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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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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除了李志龙和和尚之外,阿伯和白猴也有一些同班好友:

    胖子阿和、老曹曹国胜、柯腾。

    曹国胜,长得很帅,很爱出风头,因为年轻人的不通人性,往往又显得很无厘头。

    柯腾,很喜欢格斗。

    当然,白猴也很喜欢格斗。

    但是,他们不同,白猴喜欢的是传统武术,常挂在嘴边的是“天下武功出少林”。

    柯腾喜欢的是现代搏击,偶像是去世不久的李小龙,招牌动作当然是李小龙用大拇指刮鼻子的挑衅动作。

    阿和,没什么可说的,是他们一群人的受气包。可能找不到别的朋友,阿和只能别无选择——毕竟,不管是哪个世界,都对胖子充满恶意。

    但是,这些人不应该是十几年后的彰化精诚中学的学生吗?

    为什么会出现在现在的万华中学?

    不顾尚未弄清楚的时空间问题,靓坤就想知道,这个班上到底有没有沈佳宜?

    狗仔孩满不在乎地说道:“有啊,那个坐在前面,只知道读书的书呆子就是啊!”

    狗仔孩眼中难掩的那一抹柔软,说明了一个事实:每个男生的初恋都是沈佳宜。

    ……

    还是那个新来的女老师的课。

    新来的女老师面对黑板、背对着学生们,正在板书,嘴里还在念念有词。

    靓坤一边欣赏着年轻女老师窈窕秀美的背影,一边发现坐在最后一排的柯腾和阿伯

    也惊动了年轻的女老师。

    女老师很快就找到了声音的源头:“黄万伯,站起来,你来接着读下面的课文!”

    阿伯站起来的时候,引来了柯腾母鸡般的笑声。

    女老师当然也不会放过柯腾:“柯腾,你也站起来,回答这个问题。”

    柯腾仍然坐在座位上一动也不动。

    女老师事件之后,对于学生对自己的态度十分敏感,大声说道:“柯腾,你为什么不站起来?”

    柯腾苦着脸说道:“老师,我不方便站起来。”

    女老师大声喝问道:“你怎么个不方便法?给我站起来!”

    柯腾只好站起来,几乎掀翻了自己的课桌。

    这下引起了全班人的哄堂大笑。

    ……

    阿伯和柯腾的行为已经超出了“的范围,当然引来了班主任和教官。

    教室里,沈佳宜的闺蜜弯弯还在傻乎乎地问:

    如果是新千年之后的台湾女生,恐怕就不会这么天真——也许她们依然天真,会天真地问“要不要卫生纸?”

    教室外,班主任满头大汗地安慰正在低头哭泣的年轻女老师,而教官则用藤条大力“教育”阿伯和柯腾两个变态。

    经过教官的“大力教育”之后,班主任决定换座位,让柯腾换到沈佳宜前面去坐,顺便把监督柯腾这个任务交给了沈佳宜。

    至于阿伯,大概是班主任也觉得他是个无可救药的变态,就让他仍然坚守在原位,自生自灭,继续污染那些坐在教室后面的“渣滓”好了。

    大家都用羡慕的眼光看着“搬家”的柯腾,几乎有群起效仿的冲动,但是谁都不能肯定,自己会是柯腾还是阿伯。

    ……

    靓坤对狗仔孩说道:“有没有考虑和柯腾交个朋友?”

    狗仔孩说道:“干嘛?”

    靓坤说道:“你不觉得他和白猴很像吗?李志龙有白猴,我们可以有柯腾。关键的时候,他可以很有用!”

    狗仔孩说道:“说的是哦!两个人一样矮,一样矬。”

    靓坤说道:“最重要的是,两个人都一样想证明自己。”

    狗仔孩苦恼地说道:“可是打入他们中间去,跟他们这样的俗辣(卒仔)交朋友,好像很没面子!”

    靓坤说道:“面子哪有里子重要?”

    ……

    课间,白猴会拦住沈佳宜和她的闺蜜弯弯,给她们表演自己想出来的一些“无厘头”魔术。

    胖子阿和则会对沈佳宜和她的闺蜜弯弯说道:“你记不记得我之前借给你的一张野口六郎的唱片。他最近要来台北开演唱会,如果我搞到票了,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看?”

