击掌,摸了摸头,道着歉“抱歉,是我疏忽了你的心情。”
“知道该怎么做了吧?”庄梦蝶满意地点头。
避衣仲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叹道:“对不起呀,我从你国中时就开始教你,很多老习惯一时改不过来,总还是把你当作小孩子。现在,你已经长大了,我不该管得太多,让你感到沉重的束缚,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我以后不会再多管你了。”
“呵呵,领悟力真高。”
见庄梦蝶笑得比花还娇艳,管衣仲松了口气,以为终于找到问题症结点了,没料到马上见识到女人翻脸比翻书还快的天生本领
庄梦蝶重重地把碗“放”下,碗底应声而裂,脸上柔如春风的笑意被刺骨冰霜取代,灵活大眼发出寒光,她一字字地说:“明天玖菲会来陪我。你要去机场接北极熊、美洲豹、美人鱼,或是独角兽,都随你高兴!别怪我没有事先警告你,你一定会后悔的!”
“我是去接你的未婚夫,不是稀有动物。”管衣仲微笑着耸肩,并未把庄梦蝶的威胁放在心上。
因为他认定庄梦蝶顶多只是弄乱屋子来让他“后悔”不可能会做出什么惊逃诏地的事的,所以,他一点也不操心。
烈阳高照,树影随风摇曳,广大的校园里学生三两成群,或是阔论高谈、随兴徜徉;或是匆忙赶课、来回穿梭着。
在这热得能把人蒸溶的季节里,汗流浃背是极为平常的事。但,偶尔也有例外
“梦蝶,你要回去啦?”一个绑着马尾的女孩,气喘吁吁地追上来。
“今天已经没有课了。”一名头戴白色遮阳帽,身着长袖白纱洋装的女孩,停下脚步优雅地回过头来,及腰的飘逸长发随着回身而轻扬。
手扶帽沿的她,肤白似雪,唇边永远挂着一抹淡淡的笑意,而水汪汪的大眼总是灵活的滴溜转着。
她,庄梦蝶,是这所北部著名大学的无冕公主,尽管从不出席任何校园选美活动,但美名依然远传,成为众人口耳相传的“梦幻美女”
“不是我说你,偶尔也该参加班上的活动吧?不要每次一下课就溜得不见人影!再说,我们都要毕业了,你再不参加就没机会了。”
韩玖菲以手背拭去额上汗滴,不禁佩服起庄梦蝶,竟然能在这种大热逃讠着一头及腰长发,还一滴汗也不流!
“你也知道我的家规。”庄梦蝶递给她一方手帕。
“谢了。”韩玖菲丝毫不客气地拿了就擦,手帕上的淡淡薰香,让她皱了皱眉“你的东西怎么都有香味?不是我唆,不管是什么事物,保持自然的状态最好,以后别再把香水当白开水撒了!”
“我不用香水的。”庄梦蝶轻轻地摇着头,阳光洒落在她白里透红的粉嫩脸颊上,让与她相识四年的韩玖菲也不得不承认,她的确是个美得如梦似幻的女人!
“那这香味是从哪里来的?”看傻了眼的韩玖菲,定了定心神问。
“我所有的东西,都由他集中管理。”庄梦蝶无辜地耸了耸肩说。
“他?”韩玖菲呆了一会儿,恍然大悟“啊!是那个既唆又多事,把你管得死死的管家!”
“衣仲不是我的管家,是父亲特别请来照顾我的家庭教师。”庄梦蝶因韩玖菲的憎恨表情而洒然一笑,淡淡地辩解着。
“我就是看他不顺眼!你还记不记得我第一次去你家拜访的事?”韩玖菲咬牙切齿地说。
“那是三年前的事了”庄梦蝶微笑地提醒着。
“那天,我按照你给的住址找到你的单身公寓,结果应门的竟是一个大男人,已经把我吓了好大一跳。没想到那家伙在扫了我两眼之后,居然用比僵尸还冷硬的声音说:‘这里男性止步。’韩玖菲一想起往事就一肚子火。
要不是三年前那场教她颜面尽失的“误会”她也不会留起麻烦的长发,来“证明”自己是女儿身!
