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回 越人歌秋日显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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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醉自己也在反省,她怎么能这样失礼的留住那名男子,他会如何看待自己。自己应该事后打听他的身份,再让三哥上名贴拜访,之后正常的礼仪来往。看他的衣着气质,绝非等闲出身,自己如此孟浪,懊悔万分。
今日里最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居然就那样大刺刺的落到了沉醉的头上。以往问她觉得最可笑之事是什么,那一定是那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可如今由不得人不信了。
她只是看着他的背影,就忍不住想留下他。玉冠,白衣,称不上奢丽,但做工精细,布料上乘,绝非等闲的绣房能做出的。
白衣出尘,飘离于红尘之外,却蕴含着贵族典雅华丽的气息。她忍不住想一睹他正面的风采。
待他转身过来,三哥却上前挡住了事前,不过是那千分之一秒的机会,甚至记不清他的容颜,只仿佛被雷击中一般(其实是某珰被雷到了)。耳边想起他低沉磁性的声音,心开始彷徨。
沉醉很快就整理好了自己的情绪,首先肯定的是自己被那个白衣男子给彻底迷住了,眼里的他真是十全十美,甚至连自己最排斥的对方的王侯身份,她也觉得可爱万分了。
整理好思绪后的第二件事自然就是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淌过这几千年的河流,不就是为了在异世找寻自己的目标么。爱一个人诚然很难,但是找到一个值得自己爱的人,也绝非容易之事。沉醉向来不是自欺欺人之人,她看清了自己的心,也定下了自己的目标。
“沉醉!”百里承邦的声音将她的思绪打断。
“什么,三哥?”
“那白衣公子说的什么阴阳相克,古墓克败窑是什么意思啊?”
沉醉淡然一笑。“今天来的那个青年是我重金聘来的养蟋蟀高手,我找人带他看了毕二的将军王,他一眼就看出了那将军王来至败窑。窑火已灭,但燥气未熄,在败窑缝里生存的促织都具纯阳之气,非要那阴地所生的促织不能克。所以他从古墓捉了许多常年不见天日,吸进古墓阴气的蟋蟀来,再经过精英训练,膳食调养,便成就了今日的白骨精。”
沉醉甚是为自己给那雌蟋蟀取名“白骨精”而得意,真是贴切之极,一将功成万骨枯。
“原来如此,想不到他一眼就看出了这其中的玄妙,看来定非常人。”百里承邦一阵感叹,末了又加上一句,“什么是精英训练?”
沉醉心里暗叹,觉得有时候还是很难用简练的语言和有代沟的人沟通的,“我好饿,三哥不如我们去七里香吃夜宵啊?”她爱娇的拉拉承邦的袖子,成功转移话题。
“沉醉,要不要三哥替你打听那个白衣公子的来历?”百里承邦的眼里闪烁着八卦的激情。
沉醉真没想到三哥也有当媒婆的爱好,“谢谢三哥的好意,不用了。”说不好奇是不可能的,但是沉醉发现自己的沉沦后不由自主的想要挣扎一下,初次见面,虽然情根暗种,但是并不到为君生为君死的地步。
再聪明的女子遇到这种情况,总是容易寄希望于缘分,沉醉也不例外,她想知道冥冥中他们是否注定有缘?