    而曹国胜则会在走廊上遇到沈佳宜的时候,突然喊她的名字,然后传球给她。结果,当然是沈佳宜被篮球砸得一个趔趄或者一个屁墩。

    阿伯则会夜里在沈佳宜家楼下吹竖笛,用鬼哭狼嚎、不堪入耳、呕哑嘲哳的噪音影响沈佳宜学习,打扰街坊邻居们休息。

    ……

    靓坤直接走到沈佳宜的课桌旁,说道:“你好,你是沈佳宜同学吗?我是从香港转学过来的插班生林怀坤。”

    沈佳宜不知道靓坤有何贵干,只好干巴巴地回答道:“你好!”

    靓坤说道:“听他们说,整个班里你是成绩最好,我想向你请教一下现在的学习进度,看看我还差在哪里。”

    沈佳宜很爽快地答应了下来。

    靓坤也毫不客气地把自己的板凳搬过来,坐在沈佳宜的课桌边。

    两个人各自翻开自己的课本,开始一点一点对照。

    靓坤不动声色地展示着自己在沈佳宜的最强项——学习上的优势。

    ——毕竟,在穿越前,靓坤可是大学毕业生。

    ……

    一段时间以来,靓坤占用了太多本该属于柯腾的“和沈佳宜聊天时间”,这当然让满心期待,谋划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柯腾很不爽。

    更让柯腾不爽的是,靓坤和沈佳宜之间的聊天内容逐渐从学习,开始向生活的方方面面展开,而且好像放学之后还有其他的互动。

    柯腾觉得自己很重要的东西被靓坤夺走了,所以他决定找靓坤“谈谈”。

    ——当然是用男人的方式“谈谈”。

    虽然知道靓坤和狗仔孩是好朋友,但是柯腾还是勇敢地向靓坤发出了挑战。

    在荷尔蒙爆棚的年龄,还不成熟的小男孩都会觉得,单挑不是简单的“插旗游戏”,而是像“Mak'gora”一样神圣,可以用来争夺统治地位。

    双方“会谈”的地点就是狗仔孩围殴周以文的那座桥下的空地。

    ——这里,似乎是万华中学的“格斗圣地”。

    在众多同学的围观下,靓坤伸出右手食指,指着柯腾说道:“柯腾,在开打之前,我要说清楚。我接受你的单挑,只是想让你认清自己,不要这么蛮横。而不是想通过这场幼稚又毫无意义的决斗,来决定沈佳宜跟谁做朋友,或者是不跟谁做朋友。”

    柯腾则大声吼道:“费什么话?不要这么娘炮啦!开干啦!”

    人群中,弯弯兴奋得满脸通红地对沈佳宜说道:“沈佳宜,两个男人为你决斗诶!好浪漫啊!”

    沈佳宜则分开前面的人,走到靓坤和柯腾之间,说道:“你们两个能不能不要这么幼稚?你们这场只会让自己和别人受伤的比赛,意义是三小?”

    柯腾没好气地说道:“男人的事,你们女人不懂的啦!”

    靓坤没有说话,只是双手叉腰,好整以暇、居高临下地看着对面的柯腾。

    ——靓坤身高180cm,而柯腾的身高只有164cm。

    柯腾感觉自己被靓坤和沈佳宜的眼神冒犯,大声说道:“今天一定要分出胜负。”

    靓坤对沈佳宜说道:“你往后退,拳脚无眼,我怕你受伤。”

    说完,靓坤开始脱下自己的校服上衣、背心,露出经过少年警校的艰苦训练而练出来的充满肌肉的上半身。

    弯弯兴奋得满脸通红地趴在沈佳宜耳边大声说道:“林怀坤居然有六块腹肌诶!”

    弯弯的话点燃了柯腾的导火索。

    顾不得脱下衣服,柯腾就大吼一声,向靓坤冲了过来,并且狠狠挥出一拳。

    靓坤下意识后撤一步,堪堪躲开柯腾的攻击范围,拳头就在鼻尖快速掠过。

    但是,靓坤眼神眨也没眨一下,躲开柯腾拳头的同时,一脚踢在了对方的膝盖。

    柯腾身子顿时一软。

    靓坤这一脚在空手道里叫“蹴”,在华夏传统武术里叫“戳脚”。

    脚趾勾起,用前脚掌踢击对手。用这招,专废对手膝盖。

    武松醉打蒋门神,就是使用了戳脚里的玉环步、鸳鸯脚。

    拳谚说:“手是两扇门,全靠腿打人”,“手打三分,脚踢七分”就是说的戳脚,被誉为“北腿”的代表技法。

    靓坤脚下留情,没有全力施为。

    如果是跟人进行生死搏杀,靓坤在一脚戳歪了对手之后,应该上前抢攻一步,击打对手低下来的头部,按照对方头部位置的高低,或双峰贯耳击打对方太阳穴,或力劈华山击打对方后脑,或起膝撞击对方面部。