“衣仲不是什么僵尸。”庄梦蝶很自然地为他辩护。
“他外表年轻,观念却比老头还保守!”韩玖菲恶狠狠地说。
“不,衣仲只是想保护我,怕我吃亏上当。”庄梦蝶微笑地解释。
“他那种态度,简直把天底下男人都当成坏蛋!”
“这是父亲的交代,他受雇于人,自然忠人之事。”
“说到这,我一直想问你,你跟管衣仲同居一室,不觉得不妥当吗?”韩玖菲怀疑地说。
“从我十五岁开始,就是由衣仲在照顾我,而现在我们则是分层而居,彼此门户不通,衣仲只不过常到楼下帮我打点琐事,这样有哪里不妥?”庄梦蝶眨着大眼困惑地问。
“是是是,你说妥当就妥当吧!只不过,你当初说是为了自立,才千里迢迢离开家乡来到台北就学,结果呢?生活起居还不是让那家伙一手包办。”韩玖菲疑问道。
“我也曾要求过衣仲,要他不要跟过来。”庄梦蝶挑高柳眉说。
“没威严的大小姐。”韩玖菲下了结论。
“怎么突然这么说?”庄梦蝶侧头,一脸不解。
“你说不准跟,结果他还不是黏得紧紧的?这表示你说的话,对他没有任何约束力嘛!”韩玖菲耸肩。
“我也吓了一跳。”庄梦蝶回忆着“当时我的确是一个人搭上飞机的,只是没想到来到新住处,打开门一瞧,衣仲竟然已经把屋里收拾得干干净净,还坐在沙发上等我。”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他不跟上来,你大概活不过这四年。”韩玖菲了解的点点头笑说。
“为什么?”
“离你家最近的超市是哪一家?米酒一瓶多少钱?本校学费限定在哪一家银行缴?停电时该做什么紧急处置?健保卡用完去哪里换新的?返乡的机票怎么订?台北市公车票多少?”
韩玖菲一口气丢了一堆问题出来,然后瞄了一眼满脸问号的庄梦蝶,双手一摊“这些你不知道,对吗?”
庄梦蝶理所当然的点点头,一点也不心虚“我不需要知道呀!他会帮我处理得妥妥当当的。”
“唉,没常识也该有个限度。”韩玖菲不禁摇头叹息。
“衣仲常常夸我聪明,你怎么会说我没有常识呢?”庄梦蝶扬起一抹足以征服任何人的浅笑,得意的说。
“有因必有果。”就是因为庄梦蝶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缺乏常识,而最该“指点”她的管衣仲也帮凶当得很快乐,所以庄梦蝶才会成为常识白痴。
韩玖菲不禁感叹,连公车或计程车都没坐过的庄梦蝶,日后该如何独自生活?
“你的意思是?”庄梦蝶拨了拨头发,困惑地问。
“反正下个月毕业考一完,紧接着就是毕业典礼,然后你就要出国依亲,我也不必再担心了。”
“我不想离开台湾。”庄梦蝶有些无奈地说。
“令尊令堂都在英国,他们想把你留在身边,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他们只是要我过去帮忙公司的事业。”庄梦蝶露出不悦神色,看得韩玖菲一愣。
“怎么了?你上了四年的财经课程,去英国正好学以致用,不是很好吗?”
