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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御三家的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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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文,真是谢谢你了。这笔钱对于现在一贫如洗的我来说,可是雪中送炭啊。”林克有点尴尬地说道,毕竟一见面就张口借钱实在是丢脸得很。

    “别这么说。不过我对你究竟是如何变成这副难民的德行倒是很在意,当时那个敢在月见山叫板的林克竟然落魄到这个样子,果然英雄也有末路的时候。”大吾想着用这种调侃的语气来安慰一下林克。

    "我这个人,一贯和船这个东西过不去"林克小小地打了一个颤。

    “第一次坐船碰上海盗打劫,第二次被火箭队追杀,第三次直接撞冰山上了,我都觉得自己能活下来是件很不能接受的事情。”

    “火箭队?什么时候?”大吾对这个字眼非常敏感。

    “有一阵子了,和月见山那档子事没关系,是他们想拉我入伙。”林克的声音又轻又低,他并不想让大吾感到不舒服。

    “我还真看不出来你有那方面潜质,明明从发梢到脚尖都是标准的联盟大赛选手范儿,这倒有意思。”

    “他们怎么难为你了?”

    “把我的精灵抢光了而已。”林克在“而已”两个字上着重强调了一下。

    “……我去帮你抢回来。”

    “行了!”林克的声音突然高了起来。

    “这件事情我以后会去解决的,你不必有任何愧疚感,因为起因和结果都和你一毛钱的关系没有,问题都出在我身上,是我的问题好吗!”语气近乎恼怒。

    “别激动,至少,告诉我我能帮上什么忙。”大吾有点措手不及。

    “你已经帮过了。”

    林克把目光投向了手上的信用卡,而后又闭上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接着说道:

    “如果方便的话,再借我只宠去重新收服一只精灵。”

    “我可以帮你安排一个向研究所领取初始精灵的名额。”

    “我欠你已经够……初始精灵?有水跃鱼、火稚鸡和木守宫没?”

    “这三只少而且比较抢手,但我应该有办法。”

    于是林克在继续装逼和遵循尿性之间纠结了……

    ……

    一个礼拜之后

    “水跃鱼,冰球!”林克沉着地开口。

    到底是御三家,用起来得心应手,哪怕是面对毒蔷薇这种具备属性优势的精灵,一时间也不至于处在特别明显的下风,甚至有时来几下比较有威胁的反击来忽悠忽悠对手。

    冰球和滚动一样,都属于非常能恶心人的技能,要么打断它,要么等后期被它压出翔来。

    留着棕色长发的少女,从她那不停转动的双眸就能看出,绝对那种吃亏难受的类型,要她坐以待毙是不可能的,甚至没有开口说话,只是伸出胳膊比划了几个手势,毒蔷薇就已经是心领神会——

    轻柔的身躯翻了几个漂亮的空中转体,蓝色的玫瑰抖动,魔法叶挥洒而出,红色的玫瑰上下挥舞,橘红色的粉末纷纷扬扬,笼向奔袭过来的水跃鱼。

    势头已是不小的冰球冲向毒蔷薇,接连被强大的草系必中攻击技能和粉末阻拦,速度不可避免地慢了下来,最后停在了毒蔷薇的面前。

    “结束了,付钱!”棕发少女很是俏皮地露出了夸张的狡黠的微笑,对着林克伸出了手。

    “这个……应该还没有吧?”林克脸上的表情有点怪异,但还是把钱包掏了出来。

    话音刚落,毒蔷薇倒地,水跃鱼颤颤悠悠地从冰球那露出头来,一副随时要跪的样子。

    “这怎么可能!?”少女原本咧到耳根子的嘴眨眼间就撇到了地上。

    “现在结束了。”说着,林克把水跃鱼收回了精灵球。

    “付钱,我解释。”

    在棕发少女极不情愿的目光中,林克那个在她认为本该履行掏钱功能的钱包完成了吞钱,之后林克惜字如金地吐出一个词——

    “镜面反射。”

    少女的高高地挑了起来,目光锐利地逼视着林克。

    “外带一条气息头巾。”林克只能再加一句。

    而后林克看着少女在那跺着脚指天骂地,心里暗自念叨着,这个本来我不想说的,是你逼我啊~

    “六百块的彩头呢,你真敢赌啊,嫌钱沉压肩吗?”少女一脸数落败家子的表情。

    “我的钱包可没有变轻。”

    这句话放出来的很不是时候,少女听了如同猫咪被踩了尾巴一般,声音尖锐地开始破口大骂:

    “那只是你走了狗屎运而已!从大量对气息头巾触发的统计数据看,你只有十分之一的概率可能会赢,加权计算之后就等同于你用五百四十块赌我的六十块,你父母给你钱就是让你出来……”

    “百分之十足够了,即使没有气息头巾,我今天还是会和你打。”林克打断了少女的牢骚。

    “唉?”

    “六百块,这是多么低廉的失败成本啊。就算是输了,不过丢点面子,那点赌注啃几天树果就攒回来了,而我的精灵却能从中有收获,变得更强大,可以以后再赢回来。因为怕输而避免战斗,根本就是因噎废食。”林克的陈述有点缥缈,眼神恍惚,像是在追忆什么。

    这么简单的道理,我怎么到现在才想明白?

    “你只在乎打过了与否,而不在乎钞……输赢?”

    “可以这么理解。”

    “那咱们再来一场吧!”少女一下子兴奋起来。

    “我目前就那么一只能战斗的精灵,下次吧。”

    “……”可惜她兴奋早了。

    “橘子群岛大都会,林克,回头见。”

    “赫萝~”言罢,少女抬手放出了一只金色的大狼犬,翻身而上,绝尘而去,英姿飒爽。

    色——违——?

    林克双手抽搐地指着少女的背影,最扯蛋的事情出现了,闪光精灵落入了路人npc之手!!!

    ——————

    ps:这个不是乱入,本书也绝对不会有乱入这种事情,但是借名字什么的……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好吧赫萝这个人设是给我们“漆黑的魅影”吧首批元老“最爱赫萝”的角色~就是这样。

    ps2:继坑爹的序之卷结束后,正文终于开始了,如大家所见,开始改用第三人称。而且像序卷那么苦逼的剧情比如挂宠绝对不会出现了,另外剧透一下,其实吧,呆呆也不算彻底死了,这个坑以后填,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