    但是,这毕竟不是生死搏杀,靓坤没有利用柯腾的“硬直”状态,发出“追加”必杀技,KO(击倒对方,让对方失去再战能力)对方。

    即便如此,柯腾也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如同醉汉一样,踉跄了两步之后,五体投地地扑倒在地。

    看到柯腾扑倒在地,沈佳宜和弯弯惊呼一声,跑过去,一人一边,挽住了柯腾的双臂,想把他扶起来。

    此时的柯腾,感受到的不是沈佳宜和弯弯的善良,而是自己丢脸之后的屈辱感。

    起身之后,柯腾挣开沈佳宜和弯弯的搀扶。

    靓坤走到柯腾面前,把沈佳宜和弯弯拉到自己身后,关心地说道:“小心一点。他现在已经失去了理智。”

    柯腾咬着牙,吸着冷气,对靓坤说道:“你这是什么拳?”

    靓坤说道:“你想学啊?我教你呀!”

    ……

    万华国中的篮球场上。

    继在学识上打败胖子阿和、在武力上打败柯腾之后,靓坤又在运动上打败了曹国胜。

    起因当然是曹国胜不受控制的传球键。

    靓坤本来在教室走廊上,一边跟沈佳宜聊天,一边吃着周以文妈妈做的便当。

    ——为了解决狗仔孩的午饭问题,靓坤和狗仔孩都在周以文家搭伙。

    曹国胜本来想用传球吓唬沈佳宜,就像小男孩用毛毛虫吓唬小女孩。

    但是,球不慎脱手,靓坤一把打掉了飞过来的篮球,说道:“你要是真的喜欢篮球,就应该好好地练习,而不是用来吓唬小女生。”

    曹国胜并不觉得自己出糗,或者是想掩盖自己的出糗,满不在乎地说道:“那又怎样?挑一局?”

    靓坤把便当盒盖上盖,交给沈佳宜,说道:“帮我拿一下。”

    抱着篮球来到楼下的篮球场,靓坤站在三分线弧顶,把球传给站在中圈的曹国胜,说道:“谁先进十个球,谁赢。你开球!”

    曹国胜接球之后,开始运球。

    靓坤冲上去,开始紧逼防守,一把就赶紧利落地断掉了曹国胜的运球,然后开始各种秀操作:三步上篮、拜佛、后撤步投篮、抛投、勾手……

    ——现在只是1975年,“答案”阿伦·艾弗森、“君子剑”雷·阿伦才刚刚出生,很多篮球技术和思想连萌芽都还没有。

    十比零之后,靓坤捡起篮球,塞到已经气踹嘘嘘、眼神涣散、失魂落魄的曹国胜的怀里,拍了拍曹国胜的肩膀,说道:“如果你真的喜欢篮球,找个教练,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你才可以快速进步。闭门造车对于打篮球是没有任何帮助的——即便你练习的很刻苦。多多与他人交流,才能给你带来更多的启发。而且,篮球是五个人的运动,只想着自己耍帅、出风头的人,在篮球场上根本没有任何前途,在生活中也只会变成孤家寡人。”

    ……

    通过沈佳宜的闺蜜弯弯私底下的透露,靓坤了解到了很多沈佳宜的情报:其实,她对胖子阿和故作成熟所提起的那些日本歌星没什么兴趣,也对打篮球之类的运动没什么兴趣,白猴的魔术在她眼里有够烂的,她的兴趣爱好只有读书——她就是一个这么无趣的人。

    沈佳宜的兴趣爱好其实并不奇怪。在这个年代的台湾,普通人想实现阶级跨越,读书是风险最小的。而且,除了自己做生意或者是其他自由职业,不管是军公教还是企业职员,有没有文凭的差别都是很大的。

    对于台湾高中生来说,最好的前途是考入台大,然后留学美国,也就是那句谚语“来来来,来台大;去去去,去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