韩玖菲对庄梦蝶的第一印象:纤细柔弱,靠父母庇荫生活的富家千金。当时,她一度认为庄梦蝶是“走后门”入学的,直到第一学期总成绩公布,庄梦蝶以高分拿下系上第一名奖学金后,她的想法才有所改变。
庄梦蝶吞吞吐吐地回答:“我很乐意减轻父母重担,只是说不定要好几年才能回来”
“喔,你会想我呀?”韩玖菲接口道。
“我当然会想念玖菲。”
“只不过更想念管衣仲而已!”韩玖菲促狭地接口。
“衣仲说他要留在台湾,不陪我到英国。”庄梦蝶伤心地说。
明知自己马上就要踏出校门,可以独立自主了,然而只要想起管衣仲不能再待在她身边,庄梦蝶便会郁郁寡欢,难展笑颜。
“不谈这些伤感的事了,明天是你的生日,怎么都没见你发邀请函,难道今年不开生日宴会了吗?”韩玖菲试图转移话题。
“今年我没有心情举办宴会。”庄梦蝶幽幽地说。
“那是说,今年只有你跟管衣仲两个人庆祝?”韩玖菲捉弄的问。
闻言,庄梦蝶更加忧郁“衣仲明天不在家。”
“这种大日子,他会不在?每年的这一天,他都会摆出一副终极保镖的架势,驱逐围绕在你身边的男人,今年竟然缺席?”韩玖菲不可思议地喊。
“他要去机场接人。”庄梦蝶冷冷地说。
“哪个大人物能让管衣仲无视你的生日?”韩玖菲不敢置信地问。
“父亲为我安排的未婚夫。”庄梦蝶淡淡地说。
这座豪华大厦,位于市中心地价最昂贵的地段,不仅拥有廿四小时警卫驻守,还拥有地下温水游泳池及各项休闲设备,以及享有严格控管的中央空调,而周围尚有小花园供住户散步。
警卫室大门外,经常可见黑色房车接送西装毕挺、不苟言笑的大人物。对这里的警卫而言,即使总统突然大驾光临,他们也不会惊慌失措。
由此可见,此处居住水准之高;但,偶尔也有例外
一辆淑女脚踏车灵巧的痹篇过往车潮,倏地停在警卫室窗口外。
骑者的白色衬衫钮扣没扣,随兴的敞开着,裸露出被灰色短衫裹住的高挺的体格,纵然他的衣着随便,却掩不住他的潇洒风采。
这名拥有一张娃娃脸,看上去绝不超过廿岁的年轻男子依然跨在脚踏车上,笑着对警卫问好“嗨!是我,可以开门吧?”
如同太阳般耀眼的笑容,是他的招牌标志。
就凭这张充满热力的笑脸,从在市场苞小贩杀价,到轻松打入向来排外的主妇小团体,都过关斩将、无往不利。
“当然可以。”警卫对这名大厦中,唯一以脚踏车为代步工具的男子报以微笑,然后按下开门的按钮。
“这是人家多送的凤梨,你拿一个回去偿偿吧!味道不错唷!”那男子一边把车推进门,边从车前挂篮拿了个凤梨出来,放在警卫室窗口。
“那我就不客气了。”警卫笑嘻嘻地接受了。
如果是其他住户突然送他一个凤梨,警卫可就不敢收了,毕竟这年头大人物常搞一些“亲民”的小动作,他可不想因为收个小东西,就惹上了接受馋赠的恶名。
“老板娘跟我保证过,这批凤梨绝对好吃!”那男子回头保证着。
“谢谢你,管先生。”警卫对着那正在停放脚踏车的背影说道。
那男子挥了挥手,提着大包小包走进大厦。
避衣仲,一个外表永远追不上实际年龄,正值廿八岁的壮年男子。
身为旅美华侨第二代,十八岁即取得管理博士学位,为了某个不成理由的理由,七年前放弃如日中天的事业,不顾家人反对回到台湾,成为照顾网友庄海强的女儿庄梦蝶的家庭教师。
宽敞的厨房里,修长身影凝伫不动。
“今晚做什么菜好呢?”管衣仲站在厨房中央,对着满满一冰箱的菜发呆。
避衣仲发呆的理由绝不是江郎才尽,因为尽管庄梦蝶再怎么嘴刁,重复的菜绝对不吃,但他仍一向游刃有余;可是近一个礼拜来,庄梦蝶实在任性得不像话。
不管他说什么,她永远扁着嘴唱反调!