三日,不,七日,还是十日吧,如果十日之内不能相见,便注定彼此无缘,百里沉醉也打算决绝的斩断情丝。
一般聪明人和自以为是的人都容易相信自己能够控制自己的情感。从没尝过爱情滋味的沉醉也做如是想。
沉醉侧卧在摆在廊下的贵妃榻上,半眯着眼睛,享受的啜着杯里的葡萄酒,这是今年盛夏刚刚酿制的,工序极度简单,葡萄加糖,自然发酵,喝起来与其说是酒,不如说是葡萄酒饮料,初出炉的时候,众家公子小姐都趋之若鹜。久了他人便嫌弃了此酒不够浓烈,只在闺房中传递,沉醉却一如既往的喜欢紫红色的葡萄酒,装在价值连城的水晶杯里,透过光线的折射,仿佛看见了那个逝去的故乡。
庭院里静悄悄的,只有墨奴在一旁绣着衣服,自从认识到墨奴的价值后,沉醉的衣物都出自她手。墨奴天生心灵手巧,她的织物百金难求,只有沉醉能奢侈的穿着墨奴的绣品,羡煞多少捧着她一条方巾就四处献宝的达官贵人。
“乐姬,你来唱支小曲,解解乏。”沉醉半睡半醒的道。
“请郡主点曲。”下人早耳尖的送上了古筝,乐姬也乖巧的坐在了筝前。
乐姬和墨奴同是沉醉身边最得宠的两名丫头,一个喜动,一个喜静,但都是身怀绝技,沉醉自愧弗如。乐姬天生乐感极强,沉醉心血来潮时,不过哼哼几句的歌,她听一次就能弹出来唱出来,而且琴艺与歌艺俱佳,成了一个活动点歌台。
“唱那支越人歌吧。”沉醉故作随意,但是心底却暗自赞扬自己的聪慧,幸好最后订成了十日之期,今日三日已到,也不见公子踪迹。
说来沉醉也算奇异,坚信如果真是缘分,那无论是坐在家里,还是走在街上,那公子都会无可阻挡的出现,也许是他射了一只大雁掉在了她的庭院里,也许是他乃游侠,重伤躺在她家柴房里,这几日交游广阔的沉醉都倦留在家里,以致她三个哥哥都以为她生病了。
听了此话的乐姬一惊,连低头的墨奴都抬起了头,这首《越人歌》郡主虽然哼过,但那也是为了增加乐姬的歌库而为,平日从不哼唱,也不曾点到此曲,乐姬虽不知道歌意,但是那谱曲却绝妙万分,仿佛触动了少女心底最敏感的根琴弦,乐姬总是情不自禁的哼唱,而沉醉总是一副很不以为然的样子。
“滥兮抃草滥予
昌互泽予
昌州州
葚州焉乎
秦胥胥
缦予乎
昭澹秦踰
渗惿随河湖”
乐姬用情的唱着,听得周围伺候的丫头仆人都痴痴然,墨奴也停下了针线,噙着笑容,沉静在她的天地里。沉醉就这样傻傻的看着笑得温柔如春水般的墨奴,她总是喜欢看着墨奴那静静的却带着神秘的安慰性质的笑容,让人心境舒畅。只看着她的笑,思维空白。
乐姬还在反复吟唱,“昭澹秦踰,渗惿随河湖”,背后的掌声却打断了这秋日静谧的下午。
“大哥怎么来了?”沉醉懒懒的做起身子,望着眼前俊美却显得严肃的男子。
“这是什么曲子,从不曾听你这院子里唱过?”百里承启道。
“大哥没听过的多了,这是越地的民歌。”
“是三弟带回来给你的曲子?”
沉醉不置可否,今有越国,那遥远的故乡也曾有过越国,只是此越国非彼越国,但她不想越解释越乱。“大哥有事么?”
“哦,林小姐下帖子,请你过她府上商议仲秋节的事。”
“这等小事也要大哥操劳跑这么一趟啊?”
