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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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写过很多女人真命苦的故事,还没写过男人命苦的。

    我承认,因为痛恨重男轻女的观念,所以骨子里有些重女轻男。

    也因为本身是女人吧!比较能体会女人的辛苦,对于男人其实反省一下,我好像也很喜欢强人所难的。

    喜欢他工作有成就,认真的男人最英俊;喜欢他温柔体贴,把我摆在第一位;喜欢他主动帮我做家事,让我永远可以做大小姐;喜欢他重视我家人,如同重视他家人一样。

    这样的要求多不多?

    我自己在工作的时候,绝对不许别人吵,谁敢吵,打他。

    但是我常常在对方工作时吵他。

    要对方以我为主的同时,却忘了在他以我为主后,也渐渐失去了认真专注工作的那份魅力。

    我抱怨无法同时顾到他家、我家、我们的家、还有工作。我是人,不是神,无法蜡烛四头烧。

    每次想到要顾及这么多,恨不能把自己切四块,于是我说,我绝不结婚,除非我脑子进水,才会自找罪受。但是我会希望他能顾及这么多。

    这样想想他很可怜,对不?他也不是神啊!而我也不能把他切四块,他家丢一块,我家丢一块,工作场合丢一块,我身边再丢一块。

    他抱怨,于是我反省,然后这个故事生出来了。

    我有一点想把书名取做“男人真命苦”不过我把男人跟女人所需付出的人生成本、社会成本算一算,决定还是女人比较辛苦,因此,它叫:爱情点错兵。

    扁每个月一次的mc就教我想杀人了,让男人也每个月受一次罪,我就承认他们辛苦,至于其他的事,大家半斤八两,你抱怨,我会想,继续地过着自我的生活,我只说我会想,没说我会改最多就收敛一点喽!

    先声明,我未婚。和他是因为相亲而交往的,但是我不想结婚。

    我叫自己相亲专业户,咱嘉义的乡亲就是热情,哪家的女儿年过二十五未嫁(我当然不止二十五),诸亲好友就会卯起来牵红线。

    我相过同学的哥哥,然后在相亲会场上跟失联许久的同学共温小学情谊,至于她哥哥,对不起,忘了。

    我相过朋友的二伯,然后第二天去跟朋友吃饭,朋友说她单身许久的二伯终于找到春天,两个人叽哩弧啦、叽哩呱啦结果发现原来那个春天是我。

    也曾到过相亲会场却满心纳闷,这个人不是上星期才相过,干么再相一次?抱歉,我错了,他今天是陪他弟弟来相的,主角是隔壁那位,我认错人,尴尬。

    我曾在三年前相过一个,三年后对方要求再相一次,原来他寻寻觅觅,发现第一个相的比较好,想再看一次。我觉得自己真像肉摊上的猪肉。

    我曾经相过一个,一星期后打电话来问,我们订婚好不好?因为这样要出游、干什么都比较方便,我跑得比飞还快。对方跑去骂介绍人,说女方根本没结婚意愿,否则干么不先订婚,又没有强迫结婚,只是让关系确定而已,他们家老大、老二、老三都是这样相亲、订婚、一个月后结婚的。我受教了。

    我相过对方直接告诉我,基于优生学,他希望老婆最少一六五,我太矮,所以谢谢,不必再联络。

    我曾经差点跟同一个人相三次,分别是阿姨、邻居和我的保险经纪人介绍至今依然不解,三个生活圈子截然不同的人,怎么会认识同一个人,还不约而同要介绍给我?嘉义太小?有可能。可是人家在台中上班啊!这是个神圣的谜。

    我相过七牵八拐,原来对方是我表哥。这不是相亲大会,是认亲大会。

    我相过太多太多,有趣的、难堪的、好玩的、尴尬的,自己都数不清。最后我投降,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再稀奇的都能遇到。然后小小悲伤自己写的故事居然不能比现实生活更离奇,我去墙角反省。

    我的相亲经验以前也写过,不过那时的经验尚无现在多,这种东西果然需要靠累积。但我累积它干么?继续在墙角画圈圈。

    有人问,我为什么不自己去交男朋友,非要人家介绍?其实无关内向、外向问题,也不是成天待在家里的宅女,纯粹是懒,没有人在后面推,我直接变猪。

    有朋友问我,小说写久了会不会太梦幻,连现实生活都像在梦中,盼望着多金总裁、白马王子,拥有权势、名利、地位,一跃成为社交界新星,从此步入名媛贵妇之流。

    拜托喔!就因为小说写久了,梦幻都用在故事里了,现实生活中,我们比谁都看得清楚,起码我认识的几位同行都是如此。

    我们理智地编着梦,自娱而娱人。但不会白痴地以为王子与公主一定会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没有付出,不会有幸福。

    而且我超讨厌豪门夜宴那种表面上笑着、私底下斗心机、大家比名牌、比金钱那种只有外表奢华美丽的东西。

    我以前当劣谟时服侍过太多这种有钱人了,进入免税商店,好像所有东西都不用钱,刷卡不眨眼,随便一买就是几十万。

    一团二十个人,甲跟乙的房间绝对要安排在不同楼层,丙跟丁一路冷嘲热讽,戊和已总要抢同一种东西,如果只是百货公司的商品,那还ok,偏偏他们连去按摩都非指定同一个师傅不可整团人从头比到尾,我是一路擦着冷汗回国的。

    之后他们说这一趟玩得很高兴,开party庆祝,请我去,我死都不去。你们斗得很快乐,我可一点都不开心(个人经验而己,我想好的也是有,不过我恰巧遇到麻烦的,于是留下先入为主的观念,觉得有钱人就是难侍候,坚持不作麻雀变凤凰的美梦)。

    后来我老板跟我说,我没去太可惜了,他认识了很多民代、总经理、董事长什么的,又接了一大笔生意。不过他有包红包给我,算是奖励我帮公司赚了钱。

    但是他问我要不要带接下来的团时,我跟他说谢谢,请给我老人会的团。我喜欢阿公跟阿嬷。

    最后,我没有带到任何一团,因为一星期后的某天,我下班回家看新闻,发现我老板被警察抓了,说是涉嫌诈欺;而且他已经被通缉很久了,连身分证都是假的,还用这个假身分去申请营利事业登记证,足见假证件制作之精良。

    那一个月我白做工了,没领到一块钱薪水,我老爸还问我,今年尾牙要吃自己喔?

    呜,这是在伤口上撒盐,我抗议。