他说“趁热吃”她偏偏把热腾腾的菜塞进冰箱里,等它们“冷却”后再拿出来吃。
他把晾干的衣服收进来,她就故意把这些干净的衣服再丢回洗衣机。
他花了一上午把屋里打扫得一尘不染,下午她一回家就边走边丢书本笔记,还把过期的成堆报纸拿出来乱撒。
这、这真是那个乖巧可爱的庄梦蝶?打死他都不愿相信!
“唉,小蝶到底为什么不高兴呢?”管衣仲苦恼地喃喃自语。
他从小叫她“小蝶”因为海强吩咐过他别喊庄梦蝶“大小姐”尽量以对等身份教导或许该说是照料她的生活起居。
他那位从未谋面,却透过网路与他神交多年的雇主庄海强,只对他强调过一件事;在庄梦蝶大学毕业前,不准任何男人接近她。
所以多年来,他是她的兄长,是她的朋友,是她的教师,也是她的佣人,他们的关系一向亲密,几乎只要庄梦蝶轻轻一动,他就可以猜出她的心思。
然而,他却看不清现在的她。
避衣仲曾偷偷跟踪观察过她在学校的言行举止,一如往昔的正常;但她一回到家却马上换了张脸!
尽管他与庄家的契约只到半个月后,庄梦蝶的毕业典礼结束的那一刻,但是,在此之前,照顾她仍是他的使命,所以,无论如何,他都必须在契约到期前,让她恢复成原来那个既优雅又柔顺,向来贴心可人的庄梦蝶!
“我回来了。”庄梦蝶走进家门。
“欢迎回家。”管衣仲手拿汤锅,自厨房走出。眼睛瞥向客厅里的时钟正好指向六点,庄家门禁的最底限。
“我好累。”站在鞋柜前,庄梦蝶踢飞脚下的低跟凉鞋。
说是“踢飞”一点也不为过,因为其中一只凉鞋,正以超高速朝才摆好热汤的管衣仲飞去。
感觉有异物飞来,管衣仲一个回身,手一伸,正好接住疾飞中的“暗器”
“小蝶,鞋子脱下来要放好,在你念国中的时候,我就教过你了喔!”管衣仲仍是一脸笑容地叮咛。
“背包好重。”庄梦蝶不答话,面无表情地把手上背包往空中斜斜一扔,袋中书本文具在管衣仲脚边散了一地。
“东西乱丢,很容易减损使用寿命的!”管衣仲弯下腰收拾好背包,顺手挂在椅背上。
“玖菲今天在问,你在我的东西上撒了什么香水?”
“我没有撒香水,只是在摆放物品的抽屉里,各塞一瓶没盖盖子的香水而已。”管衣仲得意地解释着。
选择适合庄梦蝶的“香味”也是他的生活重心之一。他不仅购买市面上的成品来比较研究,甚至还请专家调配特别的香水,他一直坚信不移,优雅的美女身上必定要有足以相配的优雅香气。
奇迹似的,竟没听见什么“抗议”于是管衣仲又问:“肚子饿了吗?”
“我要先看电视。”庄梦蝶晃到客厅,窝在沙发里。
“那晚一点开饭。”管衣仲打开电视,直接转到discovery频道。
庄家的电视时间只看两种频道:新闻台及discovery。
“我要看卡通。”她大力摇头。
“好、好。”他转到卡通台。
“这个不好看。”她挑剔。
“马上换一台。”他接招。
“还是没意思。”
“选台器交给你,选自己喜欢的吧!”管衣仲递给她遥控器,正要走回厨房
“等一下!”庄梦蝶出声唤住他。
“怎么了?”管衣仲转回头来问。
庄梦蝶望了望选台器,迷惑地问:“这个要怎么用?”
“啊,我忘了你没用过遥控器,来,我教你。”管衣仲走近她“学会了,以后你就能自由选择想看的电视节目。”
庄梦蝶忽地站起,把遥控器丢在桌上“我肚子饿了,开饭吧!”