“远远的听得你院里的歌声,寻声而至,借妹妹的光,偷得浮生半日闲。”话语里有嬉笑,也有落寞。
沉醉不是不知道大哥的心事,自恃才高,却只能委屈于黄门侍郎一职,男人自然是向往柄国主权,经济天下,但是时逢眼前这样君老国弱的动荡时期,沉醉觉得黄门侍郎反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位。但也不好说破,哥哥和她的志向不同,她是玩物丧志,而他是鸿鹄之志。
林木灵下的帖子是让她明日去商议仲秋节给毕仲秋过生日的事。毕仲秋刚好是仲秋节的生日,又排行老二,所以他爹就给他取了这个名。这国都里的无聊纨绔子弟,但逢节日生辰之类的,总爱特操特办,图个热闹,沉醉很快就接受了他们也是派对动物这个事实。
自从上次赢了毕仲秋,因这些天挂念这白衣公子的事情,沉醉还没来得及与毕仲秋见面,当然也是怕刺激他过度伤了和气,沉醉对男人这种面子动物还是有一定了解的,总之钱入了囊,一切都好商好量。她父亲虽有薄产但是要养她这么一个败家女也不容易,沉醉总是喜欢找些外财。(未完待续)
沉醉自己也在反省,她怎么能这样失礼的留住那名男子,他会如何看待自己。自己应该事后打听他的身份,再让三哥上名贴拜访,之后正常的礼仪来往。看他的衣着气质,绝非等闲出身,自己如此孟浪,懊悔万分。
今日里最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居然就那样大刺刺的落到了沉醉的头上。以往问她觉得最可笑之事是什么,那一定是那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可如今由不得人不信了。
她只是看着他的背影,就忍不住想留下他。玉冠,白衣,称不上奢丽,但做工精细,布料上乘,绝非等闲的绣房能做出的。
白衣出尘,飘离于红尘之外,却蕴含着贵族典雅华丽的气息。她忍不住想一睹他正面的风采。
待他转身过来,三哥却上前挡住了事前,不过是那千分之一秒的机会,甚至记不清他的容颜,只仿佛被雷击中一般(其实是某珰被雷到了)。耳边想起他低沉磁性的声音,心开始彷徨。
沉醉很快就整理好了自己的情绪,首先肯定的是自己被那个白衣男子给彻底迷住了,眼里的他真是十全十美,甚至连自己最排斥的对方的王侯身份,她也觉得可爱万分了。
整理好思绪后的第二件事自然就是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淌过这几千年的河流,不就是为了在异世找寻自己的目标么。爱一个人诚然很难,但是找到一个值得自己爱的人,也绝非容易之事。沉醉向来不是自欺欺人之人,她看清了自己的心,也定下了自己的目标。
“沉醉!”百里承邦的声音将她的思绪打断。
“什么,三哥?”
“那白衣公子说的什么阴阳相克,古墓克败窑是什么意思啊?”
沉醉淡然一笑。“今天来的那个青年是我重金聘来的养蟋蟀高手,我找人带他看了毕二的将军王,他一眼就看出了那将军王来至败窑。窑火已灭,但燥气未熄,在败窑缝里生存的促织都具纯阳之气,非要那阴地所生的促织不能克。所以他从古墓捉了许多常年不见天日,吸进古墓阴气的蟋蟀来,再经过精英训练,膳食调养,便成就了今日的白骨精。”
沉醉甚是为自己给那雌蟋蟀取名“白骨精”而得意,真是贴切之极,一将功成万骨枯。
“原来如此,想不到他一眼就看出了这其中的玄妙,看来定非常人。”百里承邦一阵感叹,末了又加上一句,“什么是精英训练?”
沉醉心里暗叹,觉得有时候还是很难用简练的语言和有代沟的人沟通的,“我好饿,三哥不如我们去七里香吃夜宵啊?”她爱娇的拉拉承邦的袖子,成功转移话题。
“沉醉,要不要三哥替你打听那个白衣公子的来历?”百里承邦的眼里闪烁着八卦的激情。
沉醉真没想到三哥也有当媒婆的爱好,“谢谢三哥的好意,不用了。”说不好奇是不可能的,但是沉醉发现自己的沉沦后不由自主的想要挣扎一下,初次见面,虽然情根暗种,但是并不到为君生为君死的地步。
再聪明的女子遇到这种情况,总是容易寄希望于缘分,沉醉也不例外,她想知道冥冥中他们是否注定有缘?
三日,不,七日,还是十日吧,如果十日之内不能相见,便注定彼此无缘,百里沉醉也打算决绝的斩断情丝。
一般聪明人和自以为是的人都容易相信自己能够控制自己的情感。从没尝过爱情滋味的沉醉也做如是想。
沉醉侧卧在摆在廊下的贵妃榻上,半眯着眼睛,享受的啜着杯里的葡萄酒,这是今年盛夏刚刚酿制的,工序极度简单,葡萄加糖,自然发酵,喝起来与其说是酒,不如说是葡萄酒饮料,初出炉的时候,众家公子小姐都趋之若鹜。久了他人便嫌弃了此酒不够浓烈,只在闺房中传递,沉醉却一如既往的喜欢紫红色的葡萄酒,装在价值连城的水晶杯里,透过光线的折射,仿佛看见了那个逝去的故乡。
庭院里静悄悄的,只有墨奴在一旁绣着衣服,自从认识到墨奴的价值后,沉醉的衣物都出自她手。墨奴天生心灵手巧,她的织物百金难求,只有沉醉能奢侈的穿着墨奴的绣品,羡煞多少捧着她一条方巾就四处献宝的达官贵人。
“乐姬,你来唱支小曲,解解乏。”沉醉半睡半醒的道。
“请郡主点曲。”下人早耳尖的送上了古筝,乐姬也乖巧的坐在了筝前。
乐姬和墨奴同是沉醉身边最得宠的两名丫头,一个喜动,一个喜静,但都是身怀绝技,沉醉自愧弗如。乐姬天生乐感极强,沉醉心血来潮时,不过哼哼几句的歌,她听一次就能弹出来唱出来,而且琴艺与歌艺俱佳,成了一个活动点歌台。
“唱那支越人歌吧。”沉醉故作随意,但是心底却暗自赞扬自己的聪慧,幸好最后订成了十日之期,今日三日已到,也不见公子踪迹。
说来沉醉也算奇异,坚信如果真是缘分,那无论是坐在家里,还是走在街上,那公子都会无可阻挡的出现,也许是他射了一只大雁掉在了她的庭院里,也许是他乃游侠,重伤躺在她家柴房里,这几日交游广阔的沉醉都倦留在家里,以致她三个哥哥都以为她生病了。
听了此话的乐姬一惊,连低头的墨奴都抬起了头,这首《越人歌》郡主虽然哼过,但那也是为了增加乐姬的歌库而为,平日从不哼唱,也不曾点到此曲,乐姬虽不知道歌意,但是那谱曲却绝妙万分,仿佛触动了少女心底最敏感的根琴弦,乐姬总是情不自禁的哼唱,而沉醉总是一副很不以为然的样子。
“滥兮抃草滥予
昌互泽予
昌州州
葚州焉乎
秦胥胥
缦予乎
昭澹秦踰
渗惿随河湖”
乐姬用情的唱着,听得周围伺候的丫头仆人都痴痴然,墨奴也停下了针线,噙着笑容,沉静在她的天地里。沉醉就这样傻傻的看着笑得温柔如春水般的墨奴,她总是喜欢看着墨奴那静静的却带着神秘的安慰性质的笑容,让人心境舒畅。只看着她的笑,思维空白。
乐姬还在反复吟唱,“昭澹秦踰,渗惿随河湖”,背后的掌声却打断了这秋日静谧的下午。
“大哥怎么来了?”沉醉懒懒的做起身子,望着眼前俊美却显得严肃的男子。
“这是什么曲子,从不曾听你这院子里唱过?”百里承启道。
“大哥没听过的多了,这是越地的民歌。”
“是三弟带回来给你的曲子?”
沉醉不置可否,今有越国,那遥远的故乡也曾有过越国,只是此越国非彼越国,但她不想越解释越乱。“大哥有事么?”
“哦,林小姐下帖子,请你过她府上商议仲秋节的事。”
“这等小事也要大哥操劳跑这么一趟啊?”
“远远的听得你院里的歌声,寻声而至,借妹妹的光,偷得浮生半日闲。”话语里有嬉笑,也有落寞。
沉醉不是不知道大哥的心事,自恃才高,却只能委屈于黄门侍郎一职,男人自然是向往柄国主权,经济天下,但是时逢眼前这样君老国弱的动荡时期,沉醉觉得黄门侍郎反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位。但也不好说破,哥哥和她的志向不同,她是玩物丧志,而他是鸿鹄之志。
林木灵下的帖子是让她明日去商议仲秋节给毕仲秋过生日的事。毕仲秋刚好是仲秋节的生日,又排行老二,所以他爹就给他取了这个名。这国都里的无聊纨绔子弟,但逢节日生辰之类的,总爱特操特办,图个热闹,沉醉很快就接受了他们也是派对动物这个事实。
自从上次赢了毕仲秋,因这些天挂念这白衣公子的事情,沉醉还没来得及与毕仲秋见面,当然也是怕刺激他过度伤了和气,沉醉对男人这种面子动物还是有一定了解的,总之钱入了囊,一切都好商好量。她父亲虽有薄产但是要养她这么一个败家女也不容易,沉醉总是喜欢找些外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