“没问题。”
有好好先生之称的管衣仲,丝毫没被庄梦蝶的任性给影响,他笑了笑,不以为意地关掉电视。
庄家的餐桌没有主仆之分,两人总是一起吃饭。
餐桌上,庄梦蝶突然停下筷子。
“没食欲?”管衣仲对自己的厨艺有信心,所以他认定庄梦蝶会吃不下饭,绝对有其他原因。
“明天我就二十二岁了。”
“小蝶终于也到了这个年纪了呀!”管衣仲为了冲淡些许的僵硬气氛,开玩笑地说:“再过几年,就要变成满脸皱纹的老太婆!”
避衣仲顿了顿,期待庄梦蝶鼓起腮抗议。
但,庄梦蝶却点了点头,脸上尽是消沉“如果明天不是我的二十二岁生日,而是七十七岁,那就好了。”
“啊?”管衣仲呆了。不懂她为何有这种反应?
“每年你都会送我生日礼物,今年呢?”庄梦蝶转了话题,问。
“今年的礼物比往年的好上一百倍唷!”管衣仲故作神秘地说。
“明天你不在家,要提早送我吗?”
“不行,这份大礼明天才会抵达。”管衣仲朝她眨眨眼。
“如果是‘那个’,我拒收。”庄梦蝶扁嘴。
“放心,绝对不是什么怪东西,为了这份礼物,我花了很多时间,收集了不少资料,你肯定会满意的。”管衣仲笑着保证。
“你又知道了?”庄梦蝶不以为然的反问。
“以前我送你的礼物,你哪一次不喜欢了?”管衣仲自信满满地说。
“这一次。”庄梦蝶不服地嘟着嘴说。
“明天我去机场接你的礼物,要傍晚才会回来,你一个人在家要小心点,有人按铃千万别应门。如果有什么事,打我的手机联络我,我会一直开着手机的。”管衣仲不放心地叮咛着。
“假如发生什么大事,你会中途折回来吗?”庄梦蝶试探地问。
“我得看看是什么事,一般而言,我会作适当联络,像是联络警卫、保全公司跟警察局等等。”管衣仲预防她乱打电话恶作剧,特地交代“别让我担心,小蝶。”
“如果你担心,那就别去了。”庄梦蝶不愉快,非常不愉快。
人说美丽的女子得天独厚,这句话用在她身上恰如其分。
从她二十二年前出生的那天起,上天便注定财富与声誉就如附骨之虫般跟着她,怎么甩也甩不掉,她也因此注定披着富家女的虚假外壳度过一生。
从来没有人会违逆她,包括她那以溺爱独生女出名的钜子父亲在内。
唯一的例外,就是管衣仲。
什么“我只照顾你到毕业典礼那一天”?什么“我认识那位庄先生为你挑选的准未婚夫,他是个十分优秀的人才”?什么“到了英国要小心”?那么担心的话,不会跟她一起去啊!
“喔,我懂了!”管衣仲恍然大悟地击掌,摸了摸头,道着歉“抱歉,是我疏忽了你的心情。”
“知道该怎么做了吧?”庄梦蝶满意地点头。
避衣仲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叹道:“对不起呀,我从你国中时就开始教你,很多老习惯一时改不过来,总还是把你当作小孩子。现在,你已经长大了,我不该管得太多,让你感到沉重的束缚,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我以后不会再多管你了。”
“呵呵,领悟力真高。”
见庄梦蝶笑得比花还娇艳,管衣仲松了口气,以为终于找到问题症结点了,没料到马上见识到女人翻脸比翻书还快的天生本领
庄梦蝶重重地把碗“放”下,碗底应声而裂,脸上柔如春风的笑意被刺骨冰霜取代,灵活大眼发出寒光,她一字字地说:“明天玖菲会来陪我。你要去机场接北极熊、美洲豹、美人鱼,或是独角兽,都随你高兴!别怪我没有事先警告你,你一定会后悔的!”
“我是去接你的未婚夫,不是稀有动物。”管衣仲微笑着耸肩,并未把庄梦蝶的威胁放在心上。
因为他认定庄梦蝶顶多只是弄乱屋子来让他“后悔”不可能会做出什么惊逃诏地的事的,所以,他一点也不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